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证之北宋先锋

第11章


  包拯连夜升堂审讯,那江茉见着一干人证物证,情知事发,不必大刑,只得一五一十招供。原来自帮张家隐瞒消弭这桩命案后,贪心不足的江茉隔三岔五的前往张家勒索。张振前开始还尽量满足,后来就越发不耐烦了。威胁江茉再苦苦相逼,就跟他拼个鱼死网破。毕竟江茉包庇,罪当株连。那江茉心怀不满,最后一次到张府时,正撞见被张振前欲行施暴的婢女丁翠翠。他与丁翠翠有赠银之私,正图借此将其霸占,见张振前捷足先登,如何不怒?顺手抄起墙角板凳,砸向张振前后脑――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丁翠翠心里只装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杨兴文。杨兴文所送简朴的定情之物丁翠翠一直贴身收藏,不仅遗留在因张振前施暴的现场,还遗留在为他杀害又弃尸池中的水底。
  真相大白,杨兴文捧着玉蝴蝶和银戒指,泪如雨下。
  包大人一一作出决裁:江茉与张振前和丁翠翠抵命,问斩;刘氏与丫鬟柔儿抵命,考虑到刘氏已被一吓成疯,罚张家给柔儿亲属五百两银子作补偿;杨兴文和啼花无罪,当堂释放。案一结毕,连啼花都高高兴兴谢恩。
  退堂后,包公将啼花请到后堂,笑着说:“此案告破,全仗啼花姑娘大义相助。本府听展护卫说,你孤身一人,无亲无靠,无路投奔,不知日后,怎生打算?”
  一句话问得啼花红了眼圈,低下头。
  包公捋着胡须,沉吟一会道:“本府夫人身边,尚缺一近身侍婢,如果啼花姑娘不嫌弃,暂时屈身开封府可好?”
  “什么?!叫我给你老婆当丫鬟?!”啼花差点叫了出来,一肚子晦气。考虑到包拯也出自一番好意,而且在这种时代这种环境,也算给了她莫大面子,只得隐忍不发。淡淡说:“多谢包大人美意,但恕小女子暂时不能接受。(话中先留条后路,以防将来。)”
  “为什么?”包拯十分意外,原以为她会很高兴这个提议。
  “因为……因为小女子还有件很重要的事,必须先去办。”
  包拯看着啼花为难的神色,叹了口气:“也罢,本府就不强留啼花姑娘了。”遂令包信取来五十两银子,赠给啼花作路上盘缠。啼花磕头出来,见展昭与四兄弟等在门外,平常斗嘴动拳,此刻分手在际,忽然又觉得辛酸起来。
  马汉涨红了脸,半天才道:“臭丫头,大人好心挽留,为什么拒绝?真搞不懂你这猪脑子在想什么!现在你孤身一人,去外面怎么过活?”
  王朝隐隐看出啼花在想什么,他毕竟年长些知道人情世故:“啼花姑娘,包夫人为人和善大度,在她身边至少比你一个女孩子在外打拼轻松。而且侍婢也仅是个称呼,并不代表你就已卖身为奴,失去自由。”
  啼花紧咬着下唇,展昭轻轻开口:“既然你不愿意留下,那我送你出去吧。”
  “四位大哥,拜拜!”啼花勉强挤出笑容,摇摇手。
  “摆――摆――”四兄弟条件反射回答,等啼花走远才清醒过来:“什么摆摆?”
  啼花慢腾腾走在展昭身后,在脚跨出开封府大门一刹,回顾自己来这时代呆过的第一个地方,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展昭望着她,望了很久,终于笑了一笑:“如果你不愿留在这里,又确实没有地方去,我给你介绍个比较安全的落脚点,你去不去?”
  “去!!!”
  啼花抬起头,又惊又喜地看着他的笑容,还怕答应慢了紧走一把抓住他的袖子,连声道:“去去去!”
  “只是暂时的……”
  “没关系没关系!你家吗?你老婆儿子会不会欢迎偶哦?”
  “我家就在开封府――”展昭白眼递过去:“我也没成亲,何来欢迎不欢迎之说!”死丫头,他看上去有那么老吗?儿子都给他“生”出来了!
  “真的?不会吧?那丁家小姐呢?”
  “什么丁家小姐?”
  “……”
  啼花吐了吐舌头,看来,历史真的跟书上大有出入:“展大哥,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展昭用古怪的眼光盯她一会:“皇佑二年。你问这个干什么,不会连这也不知道吧?”
  (列位看官:这里偶小小声滴解释一下:包公,生于公元999年,死于公元1062年。在公元1052年,包公因为弹劾外戚张尧佐而触犯了仁宗,让他离开京城去任河北督转运使,加龙图阁直学士的虚衔。四年后,包公才又被调回了京城,任开封府的知府。这段相对稳定的时间就是本文的主要背景。不过考虑只有六年好活的包大人对故事情节发展相当不利,所以偶稍为让包大人返老还童点,并且提前升他的官――
  YY历史嘛,8要介意,请瞄到这里的朋友们继续加油看下去――好戏才刚刚开始。)
  
