李鸿章传

第59章


福禄诺在给李鸿章的密函中,就把曾纪泽调离法国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 之一。这正合李鸿章的心意,李便顺水推舟地怂恿情廷撤销曾纪泽驻法公使 
的职务,任命驻德公使李凤苞暂代。此后曾纪泽虽然以出使英、俄大臣的身 份,仍然对中法和战之局育所献议,但毕竟是局外旁言了。这时清廷已决心 
与法言和,谕令李鸿章“为保全和局起见”,“通盘筹划,酌定办理之法”, 但“不别贻后患”、“不稍失国休”。其实,既然妥协议和,又怎能不贻后 
患、不失国体呢?清廷此举,无非是既要求和苟安,又要推卸罪责。李鸿章 看透清廷险恶用心,为了避免充当任人宰割的替罪羊,也玩弄手法以应付清 
廷,说自己“身任疆事,分应备兵御侮,不敢专主议和,”即使“竭诚筹办”, 但“今日事势至此,恐不能如前岁与宝海所订三条之妥”①,他要求清廷钦派 
大臣前来“统筹斯事”,并对“何者可行,何者难允,先具大略规模”,使 其有所遵循。情廷无奈,只得提出 4 项限定性条件:“越南世修职贡,为我 
藩属”不变;杜绝人滇通商;黑旗军不能任法国驱除;不付赔款。同时,清 廷谕令廷臣集议,致使战和之争又起。5 月 4 日御前大臣和预博多勒噶台亲 
王伯彦纳谟祜领衔上《预筹和局折》,联名的各类官员竟多达 158 名,其中 包括原清流健将陈圭琛、黄休芳、吴大澂,以及湘系要员左宗棠、曾纪泽等 
人,他们主张议和“收束”。而持有异议另拆具奏的只有 31 人,其中除了张 佩纶为总理衙门大臣外,其余多是科道言宫类毫无实权的人物,如孔宪毁、 
邓承修、吴峋、刘恩溥等人,他们虽然主张“力筹战守”,但又表白不敢一 味以“和议为非”,只恐“李鸿章为彼族所误”,“和与不和当以敌情兵力 
为定”。清廷支持前者,压制主战派,因而李鸿章与福禄诺的议和进行得非 常快捷,从 5 月 6 日开始会谈,到 5 月 11 
日就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亦称《李福协定》,凡 5 款,主要内容: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 
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中国军队自北越撤回边界。
李鸿章将这样一个和约,夸耀为自己交涉的成功,说福禄诺原议仅 3 款, 是他与之“再四推敲,酌改数次,始能办到如此地步,实已舌敝唇焦”①。清 
廷也认为条约于“国体无伤,事可允行”。其实,这是一个大伤国体的屈辱 条约。赫德评论说:“这条约是我所见到的最奇特的文件,露在表面上的完 
全不是真的,真正的意义却在表面上一点也找不到!它念上去倒象一个李鸿 章对法所得胜利的公告,而不是中国失败的记录。它容许法国在越南为所欲 
为,比法国国会的方案还有驰骋的余地。我认为它给了法国一张在越南的空 白支票,而且是法国‘保护’中国的第一步”②。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破的 
之论,它满足了当时法国侵吞全越、窥向中国的贪欲。茹费理“曷胜欣喜” 地赞扬李鸿章说:“我快乐地体验到了这位政治家是用和我们自己相同的观
②  《李鸿章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函》,《中法战争》,第 5 册,第 306 页。
①  《暑直隶总督李鸿章奏遵旨复陈法越事宜折》,《中法战争》第 5 册,第 324 页。
①  《李鸿章致总理衙门函》,《中法战争》,第 5 册,第 351 页。
②  《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 150 页。
点去考虑两国的利益的”③。他称誉李鸿章“为国名臣,深于阅历”,李鸿章 对此则表示“欣悦之至”。
条约如此屈辱,恐怕连主和派中的许多人都始料不及,这给了主战派反 击的把柄。主战派对李鸿章群起而攻之。在签约的第二天,孔宪瑴、邓承修 等 20 
余人就联名上奏,指斥李鸿章“视弃地犹弁髦,谓‘中国所争在体制, 不在区区一越南’,实为舛谬”,声称如遵此约实为下策,主张以继续交涉 
来“迁延时日”,让有关疆吏将帅统筹战备,俟“防备已周”,“以战则克, 以和则固”,赢得主动,否则,即使“竟与约和”,也要以红河为界划分保 
护区,不可全弃越南①。接着御史 47 人会同翰林院弹劾李鸿章。主战舆论不 容置若罔闻,清廷只得作出几分主战的姿态。6 月 18 日清廷谕令左宗棠复入 
