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

第56章


加之威妥玛因超出滇案以外的其他要求和不容他国干预其事的态度,已 使英国在外交上处于孤立地位。当时俄、美、法、德、奥匈帝国和西班牙等 
国驻华公使先后以避暑为名,云集烟台,密切注视中英谈判的动向,力图防 止由英国单独处理与各国利益有关的问题。在这种情势下,威妥玛企图在 6 月提出的 8 
条要求的基础上尽早和平了结。李鸿章因“内顾中原则创痍未复, 外顾各国则战守难凭”,所以抱着“不得不隐忍以图息事”的态度,力求避 
免战争,妥协了事。中英谈判一开始,威妥玛就把议题归结为滇案本身、优 待公使和通商税务三个部分。为了追使李鸿章作出让步,威妥玛坚持要求将 
岑毓英等提京审讯,说有确凿证据说明岑毓莫为滇案的主使者。威妥玛表示: 此事“若不允行,他事无可商办。”李鸿章事前受到严令,不得允许将岑毓 
英等提京审讯,因而要威妥玛拿出岑毓英“指使文札信据,或的确可靠见证”, 如经“查验果系毫无虚伪,亦可据以请旨定夺。”但是,威妥玛却以翻译需 
时,迟迟不交。李鸿章鉴于威妥玛“口气甚紧”,致使“各件均无头绪,焦 虑莫名”。因而决定“联络各使以间其党援,而讽令公论。”他故意装作镇 
静、优闲的样子,先后应邀参观德国、英国军舰,并设宴招待英、德、美、 法、日、奥七国公使和英国两位海军司令,“仿照西例”,饮酒交谈,“兼 
欲激射英事,群情欢洽”,“公论颇不以提京为是”。这使威妥玛感到如不 尽快达成协议,对英国未必有利,因而在散席后,“独留絮,语,似稍活动。” 
在随后的谈判中,李鸿章“就势转圜”,提出另议其他办法作为不将岑毓英 等提京的交换条件,这正中威妥玛下怀。威妥玛立即表示同意提出全部条款, 
但声明:“此番所要各条,滇案、优待、通商三事均当包括在内,中堂必须 全然答应,此案即可算为完结,不必再说提京一层”①。9 月 5 日威妥玛将其 
要求以书面形式交给李鸿章,其中除滇案、优待、通商三事外,又有要求人 西藏等地“探访路程”的专条。李鸿章虽然在“口界”免厘和憎开口岸两个 
问题上有所争辩,但基本上同意了威妥玛的全部要求。9 月 13 日中英烟台条
①  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 16.第 18 页。
①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 6,第 18 页。
约和人藏探路专条正式签字。 这次中英交涉,本来是因马嘉理案而引发的。《烟台条约》规定中国偿
银 20 万两给英国、派员赴英表示“惋惜滇案”等了结滇案办法,在条约中只 占次要地位,而主要内容则是:英国得派员至云南调查,准备商订云南和缅 
甸之间的边界及通商章程;英人可经甘肃、青海、四川等地进人西藏,转赴 印度,也可由印度进人西藏;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英 
国可派员“观审”中国各地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租界免收洋货厘金: 洋货运人内地,不论中外商人都只纳子口税一次,全免各项内地税。这些规 
定扩大了英国在华的通商特权,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权,并为英国向中 国云南、西藏扩张侵略势力提供了有利条件。9 月 17 日清政府批准了《烟台 
条约》。不久郭嵩素奉命赴英道歉,随后留驻英国,中国派遣公使常驻外国 从此开始。李鸿章对于签订《烟台条约》之举,不以为耻,反而为荣,得意 
地声称:“自英国威使与总署理论滇案,夏间悸悻出都,鄙人奉命驰赴烟台, 妥为商办,迭经设法牢笼,据约力争,仍就总署所允八条原议,略放删改, 
迅将全案议结,案内凶犯罪名,悉予宽免”。①有人批评“添开口岸,滇蜀驻 员”,使“通商之患,将无底止。”李鸿章辩解说:“不知中土门户早经洞 
开,即添数口,利害各半,总署已允,该使尚未肯结案,幸将前请觐见及王 公往来、土货准华洋商人领单免厘各节,概行抹去,于国体饷源尚无甚窒碍。 
从此妥为驾驭,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耳。”所谓“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云 云,只不过是痴人说梦而已,《烟台条约》签订不到 10 年,就发生了法国侵 
略中国的战争。
①  薛福成:《代丰伯相复粱立主事书》,《庸盦文别集》,卷 2,第 79~80 页。
