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走着爱着

第16章


    下班的时候,我该穿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却拐了个弯。我的脚步野心勃勃地沿着那条下坡路疾行。我在该地唯一的那家招待所的小花园前做了两个深呼吸,走进前厅问:那个走路的人住在几号?
    答曰:走路的人已经走了!
    心里说:追!
    于是,我的小伙子去追了。
    我请了一天假,坐在宿舍里等待。
    我需要享受这个等待的过程。坐在一个空荡荡的屋子里,等待一个传说中的人。这样的等待在我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可惜我等待的场所没有“长城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意境。我只能选择这样一个充满煤油味的空间及这个小空间外阴暗的楼道和弥散着的公共厕所的气味。这是我唯一的空间。
    我打扫了两遍屋子,地和暖气片都擦了又擦,将斑斑驳驳的小煤油炉用报纸盖了起来。还应该有音乐,可是没有!我只好将一张印有马蒂斯剪纸的蓝调子教学挂图张贴在墙上,顿时,屋子里响起了快乐的旋律。还有上午的阳光,也满满地装了进来。啊,还有苹果,芬芳的苹果!我洗了一盘,供在桌子上,又从床下的书箱里翻出精装的《神曲》,放在苹果旁边。我坐在床边,倚着桌子,看着苹果梳理着粟色长发――当然,我平时梳头的时候,不一定看着苹果,我平时梳头的时候,不一定能注意到自己头发的颜色。一切在此时才有了意义,正像一首民歌所唱的那样:“听见了你的脚步声,有一朵玫瑰提前开放……”
    楼道里响起两种脚步声,紧接着是钥匙串的声音。“外面人”就那样出现在门口。
    一个冷寂的生命。一个能与我共骑爱情之马的冷寂的骑士。
    我不知道自己怎样站起来,怎样向他打了招呼,怎样出门。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骑着我的爱情小马――不,是自行车,在校园的操场里转着圈子。孩子们踢足球的呐喊声也让我莫名地感到无地自容。
    我丢下自行车,坐在冷冰冰的铁制双杠上,回望着不远处灰色的宿舍楼。一道烟囱冒着浓烟。此刻,那个房间里,进去了整整一个旷野。是那旷野将我挤了出来!啊,那旷野的风没有经历任何空间,已进入了我。我的身体里住着那个旷野!我无法在旷野面前消化,只好逃出来独自消化。
    我像在白日梦中,举手投足都脱离了现实。我已丢失了任何语言的能力。我没有看他的脸。我先看那双根据“先入为主的美的法则”创造的腿,以怎样的弧度跨越水泥地灰溜溜的空间。他坐下了,木板床发出吱吱的响声。他的存在使空荡荡的小屋子变得更小了。他似乎占去了大半间房子。他似乎笑着对我说:“你好!”他的声音粗砾笨拙,在我心里划出深深的痕迹,先天和后天的缺口都被我一瞬间捉到。那一刻,有个辽远空旷的战场呈现在我的眼前,仿佛命运的示现。在那个空间,我变成了一块皱巴巴的补丁,贴向他无处不在的洞。那个过程多么漫长啊,我使了很大的劲,也不能扑向他。确实是个梦!至今我一个积极主动达成愿望的梦也没做过。补丁被掉在地上……
    从声音中醒来,我又落进他的“色相”。
    我的目光拥抱了他。
    他嘴唇干裂,脸膛雕刻着孤独的痕迹,眼睛里存放着厄运、灾难、放弃、追逐等诸多复杂的因素。他的额头上有我熟悉的那种急于实现远大梦想的神经质的兴奋与底气不足的衰弱。总之,当这个没有被“童话妈妈”宠爱过的孩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听见自己骨头伸展的声音。我正变大,或者正在浮肿,我发出了涩涩的笑声,然后背过脸去。
    我跳下双杠的时候意识到,那一两秒钟,是我二十三岁生命的辉煌时刻――我被完整地塑造了一遍――一个男人的历史流进了我的血液。
    我双腿蹬着自行车脚踏板,骑出校园门口时,心里响着这样欢乐而悲壮的声音:受伤的男人啊,我就是你的母亲!
壹-从村庄到都市 面对受伤的男人(2)
    我去自由市场买肉和酒。二斤羊肉,一瓶烈酒。回到“家”,“外面人”已变成家里人,脱了鞋,盘腿坐在床上,笑眯眯地迎候着女主人的归来。
    我对着两个男人打了个响指,露出了野村姑的马脚。我已抄近路回到了现实。贼心已动,贼心已静。该完成的已经完成:旷野里来的人已在我的血液中。他是我的!这是命运的判决!余下的事情,只是一种物质化的进程,即扒去陌生的“人”皮,建立亲缘关系……人生是短促的,我们得及时恋爱……
    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好好喝两盅!
