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不解愁

第24章


  
  “阿清,我已经清醒了,不用再揉了。”语气宠溺纵容,大手覆盖上她的小手停留在脸侧。“好了阿清,乖,我去拿毛巾给你擦脸,喏,先漱漱口。”端起杯子递给她。等她漱好口之后赵濂风走进卫生间拿出挤干了的毛巾,动作轻柔地给她擦了脸和手。看看床头上已经凉透了的早餐,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我再去买份粥回来,阿清,你再等一会儿好吗?”
  这时候洛清脸色突然有些不对静,像是隐忍着什么,眉头都皱到一起,“濂风,那,那个,我想,,,”犹豫了半天仍是没有把这句话说完整。
  
  “想什么?阿清,你很难受吗?我马上去叫医生来,你等会儿。”说完放下毛巾就要离开,可刚起身就又被洛清急急地抓住了袖口,“别!别去,不用叫医生来,不用,我只是想,想,”眼神瞟向卫生间,神色有些尴尬。
  
  迟钝如赵濂风这样的人也终是明白了洛清的意思,只是明白了是一回事,要真正做又是另一回事。他其实也有些不好意思。最后赵濂风一手拿着输液架一手搀扶着洛清走进厕所,两人都是尴尬至极。
  
  出来的时候赵濂风俊逸的脸上微微泛着红,连耳朵尖儿似乎都染上了那层薄薄的颜色。他感觉脸上发烫,自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脸上此刻是什么样子,这又让他觉得脸越发地烫。低着头不敢看向洛清,只是让她依靠着他向病床走去。他看不见洛清的表情,只能从上面看到乌黑的发顶,以及从侧面披着的头发中看见那在夏日的阳光中不停颤动的睫毛,像是欲展翅飞翔的蝴蝶。
  
  等将洛清扶到床上躺好之后,赵濂风低头对她说:“阿清,还有什么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就去买粥回来,好吗?”
  
  洛清发觉她确实是有些饿了,于是便转移注意力心安理得地差遣自家男友:“哦,好哇,我要皮蛋瘦肉粥,行不行?”随即又想了想:“如果没有的话,那就买红豆粥好了,这两种都很好喝的,你要不要也买一种试试?”
  
  赵濂风失笑:“嗯,好,你等一会儿。”说罢,摸摸洛清的发顶,像是和小时候自家养的小狗说再见时的亲昵动作。
  
  洛清早已习惯他时不时的宠溺动作或神情,只是笑得眉眼弯弯地看着他收回手向门口走去,心里却已是百转千回,是时候找时间将事情说清楚了……
  
  赵濂风买粥回来顺带了些清淡的小菜,洛清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皮蛋瘦肉粥心情自然是好得很,一边享受地用没扎针的手握着勺子往嘴里送着粥一边看赵濂风吃的什么,嗯,红豆粥,没想到濂风的喜好这么特别,还以为他要买皮蛋瘦肉的呢,不过,红豆粥看起来好好喝,好想要~
  
  赵濂风感受到一道来自旁边的视线,嘴角轻勾,眉眼更是温柔如水,衬得整个人如玉一样温润。“阿清,来,张嘴,”一手操起勺子,“啊”嘴做出‘啊’的发音动作。
  
  洛清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张着嘴将他喂过来的东西包进了嘴里,粥煮得很烂,看来熬的时间不短,带着豆子的香味格外增加人的食欲。等他喂过来第二口的时候洛清才回过神来,真真是美色误人啊!就算她以前和濂风一起吃饭也基本上没有喂食的习惯啊,而且,而且也从来没有两人共用一根勺子的情况,唉。
  
  洛清拒绝了继续被喂食接着吃自己的皮蛋瘦肉粥,他便收回手给自己喂,不过,这粥可真香!嘴角的笑意加深。
  
  真是个妖孽!笑起来的样子简直勾人!洛清愤愤地咬着勺子。
  
  两人在平静但温馨的‘早饭’过后。
  
  赵濂风将剩下的东西包起来一起拿到外面扔进了垃圾桶,看看腕表,九点十四分,于是到医生那里办好手续拿好药就回到病房。
  
  等洛清输完液都已经接近十点了,因为洛清之前发烧身体还是很虚弱所以便被赵濂风强制性地带到了他校外的房子里,美名其曰:作为她的男友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她。洛清也就随着他去了,问了问是否给她请了假,赵濂风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怎么这么不信任他呢?洛清听后笑得欢,眉眼弯弯的。其实她即使故意问的,她怎么可能猜不到他已经给她请了假。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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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 
 
 
  