在中法和战的漩涡中
李鸿章在“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的迷梦被法国炮火粉碎以后。就情不 自禁地卷进了中法和战的漩涡。
中法战争是由于法国资产阶级推行殖民扩张政策,侵略越南,并以越南 为基地进而侵略中国引起的。中国和越南有着悠久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 
洁朝封建统治者与越南封建统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封建的宗主与藩属关系。 清朝皇帝要越南国王接受“册封”,并定期派人到京“朝贡”,而清政府则 
对越南负有保护的责任。这种关系属于东方封贡体系,同西方殖民体系有着 本质的区别。清政府竭力保持中越宗藩关系,既不为政治统治,又不为经济 
掠夺,而主要是着眼于军事国防,维护西南边疆的安定。及至到外国资本主 义侵入,中越两国人民都面临着遭受殖民者奴役的命运和反对殖民者的共同 
任务。清朝统治者在越南方面要求给予援助的清势下,也不能不言所行动。 早在 60 年代,法国就用武力胁迫越南阮氏王朝签订《西贡条约》,将南圻变 
为殖民地。1873 年法国派安邺率军侵犯河内地区,留驻在中越边境的中国农 民武装黑旗军及其领导人刘永福响应越南政府的号召,驰援河内,大破法军, 
阵斩安邺。但是,第二年越南阮氏王朝却在法国的讹诈下,与之签订《越法 和平同盟条约》,承认法国在越南中部和北部的“保护权”。1880 年以后, 
法国积极筹划武力夺取越南北部,并把侵略矛头直指中国西南边疆。面对法 国的咄咄进逼,清朝统治者不得不把越南和中国西南边疆的局势问题提上议 事日程。
最早关心中法和战问题的是驻英、法公使曾纪泽。1881 年他在与法国频 频交涉的同时,建议清政府尽快筹商,明定方针大计。总理衙门首先与李鸿 
章商讨,李鸿章提出:采取军事措施,添派兵船随同运米的招商局轮船前往 越南红江游弋,“藉壮声威”;通过外交途径作越南方面的工作,“派明干 
得力之员,往越严密侦探现在情形,晤其国王大臣等,将通商自强各事宜, 随机开导”。他认为这样“或可稍纾彼患,即可藉固我国”①。随后总理衙门 
上疏陈言,清廷决定战备、和议双管齐下,“以理谕之,以势遏之”,“二 者交相为用”。
1882 年 4 月,李威利率领法军攻陷河内,越南形势日趋严峻。在清朝统 治层中,积极备战的主张逐渐占了上风,5 月 30 日清廷饬令滇粤陆军出防场 
外,广东兵轮效期出洋,福建兵轮亦调得力者前往,“毋仅作闭关自守之计”。 正在这时,李鸿章因其母去世,回籍奔丧。直隶总督一职由淮系要员张树声 
署理,而中法外交之争则主要由曾纪泽负责处理。曾纪泽采取较为强硬的态 度,针对法国对越南侵略的不断升级而接连提出抗议,强调中国与越南间传 
统的宗藩关系,力主维持中越权益。法国则坚持越事与中国无关,以不子理 睬的冷漠方式相对抗。这样,中法交涉陷入僵局。
9 月车鸿章奉命回到天津,署理北洋大臣,随即谋求与法国驻华公使宝 海会谈。11 月 24 日双方正式开始谈判。这样,外交的主战线就从巴黎转至 
天津。在谈判当中,宝海一面老调重弹:法国与越南前订条约,意在行船通 商,并非侵吞越南土地,用兵则是为了“靖匪党”,而中国追兵深人越境是 
破坏和局,制造衅端;一面提出以中国撤兵为和谈的先决条件,进行欺骗和 讹诈。李鸿章倾向妥协,建议清廷不要错过机会,“速致滇粤疆吏转饬将领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以下简称《中法战争》)第 5 册,第 88 页。
按乓界上,勿得深入,致成不了之局”①。12 月 28 日宝海与李鸿章的代表马 建忠会商协议条款,据称“相互辩论三时之久,稿经七八易而成”。条文要 
点是:倘中国将云南、广西之兵自现在屯扎之地退出,法国即声明它“毫无 侵占土地之意”和“毫无贬削越南之谋”;准许外国商人溯红河到中越边界 
从事对云南的贸易,并在保胜设口岸,驱除“盗贼”(主要是指刘永福黑旗 军);在红河中间某地划界,南北分别归法中两国保护。李鸿章公然把这种 
妥协让步的协议,看成是自己折冲樽俎之功。
李、宝协议原意是要为中法双方的进一步谈判奠定基础。1883 年 1 月总 理衙门对协议表示了基本肯定的态度,但到 2 月却因法国内阁发生变动而出 
现波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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