    我麻利地操持着炉灶,我亲自掌勺。他喝着杯淡茶,不住地叹息着:你们太不容易了!你们这么艰难,还有着那么高的精神追求!于是,我们互相赞美着,真诚地说尽了初识的人可能说出口的最大限度的肉麻的赞美之辞,那情景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做了最拿手的羊肉哨子揪面。我经常停下手里的活儿,漫无边际地乱说一气。那顿饭做得时间很长,坐在饭桌边的时候,已是黄昏。马蒂斯剪纸《梦》悄悄地铺设出轻逸淡泊的音乐背景。一杯烈酒干下,三人捧起大碗,呼噜呼噜地吸着面条。
    流浪汉用面颊上滚动的汗珠肯定了我的手艺。
    我们都是爱酒爱歌的人,他从东北和内蒙古一路喝过来,学会了豪饮。我们的气氛像是烈火碰上了汽油。三人又喝又唱又哭,歌声酒香和泪水肆意流淌。那情景,永远雕刻在了1990年10月16日黄昏的时光中。
    我的男朋友的背更加谦虚地伏着,面红耳赤地启开了发达的抒情语言,来拓宽并升华我们交谈的话语,像一个喜欢总结中心思想的小学老师。
    他大我们十六岁,生在上海。我们生在山乡野里,可三人对童年刻骨的感受却惊人地相似。用他那句著名的台词便是:我知道在那远天的底下,有我迟早要去的地方,靠着这一冥示,我熬过了那屈辱的早年时光……这似乎是三人共同的心声。那“迟早要去的地方”,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不就是此地此刻,三个活在梦想中的生灵相互碰撞、互相包裹的时刻吗?他脱掉外套,只穿件背心。他散着汗味的肌肉即刻引起我动物式的感觉。我的目光一刷子一刷子地从他身上扫过去。
    那时,或者是那时之后,我的道德像一排排坚挺的不锈钢管,立在背后保护我:我崇尚爱情,尊崇忠贞不渝。可我认为忠贞不渝的爱并非对象的忠贞不渝,而是爱情的纯度和深度。你可能去爱一万个异性,只要你能爱得过来,这样,你才可能是健康而开阔的。一辈子只与一个异性来往的人,并不全等于对爱情忠贞不渝。有些人只不过是对自己的爱情道德忠贞不渝……我那时就是这样开脱自己的。
    后来,他说起自己的故事。我真想让自己倒退三十多年,让他重头再来。在我的沐浴下,重新开始的一切就会大大地不同……
    深夜人静时,三人骑车到市招待所的客房里,说到天亮,我才回学校上课。课后,我又骑车返回。我吃不下去,眼睛贼亮,思维、感觉都在转动着。我只想舞起来,走路或奔跑都太平淡了,都不能交待我的心灵状态。我一直是个头脑发热、感情用事的人,可我的头脑从来没有那么发热过。我当时的表情、语言、动作,都染上了一种尾大不掉的浮夸风。我的感觉在无节制地膨胀,简直是饥饿后的浮肿。
    就这样,在此后的近两个月中,在西部那个荒凉的小镇,三个人组成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小家,过起了小日子。我们都太孤单了。我们要爱。我们需要一种更加有力量的爱。
    对我来说,可以说这是一场预谋的爱情。在听到他的名字之前,我就爱上了。我和我的爱情小马一直等在那里。不管来的是谁,以这样特别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都会爱上,我都会邀他上马。因为我需要变化,我需要震撼。我就像一只飞蛾一样扑到了那团闪烁着魔力的火焰里,把自己烧得重伤。
    他经历了大跃进、文革,经历了高考热,经历了妻离子散,从小母亲就是精神病,姐姐精神病,他忍受的饥饿、屈辱比我们多得多,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在安徽劳改农场里从“右派”分子那里读了几本文学书。他受不了都市拥挤的日子,在都市里,他像一个困兽一样,他要回到他的森林,于是他就逃了出来。
    他逃出来了。他身上凝聚了自然的力量,他的魅力还在于他敢于走出来,走自由的路,让别人说去。但是,他也像我们一样还没有来得及学习爱。他一直在逃,在人们的嘲讽中和掌声中逃奔着,每天上路,每天在路上,让旷野之风洗刷着他那颗伤残的心。生活还没有给他机会补上这一课。
    所以,在这样一场有些怪异的感情中,三个人的爱情之马没有跑出家门,就已经瘫痪在地。
壹-从村庄到都市 面对受伤的男人(3)
    我们的爱捉襟见肘,无法如此超然地再爱下去。三个人都被这古怪的爱情格局逼上了疯狂的潮头。
    后来,我如此回望了这个爱情事件:
    生日,等于死日,比死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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