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走着爱着

第14章


    他留下了诗。我一看,心里就有一扇小门打开了。躺在铺上感觉着那扇小门流进来的清新的风。他的诗和我的诗大大地不同,是那种柔软精致的珍珠一样的句子,还有一种为了爱情献身的精神。据说,他为一个不喜欢他的女孩子写了四千首诗。多么幸运的女孩!我自然也感到神秘、向往。还没有人为我写过爱情诗呢!也许,这就是一双懂我的眼睛,这就是渴望已久的能与我骑马的爱情勇士。于是,想与“情诗圣手”一叙。那时,没有电话,也没有手机,找人传话,哪想到中间那家伙传错了话,“情诗圣手”居然来了一封无比恶毒的匿名信,我也回了一封恶毒的匿名信。
    路上见过他一次。他一个人走着,没有人介绍,可我知道,那就是他。他面色发黄,身子佝偻着,瞪了我一眼。他像一个随时准备战斗的公鸡。那一定是他受了太多的刺激和指责。他随时准备保护自己不再受到伤害。
    这样,我们失之交臂。
    大半年以后,这位“情诗圣手”吹着一把口琴黑乎乎地出现了。他要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而不是马,去游内蒙古大草原,路过我们学校,来看同学。在一次文学沙龙上,我们互相举起了酒杯,互相说对不起。他说,他向四个给过他白眼、不喜欢他的诗、诽谤过他的女孩子发了同一封匿名信。
壹-从村庄到都市 爱情啊,快来救我(2)
    但我早已经原谅了他。实际上,在这一年当中,我一直盼望着他的出现。他终于出现了。于是我们刀光剑影之后,涓涓细流地开始了对话。我们谈诗歌,谈文学,谈人生……
    他首先说我的诗是假大空的诗,受那些假大空的影响太深了,堆满了地理学名词和神话传说,没有一点儿真货。在校园外的一条小渠边,他对我说你不要写了,改行当导游还行。
    真是把我气炸了!
    在一个下午,我们坐在离校园很远的田埂上,他用干裂的嘴唇和火山一样的热情,给我朗诵他的诗。一条急流的小溪在我们身边流淌着,水面上漂着白白的梨花瓣。他的诗里充满了调侃、讽刺、叛逆、煽情的东西,把我轰得眼花缭乱,难受极了。
    可是,眼花缭乱总比眼睛木呆呆的感觉好,我越是难受就越想更多地去听。
    他说,所有的天才都是最孤独的。他自比尼采和鲁迅。
    他猛烈地抨击中国的教育。他说,一个接受过学院驯养的动物,要想成为人,必须要完成自我启蒙,如果不进行反省和批判,被异化了、被愚弄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我听着他的话感到特别刺耳,但我却暗暗苟同着他的观点。
    这种人文色彩的观念,在我是全新的,周围没有一个人这样看问题,偶有异类大家都嗤之以鼻。他反异化,反庸俗,反物质主义,反权利,反传统,反麻木。提到周围的任何男生,尤其是那些英俊一点儿的男生,他都会用阿Q、润土和孔乙己来对号入座,而他是《狂人日记》中的那个狂人。他目光苛毒,语言粗鲁,多打击性的词语,声音像是在嚎叫。
    他也给我朗诵美国诗人金斯堡的诗《嚎叫》。
    终于,我带着他到宿舍去了,煜好悄悄说,你可以跟这样的人接触,但是不能深交。
    哪里能听进去煜好的话!我给他买吃的。他一口可以吃掉大半个饼子。他的那一吃,把我的眼泪给吃下来了。只有经常挨饿的人,才会这么吃东西。他的眼神是那么疲惫,气色是那么得差。当即想把他搂到怀里,让他休息一下,不要再去流浪了。
    但他要走了,骑着他的破自行车。那破自行车是一匹古怪而孤独的马,只可以一个人骑着。
    我买了些信纸、信封和邮票给他带上,让他一路发信来。他发来了路上的诗。诗写得很长,很野。一遍遍地读着,有一种春天般的感动。我每天在期待着他的信。几个月以后,他回来了。那是暑假,他直接到我家。我正得点儿小病,躺在大炕上,他坐在一张椅子上读诗。母亲总是走进来看我们,把门大开着,还对我说,你到伙房里躺着去!我对母亲做个鬼脸。母亲十分警惕这个看上去很怪的人。又听说他从大学里退学了,母亲更是忧心忡忡。
    他说他是来塑造我来了。在他看来,这个女孩是可塑造的。他说只需要一点点改变,你就会不一样,你本来是一个天才,但是你受的教育太差了。于是,但丁、普希金、莱蒙托夫、马拉美、叶芝、兰波、迪兰?托玛斯、波德莱尔、埃里提斯、叶赛宁、阿赫玛托娃、惠特曼、聂鲁达、密斯特拉尔、里尔克、博尔赫斯,北岛、杨炼、顾城、舒婷等,都来参加我们的朗诵盛会。之后是李白、李商隐什么的,我被他的朗诵催眠了。从没有过的享受。第一次感到这么丰富、这么密集的诗歌意向和文学熏陶。
