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班的豆蔻年华

52 不负年华(五十二)


曾辉,尽管她是个女孩,但父母仍然寄希望与她能够光宗耀祖。于是,她骨子里男孩的性格始终没有变化。
    她和班草做了几年的同桌,也不知为何,班草从来不直呼她的外号
    “曾(杂)毛”,很是尊重这位性格独特的女孩。曾辉乌黑的眼珠外有一圈漂亮的琥珀色,虽然说着一口川味的普通话,但嗓门却出奇的洪亮,学校的篮球场上,班里的拉拉队最她的声音最大。
    那时的她有着一双魅惑的眼睛,经常站在球场外的石凳上挥舞双臂,
    “加油,杨建新!加油,张雷!加油,张宏艳!”全然不顾外班女生目瞪口呆望着她狂热的模样。
    这样的呐喊势必引来其他女生的嫉妒和艳羡。二中的篮球场在校园的东面,场地不大,却还算作是标准尺寸。
    球场外白杨树林立四周,形成天然的屏障,五班的篮球在同级比赛中总是能够获得非常好的名次,让同学有着可以值得骄傲的资本。
    杨建新的弹跳力极好,投球的命中率也很高,中场休息他总是弯着腰,两手按在膝盖上大口的喘着气,因为热爱运动的缘故,露出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小麦色,在阳光下,矫健的身姿不知疲倦的奔跑,汗珠也泛着阳光的味道。
    我只是偶尔才会去篮球场上去看他们打球,就像所有落入俗套的电影情节一样,球场上的男孩都以为自己狂躁的球技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因此专注的表演会忽视场外关注的学生。
    我、张利霞和曾辉就是这样落入了俗套。一天,我和张利霞一起回家,想着下午有篮球比赛,顺便绕道去看球。
    刚赶到球场,就看见曾辉站在道牙上,来回往返的练着平衡,张开的双臂摆幅很小,一看就是经常走马路牙子回家,身体的平衡已经掌握的炉火纯青。
    突然,一只篮球急速的旋转击中了她的头部,曾辉一个踉跄跌倒在水泥地板上,一位高个子男生快速跑过来,我和张利霞这才发现,他是二班的班长,也是二班的班草,他尴尬的看着坐在地上的曾辉,连连道歉,而曾辉也和我们一样,抬头望着这个英俊的二班班草愣神了。
    “对不起,你还好么,砸到你什么地方,要不我陪你去找医院看看?”他伸出手拉起曾辉,而曾辉哪里经过这浪漫的相遇,顿时慌了神,她忙抽回自己的手,跳起来说:“没事,一点事儿也没有!”然后用狂奔的速度跑开了。
    此时,二班众多的女生已心生敌意,望着曾辉离去的地方愤愤的嘀咕着:“肯定是故意的!”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她们多么希望被篮球砸到的人是自己,这只如同绣球般可爱的篮球就这样成为太阳般的耀眼。
    我们一直期待着他们之间能够发生些什么,但有些桀骜的曾辉表现出的害羞却是如同昙花一现难得一见,漠视过往,一直
    “守护”着班草张宏艳,做着让外班和本班女同学眼热的班草同桌。曾辉的头发很柔顺,新生的发丝毛茸茸的在两鬓伸展,在强光下,像一只蓬松的蒲公英,这也许是班草同桌最初叫她阿毛的原因之一,只是不知被谁恶作剧把曾阿毛简称为杂毛。
    但曾辉对这个不太雅观的绰号从不在意,有时自称阿毛。阿毛的学习成绩一般,每次家长会后,总会神情沮丧的回家,从小,她的父母总是互相指责,更是指责阿毛的贪玩,打压时间长了次数多了,曾辉也觉得自己很笨似的。
    她总是自己鼓励自己,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
    “书山有路勤为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其实,人总是自己说些有力的话是鼓励自己要坚强。
