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传

96 第十四章(四)


巨大手掌拍地,焦无作沉重的身体腾地飞到半空中。用出全部的力气,他将足有一百斤的重铁板斧抡起,朝缇错的头颅砸去。
    一手擦去唇畔的血迹,缇错大口喘着气,酸软的身体,耗尽的力气,几乎无法支撑的求生欲望,让她都只能站在原地,望着焦无作的重铁板斧朝她头上砸下,砸得头破血流。
    缓缓闭上眼,垂在身侧的双手,将阿左阿右从袖中丢下,缇错疲惫地等待着将至的死亡。
    一向冰冷的黑眸,忽地有血光闪耀跃动。钟初年纵身起越,手中剑刃在内力催动下,攒聚的巨大能量震破了手掌皮肤,裂出密密麻麻的口子。
    “去——”长叫一声,无回落英剑在半空中卷起数道气流,犹如银光虹炼,几乎是同时将焦无作的后背刺出五个硕大的窟窿,筋脉断,白骨裂,浓稠的血浆混着肝脏的碎屑,从他身体里涌了出来。
    惨叫着,焦无作从半空摔下,重重地摔到地上。地面瞬间往下塌陷了一层。
    瞪着一双黑少白多的眼,焦无作没了呼吸。
    双脚踩树借力,钟初年施展轻功,避开各路攻击,从地上捞起缇错的身子,躲开了重铁板斧的攻击。
    “起尸……”睁开朦胧的眼,看到钟初年苍白的脸,墨黑的瞳,缇错的心中忽地生出一分莫名的喜悦。
    然而同时,一张同样白俊却阴鸷的脸,映入缇错的眼眸。
    任重子举剑,砍向钟初年的身体。
    “小心啊起……”缇错恐惧的呼唤。
    随着鲜红的血水从钟初年胸膛中喷涌,随着右臂被斩落,飞到半空,巨大的痛楚从肩臂处传来,好像听到缇错的惊呼,钟初年的视线变得模糊,晕眩,仿佛有无数道光圈从眼底溢开。凭着仅存的意念,在摔到地上之前,钟初年用自己还未麻木的身躯,护住了缇错。
    刺向缇错的剑,在没碰到目标之前就被迫收回,任重子懊恼,就差一步了。
    杀死魔女蛇姬,再立功劳,压制大师兄的风头,就差一步了。
    “起尸!起……钟初年,你醒醒啊!”而这边,缇错慌乱地喊叫着钟初年的名字,直到他的血水染红了她的手。
    后面的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任重子充满鄙夷的话语响起。“自古邪不胜正。他出手帮你,有违正义,因此才会沦落到不得好死的下场。”
    颤抖的血手慢慢握紧,褐色的瞳眸在迷濛的泪海中,仿佛细润的流沙蜿蜒滑动。蓦地一亮,眼中两条粉色蛇影蹿立,那强劲的势头就像是两把长剑,锋利而慑人。
    “阿左阿右,给我撕了他!”缇错的吼声,仿佛来自于最深最黑暗的地狱。
    蛇腹与草野摩挲的沙沙声,迅猛,激烈,恍若最刻毒的杀气,隐匿在空气中,细腻无可察,却又在同时酝酿着一股磅礴的气势。
    任重子感觉到了。
    蓦地转身,两条长蛇已挺立在他面前,瞪着一对红眸看着他。粉莹莹的颜色,原是一种柔和的色彩。但此时此刻,配着蛇身里隐约可见的紫色血管,却让人感到惶恐,恶心。
    身下的地面被一片相互交缠的阴影笼罩。山林深处,响起男子凄厉的惨叫。与此同时,鸟儿拍着翅膀从树中飞出,纷纷朝向遥远的天空。
    望着洒遍丛野的鲜血,以及任重子被撕裂成碎片的身体,吞噬一切的残酷,才从缇错眼中消没。跪倒在地,她将头轻轻靠在钟初年的胸腹上,慢慢闭上双眼。
    瑞鹊山庄。
    封闭灰暗的炼药室里,壁上插着的蜡烛被罩在蓝皮纱笼里,所以火焰释放的光芒,也是幽幽的,瘆人的蓝。
    壁柜、桌台、板桌、椅子、地面,到处都是装着古怪液体的白瓷瓶,不少液体从翻倒的瓶中泻出,为台面点染上或墨绿或深紫的颜色。腥臭刺鼻的气味,溢满了整个房间。
    白鼠,灰兔,家狗,野狼,无数的动物,有的已经死了,有的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翕动的鼻翼,微颤的心脏,这些最基本的生命活动,都将在不久以后停止。
    这中间,甚至还有人类尸体。
    只是不知,他们是在死了以后才被抬进炼药室,还是在炼药的过程中,逐渐地、痛苦地、饱受摧残地死去。
    纤瘦的体格,发黑的印堂,混沌的眸色。
    堕倾城调配试炼着他的药品,凝神屏气地等待着他的研究成果。
    侧躺在桌台上的两只成年獐子,微微浮动的肚腹,终于在片刻之后,重归于寂静。
    “呯嗙!”“呯嗙!”
