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莱姆之怒

第13章


    酒吧的正面看上去很气派,镶嵌着钻石形状的英式小窗户。以前这里是个体面的地方,在旁边上班的白人和黑人,经常来照顾生意,客人都是一些体面的人。但是,当开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的妓院、赌场和毒品窟,逐渐扩散到第一百二十六大街后,周遭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污浊,酒吧的名声也坏了。
    杰克逊晚上七点钟到了酒吧,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个酒吧,已经从糖果变成了粪便。”
    这是二月的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寒冷的天气让人们提早开始了狂饮。
    杰克逊好不容易才在长长的吧台前,找到了一个位置,他要了一小杯稞麦酒,紧张地看着他旁边的人们。
    酒吧里聚集了众多哈莱姆最底层的人,皱着脸的低级骗子、小偷、扒手、强盗、麻醉品推销者,以及穿着工装裤和皮夹克的粗鲁的工人。每个人看上去,都像是脾气暴躁的危险分子。
    三个健壮的酒吧主管,在吧台后潮湿的地板上,走来走去,安静地倒酒或收钱。
    放在前面的自动点唱机发出奏鸣声,一个迷离的声音唱着:“和我一起摇滚,宝贝,八分之一拍。和我一起摇滚,宝贝,全身快快地动起来。”
    戈尔迪嘱咐过杰克逊,点了第一杯酒之后,就马上故意露出口袋里那一卷钱,但杰克逊没有那个胆量。他感觉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他点了第二杯酒,才发现这里的每个人,其实都在观察其他的人,好像他们旁边的人,不是恐怖分子,就是警察的线人似的。
    “这儿的每个人,都像是在找东西,不是吗?”边上的一个男人说。
    杰克逊反问道:“找东西?”
    “看那些婊子,她们在找能供消逍的小戏法。看门口那些成群结队的强盗,他们在找钱买酒喝。还有那些怪模怪样的小丑,他们在等一个人,那人能给他们弄到钱。”
    “我觉得我以前见过你,“杰克逊说,“你是叫格斯·帕森斯吧?”
    男人满腹狐疑地看着杰克逊,有要离开的意思。
    “为什么想知道我的名字?”男人笑着反问。
    “我只是觉得我认识你。”杰克逊说。他用指头偷偷摸了摸口袋里的那卷钱,想鼓起勇气把钱拿出来。
    一场突如其来的争斗,替杰克逊解了围。
    两个长相凶恶的家伙,在桌椅中间跳来跳去地互相殴打着,并试图用弹簧刀刺伤对方。酒吧里的顾客都拧过头来看着,但谁都没有动,连手都没有离开酒杯。妓女转动着她们的眼睛,一副无聊的样子。
    一个家伙砍到了另一个家伙的胳膊,那人的紧身夹克被划开了一个大大的、嘴唇形状的口子,不过,并没有伤到皮肉,只露出了里面的旧衣服——两件毛衣、三件衬衫和一件冬天穿的内衣。被刺到的家伙马上猛烈回击,在他敌人的帆布夹克前面,划了一个口子。这次从里面漏出来的,全是油墨已干的过期报纸,这家伙居然用它来取暖。
    两个人继续互相刺着对方,就像两个邋遢的玩偶,在表演激烈的斗牛舞。只是飞溅的不是鲜血,而是破旧的衣服和上周的报纸。顾客们开始大笑起来。
    “这两个傻瓜怎么分出胜负?”一个人评论道,“就像是两个装破烂的破袋子在打架。”
    “他们肯定欺骗了救世军①。”
    ①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一八六五年由威廉、凯瑟琳夫妇在英国伦敦成立。是以军队形式为架构和行政方针,以基督教作为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组织,以街头布道、慈善活动和社会服务著称。其成员希望将基督教传给穷困的人,了解穷人在物质和心灵上的需要,并对他们给予帮助。其国际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分部遍布一百一十七个国家,共几千个,组织内包括不同年龄层的成员,大约两百多万人。
    “他们没有想真的去砍对方,伙计。他们是熟人,就是想吓唬吓唬对方。”―名酒保从外面拿来一个被锯短了的棒球棒,猛击在一名斗殴者的头上。这个倒霉的人应声倒地,另一个马上俯下身子,想去剌他,酒保顺势在这人头上也敲了一下。
    两个白人警察正在懒洋洋地巡逻着,恰好碰到活生生的斗殴现场,立马把两个斗殴者带走了。
    杰克逊心想:这时付钱应该是最安全的。他取出假钱,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十美元,扔在吧台上。
    “两杯威士忌的钱。”他说。
    酒吧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每双眼睛都看着杰克逊手里的那卷钱,然后看看杰克逊,最后又看看酒保。
    酒保把钱拿到灯下,对着光仔细瞅了瞅,翻过来抖了抖,听了听声音,然后才放进收银机,并把找的零钱扔到了吧台上。
