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

第44章


李鸿章淮系集团的主 要地盘在北洋,所以李鸿章极力强调海防的重要,而视西北塞防为可有可无, 
甚至不惜以“渐弃新疆”为代价,来加强海防建设;同时竭力支持丁日昌建 立三洋海军的主张,以便直接控制北洋海军。当然,就中国防御列强侵略的 
战略需要来说,李鸿章强调海防、建立海军的意向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 不应忽视西北塞防、鼓吹“渐弃新疆”。左宗棠湘系集团的势力先在东南而 
后移至西北,他既看到日本侵略台湾并窥伺朝鲜、英法两国企图分别由缅甸 和越南侵入我国西南诸省的事实,深感沿海防务亟待加强;又目睹阿古柏匪 
帮盘踞新疆、沙俄强占伊犁的罪行,深感收复新疆乃当务之急。因此,他主 张水陆兼顾,一面收重新疆,一面加强海防。他对建立海军一向持积极态度, 
有人说他奏准设立福州船政局,“是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他认为海军应 该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防止被人“挟以自重”,互分畛域,以便在抵御外 
国侵略的斗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874 年底正当各省督抚复议基本汇齐之际,同治帝病死,光绪帝继立, 慈禧再度垂帘听政,因而拖至 1875 年 3 月清廷才下令“亲郡王会同大学士、 
六部、九卿悉心妥议,限一月内复奏。”这样,“海防议”便进入了廷议阶 段。醇亲王奕支持筹办海防,并认为筹款一事,以“李鸿章之请暂罢西征 
为最上之策”,而“开矿挖煤”只应“试办于一省一地,可则行,不可则止”
①。礼亲王世铎指出:“筹办海防一事,实为今日不可再缓之举”,但不可通 过“增盐厘、借洋债、开矿等”途径筹款,因为这样作,“深恐流弊易滋, 
诸多窒碍”。通政使于凌辰、大理寺少卿王家壁公然反对发展近代民用企业 和建设近代海防,诬蔑丁日昌为“丁鬼奴”,攻击李鸿章、丁日昌“直欲不 
用夷变夏不止”。
以奕为首的总理衙门的结论,既驳斥了于凌辰、王家璧等反对筹办近 代海防的谬论,又否定了李鸿章暂缓西征、节饷以备海防的主张,坚持了海 
防、塞防并重的方针,因而得到慈禧的批准,于是光绪发布上谕,任命李鸿 章、沈葆桢二人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练军、设 
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议。其如何巡历各海口,随宜 布置,及提拨饷需,整顿诸税之处,均著悉心经理”,并说“此次议奏,有 
关西北及防范俄人事务,业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抄寄左宗棠阅看,即著该大 臣通盘筹划,以固塞防厉①。
由于清廷任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并决定“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 军,俟力渐充,就一划三”,所以李鸿章及其北洋海军在清朝的海防、海军 
建设中一开始就处于举足轻重和优先发展的地位。沈葆桢起初曾自动提出“外 海水师宜先尽北洋创办”,4 百万两海防专款先“统解北洋兑收应用”,但 过了 3 
年,他又以“南洋税课日绌”为借口,请求将海防专款仍按原来决定 分解南北洋使用。1879 年冬,沈葆桢去世,从此“海军之规划,遂专属于李 
鸿章,乃设水师营务处于天津,办理海军事务,以道员马建忠董之。”②1881
①  《光绪元年二月二十六日醇亲王奕奏折》,《洋务运动》(一),第 116 页。
①  《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密寄》,《洋务运动》(一),第 154 页。
②  池仲祜:《海军大事记》,《洋务运动》(八),第 484 页。
年李鸿章奏请以提督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奏改三角形国旗为长方形,以纵
3 尺横 4 尺为定制,质地章色如故。1885 年由于中法战争失败的教训,清廷 下谕宣称:“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李鸿章立即 
表示拥护,说“伏读谕旨,谆谆以大治水师为主,洵为救时急务。”他鉴于 海防、海军建设缺乏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建议效法西方, 
添设海军部或海防衙门。他说:
西国设立水师,无不统以海部,即日本亦另设海军卿以总理之,今虽分 南北两洋,而各省另有疆臣,迁调不常,意见或异,自开办水师以来,迄无 
一定准则,任各省历任疆吏意为变易,操法号令参差不齐,南北洋大臣亦无 统辖画一之权,遂至师船徒供转运之差,管驾渐染逢迎之习,耗费不貲,终 
