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交

第145章


1962年间为老挝局势所产生的战略性误解的再版。换言之,批评者认为即使河内在中南半岛三个国家都从事作战,战争仍可局限在南越境内进行。北越陆军已经在毗邻南越国境的柬埔寨边界建立庇护所网络,可以借由这些基地针对美军和南越部队,发动师级兵力的攻击。这些庇护所的补给供应,由借道老挝的胡志明小道而来,或者由柬埔寨的海港西哈努克维尔而来——都已经公然违背柬埔寨的中立地位。美军加速撤退行动之际,如果这个后勤补给网路安然无损,越来越少的美军对付兵力不减的北越部队,挟无限制外来供应之助,则南越与美军的军事据点必然难以扼守。尼克松政府因而做下战术决定,于1969年针对这些庇护所发动空中攻击,于1970年又发动地面攻击。空中攻击是反击北越对南越发动的一波波之攻击,在北越的攻势中每周有四百名美军阵亡,而且它亦违反了1968年美国停止轰炸北越时,河内与约翰逊总统的“理解”;美军的地面攻击则是保护美军部队撤离(每年达到十五万人)的一种策略。
    不挑战北越的后勤补给基地,美国的撤军策略就不会奏效。在这两项决策上,柬埔寨当局都欢迎美国人发动的攻击,视之为确保柬埔寨中立地位的行动;毕竟,没有人邀请北越进入柬埔寨建立据点。
    但是,美国这两项军事行动都在国内成为非常情绪化的议题,激起远超过军事策略层面的剧烈辩论。柬埔寨问题立刻被纳入有关越战的大辩论当中。政府的政策反映出战略需求;批评者的焦点则是战事本身的道德性瑕疵。由于美国人不能彻底明白革命意识形态的性质与残暴,更加激发了反战的态度。所有的证据显示,红色高棉的领袖早在20世纪50年代留学巴黎时期,就是狂热的意识形态挂帅的人物;他们矢志消灭柬埔寨现有的社会,要消灭任何略具“布尔乔亚”教育背景的人,以建立一个狂热的乌托邦。那种声称他们是因美国军事行动才变成血手屠夫,因而情有可原的说法,与说犹太人遭到纳粹屠杀的浩劫,乃是美国对德国实施战略轰炸而致,一样荒诞不经。
    我无意利用本篇裁判何种情绪为何如此高涨的是非功过。但是,美国人自己必须反省认识,不论对美国决定介入柬埔寨是否明智有何最后裁判,可堪浩叹的是,红色高棉是下手的屠夫,而柬埔寨人民却因美国国内意见分歧而付出代价。反战人士使得美国无法继续支援柬埔寨政府的抵抗红色高棉屠杀行为,反战人士不曾了解在他们力主、最后亦促成的断绝美援之后,势必继而发生流血悲剧。不错,他们也为事后的悲剧大为震骇。但是他们对进行种族屠杀的屠夫的判断错误,在他们日后检讨时的反省中,却仍未痛加针砭,反倒推之于自己的同胞。
    对一个社会的大考验即是,它在追求共同目标时能否捐弃歧见;以及它是否谨记,社会繁荣进步是因为能调和成见,而不是冲突斗争。美国在中南半岛这个考验上败得很惨。
    伤痕深重,以致和平亦无足喜悦。冀望协定能成为全国融合契机的希望淡化了,因为草约达成至实际订约中间隔了三个月之久,尤其是在1972年12月下半月还发生美军轰炸机空袭河内事件。虽然民间损失十分有限,因此而爆发的反战示威风潮却使得协定虽于1973年1月27日签订,仍产生一丝疲惫的松弛感。
    就反战人士而言,河内接受美国的和平条件并未使他们缓和下来。他们担心,如果尼克松的光荣和平理念确立,美国或许有朝一日还会再涉人同样的国际行动,过度干预;就他们看来,越南不折不扣是个令人鄙夷的象征。因此,他们迎接和平协定时的怀疑心态,就与他们对战争与外交的行为一样半信半疑。反战人士纷纷声称此一协定是一出政治戏目,同样的条件四年前就出现了,而且它出卖了阮文绍——却不曾检讨,要求阮文绍下台,正是和平运动多年来的重要主张。
    没有一种说法可以比指称美国与河内签订协定是为了影响国内大选,更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尼克松曾计划在大选前签订协议将弊大于利;他在民意调查中领先之势已经无可撼动,若是激辩和平条件反会破坏其优势。他决定接受协议的动机,恰恰与批评者所指称的完全不同:他一再向美国人民担保,只要政府揭示的条件获得北越接纳,立刻就愿意签订协定,他不愿意以大选考虑来阻止协定的成立。