军机,这是一项对战和之局颇有影响的人事安排。次日,李鸿章即致电潘鼎 新:“左相进京,正议主战,内意游移。”②清廷还指示有关疆吏将帅,“仍 
当视以必战之势”,“认真布置,力筹备御”,驻越各军仍在原处待命。但 是法国却迫不及待地要接管越南北部的清军防地。6 月 23 日法军向谅山前 
进,谅山清军代表向法军解释尚未接到清政府的撤防命令。法车在观音桥(北 黎)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还击,打退法军,这就是所谓
“北黎事件”,交涉风波再起。
“北黎事件”发生后,法方便敏感地注意到李鸿章“显出惊慌的样子, 恐怕这是在北京得到胜利的反对派的成绩,而李已不再是事态的主持人”③。 
这是事实。因为李鸿章签订和约成了众矢之的,处境难堪;加之李鸿章在谈 判中确有如清廷所申斥的“办理含混”之处,为法国制造衅端进行讹诈提供 
了借口,从而使之更加被动。清廷一度将李鸿章撵出中法交涉事局之外。 法国一手挑起了北黎军事冲突,反诬中国破坏李福条约,大肆讹诈,要 
求中国“火速”撤军并于京报声明,至少赔偿兵费 2 亿 5 千万法郎,提供履 行李福条约的担保。7 月 12 日法国驻华代办谢满禄将上述要求以最后通牒的 
形式向总理衙门提出,限期照办,否则法国便“自取押款,并自取赔款”。 法国远东舰队司令孤拔将军舰调往福州和基隆,意在武装占领这两个沿海口 
岸并在此征收关税作为“担保”。面对法国的军事部署和外交讹诈,清廷倾 向妥协,决定遵守李福条约,撤退保胜、谅山各处防营,并诏命曾国荃为全 
权大臣,陈宝琛为会办,去上海与法国公使巴德诺谈判。曾国荃身为两江总 督兼南洋大臣,又是主战派人物,但在会谈中却表现得颇为软弱和笨拙。他 
自己也承认“舌战实非所长”。李鸿章窥其穷蹙,乘机怂恿他勿以廷旨为限,
“当相机为之”,“无论曲直,求恩赏数十万以恤伤亡将士,似尚无伤国体”
①。曾国荃竟听从此议,擅自答应给法方“抚恤”银 50 万两(合 350 万法郎)。 巴德诺以为数太少斥为“笑柄”,清廷闻讯后严旨申饮曾国荃等人。法国则 
一面坚持勒索赔款,一面诉诸武力。8 月上旬,法舰进攻基隆,形势危急。 清廷乞求列强调停,但“英、德与法仇,不肯过问,美滑无力”,难以奏效。 
李鸿章乘机怂恿清廷接受赔款议和条件,说不然“战后亦必赔偿,为数更巨”。
③  《法国黄书皮》,《中法战争》,第 7 册,第 216 页。
①  《中法战争》,第 5 册,第 364、367 页。
②  李鸿章:《寄潘抚》,《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第 142 页。
③  《法国黄皮书》,《中法战争》,第 7 册,第 218 页。
①  李鸿章:《寄江督曾》,《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第 180 页。
慈禧六神无主,竟召奕譞哭诉:“不愿再经咸丰故事,但亦不愿大清江山由 我而失,由我示弱。”奕譞曰:“可以打。”慈禧说:“打就打到底。”慈 
禧又召见御前大臣、军机、总署、六部九卿和翰詹科道集议,说“和亦后悔, 不和亦后悔。和就示弱,不和会割地赔款而且损伤不少,或许引起内乱而且 
亦赔不起。”许久无人发言,左宗棠起立说:“中国不能永远屈服于洋人, 与其赔款。不如拿赔款作战费。”慈禧遂命罢朝,含泪以左为是②。在这种情 
况下,外界认为“李鸿章地位甚为危险”。其实,手握军权的李鸿章在统治 层中仍不失为举足轻重、安危系之的人物,身陷僵局的曾国荃、陈宝琛等致 
电总理衙门,乞请李鸿章出来收拾局面,认为“转圜”之事,“非李不能了”
③。李鸿章仍然力主避战求和。8 月 23 日他致电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要他 在枢廷活动,“设法回天”。不料就在当天,法国舰队在马江突袭福建水师, 
炮轰船厂。8 月 26 日清廷下诏对法宣战。
清廷宣战以后,李鸿章虽然迫于形势,在某些特定场合,有过“中国别 无办法,惟有用兵”,“万不再请说和”(指不再请外国调停)之类的话, 
并且也不得不作一些军事布置以搪塞清廷的指令,但实际上是抱着消极抗 战、积极求和的态度,他甚至拿马江之败来作为他坚持避战求和正确的根据。 
但当时清廷的抗战态度似乎是坚决的。9 月 3 日慈禧以有人奏劾张荫桓私函 上海道接洽赔款问题,将张荫桓等 6 名总理衙门大臣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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