无实效,中外议者多以为訾。或谓宜添设海部,或谓宜设海防衙门,有专办 此事之人,有行久之章程,有一定之调度, 而散处之势可归联络。若专设有 
衙门,筹议有成规,应手有用款,则开办后诸事可渐就绪。至办之愈久愈有 裨益,一切详细纲目,须参考西国海部成例变通酌定,南北一律永远遵循, 
斯根柢固而事权一,然后水师可治,是在宸衷独断,破除常格,慎简深明防 务之大臣,会筹妥办,自可行之以渐, 持之以久。若以素不讲求者滥竽其间, 
各省意见不一,购造船械不一,未必不虚耗帑金,而水师仍有名无实,恐永 无振兴之日矣。①
李鸿章以克服分散主义、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为由,建议添设海军部或海 防衙门,无疑对于海军建设是有益的。这个建议,迎合了清廷收回海军大权 的愿望。是年 10 
月清政府决定设立海军衙门,任命醇亲王奕劻总理海军事 务,庆郡王奕和李鸿章为会办。海军衙门虽然名义上以奕为首,但实权 
却操在李鸿章手中。李鸿章利用海军衙门,以整顿海防为名,加速北洋海军 建设。1888 年夏,乘直隶按察使周馥入京陛见之机,李鸿章便让周馥留在海 
军衙门商定水师章程。9 月海军衙门正式奏定《北洋海军章程》,“内多酌 用英国法,仍以宪庙军规为依归。”《北洋海军章程》规定,设海军提督一 
员,统领全军,提督衙门设在威海刘公岛上,总兵两员,分左右两翼,各统 带铁甲舰,为领队翼长,副将以下各官员,根据他们所带舰艇的大小,职务 
的轻重,按品级分别安排。
总兵以下的官员,都住在舰上,不另设衙门。12 月清廷明令以丁汝昌为 北洋海军提督,林泰曾为左翼总兵,刘步蟾为右翼总兵。至此,北洋舰队正 式成军。
李鸿章说:筹办海防,是“欲与洋人争衡”①,创建海军,是为了抵御从 海道内犯的外国侵略势力,特别是近在咫尺的日本侵略者。“日本国小民贫, 
虚骄喜事。长崎距中国口岸不过三四日程,揆诸远交近攻之义,日本狡焉恩 逞,更甚于西洋诸国。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
②但这种抵御外侮,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以承认外国侵略者在中 国的存在和特权为前提的。李鸿章认为“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居 
今日而曰攘夷,曰驱逐出境”,纯属“虚妄之论”。第二,它的真实含义, 是“目前固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挨或以万分
①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宜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二),第 570—571 页。
①  李鸿章:《湘淮各军少裁长夫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61,第 8 页。
②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二),第 49 页。
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③这就是说,对待外国侵略,一要“力保和 局”;二要遵守“国际公法”,不准“自我开衅”;三要忍辱追让,只有当
“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时,才能被迫“一应之”,而“一应之”的目的, 依然在于“善全和局”,并非想要驱逐或消灭外国在华的侵略势力。第三, 
它采取战略防御方针,把北洋海军建成防御型的而不是进攻型的海上力量。 李鸿章说:“中国即不为穷兵海外之计,但期战守可恃,藩篱可固,亦必有 
铁甲船数只游奕大洋;始足以遮护南北各口,而建威销萌,为国家立不拔之 基。”①
李鸿章筹办海防,创建北洋海军,还有两种打算。 第一,“靖内奸”。李鸿章在《筹议海防折》中曾说:“陆军与水师用
法各殊”,“水师犹可上岸击贼,陆军未便强令操舟”。海军既可“上岸击 贼”,又能为镇压人民起义而载运军火援兵。
第二,“挟以自重”。李鸿章说:“兵乃立国之要端,欲舍此别图其大 者、远者,亦断不得一行其志”②。他懂得军队的重要性和有军则有权的道理, 
企图通过筹办海防,创建北洋海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势。他规定 的北洋海军领导体制是,名为“统帅”的海军提督“无权,而受制于北洋大 
臣,“动辙(辄)必禀命而行”③。1886 年兵部左侍郎黄体芳就指出李鸿章
“拥兵自卫”,北洋水师有变成“李鸿章之水师”的危险性,说“再阅数年,
[李鸿章]兵权益盛,恐用以御敌则不足,挟以自重则有余”④。 要建立近代海军,就必须解决船舰问题。李鸿章起初主张自造船舰,1874
年转而采取买船为主、造船为辅的方针。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