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忘书

第12章


觉得值得,那就是值得。于是大家都拼命地不死心地想挽回那些不可能延续的东西。非要心字成灰或阴阳两隔才能停手。他就如此横亘在两个女人中间,直到死去,才给了两个女人自由。他的妻子失去了他,但是他也无法成为别人的丈夫,从名分上讲他始终是她的,而刘若英演的她,在得知真相以后,虽然哀痛,但是知道了他终于为了她走出了那一步,即使没有成为他的妻,最终还是得到了他。所以她终于释然地笑了,可以去面对征婚者之一的他,开始新的人生。
  这么看来,这个电影又好像是个名分的故事。那个男人的死,成全了两个女人。女人们总是这么想:哪怕得不到他的心,但是他的人是我的;哪怕得不到他的人,但是他的心属于我。所以女人们都在自己的幻想中苟活下来。其实根本不知道那些男人们,他们的欲望旅程从来都是从一个女人启航,不停地再奔向另一个女人而已。而女人们所能做的,只是紧紧地抓住手中的这一个,如此而已。
  现实,往往比电影更加悲凉。我很想如电影里的她一样打一通电话,哪怕没有回应,却发现,自己无处可打。
  无聊才日记
  2003-10-5 18:54:49
  望着窗外的太阳发呆,抱怨昨天晚上睡在地板上太硬--俺总是喜欢那间只有地毯的小房间,可是又喜欢松软的感觉。
  妈妈说,我找出你最喜欢的被子来了。跑过去一看,果然晒着床很熟悉的被子,短短厚
  厚的,是浅蓝带大块颜色的被罩。欢呼一声就把脸埋了过去,果然是最喜欢的,一下子就想起十好几年前上学的时候,天天拥着这床小被子,做过多少春梦啊。现在,俺的脸上都开始沧桑了,可是小被子看起来还很新呢。
  其实这都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了。回到这个城市,俺曾经待过十年的城市里,一下子好像过去的时光都回来了。城市面貌变了许多,猛一看跟加拿大小镇似的人烟稀少,记忆中熟悉的那些道路房子看上去变得狭小了,也许是因为俺的块头变大了吧。可是,可是仍然勾起了很多旧时记忆--那个路口,曾经有人给俺传过小纸条;下个拐弯,俺们在这里打过架;再过一条马路,那边常年有个暴露狂在清晨准时暴露……
  然后见到旧时同学。奇怪的是大家都没变模样,并不像想像中的沧海桑田白云苍狗。没准,人的衰老和成熟都是一瞬间的事情吧。在某一个时间段里,能够得以保鲜……并期待质变。
  去上岛咖啡喝晚茶,然后去美乐迪唱歌。同学们说,俺们这旮旯也是有夜生活的。闹到半夜方散场。
  中午时分被电话吵醒,继续去吃饭。东方大学城很大,很漂亮,人又少,心情又好,一时间差点儿以为自己病好了呢。朋友们纷纷在里面开了服装店,居然也规模很大。被拉着去买DVD,品位被嘲笑。买《天地英雄》、《无间道2》、《欲望都市第五季》、《感官世界》上下集,并且被强行逼迫买下《人肉叉烧包》和《OFFICE有鬼》存档。店员对朋友侧目,那潜台词是:为什么跟你来的人无论男女都买色情恐怖暴力片捏哈哈哈。
  路边晃晃冰激凌店晃晃,居然也是一天过去。快回家吃饭的时候,接到问候电话。这一天收梢总算很美好。
  俺发现……俺开始羡慕很多很多人了……
  想骂人之一
  2003-10-6 19:43:08
  昨天看了《无间道2》,前几天如厕无聊时复习了遍《永不瞑目》。
  惟一的感觉是甭管哪儿的警察,都够操蛋的。
  先说《永不瞑目》,女警察感情敲诈,利用对她有好感的男学生做卧底,初战告捷都不能放手,逼已染毒瘾并艰苦戒毒的男子再做奸细。最后结果,自然是有着大好前途的男大学生,活着被人骂人渣(骂人的自然也有警察),完了还要搭上一条性命。警察们立功受奖后完全还可以抱着尸体哭一哭追认个烈士什么的。可是管屁用啊,毕竟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这个人可能带给周围人的幸福,都没有了。
  再说《无间道2》,本来第一就拍得很搞笑了。偏偏坊间还兴奋得忘乎所以认为重新找到了香港黑白警匪片的模式,极力鼓吹推崇,弄得跟星传一样倒着朝回拍,弄了个前传出来。结果更叫人看了撮火。原来黑老大跟红老大最早是哥们儿,是红老大把黑老大曾志伟扶上老大位置的,至于后来翻脸到不共戴天那是第一集里的事儿。倒霉蛋儿梁朝伟演的那个陈永仁,在这个前传里被警察弄去做卧底,是为了收拾自己的哥哥陈永孝。这个,这个仇恨的动机再次证明了世界上最紧要的两件事儿,无非是男女关系和金钱。这个--警察发动自己人整自己人的招数颇似移花宫主般蛇蝎啊。搞笑的是,那个所谓黄SIR,先是跟黑社会不明不白,然后跟黑社会的老婆不明不白,然后因为闹小性子,叫自己兄弟做了替死鬼,然后又说话不算数……虽然丫在第一集里死了,但是还给弄得跟英雄似的,什么世道。怪不得叫无间道。
