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34章


  我的风霜他的单纯,我的疯狂他的天真。我是白牡丹他是白乌鸦,哈,漫山遍野都是哀艳的战火。
  最终。
  最终他还是跟我回家了。他十二岁,身高和体重都比同年纪的孩子要弱,会听,会表达自己的情绪,会写自己的名字。他是后天不会讲话的。因为失火,父母被活活烧死,只有他存活了下来。万幸的是,他没有亲眼目睹,只知道一夜之间,父母都消失不见了。于是,他不再说一个字。
  这童年的这笔辛酸帐,与我极其相似。
  原来那么多孤单的日子,只是为了等候这样的一个小人儿。
  从此,我是做妈的人了。
  带孩子去体检,注射各种疫苗针,买来菜谱每天对照着变着法地煮东西给他吃。从前我的厨房纤尘不染,自从孩子来了,厨房渐渐有了烟火气。
  每晚都哄他睡觉,在他睡觉之前给他讲一段童话故事,有时哼摇篮曲。
  不再出去泡吧,收了店就急急往家赶。有时把他带在身边。他很安静,非必要时决不打扰我,我喜欢将他揽在怀里,揉乱他的头发。情不自禁地看着他就笑,就高兴。
  他结实了。脸色也红润了。
  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我的生活一下开辟了新的方向。我的重心不再仅仅是开店赚钱,而更换为这个孩子。他载着我顺流而下,沿途看见许多美好的风景。
  二十岁生日。言七送了一颗很大的碳给我。
  我和孩子及他对坐。孩子不喜欢他。我也只叫他孩子。他甚至拒绝任何新名字,这使我头疼。我一直在思考,也许我只需要教他电脑,会看会写一门外语,教他弹钢琴,教他学开车。他的将来基本可以安稳。不需要去读书也没关系。
  那颗碳我没有接。尽管那颗戒指对我来说很奢侈,足够漂亮,足可以打动任何一个女人的心。
  言七微笑着说,戴上不会有束缚感,摘下来不会有疼痛。试都不肯试?你就那么信不过我?
  其实言七是个好人,是那种即使在黑暗里依然光明磊落的男人。可是他也有缺点,譬如嗜酒如命。正餐吃饭时,他只喝酒,不吃菜,原因是他认为饭店里除了酒以外其他东西都不干净,后半夜回家自己煮面条。他总是把饭店当酒吧,把酒吧当家。他如果哪天没喝酒,那一定是太阳绕着地球转了,稀奇死了。再说,我一想到以后半辈子会跟一个在凌晨四点回家喝得醉醺醺的男人生活一起,简直是不寒而栗,恐怖极了。
  于是我微笑着说,如果你哪天不喝酒了,我就嫁给你。
  结果这混蛋马上幸灾乐祸的说,太好了,那我就不用戒酒了。
  谁没有前尘往事?要说挖地三尺,每个人都找得出污点。
  我有件事情没有告诉言七。
  月末,在店里盘点时候,有两个女孩子来买衣服。其中一个个子小巧的女生,头发染得金黄,发根隐约有一点黑,上色还算均匀。一边试衣服一边和另外一个说,上个礼拜在坐舞吧跟一个叫言公子的男人去开房。第二天那人送了部三星的电话给她。她还在向同伴炫耀那个最新款的彩屏电话,可以用自己的照片用屏幕。
  我听见她们的对话,一字不落。
  我看见她的舌头上打了洞,戴个小银珠。另外一个女生还同她开玩笑,问,你和男人亲热的时候会不会刮到他重要的地方?
  她嘿嘿的笑,吐了下舌头,说,还好吧,没有人投诉啊。
  我也跟着笑。
  那女孩子还非常的年轻,不会超过二十岁。出来混的言姓不多,敢称公子的只得言七一人。言七这个混蛋就知道送手机,当初他不也企图以一部手机收买毕小棉的吗?贼性不改。
  我靠。
  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言七是我的人。
  他最初只是好奇我对他的冷淡和不以为然。他并不见得真正的爱我。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识过?他的家世和身份摆在那里,他周身都是上好的做派,很多女人喜欢他的生活方式胜过喜欢他本身。和他一起的女孩子不会吃苦,他有钱,又舍得花,他花得痛快,跟他的人也舒服。
  我只是激发了他的征服欲。
  我一直不预备将他转正。因为我没把握我能控制得了他。
  爱情这东西,不是太浓就是太淡,不是太早就是太晚。没有刚刚好的时候。他来的不是时候,现在不是时候,那什么时候才是时候?他现在还未定性,他自己还是个孩子,我已经有一个儿子了,我不想当所有男人的小妈。
  哪里有不吃腥的猫?
