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两晋南北朝

第61章


她临朝之初,任李訢为司空,佯为尊重。不久,利用与他有怨的旧同事赵黑攻击他专权,调他到徐州去当刺史,然后在太和元年(477年)十月,利用他旧时的心腹范檦,告发他要叛变投宋,把他召到平城讯问,也不听他的再三申辩,还是把他和两个儿子都杀了。
  以上的是非恩怨,只能说她有些手段,并不能证明她是一个政治家,而这要以她两次临朝称制时的政绩来作评说。
  她第一次临朝时,从高允、李訢的主张,于献文帝天安元年(466年)在各郡设立郡学,置博士、助教、生员。这在北魏,是属首创,因此这是她的政绩之一。
  魏道武帝时设立候官,专做侦讯调查的工作,性质和前之孙吴的校事,后之明朝的厂卫(东厂、西厂、锦衣卫)相同,流弊也一样。冯太后知道这些人专事敲诈勒索,得了钱财,对重罪不闻不问;反之,对轻微过失倒吹毛求疵,对上表功,对下勒索。这些人的员额有一千以上,官吏百姓都对他们头痛。太和二年(479年),冯太后毅然取消候官制度,另外挑选几百个诚实可靠的人,巡逻街道,只抓斗殴闹事的不法之徒。平城居民从此才得安居乐业。这是她的政绩之二。
  北魏官吏,一向不发俸禄。太和八年(484年)开始“班禄”。同时,每户增加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专供体禄之用。又规定:发俸禄以后,赃满一匹的处死。这年,地方官因贪赃处死的有四十多人。做官有禄,本来是老规矩,不过,长期不发后,“班禄”倒变成了新花样。淮南王拓跋佗(一作“陀”)不以为然、主张依旧断禄,冯太后就召集群臣讨论。中书监高闾说;“给了傣禄,廉洁的有了保障,贪财的有所畏惧。如果不给,贪财的得以大捞特捞,廉洁的生活困难。淮南王的意见是错误的。”“班禄”不见得能使吏治弊绝风清,但总是政治走上轨道的表现,太后就依照高闾的意见作出决定。应该说,这是她的政绩之三。
  接着,就是太和九年(485年)采纳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实行均田制度。均田令规定:十五岁以上的丁男受露田四十亩,丁女二十亩,奴婢照丁男丁女受田;有牛的,每头牛受三十亩,以四头为限。人死或年满七十岁,田要交还政府。初受田的,丁男另给桑田二十亩,用来种桑树;种麻产布的地方,男给麻田十亩,女五亩。桑麻田作为世业,不用再交还政府。一夫一妇每年向政府纳租粟二石,调帛一匹,产麻布的地方改为调布一匹。此外,还要服兵役和徭役。
  李安世提议均田,针对的情况是“时民困饥流亡,豪右多有占夺”。豪强占有了土地和人口,“荫附者”(被豪强占有的人口)不向国家纳租服役,而豪强的征敛比公家多得多,其结果是国家占有的人口不多,国家的收人也不多。这种趋势如果不扭转,国家的力量势必日益削弱。均田制是国家与豪强争夺农户的制度。这种争夺,从汉末以来,其实一直不断,多有反复,国家占有农户多的时候,国家就强,反之就弱。李安世是把争夺农户的办法制度化了,所以自此以后,直到唐代中叶,将近二百年内,历代无不遵行,可见在这段时间内,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均田制有利于国家富强,冯太后坚决采用,可说这是冯太后的政绩之四。
  与均田制密切相关的三长制是在下一年由秘书令李冲提出来的。李冲字思顺,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他学识优长,又为冯太后所宠,是当时很有权势的人士。他提的是个要害问题:当时户籍混乱,只有宗主督护,民间往往三十家、五十家才算一户。在这种情形下,别的不管,单就推行均田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李冲建议:五家为邻,设邻长;五邻为里,设里长;五里为党,设党长。三长担任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和徭役的工作。这是把豪强的荫户变成编入国家户籍的民户的制度,与均田制相辅相成。当时应当是在实施均田制碰到困难而提出来的。对此,冯太后予以采用,这自然也应算是冯太后的政绩之五。
  在以上五者之外,笔者认为:还应该从当时社会发展的面貌来进行考察。这方面的材料不多,但也有些可以参考的论述。
  太和十一年(487年),平城天旱粮贵,齐州刺史韩麒麟上疏,主张禁奢侈,劝农桑。他说:京师居民,游食之口三分居二。又说,承平日久,风俗奢侈,车服第宅往往超越等级限制;工商之族都玉食锦衣,“宝货盈于市里……丽服溢于路。”他是把这些作为反面现象,与农民的贫苦饥寒来对照的。然而换一个角度看,城市人口增加了,工商之家富庶了,难道不是社会经济繁荣的现象吗?笔者认为这可以作为当时北魏社会经济发展的佐证。
  太和十四年(490年)九月,冯太皇太后去世,年四十九岁,谥文明太皇太后。 
 