    这就叫熏陶,像烟一样地熏着你,直到你呛得泪流满面。
    我的启蒙教育就这么开始了,从二十岁开始的。
    他一边朗诵一边批评我。我吼叫着承认了自己的诗确实臭极了,没有真情实感,被假话、套话和虚话充满。最让人兴奋的是,我似乎能抓住诗的脉了,什么是诗,并非表达一种思想和喊一些口号,诗是心灵的创造,是真情的流淌,是个性的表达。
    我承认,那假大空也是真情实感,但那是一种假的早已被人控制了的真情实感。一个没有真诚地体验过私情的人是不可能明白大爱的,一个没有个性化的作品是没有共性的。
    现在,一个思考的人,一个有血性的人,一个拜伦、雪莱、普希金、莱蒙托夫式的英雄人物来到了我的面前,我要和他一起批判,一起反省,一起叛逆,彻底做一个有情况的人。我已深受他的影响。说话的方式,看人的目光,阅读的趣味,都受到他的影响。我的诗也跟以前不一样了。他教我学习应用通感的手法,把各种感觉都调动起来,一句话说得如何更妙,更有张力,更有音乐感,把一首诗写出一种妙味。
    我每写出一批诗,都会给他看,看到一个好句子,他就会拍案叫绝,写出一首没有感觉的诗,他就会大加批评。
    在他的家乡,那个山风呼呼的偏远农场,我们吃着小甜西瓜,我给他讲着童年生活。他拍案叫绝:天才,天才!他说,如果我写小说,一定会写出像《呼兰河传》、《生死场》那样动人的作品。
壹-从村庄到都市 爱情啊,快来救我(3)
    于是,在他的高声赞美之下,我开始写小说。我几乎不再听课,课堂成了我的书房。我写下了《没头没脑的故事》。写童年、泥土、风、沙,还有与悲情黏着的岁月。
    一个人的童年决定着他的一生。残酷而美丽,这就是人生。
    恋爱。
    我的恋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包括煜好,还有我的家庭。
    但不跟他恋爱跟谁恋爱呢?
    虽然,我的感觉也特别复杂。除了他那与众不同的性情和思想之外,我感到跟他在一起没有安全感。他身上那种对立的、难以驯服的力量,随时准备跳起来战斗的神经质态,让人后怕。我对自己的状态就特别没有信心。我要有着稳定人格的人,来收摄我那狂躁的内心。我还没有成长到有足够的力量可以包容他的一切,甚至怕他,想避开他,逃走……但是,在反对力量的推动下,却不得不和他越走越近,无法分离。在他的熏陶下,我也已经跟原来的环境剥离了。一时间,我也变成了一个警觉的动物,随时准备跟他合起来,向四周开战。
    我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他的命运连在一起了,并开始为他的衣食住行操心了。
    这就是我朝思暮想迎接来的爱情。我的爱情小马几乎没有奔跑起来,就已经被拴在了槽篱之间,甚至它慢慢地消失了。
    我心中有着太多的遗憾,无法贴心地接受他。
    我的爱是奉献的爱,更是索取的爱。自从有了这个男人,我就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身经忧患的人。我满怀幽怨地扮演着同道、恋人、妻子、情人、女儿、母亲乃至父亲的角色。我觉得爱情的含金量越来越低。
    我总以为,爱情就是爱情,爱情应该骑在马上,随风而行,跟物质、责任不应该那么过早地发生关系。
    一个人应该拥有足够长的时候,浸泡在没有功利、纯粹审美、自由的恋爱状态。
    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都应该如此纯粹地享受爱情,生命才会饱满,才会大发光华。而在物质和责任的干扰下,爱情就会天天减产,以至于变成负数。
壹-从村庄到都市 倒下的斗牛士(1)
    无法面对自己
    因为肉体总被灵魂抛弃
    此时,我的眼前闪现着这样的一幕:
    我身上裹着一块大红色绸缎,拿着一根短棍儿,在沙地上跳跃着。有四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围着我,他们戴着柳枝条编的帽子,帽子上面插着沙枣枝,他们猫着腰,准备向我进攻。他们是牛,我是光荣的斗牛士。围坐在周围的,是百十来个孩子,都紧张地注视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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