  赵濂风到超市买菜去了,剩洛清一个人呆在屋子里,乌黑的眼睛滴溜溜地四处转,看见上几次来都没进过的书房,突然有些好奇便推开了虚掩着的门走了进去。
  
  这间屋子并不太大,至少比睡觉的卧室要小一点。环顾四周,很严谨的摆设,一个大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囊括古今中外。涉及了很多方面,哲学,心理学,还有些宗教类的书籍?范围可真广。书架旁边有一张深棕色书桌,上面摆着笔筒纸张之类的,还有几本书在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一把浅棕色的转椅,洛清坐上去试了试,感觉很舒适,软硬适度,高度合适。一般的椅子坐久了难免会腰酸背痛,但如果椅子选得好虽不说完全不会痛但好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给颈椎和腰椎带来的压力。
  
  令洛清惊奇的不是桌上的这些东西而是书橱上挂着的装在花篮里的植物,这种植物她知道是什么,金心吊兰,叶片线形,边缘绿色,中心具黄白色纵条纹。其叶丛中常抽出甸匐枝,枝节上常生出小植株倒垂于篮外,看起来极普通却又让人很舒服的植物。她上小学时就偷偷从学校花园里挖回去栽过,当时只看着在学校花园里它长得极为茂盛,以为容易存活便随便找了个花盆就栽了进去,也时常去给它浇浇水松松土什么的,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那吊兰蔫着脑袋已然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她不禁觉得它太过于娇气,心中隐隐有些嫌弃。她以前也找过许多植物来栽,有花有草,知道名字的不知道名字的,只要她看得顺眼便挖回来栽着,却从未有过像那吊兰一般的情况,好心好意地给它伺候着却是给了她这么个结果!索性不再管它任由它生死,生了,她便继续养着,如若死了,哼!她这辈子也不想再栽它!
  
  不知是不是吊兰听到了她心中所想,在挣扎了她几乎以为它已经死透了那么久的时间后它终于颤颤巍巍重新长出了嫩芽,于是后来一切就顺理成章了,金心吊兰也成为了她家植物大军里的一员。不得不说它确实让人看着挺舒适的,尤其是当它开着小白花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下时,带着些剔透的露珠,可爱又惹人怜。
  
  后来那盆吊兰怎么样了?好像因为父母到城市打工的原因而留在了老家,现在怕是早已尸骨无存了吧。自从搬家之后也没再回去过,偶尔父母会回去却因两个小孩子都不爱坐车且与那里的关系实在薄弱得很也基本上不带着她们。这一来二去她对那里的印象可谓是被抹杀得接近于空白,可从小便养成的习惯想养些花花草草却保存了下来,一开始看到什么上眼的便心痒难耐总想弄回家去,可在城市里比不得农村。农村一大片土地还值不了几个钱,而城市却大不一样,一小块儿地的价钱都低不了,父母买的房又不是独门独户的小院子,所以想养些植物的想法便一直被搁在了心里,这么久过去了险些让她自己都忘记原来曾经的曾经她还有这么一个说小不小说大也大不了的心愿。看那吊兰叶片的光泽和颜色便可知道主人照顾得很尽心,不像她连最初的坚持都忘得一干二净,越长大,有些东西被埋得越深直至所有残念都成灰烬,所有希冀都成奢望,直至再不敢相信有什么会是长长久久不会消弭。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吗?
  
  赵濂风买好了菜便回了家,盛夏的天气实在是让他不敢恭维,即使超市就在不远处可等走到超市再从超市回来身上也是热得难受,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为体质原因并不太出汗所以免了成为‘落汤鸡’的角色。看洛清似乎在书房里转悠也没去打扰她,自觉地当起了‘煮夫’,心里还是甜蜜大于暂时的被忽略。围上深蓝色的围裙拿着买好的菜一边不自觉的哼着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歌踏着轻快的步子进了厨房,果然像极了夫妻相处的模式,嘴角的得意更显。
  
  做好了菜,饭在电饭煲里早就有微微的香气逸出。赵濂风将菜端上桌便抬脚走向书房,因为做饭额上有薄薄的一层汗,脸上也有些红,整个人有别于平常的谪仙气质,既平易又近人。而且以前略显苍白的脸也看起来更加健康。其实在洛清看来这样的他更加好看,一点不显年龄的红扑扑的脸看得人只想捏一捏。等他走近,站在书桌旁俯身看她,眼里的光芒足以将她溺毙,鬼使神差地她仰起头伸出手就往他脸上探去,还大着胆子捏了捏。
  
  赵濂风自然一点儿不在乎,似乎还为了让她捏得更舒服将身子倾得下去了一些。
  
  结果洛清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色胆就被他的动作给一惊而顿时缩了回去,瞪大眼睛看着眼前一张笑眯眯的脸。
  
  “嗯?阿清,”似有指控:“怎么不继续捏了呢?挺舒服的。”一脸享受的表情。
  
  合着洛清提着的心完全是没提着的必要么?
  
  洛清侧过头不理他,赵濂风轻声道歉:“好了,阿清,不要生气了,气坏了我可又要担心了,乖,走,出去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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