血浓于水之一
  展昭将啼花带到一家小客栈门口,看着里面一位三十来岁风韵尤存的女人忙进忙出的招呼客人,俨然一身老板兼跑堂的样子,啼花傻了:“就这里?不是你家啊?”
  展昭瞪她一眼:“谁告诉过你我要带你去我家的?这家小客栈的老板娘,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位朋友,她店里人手不足。你要愿意帮忙就可以留下来,吃住都解决了。一个女孩子家,好过没有落脚点。你看如何?”
  啼花想哭:“偶还有得选择吗??”
  老板娘已经快步迎了出来。看见展昭,一开始精明利落的强悍表情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柔和温软的笑,眼睛似乎也在熠熠生辉:“展大人,今天是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啊――快请进,里面坐里面坐!”
  “不用忙了,柳大嫂,我今天来,是想麻烦你一件事的。”展昭铁定很少求人,啼花注意到他白玉般的面庞微微泛红。
  柳大嫂笑道:“说什么麻烦不麻烦,展大人对我的恩德,我到现在都还没报呢!”她眼光总算肯转到旁边的啼花身上:“这位姑娘是――?”
  “她叫啼花,是这几日刚结了案子的,无处可去。听说柳大嫂店里正在招人,不知是否能收纳她?”
  “原来展大人就是说这事啊?没问题,没问题!小店里就是些洗衣做饭招呼客人的活儿,很简单,看这位姑娘精精灵灵地,一定能胜任。”柳大嫂豪气干云的拍胸脯保证,热情地拉住啼花的手:“小妹子,不嫌弃的话,就留下吧!店虽小,大姐支付的工钱也不会很多,但总比你一个女孩子家在外流浪要好!”
  “谢谢柳姐。”啼花嘴甜甜的马上表白:“小妹也许什么都做不好,今后要请姐姐多多教导和谅解了。”
  洗衣勉强,但煮饭――可千万别来找她,她是只会煮方便泡面滴――丑话先说前头。
  “呵呵,妹妹嘴真甜。”一来是展昭引荐的缘故,二来确实啼花圆滑,当下刘大嫂已完全从心眼里接受这个外来妹。
  后来,啼花才陆陆续续从柳大嫂嘴里挖出情报:原来柳大嫂的丈夫遭人所害,也是全靠包大人和展昭鼎力侦破,报仇雪恨。柳大嫂一个人拉扯着个五岁大小的儿子,生活过得实在艰难,幸得他们赠银帮助,才开了家鸡毛小店。在柳大嫂起早摸黑的经营下,这两年居然也搞得有声有色,所以对于展昭带来的啼花,她几乎是带着种感恩的欢喜来接纳的。除了偶尔叫啼花帮忙做点杂事,重活苦活一律不让她沾边,啼花乐得潇洒。在弄好店里的工作后,她甚至有时间想出个创收的鬼点子,跑到大街上去摆摊,替人画像。
  啼花是美院学生,她擅长的,自然是素描。但是,古人的欣赏水平是她始料未及的――一副自以为很得意的作品拿出来,乐滋滋捧到第一个顾客面前,那位响应她要求一动不动坐了快两个小时的老人家勃然大怒,拂袖而起:“你搞错没?老娘长得就这副德行?你到底会不会替人画像,不会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啊!”
  “什么?我画得这么好了你还嫌啊――你看看,画中人跟你简直是一个模子出来滴――”还把你很美化了滴说,这老太婆刚不会是想赖帐反悔吧?
  “放屁!跟老娘一个模子?!――整张纸都黑漆漆地,我的皮肤有它那么黑吗?还有脸,这一瘩白那一瘩灰,我脸上哪来那么多麻子?!早就觉得不对劲了,你用的纸笔都跟别人的不同,果然害得老娘白坐了一下午――”
  “这个不是黑啊,是阴影啊――”啼花终于醒悟问题出在哪了,赶紧解释:“这个也不是麻子,叫高光――”
  “管你黑白麻子高光的,不要再烦了!老娘赶着回家做饭,没空跟你理论!”老太婆一把抓过画像,三把两把扯得粉碎,第一个好不容易拉来的主顾啼花就这样眼睁睁看她走掉了。而且从这天开始,啼花的摊前就门可罗雀。即使啼花将素描改成只勾线的白描,也少人问津。
  太阳暖洋洋的洒在街道上,啼花也没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照这样下去,不但赚不了钱,还倒赔租摊费。什么时候才能存够钱去寻仙访道,找到回家的明路呢?呜呜呜――她连狂犬疫苗都还没来得及打,该不会命中注定当一辈子落魄的店小二,死在这鬼时代吧?!
  捱到日落西山,啼花懒懒收摊回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到来的关系,这几天小店生意突然也冷清起来,柳大嫂坐在门口理菜,抬头见她一笑:“妹妹,把厨房里的剩菜热热,端去给后巷里那个人吃吧。”
  “哦!”啼花应命,先回自己房间放下摆摊工具,才下厨房围上围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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