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人-不归路

第30章


  连我都说,这就是爱情了吧。他一定是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还债来了。
  小棉掰着手指头说,真的很好。两个人过得非常舒服,只羡鸳鸯不羡仙。要非说有什么瑕疵的话,就是听见他给他家女人及儿子打电话的时候,心里酸溜溜的。
  这个嘛纯粹多余,人总是有先来后到的吧,谁叫你爱上的是有妇之夫。我安慰她。
  还有,我不喜欢他上网。他现在还喜欢半夜上网聊天。有时我们一人霸着一台电脑,偶尔在QQ上说话,他更多的时候打牌,下五子棋。不似从前上网只和我一个人聊,和我有说不完的话。
  天,姑奶奶,你们现在已经生活在一起了,没听说钓上鱼还喂鱼饵的。有什么话不能被窝里说?非得网上说,神经病。
  小棉抬头看了我一眼,好像要说什么,又硬生生地咽下。
  送我到了酒店门口没有下车直接叫司机调头走掉了。我大步流星的往里走。
  突然之间,我仿佛被施了魔咒一样,不能再动一步。
  是他吗?是他吗?
  那么巧。猜我遇见谁了?天意啊天意!
  我遇见在大堂办理手续的陈剑了。
  事情发生得没有任何预兆。又那样的措手不及。我当时还以为我一定是眼花认错人了。
  真的。重逢居然是剜心的。似刀子轻轻剜了一下,来不及呼喊,已经中招。疼啊。我那刻才明白,原来心疼是个生理动词,不是形容词。
  他真不经叨咕,我刚刚梦见他,就梦想成真了。
  那真是最荒唐的见面,不刻意,却辛酸。他老了,皱了,疲惫了,折堕了,笑容不再清澈,眼神不再明亮,但是看见他的瞬间我还是被窒住。
  忘不了呀。
  他轻轻迟疑的喊我,张小薇?可是你?
  我没有回应。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迎接一个巨大的打击似的。
  老天的安排一定有其道理,真的很奇怪。我在昆明五年,大街小巷,我连倒垃圾的时候都穿戴整齐,就是担心遇见他,就是想遇见他的时候自己状态好一点。最绝望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离开昆明,我总是想啊,只要我还在这里,只要他还活着,我们迟早会见面的。就是那种一定会再见的信念支撑着我。昆明那么小,绕高架桥环城一圈,两个小时已经足够,可是做鬼也得讲求缘分吧,遇不着就是遇不着。
  而这么大的北京城啊,我居然可以事隔五年之后再次站到他面前,可以再见他。我深感惶恐,觉得空气好像都静止了。
  他的电话号码没有变化过。他说他永远不变,他说他不变我就永远随时可以找得到他。他在一句话里用了两个永远,而他的号码不变,可是他的心已经变了。这五年,我真的很有脸,我没拨过那个号码,也没有试着按几个数字再挂掉。我没有碰过那几个数字。
  我一直以为当初他离开我不是他的本意。事实上那时他老婆怀孕了,他又那样的处境,所以他放弃了我。不管是不是他本意最终他还是放弃了我,任我野草一般自生自灭。他已经没力气照顾看管我了,更别说爱了。他比我更有资格痛苦吧。
  我根本顾不上什么言七不言七的,早就抛到九霄云外。我是那样自私的一个女人,我急于要补偿当初他对我的恩情及这些年来的空白。我们睡在一个房间,是我固执,我强烈要求,我偏要和他睡在一间屋子。
  他坐在桌子前处理电脑里的文件。他还是在做老本行,烟草生意,没有从前那么好,但是最坏的时候已经撑过去了。
  我倚在床上,那张床很宽,两米见方,我抱着枕头滚来滚去。心里的幸福花开得乱糟糟的。
  他回头看我一眼,笑。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笑,我竟然没来由地鼻酸,别转脸孔,歉疚起来。一歉疚,心里就有点疼,但那疼到底是什么?我又模糊了。不想那么多,想多了万事皆悲,人活着太累了。
  我晕晕乎乎地睡过去了,梦见很多事情,可是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拣过手表一看,哇,已经是晚上八点。我的天,我喊,陈剑,你想饿死我啊。
  他还在摆弄电脑。回头疑惑的看看我,恩?你才睡没一会呀?
  什么呀,都晚上八点了。我们去吃饭吧,好不好?