    “你想干什么,想引人来割破你的喉咙吗?”酒保愤怒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不付钱就走吗?”杰克逊故意争辩道。
    “我只是不想惹来什么麻烦。”酒保说,但已经太迟了。
    各类地下组织的恶徒,开始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靠近杰克逊。妓女走在最前面,对着杰克逊夸张地卖弄着身姿,他不能判断她们是在索要、还是在尽力兜售她们的商品,扒手削尖脑袋往前挤;强盗们则在门口等着。每个人都好奇而专注地看着他。
    “那是我的钱,“一个喝多了威士忌、长着朝天鼻的人,一边推开众人,扑向杰克逊,一边大叫着,“他妈的……他偷了我的钱包!……”有人大笑了起来。
    “别怕那个丑家伙,宝贝。”一个妓女谄媚地说。
    另一个说:“这个衣衫褴褛的穷恶棍,老天啊,他从小到大口袋里,就没有半分钱。”
    “我不想惹麻烦。”酒保又警告了一次,顺手抓起了那根被锯短了的球棒。
    “我知道那是我的钱。”长着朝天鼻子的醉鬼大叫道,“你们说说,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我自己的钱。”
    “你的钱和别人的钱,有什么区别吗?”酒保问。
    酒吧正门被猛地推开,进来一个中等身材、棕色皮肤的男人。披着一件骆驼毛大衣,头戴棕色海獭皮帽,大衣里是一身做工考究的棕白条纹套装,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小山羊皮鞋,系着手工织的黄马图案的棕色丝绸领带,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钻戒,右手上戴着一枚金图章戒指。
    他左手拿着手套,右手自然地垂在身侧,动作敏捷而迅速。
    他走近他们,停了下来,看着抓住杰克逊胳膊的朝天鼻,并用威胁的语气警告道:“把我的钱还给我。”他注意到两个酒保,正慢慢地逼近争执的两个人,随时准备动手;妓女正慢慢后退。他立即根据形势作出了判断——他努力挤进人群,走到朝天鼻的身边,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的身子扭了过来,然后在他的腹股沟处,结实地踢了一脚。
    朝天鼻吓了一跳,迅速向那个男人逼近了一步,粗鲁地吐了口痰。男人后退了一步,又一脚踢在了朝天鼻的心窝处,朝天鼻一时呼吸困难,脸涨得像个气球。他弯着腰,头低得几乎要触到地板了。男人又后退了一步,脚背弯曲着踢在朝天鼻的脸上,轻重拿捏得刚好够踢瞎一只眼睛,却不伤到骨头,时间也算计得巧妙——朝天鼻立即胸部着地、而不是脸先着地。
    那个男人将棕色小山羊皮鞋的鞋尖,放到朝天鼻的肩膀下面,优雅地将他的身子翻了一个个儿。随后右手慢慢伸进大衣一侧的口袋,掏出一把小巧的点三八口径的警用连发左轮手枪。客人们见状,纷纷四散,匆忙逃到射程之外。
    “狗娘养的,让你昨天晚上抢劫老子!……”男人对躺在地板上,已经意识模糊的朝天鼻说,“现在我有机会打爆你的肠子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说话腔调轻柔,举止优雅舒缓,和店里的其他顾客相比,他看起来像一个有教养的人。
    “先生,别在这里开枪教训他。”一个酒保说。朝天鼻刚看了一眼枪,就马上翻起白眼,几乎昏死过去。他的舌头在嘴里搅和着,不停吞晒着唾液,尽力想发出声音来。
    “不是我,老板!……”他终于带着哭腔说道,“我对十字架发誓,不是我干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劫你,老板。”
    “天杀的,怎么可能不是你。你化成灰我都能认得你。昨天晚上刚过十二点,在第一百二十九街上,你抢劫了我。”
    “我发誓不是我干的,老板。昨天一整个晚上,我都在这个酒吧。酒保乔可以作证,整个晚上,我一直在这里。没有离开一秒钟。”
    “对,“酒保说,“他昨晚一直在这里,我看见他了。”
    朝天鼻开始在地板上打滚,从他的眼神和呻吟声中,感觉他好像已经半死了,想尽力羸得同情。
    男人收起手枪,平静地说:“你这个婊子养的,这次也许是我错了。但是,你肯定干过抢劫的勾当,所以你活该。”
    朝天鼻勉强站起身,刻意和拿手枪的男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不会抢劫你的,老板,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没有人真正认为,这句话很有趣,但是,他们都笑了。
    “不是你,老板,不是你这种身份的人。”朝天鼻像小丑一样地笑了,“这里的随便一个人,都能告诉你,我已经好几个星期,口袋空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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