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现场

第13章


我住这儿是因为我太普通了。
  我把箱子放在床上,取出跑步服。我从威尔郡疾步走到圣维森特,然后向西慢跑到二十六街,在这儿停下,返身慢跑回西门,再朝威尔郡跑去。跑第一英里时最难受,跑回来时一个劲儿地喘气,把在圣维森特吸入的汽车废气呼了出来。我估计我正好穿行在有害气体之中。回到二号房间,我洗了个澡,穿好衣服,然后翻了一遍笔记,接着打了几个电话。首先按莱尔?阿伯内西最后的工作地址挂过去,那边是圣莫尼卡的神奇面包公司。果然不出所料,他已经不在那儿,人事部不知道他的行踪。我马上翻查本地电话簿,上面也没有他的名字,而一个叫雷蒙德?格拉斯的人还住在舍曼奥克斯,我核对了从圣特雷斯警察局卷宗里抄下来的门牌号码,然后给拉斯维加斯的朋友又打了个电话。他有了一点沙伦?内皮尔的线索,但还需要半天时间来查实。我提醒阿莱特他可能会来电话,并提醒她,如果接到电话务必要记录准确。她对我如此放心不下这件事情,感到有点委屈。但是她以前曾因为粗心大意浪费了我不少时间。
  我给在圣特雷斯的尼基去了个电话,告诉她我在哪儿,在干什么。然后我查询了代接电话服务站。查利?斯科索利曾打过电话但没留下电话号码。我估计如果有重要的事情,他还会来电话。我把这儿的电话号码给了服务站。办完这一切,我走进隔壁一家餐馆。每次来这里都好像变了国籍,上一次是墨西哥味,也就是说是那种辣得够呛的淡棕色食物,而这次却是希腊味;叶子包着的粪块状的食物。这种“好东西”我曾在路边公园看到过,谁知它们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我还是用一杯白水似的葡萄酒将它咽了下去。现在是七点十五分,我没什么事要做。房间里的电视机坏了,我只好去办公室与阿莱特一起看电视,她一边看一边嚼着盒装的卡拉梅节食糖。
  清晨,我驾车翻山进入圣费尔南多山谷,从圣迭戈高速公路转入舍曼奥克斯的小山顶上,一层蜃景般的烟雾展现在我面前,微微闪亮的淡黄色薄雾中耸立着几幢好似向往新鲜空气的高楼。莉比的父母住在一楼有四个单元的楼里,楼房正好在圣迭戈高速公路与文图拉高速公路交汇的转弯处。那是一座庞大笨拙的拉毛粉饰建筑,正面开着凸出来的窗户,开放式走廊把楼分成了两半,楼下两套公寓的门都开在走廊里,右边的楼梯通向三楼的平台。这幢建筑没什么特色可言,我想可能是三十年代,当人们意识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建筑应该摹仿南部的住宅和意大利别墅之前修建的。有一片混着杂草的浅绿色狗牙草草坪。一条很短的车道延伸至后面一排框架式车库,四个绿色的塑料垃圾桶用链子拴在木栅栏上。楼房前面的桧属灌木丛长得很高,挡住了底楼的窗户,这些灌木像是在换叶,有些枝条枯黄了,其余都光秃秃的,看起来就像减价出售的圣诞树,而且枯枝败叶又正好对着外边。这一带令人心旷神怡的季节早已过去了。
  一号公寓在左边。我按了门铃,铃声听起来就像发条变软了的闹钟。一个妇女打开门,嘴上含着一排别针,说话时,别针快速地上下摆动。我真担心她会吞下去一只。
  “什么事?”
  “格拉斯太太吗?”
  “对。”
  “我叫金西?米尔霍恩,是私家侦探。在圣特雷斯工作。可以跟你谈谈吗?”