  在前传里他主要是用陈永仁对付陈永孝,然后信誓旦旦地说,等这个事情完了后恢复人家警察身份,到第一集……还在用陈永仁对付韩琛,最后非把卧底榨干搭上一条命不成。这个黄SIR还真跟海岩小说里那些女扫把星有得一拼……
  其实,叫俺对以上书和电影产生深深厌倦的原因主要是,大家都是卧底。这个身份让人感觉很悲凉。一种阴沟里追求光明的感觉,一个用非正当手段追求正当结果的过程。从犹大那时候起,叛徒一直是被人唾弃的。他们的目的很光明正大,但是他们的手段,足以摧毁人内心里一些很温暖的安全感信任感。所以,现在俺们都是和陌生人冰冷对望。
  俺认为,这些个电影小说都是丑化警察滴:完全就是说一群笨蛋饭桶被国家养着,却要拿个无辜的人当枪使;把丫当海绵拧干最后一滴水,送死你去、背黑锅还是你去,比唐僧还不如。
  不过根据他们描写警察们都是没脑子的,所以看起来这么写本小说拍个电影绕个圈子骂他们丫也不一定听得出来还以为在讴歌他们呢。
  想骂人之二
  2003-10-6 20:06:31
  平时不看中央台,尤其是喉舌一台,就是怕被恶心倒。
  昨天吃饭的时候不慎扫了一眼,还是被恶心了一跟头。
  就是那个所谓金牌主持人之一的某某采访某保护四合院的女士的节目。
  央视这几个主持人,白岩松、水均益、王志之类的,俺们侮辱人格的话就不说了。光说说他们的毛病吧。这些年来他们慢慢添了些毛病,很少看见他们笑。上节目的时候一定是表情严肃,目光深沉而凝重地看着人身后某处,两只手放在腰腹间空悬,十指笸张,指尖轻轻相对,伴随说话语气做出不同手势,一律可称为瞎比画。这些,咱就忍了。
  最无法忍受的是现在好像流行一种风格,就是访谈流行剑拔弩张式。主持人们专注而紧张地身体前倾,咄咄逼人地提出一个一个的问题,把被采访者逼到一个死角,妄图能逼出内幕情况或口不择言的真相,还号称是跟国外学的。靠!真当自己都是LARRY KING啊。问题是,作为一个记者,尖锐是指看问题的眼光和深度、提出问题的水平,而不是仅仅为了给被访者难堪。对事件和实质锲而不舍地调查报道,在这帮主持人手里变成了没有礼貌地不依不饶地刨根儿问底儿。
  居然很多欣赏这样的风格。俺以为,这样的风格,完全可以去做八卦节目,如"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嘛。何必在新闻报道采访这样的栏目里混呢?俺小时候也幻想过无冕之王什么的,也瞄过几眼这个传那个传的,也知道做个名记是很NB的,起码要有个人魅力。大凡成名成家的大家风范,都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靠炒绯闻的从来是二流小明星,靠挤兑人过活的,也难有大气候。更何况,作为访谈节目,目的是为了使被访者能说出更多咱们平时不知道的东西,而不是被采访者越有名,因此难倒了他就越显得记者NB。靠!看看受他们影响培养的那帮SB学生,每次某个牛叉人物到了北大清华,咱们学生的问题都直接得能噎人一跟头,还有叫人家在台上唱歌儿的。说轻了那叫不懂事儿,说难听了那叫没家教。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咱们的主持人们除了把自己肚子搞大以外,真是一点儿脑子都没长。
  看着电视里做节目的两个人,一个是句句紧逼嘴唇像两条肥香肠的主持人比划着粗鲁地问着各种没礼貌的问题,一个是有3/4欧洲血统的女士始终温文微笑着亲切地回答着俺们想知道的那些故事,俺突然觉得很难堪。
  同桌的他
  2003-10-7 20:12:29
  和父母逛街的时候,遇见了一个高中同学,很惊奇地打了个招呼。在俺看来,他几乎和高中的时候一样,一点儿都没变,虽然孩子早就会满地跑了。寒暄了几句分手,他说再电话联系。
  他曾经和俺做过两年同桌,第一排。这说明了俺们上学的时候,是话痨。那时候男女生之间关系都很拘谨,多说一句话都怕沾染上早恋的嫌疑,但是俺们比较天真烂漫落落大方,所以是比较难得的那种来往较多但是在旁人的眼里却很正常的关系。想当年,一定有很多同学羡慕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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