    关于尼克松政府的越南政策,还有另一项持续得更久的神话,它指称尼克松没有必要把战争拖了四年之久,因为同样的和平条件在四年前就可以得到了。此说的缺陷在于它完全忽视一切已知的事实真相。历史记录一面倒地呈现,美国的条件在四年前一再被北越拒绝接受,当它们一被接受,美方立即接纳。
    当然,美国在中南半岛的努力到了1975年尽付流水;如果美国早就放弃其目标,同样的溃败可能提早出现。但是,美国政府与人民都没有要投降认输;1968年的总统大选中,所有的候选人都主张妥协,而非投降,1972年的大选,主张投降认输的候选人遭到彻底惨败。即使如此,读者还是可以有自由在回顾中下结论,认为在1969年应该以投降认输为目标。不过,在1968年的政治大选中,没有迹象显示美国人民或政党支持类似的结果。
    但是,痛苦并不因为巴黎协定签字而告终。战事刚告结束,争议立刻转移到美国执行和平的权利何在这个议题上。尼克松政府的高级官员无不明白这个协定相当不可靠。我们已照尼克松一再宣示的,尽最大可能让步,可是国内的动乱使得政府没有太多回旋余地。
    不过,尼克松和我,以及政府里许多高级官员都相信,如果北越恪守协定及禁止再行渗透的规定,凭协定里有关军事、经济问题之条款,南越即可抵拒来自北越可以预见的压力。然而,尼克松一直承认,北越可能违背协定,若无美国援助,其违规事实可能无法遏阻或抵抗。他预备提出经济援助的方案,以鼓励北越加入国际社会,如果以上种种措施都失败,在尼克松政府成员的脑子里,或在其公开发言里,都没有排除运用空中武力,以执行巴黎协定的可能性。
    战事结束,美国政府即准备接受再一次实力考验,因为经验告诉它,在执行协定时很可能必须以实力做后盾。我们认为,在五万名美国子弟以身相殉后得到的协定,我们天经地义有权利,也有责任,去护卫它。如果不是如此,任何美国对外签订的和平协定,只会是法定的投降文书。不去护卫和平的条件,等于是投降屈服。如果一个国家不被允许去执行和平条件,它不如放胆公开放弃其主张算了。尼克松和其主要顾问在许多场合一再宣示其防卫协定的意向——譬如,1973年5月3日尼克松在其年度外交政策报告里宣示:“类似的(大规模违背协定)行为将危害到在中南半岛来之不易的和平成果。它将产生与我方重生对峙的风险。我们已在公开、私下场合正告河内,我们不会容忍违背协定的行径。”
    过去五年的事态又重新出现。若是新当选连任的总统没有受到伤害,或许能坚持随时采取尖锐的军事措施以执行和平协定;但是,水门事件已经伤害到总统,此时已经没有可能强势运作。即使数千计的北越卡车穿越胡志明小道,将近五万名北越部队进入南越,北越拖拖拉拉不肯对作战中失踪的美军之生死下落做出确切交代——凡此皆是违背协定的重大行径——反对派仍坚持尼克松没有权力执行协定,不论北越违约行径有多么严重。他们把这项协定视同他们一向主张的片面撤军协议。1973年6月,国会否决在8月15日以后,继续拨款“让美国部队在柬埔寨、老挝、北越和南越,直接或间接支持战斗活动”,空中侦察也列入禁止项目。1973年7月,情势明白显示,国会不支持以经济援助北越的方案。
    巴黎和平协定不会自行履行,从来没有一项协定会自动履行。北越依然以在其统治之下统一越南为目标,光凭在巴黎签署一份文件,不会使河内改变其永久目标。巴黎协定使得美国可以自越南的军事冲突抽身;但是,南越的命运有待于美国的支持。国会必须裁定,美军退出中南半岛后,是否继续维持遏制式的政策。不幸,国会决定不这么做。
    即使对南越的经援也遭到遏阻。1972年,美国国会表决以20亿美元经援南越;1973年,数额降为14亿美元,到了1974年,即使石油价格涨了四倍,经援数额又减半。到了1975年,国会讨论给予最后一笔赠款,约6亿美元。柬埔寨则一文也分不到,理由是这可以有助于保护人民性命——这是绝情抛弃的饰词;在其后发生的种族大屠杀之后,更成为冷酷的大笑话。1975年,柬埔寨和南越在两周之内,相继被共产党攻陷,结束了美国人情感上的悲情,但是中南半岛的悲情才刚刚开始。
    美国的理想主义,对战后世界秩序启发良多,却以自己的武器击败自己。四位总统曾经界定越南攸关美国安全。两位不同党派的总统曾经认定美国的光荣,就是决不放弃信赖美国言语的人们。尼克松在1972年得以破竹之势赢得大胜而连任,即是以此立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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