  当然还是会介意。道理我都明白,可是真正轮到自己身上发生了,我还是会难受。我想我还没有开化到那么通透。归根结底,凡是能伤害我的,都是我在乎的。
  在我的眼里,爱只有真假的区别。无所谓贫富,老幼,身份,国籍,甚至性别区分等标准。
  我喜欢简单的男女关系,我只要我爱的人也爱我。一对一。
  这些言七现在还做不到。他天生是一个等着别人拿千金去换回头的浪子。
  也许有一天他玩够了,厌倦了,浪子回头,但是,谁规定我要等他一辈子呢?
  我必须为我自己和孩子打算。他不是最合适的父亲人选,他只适合令小女生流泪心碎。
  真的,有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对我们好,就可以了。而婚姻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婚姻是很现实很功利的事情,不说别的,单是言七父母那关,我就肯定不及格。门户不当,我极度自卑,我怎么向他们介绍我自己?我的家庭?我的过去?我无从说起。言七从未打算我介绍给他的家人,也没有这个必要,他自己也知道会碰壁。
  爱我是一回事,娶我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私奔?那是电影里拙劣的情节,现实不予肯定。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
  我和孩子相处得非常自然。我没有学过手语。他随便比划,我就是懂得他要表达什么,沟通几乎没有问题。
  我也随便发明一些手势,他也总是能明白我的意思。
  心领神会。
  我每天都是怀着感激的心情。上天太厚待我了,将这样神圣贵重的礼物赐予我。我前些年所吃的苦没有白吃,都是值得的。
  孩子最近喜欢看漫画。模仿能力出奇的好,特别有天分。画的和书上的简直就是放大比例。难得他喜欢,我很开心。送他去专门的培训班学习。每次我表扬他的时候他就把头钻到我怀里,撒娇。用手势比划,妈妈,让我钻回你肚子里吧。
  实在太可爱了。
  他喜欢吃汉堡包。很喜欢吃这些东西,薯条,可乐,鸡翅膀。我的店旁边有一家德克士,我经常中午去绘画班接他下课,然后带他去吃。
  他走路喜欢拉着我的手,小手经常出汗。喜欢仰着脸看我,眯起眼,嘟着小嘴。
  我喜欢被人需要的感觉。这使我有成就感。使我觉得活着有意义。
  我开始给他讲我以前的事情。1995年,我流浪到昆明,那一年发生很多事情,一代巨星邓丽君走了,没几个月,张爱玲也病死异乡。那一年我遇见了谁,被谁辜负,谁又收留了我。很多成人之间的事情孩子并不懂,但仍然聚精会神地睁大眼,一副认真的样子。他专注的样子真好看。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呢?宛如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翩翩美少年。
  好看的不似真人。
  我亲过他的小脸,百千遍。
  傍晚快关门的时候,外面变了天。稀稀拉拉的行人,街上充满五颜六色回家的伞。
  我用电脑看DVD。《玻璃之城》。
  爱能催生一切。忧伤,绝望,颓废,惊天动地的哭泣,惊世骇俗的等待。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外面已经落雨。在电影的音乐里,除了清晰的遗憾之外,我什么都看不见。
  是夜已经漆黑还是我已盲?
  就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毕小棉出现在我面前。
  她皱巴了。虽然她还是那么漂亮打眼。虽然她还是那么时髦洒脱。可是我还是看到她的残破的忧伤。
  我起身。
  她走近。
  我们拥抱。
  我觉察到她的眼睛湿了。因为我的肩膀是吊带,突然有温暖的液体划过。她哭了。
  我捧起她的脸。
  你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打个招呼。还有,你是一个人回来的吗?
  有太多太多的疑问。
  有太多太多的曲折和颠簸。
  店里的小姑娘直接住在店那里。当然,租房在昆明,又是半年租金又是暂住证又是健康证又是待业证什么的非常麻烦。干脆住在我那里,大家都方便,既可以帮我看店又可以按时上班,反正地方足够大。
  交代她们帮我临时照顾孩子。她们很喜欢和孩子一起玩。那些魔方小玩具,孩子总是第一个拼完,又快又好。
  我和小棉去樱花饭店的一楼酒吧。
  我离开北京以后。小棉和铁锋的确有过一段恩爱深邃甜蜜的时光。
  小棉一直想得到铁锋百分百的心。尽管铁锋曾经发誓说此生只爱两个人,小棉是其中的一个,另外一个是男的,他儿子。
  铁锋还信誓旦旦地说,小棉,我爱你。你相信我,以后你在其他方面可以替我操心,可是我不会叫你在生活作风上替我操心的。他说得那么认真。他说,小棉,你是我的天使。
  小棉却不想成为谁的天使,她只想做一个被珍惜被深爱的女人。被全世界的男人忘记,只被一个叫铁锋的男人放在心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