 
  
三八  魏孝文帝改革旧俗
  冯太皇太后去世时,孝文帝年二十四岁,他那有名无实的皇帝已经做到第二十年了。太后生前,不仅亲自决定一切,有时甚至还虐待皇帝。一次,她脾气发作,大冷天把皇帝关在空屋子里,三天不给饭吃。她还打算把他废掉,改立咸阳王拓跋禧(孝文帝弟)做皇帝,后因东阳王拓跋丕(宗室中辈分最长之人),大臣穆泰、李冲等人的力谏才作罢。然而,孝文帝对祖母并不怨恨,只是非常感激拓跋丕等。
  历史上,母后掌权时用的人,幼君长大后会将其全部除掉,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但魏孝文帝并不这样,例如李冲,他跟他的祖母有极亲密的关系,孝文帝却丝毫不以为意,仍视其为股肱之臣,“及议礼仪律令,润饰辞旨,刊定轻重,高祖虽自下笔,无不访决焉。……君臣之间,情义莫二。”(《魏书·李冲传》)这种情形,历史上好像没有近似的例子。
  魏孝文帝对祖母的孝顺是出于衷心,太后死后,他水浆不人口达五天之久。他以改革旧俗、实行汉化著名,这其实与他秉承祖母的教导是分不开的。群臣见他在大丧中哀毁过甚,劝他节哀。他的答辞中有几句极可注意。他说:“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肤今仰察圣训,庶习古道……”由此可见,孝文帝认为在冯太后以前,魏的君主只晓得用兵打仗,冯太后才开始振兴文教,他本人受到太后的教导,才懂得“古道”。所谓“古道”,即治国必须依照汉魏的规制。他的这段话,已是在无意中宣布,要把冯太后开始的改革进行下去。
  孝文帝在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就去世了,他亲政的时间只有九年,然而取得的成就却是可观的,与守旧势力的斗争也是艰巨的。
  孝文帝非常希望能了解南朝的典章制度。太和十七年(493年),机会来了。南朝齐的雍州刺史王奂因故被杀,他的儿子王肃逃奔北朝,孝文帝在邺接见他时,谈得非常投机。王肃谈萧氏有可乘之机,劝孝文帝南征;也谈治国之道和南朝的典章制度。两人越谈越有劲,坐得也越来越近,丝毫不感到疲倦。从此以后,孝文帝对王肃的器重礼遇,丝毫不逊于亲贵重臣,有时谈话还命左右回避。孝文帝把他比拟为春秋时的伍员,君臣之间也自比为刘备与孔明。
  在这里,有必要把王肃其人作一点介绍。王肃字恭懿,琅邪临沂人,投魏时三十岁。他在南齐做过秘书丞,并不以才学著称。他的父亲王奂没有多少学问,只有两个特点,一是有才干,能办事;二是信佛。既然如此,那么王肃为什么能够成为“能将南朝前期发展之文物制度转输于北朝以开太和时代之新文化”的人物?据陈寅恪先生的研究,认为“王俭以熟练自晋以来江东之朝政国故,著名当时”,王俭卒于王肃北奔前四年,“是肃必经受其宗贤(笔者按:王俭也是琅邪临沂人,与王肃都是王导的后裔)之流风遗著所薰习,遂能抱持南朝之利器,遇北主之新知。”(本段引文均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二篇《礼仪》)。
  王肃并不是第一个把南朝制度输入北方的人。在他之前,魏文成帝和平六年(465年),宋文帝子刘昶因被诬谋反投魏。献文帝皇兴三年,魏军破宋青州东阳,博昌人蒋少游被俘入魏。太和初年改革朝仪,两人奉命专主其事。李冲等定衣冠制度,向两人咨询,两人的意见常有出入。王俭有礼学专著,王肃因而能掌握“南朝前期制度之总和”,把它输入北朝,“蔚成太和文治之盛”(引文出处同上段)。
  王肃能起如此之大的作用,无怪要受孝文帝的高度重用,封汝阳县开国子,任豫州刺史。孝文帝去世时,遗诏任他为尚书令,与咸阳王元禧(孝文帝弟,从太和二十年起,改拓跋为元)等同为宰辅。但是有些贵族,如任城王元澄见他的地位如此之高,看不大惯,一度诬他谋反。王肃本人则小心谨慎,才得无事。宣武帝景明二年(501年),他在寿春任扬州刺史时去世,年仅三十八岁。
  现在该回过头来讲孝文帝的改革了。王肃投魏之年,就是孝文帝决策迁都洛阳的同一年。这年五月(即在接见王肃以前五个月),他打算以伐齐为名,行南迁之实,命太常卿占了一卦,因卦象的意义,引起了不同的看法。群臣都不敢说话,只有任城王拓跋澄(这时还没有改姓)敢表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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