    “砰!”
    盛怒之下,堕倾城翻起长袖,将瓷瓶药剂一股脑儿地捋到地上。他推翻桌台,平日里冷漠的眸中,此时仿佛灼烧着熊熊烈焰。
    为什么?为什么?它们明明动了,它们明明有知觉了,为什么又停了?为什么又死了?到底是哪一步出了问题?到底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不能活?为什么醒不过?
    师傅,师傅,徒儿该怎么办才好?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颓丧地坐倒在地,也不管地面冰冷,堕倾城挤在一片尸体中间,神思恍惚。一缕发丝垂落到鬓边,视线偏移,他看到放在地上的一碗面。
    这是适才弟子送到门口的,因为太投入,他拿进来却忘了吃。
    把面碗放到曲起的膝上,堕倾城用筷子挑起一根面条,放到口里。面已经凉了,味道变得又干又涩,常人根本难以入口,但他却毫无感觉,瞪着无神的眼睛,将干柴一样的东西塞进嘴里。
    混着药水腥涩的气味,和着尸体腐朽的气味,堕倾城一根一根,将碗里的东西塞进口里。
    不管再不想吃,他都一定要吃。因为他必须活着,只有他活着,才能救活师傅。
    然而突然一阵反胃,他把适才好不容易灌进肚里的东西,又全部呕了出来。
    在无数个日子里,这只是极为普通的一天。但对于韩严君和孤雪来说,今日却是不一样的。
    因为今日,是他们成亲的大喜日子。
    喇叭声,唢呐声,吆喝声,恭喜声,还有小孩子要糖吃的顽皮话,串连成一首喜气洋洋的小曲儿,在小镇里哼唱。
    除了孤僻成性的独眼老头外,小镇里的人几乎都来了。狭小的喜堂,还是借用的镇子里的公社。但这却一点都没有让大家觉得扫兴。毕竟,韩严君是镇里人公认的好小伙,孤雪是镇里人公认的好姑娘。
    “会之,你来了。”好兄弟从远地赶来,特地来参加他的喜事,韩严君自然高兴。
    秦会之点点头,目光扫向韩严君身旁的新嫁娘。
    今日的孤雪,一身大红鸳鸯锦衣,戴在头上的翠冠垂下白珍珠帘。即便如此,还是可以隐约看到她绯红的面庞,娇羞的容颜,比他离开之前更美了。
    “严君,孤雪,恭喜。”他开口祝贺这对新人,却连自己都不知道,他是真心还是假意。
    韩严君搂住孤雪纤细的肩膀,得到最亲近的朋友的祝福,两人都倍感幸福。
    “哟,这不是会之吗?”孤雪的父亲醉醺醺地走过来,一说话嘴里满是酒气,“你小子真本事哈,进士及第,现在还当上什么什么太学学正,真是给咱们镇上的人争脸啊。”
    秦会之颔首一笑,道:“严君不是也参军了吗?老伯放心,凭严君的能力,假以时日,必定能够在军中立威立功。受封拜将,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到时候,可不要怪老朋友我过来蹭吃蹭喝啊。”
    秦会之的话说得老伯高兴。他不由得伸手拍了拍韩严君的脑袋,“不是我夸,就我们家这小子的能力,只要赶上时机,封官什么的都不在话下。嗝,到时候,你们俩兄弟可得相互照应照应,嗝。”
    秦会之和韩严君默契对视,两掌相击,干脆利落。
    孤雪望着两人,目光温柔含笑。
    她以为,这样的幸福,会陪伴她的一生。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