    人生的风景都在路上,每天的心情都会不一样。无论成绩如何,她每天都迎着朝阳快乐的读书。
    多年后,她已经成功的经营了一家麻辣烫的餐馆,同学们时常会去撑摊,让小店的人气一直很旺。
    她的笑声依旧,让我们感受到每天都是人生的新篇章,每天都有更美的风光。
    这样的阳光心态让她保持着青春的活力,也影响着自己的家人,
    “我不期望孩子学习有多好,我只希望他能够幸福快乐的成长,不像我儿时经常被骂,还好,阳光总能照在我家的阳台,让我和家人幸福无比。”宋福兴,儿时总是穿着宽大的衣服上学,我想,家人把他生长的速度估算的有些过快,一顶黄军帽有时会换做深蓝色,朴素的衣裳被母亲浆洗的很干净。
    小学的时候我每周都会去他家,因为他的英语成绩不是很好,就托人买了一台很小的复读机,而我,就是将每周学习过的英语课逐行朗读录在磁带上。
    通常他坐在我的旁边,小心的翻开书本,就连翻动书页都小心翼翼,生怕整出些撕拉声音影响录音的效果。
    我朗读时除了因为口干舌燥会中断录音,很多时候都会一次录制完成,而他的妈妈总会在我录制的间歇送水进来,我想老人一定就站在门口,在我进门的时候就倒上了白开水,晾着,当我口渴的时候,水温正好。
    我能够想象到她站在门外犹豫着,不知何时为我把水端进来合适,不知何时进来送个水果合适,生怕会干扰补习的效果。
    录音和补习英语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她的妈妈总会在我离开的时候递个苹果梨子让我吃,一脸的歉意仿佛是她没有好好学习似的。
    我在录制完成后,会细心的倒磁带,重放一遍,每一句都会压一次暂停键,听宋福兴跟读一遍。
    那时的宋福兴尽管和我同龄,但身体比我瘦弱很多,就像自己的小弟弟一样敬畏的望着我,嘴巴开合有度,发音特别好,声音也由最初的翁翁作响到后来的琅琅上口。
    我看着他那糊满报纸的墙壁上竟然也贴着要背诵的英语单词,努力要赶上英语课的决心很大。
    不害怕嘲笑成为他学习成功的秘诀。读到初中时,他家的居住环境改善了,住进了楼房,小学时穿的宽衣布衫也合适了很多,还和我都分配进了五班。
    但很意外的是他有了同行的伴儿,是个女孩,每天放学不是你等我就是我等你,一同坚持了三年,让我大为佩服。
    如果恋爱也能如此执着,那也是一件好事,起码,他们懂得坚持就是硬道理。
    无奈的是,小姑娘不乐意宋福兴和班里的任何女同学说话,用现在的话说,醋缸一枚。
    而我总是挑他那小媳妇在跟前的时候,大不咧咧的拍着比我瘦弱的宋福兴的肩膀,
    “哪天到你家,让你妈给咱再做个酸汤紫菜馄饨吃吃,真好吃!”。我站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看着小丫头的脸色发绿,再看着宋福兴一脸讪笑,
    “一定一定,我给老妈说。”这种狼来了的挑衅也只能发挥几次作用,后来,她竟然对我在宋福兴的身上拍拍打打置之不理。
    打乱了我拆散这对早恋鸳鸯的步伐,而对于我多次制止他们恋爱的劝解也在宋福兴傻呵呵的无声回应中失败而告终。
    多年后,再见到宋福兴时,已经是很帅气的男人,尽管个头没有长多少,却收拾的干净利落,浅浅的笑容里依旧是自信的执着,我忍不住好奇的问,
    “你家的玲玲呢?”
    “早分了!”我打趣的说:“是被谁的醋气跑了吧。”宋福兴手握一只玻璃茶杯,竟然说:“还是感谢你,不过,辜负了你的心意!”。
    还好,青春里,有过多少遗憾,有过多少不甘,有过多少无奈,他总算是含泪奔跑到了今天,一直未言放弃。
    酒钢的儿女都有着这样坚强不肯放弃的品质,并一代一代的延续传承下来,不负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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