  陈剑懵懂地看看我,又看看他的手表,最后看看电脑上的时间。傻丫头,什么八点啊。我还以为我的表坏了呢,现在才两点半,我们中午才进的房,你睡糊涂了。
  我死不相信,拿过手表仔细地看。天,原来,我把手表拿倒了。
  我就靠在床上呵呵地笑。
  我笑得直喘,陈剑,我把表看颠倒了。
  你是小笨猪,还是那么笨。没变。他温柔地取笑我。
  陈剑,快过来给我亲一口。
  他马上站起来,屁颠屁颠地送上他的脸。
  我挂在他的脖子上荡秋千。他说,哇,你好重啊,我耐不住。我跳下地,光着脚踩在他的脚背上。
  我们的头,抵着。
  陈剑温和地说,丫头,你别这样。我和你一起总是有压力,我对不起过很多人,但是我最不想和你说对不起。因为你曾经告诉我,两个相爱的人是不说对不起的。
  我点头,眼泪忍得死死的。我知道,如果我流下一滴眼泪都是贬低了这份悲伤和感动。他记得,他记得我的话,他没有彻底忘记我。
  我腾地一下,双腿盘住他的腰,手紧紧搂住他的颈。他用力托住我,我悬在半空,把我的头埋在他的肩膀,一点都不陌生。我的心里有一条温暖的小河,哗啦哗啦地淌过。
  这些年来,这是我们最放肆最亲密的举动了。
  我们去前门那里找东西吃。牛肉串,鸭血粉丝,各种各样的小吃眼花缭乱的,我们一家接一家摊位吃过去,吃得肚子涨。
  我领他去东安商场。
  商场门口有个摊贩在纺棉花糖,洁白如云絮一般轻柔绵软蓬松,看上去都不舍得吃,那样的美丽。食物也有卖相和生命。他买了一大朵,送给我,我咬一口,推到他面前,他笑着轻轻推开,说,哪有男人吃这个啊?你自己慢慢吃。我就举着这团云彩,边走边吃。砂糖很大颗,可是真的很甜呀。
  很幸福。幸福如潮水一般淹没了我。我像汪洋里的一只小船,摇摇荡荡的,不知道前面有怎样的冰山或者风暴在等着我,也不知道哪里有岸让我停靠。不管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在我的生命里,已经烫下烙印,像燃着的烟头触近皮肤,深深的刺青,洗不掉了。
  我看衣服,他看电子设备。最后我看见他买了十米的电话线。我想起来了,酒店里的电话接口离床有一段距离。而他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在床上办公。
  我就那样看着他,走在他的背后。看他背着手,踱步,在电子柜台驻步,对着数码相机把玩来把玩去,掩饰不住的好奇和喜欢,其实我很想买下来送给他,我已经有一点小钱了。但是我太了解他的脾气了,那是行不通的,肯定被他骂,他非常的大男子主义。
  商场的里的电子产品五花八门,分门别类,眼花缭乱。
  路过三星,他明显是喜欢上那套组合音响。我坐在橘黄色的宾客休息位置上看他小孩子一样东摸摸,西看看。售货员上前与他攀谈,细致地讲解,有问必答。
  呵呵,这是北京,他最多是研究一下,不会真买的,我心里有底。售货员为了验证画面和音箱,插进一张光碟,陈升的歌声舒缓地飘了出来――
  是不是可以牵你的手呢
  从来没有 这样要求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
  那就这样吧 我会了解的
  我喜欢陈升。
  我很想从背后贴上他,我愿意像铁锋讨好爱护巴结小棉那样对他。
  我没告诉小棉我的事情。陈剑是我的秘密,我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他,他是我的,我种植在心底的鸦片。海洛因六号,一次足以上瘾,终身戒不掉。
  我随着拍子轻轻的和――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 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
  担心让你 一个人走
  我很想在他的耳朵旁边轻轻同他讲,陈剑陈剑陈剑,让我们――重新来过。
  让-我-们-重-新-来-过。
  可不可以牵你的手呢?
  可不可以?我不敢问。我生怕他的答案不是我想要的。他是那种老派守旧的男人,始终认为男女在公众场合亲热不是高贵体面的行为。
  而我却在夜总会那样的地方与他结识。命运真是滑稽。
  但我更怕他沉默不说话。好不容易遇见他了,我真的不想再把他弄丢了。
  我们偶尔一前一后,偶尔一左一右地闲逛。他的教养使他和我在公共场合一定保持形象距离。我想和他并排,挽着他的胳膊。可是他很抗拒地摆脱掉我的手,老大不情愿而不得不温和地说,别这样,给人看见不好。
  在北京,给谁看见?这样的推辞和不高明的借口。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是,我们一看就不是两口子。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我太轻快,而他已经迟缓。这些年过去了,我以为我自己没有变,他也不会变,可是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变了。
  路过商场自动拍大头拍的地方。我拉下帘子,生拉硬拽的把陈剑揪到里面去。他跟作贼一样心虚,生怕有人闯进来或者揭开帘子。
  拜托,请你专业一点好不好,我们在拍照呢。况且,我们又没做有伤风化的事,你怕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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