  她将别针从嘴上一一拿下来,插在手腕上戴着的一块别针垫上,那别针垫看起来就像一朵布满了刺的装饰花。我递上证件,她仔细看了看,又翻过来,似乎后面印刷精美的文字中有着需要慎重对待的信息。她认真审视证件,我则对她仔细端详:五十来岁,丝一般的棕色短发,发式随便,几缕头发压在耳后;棕色眼睛,没化妆,没穿袜子。她穿着一条粗斜纹棉布包裙,一件已经洗得色泽深浅不一的马德拉斯蓝底布衬衣,和那种杂货店里常见的包着玻璃纸的拖鞋。
  “同伊莉莎白有关吧?”她说,终于把证件还给了我。
  “是的。”
  她犹豫片刻,然后退进客厅,给我让路。我走进去,在那张唯一没放布料和纸样的椅子上坐下。烫衣板支开摆在凸窗附近,熨斗插上了电,它加热的时候发出滴答声。最远那堵墙附近的架子上挂着做好的衣服。空气中有一股涂在布上的浆糊和金属发热的味道。
  在通往饭厅的过道上有一辆轮椅,上面坐着个六十多岁的墩实男子。他神情茫然,裤子拉链没拉好,腆着个大肚子,她走过去,将轮椅转过来对着电视机,又把耳机戴在他头上,将插头接在电视机上,然后打开电视。不管他是否喜欢,他正在看的是一个游戏节目:一对打扮成公鸡和母鸡的男孩和女孩。不过我不清楚他们是不是在赢什么东西。
  “我是格雷丝。”她说,“那是伊莉莎白的父亲。三年前的春天他出了车祸,说不出话但听得见,只要提到伊莉莎白他就会不安。你如果想喝咖啡自己倒好了。”
  茶几上有一只过滤式陶瓷咖啡壶,插在从沙发下面拖出来的接线板上。看来这屋里所有的家用电器都使用同一个电源。硬木地板上铺着约四码长的深绿色丝绸,格雷丝蹲下身子,将手剪的纸样别在布上。她举起本杂志,翻开一页让我看,上面是一件时装设计师设计的连衣裙,一边开着很高的叉,袖管细窄。我倒了杯咖啡,看着她干活。
  “我正在替一个嫁给电视明星的女人赶做服装。”她温和地说,“是别人的密友。他一夜之间就走红了,她说现在就是在洗车行他也会被认出来。人们索要他的照片,还美了容。呵,我是说他,不是她。据说他过去十五年一直很穷,可现在贝莱尔的那些晚会他们都要出席。我给她做衣服。而他的衣服总是在罗德奥大道买。按他挣的钱,她也可以在那儿买,但是她说觉得不放心。她比他要好多了。我看过《好莱坞报导》上的《认识你俩》,他和另一个人‘在斯泰尼利餐馆吃牛排’。要是照我说,她在被他甩掉之前该穿套昂贵的服装。”
  格雷丝仿佛在自言自语,思想不集中,脸上不时泛起微笑。她拿起剪刀开始沿着直边剪裁,剪刀碰到木地板发出嘎嘎的声响。我沉默了好一阵。这活计有种催眠效果,而且似乎没有交谈的必要。荧屏在闪烁,从我这边看过去,只见那只“母鸡”把手放在脸上,正跳上跳下。我知道观众正在催促她做某件事——选、递、换盒子;拿帘子后面的东西;把信封交回去。这一切都在无声地进行,而莉比的父亲坐在轮椅上看得无精打彩。我认为她应该问问那“公鸡”,可是他却很不自然地站在那里,就像一个知道自己太不适合穿万圣节服装的孩子。格雷丝取下纸样弄出哗哗的声响,她仔细折好纸样,放到一边。
  “伊莉莎白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给做的。”她说,“当然,她一离开家就只穿从商店里买的了。六十美元买一条最多值十二美元的裙子。不过她对颜色很有眼力,而且她有钱买自己喜欢的。你想看着她的照片吗?”格雷丝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睛,露出丝苦笑。
  “想看。非常感谢!”  
  她先拿起绸料,走过烫衣板的时候,把它放在上面。用蘸湿了的食指试了试熨斗。熨斗发出吱的一声,她把控制杆调到“毛料”那檔。窗台上的双像框里有两张莉比的快照。她在递给我之前,仔细看了看。一张莉比正对镜头,但埋着脑袋,举起右手似乎想把脸遮住:泛着阳光的金发,剪得同她母亲的一样短,头发从耳朵处向后飘起,一双蓝眼睛显出顽皮的神情,正羞涩地咧着嘴笑。我有点迷糊了,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二十四岁的人,竟然这么年轻这么充满活力。第二张照片上,她笑意盈盈,双唇微张,露出雪白的牙齿,嘴角边浮现出酒窝;皮肤洁白,带点金黄色,睫毛颜色很深,使眼睛的线条更显优稚。
  “她挺可爱。”我说,“真的。”
  格雷丝站在烫衣板前,用熨斗的顶端轻轻烫平丝绸上的折皱,石棉板上的熨斗好似一只小船飘浮在平静的深蓝色海面上。她关掉熨斗,在裙子上随意擦了擦手,然后拿起那几块绸料,开始把它们别在一起。
  “我用伊莉莎白女王的名字为她取名儿。”她说,接着难为情地笑了。“她生于十一月十四日,跟查尔斯王子是同一天。如果她是男孩我会取名叫查尔斯。雷蒙德认为我挺傻气,我才不管呢!”
  “你从不叫她莉比?”
  “哦,不,那是她上小学时自己改的。她一直都很清楚自己是谁,要过怎样的生活,甚至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也非常整洁——并不过分讲究,但整洁。她会在自己的衣橱里贴上漂亮的花包装纸,每件东西都理得整整齐齐。她喜欢会计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数学有条理,有意义。如果你足够的仔细,总会找到答案,这是她说的。”格雷丝走到摇椅处坐下,把绸料放在她的裙兜上,开始把缝褶绗起来。
  “我知道她在海克拉夫特-麦克尼斯事务所当会计。她在那儿干了多久了”
  “大约一年半。她先是给她父亲的公司当会计——他开了间小家电修理铺——可她没兴趣替他工作。她雄心勃勃,二十二岁时,就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后来又修了一两门计算机课程,是在夜校学的,分数都挺高。哦,她手下还有两个初级会计师。”
  “她在那儿干得满意吗?”
  “我肯定她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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