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遇混蛋怎么办

第40章


自然,苏汝也喜欢。《Inme,past,present,futuremeet》不啻是她最喜欢的诗。而那句最出名的句子,在她心里,却并不是表达着细腻的爱意,而是临界,亦或者说,是本性的试探。
  直觉与理性共存,残缺和完美并驾齐驱。当欲望升起的时候,意志力就会被杀死。这首诗残酷又漂亮,只是大多数人都沉迷于表面的细腻。
  也许每个人的理解不同,而她则觉得真正的人就是在这些感情和现实里浮浮沉沉的相互拉扯,所以才有这么些颠沛流离。这些话也不必多说,苏汝只是想到了而已。如果连这都要解释,那她都可以开个讲座了。
  不过她的私心是,那两个酷似水滴又可以拼成太极的东西她和谢澹一人一个,而那个rose,她决定自己私藏起来。所有的前提,还是得看张廷的手艺如何了。
  她的心思是懒得解释得那么细致,只是*的说了下造型的韵味,已经是难得的巧心了。所以张廷也决定接下了这个任务。
  “给我十日,包夫人满意。”
  得到了如此的许诺,她还愁个什么?赶紧的打道回府呗。
  回去的路上谢澹没头没脑的问了句话,“你真的不喜欢那些衣物饰品吗?”
  “骗你的。我喜欢极了。”苏汝揪着袖口,“你看这件衣服多好看。如果我不说不喜欢的话,你怎么可能亲口说出来是你选的?”她的反问显得整个人灵动又俏皮,眼波流转之间藏着狡黠。
  喜欢啊爱啊都是后人说出来的词,前人总是害羞得不敢让别人察觉他们的心意。平常人家还好,一旦有了身份和地位,爱和从一而终,对那个享受爱的人就是一种伤害。
  心爱之物既是弱点,又是众矢之首。试想哪位帝王如若表现出宠爱一位,那朝野该是如何的惶恐。十个指头都数不过来的例子,估计没有被记下来的添上脚趾都不够。这样的深情放在不合适的人身上总会显得多余,甚至是错误。真龙天子不是凡人,所以不该有独爱,而应该是海纳天下的爱。贤明和昏庸的天平总会因为爱的大小而开始发生偏移。
  怕什么,怕爱人,怕弄假未必成真。即便有人早就昭示了真情许下了承诺,她仍是犹犹豫豫。一朝被蛇看谁都长得像井绳这种事情她苏汝怎么说得出口?所以还是慢慢来,跟着感觉走,至少在放心之前,她还要慢慢的摸爬滚打呢。所以她当初决定下嫁还有个最主要的原因是金子,有了金子怕什么嫁人,嫁得不好带着金子潜逃!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好与不好也不是什么大前提。因为在这种相敬如宾而且之前还是朋友的前提下,很难说出什么叫“夫妻”。熟也没有契机,生也不会生分。苏汝只得叹气,看吧,时间会告诉她一切的。
  所以过不了几天她就把烦恼的事情给忘了,苏汝还沾沾自喜的告诉自己说,不要给自己找麻烦,这是时间教会她的。因为困了几天闲得无趣,她喊着玲珑要出门。正巧谢澹不在府上,玲珑正值为难的时候,被她拽了出去。
  苏汝也不生事,就是打算随便转转。不知不觉的越走越远,居然走到了城门口了。连巴巴的跟在苏汝身后的玲珑也觉得奇怪,夫人这不会是打算出城吧?
  其实她也没那个想法,就是想把第一次走入建康时候的路再走一次。路过那个卖砚台的小摊子时她还特地停下了脚步观望了下老板,然后笑眯眯的冲着老板问,“您还认不认得我啊?”搞得本来打算热情接客的老板刺啦一下蹿老远,嘴里还不住的说,“认得,认得,夫人您这会儿也别掀我的摊子。”
  矮油这隔了都快大半年了他居然还记得,喜得苏汝买了好几块不怎么好的砚台让玲珑拿着,玲珑瘪了下嘴,“这么差的玩意儿,拿着还嫌称手。”
  “不懂了吧,这个玩意,买着可以防身。”苏汝捡了一个过来用力扔了出去,应声而落的砚台砸得四分五裂,愣是让周围的人活生生的给让出了一条路。苏汝抓着玲珑的手,“走,我们吃饭去。”玲珑被吓了一下,但是苏汝的脸上也没有出现什么明显的感情波动,她也妄自揣测不来。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想到王桢之了而已。她索性把回忆里的菜都点过了一遍,然后上菜之后慢慢的开吃。
  吃着吃着就想开了。人和食物有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会变的。记忆中的东西永远都是最美好的,因为经过了不可逆转的粉饰,在脑子里美化成特别又不可或缺的记忆,其实有时候回头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是时空的原因,人总会觉得过去了的事情是惨痛得无法回首;抑或者漂亮得无法再拥有。其实精彩的永远在未知的前方,只是因为思维把人的局限设置在了当下,才画地为牢走不出来而已。
  午后的斜阳悉数倾洒在苏汝身上,暖融融的还夹杂着安抚的味道。路边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发出的嘈杂的声音也不能干扰她的好心情,只不过她走着走着突然就顿住了脚步,让本来就有些心不在焉的玲珑撞到了苏汝的背。
  她还没来得及跟苏汝道歉,就被苏汝的手势给制止了。
  “那个人,在干嘛?卖身还是卖狗?”她抬手指着前面那个跪着的人给玲珑看。
  “回夫人,是卖身。”接着又小声的说了一句,“夫人我们还是快走吧,他是卖身葬父,咱们别沾了晦气。”
  不是玲珑没有爱心和同情心,实在是社会风气使然。士庶天隔就像公认的真理,所以她也得杜绝夫人去接触这些庶民。不过就凭一个玲珑实在是拦不住苏汝,因为一会儿没看住,人就蹭蹭蹭的跑到那个人的面前了。
  因为苏汝太好奇了,她终于见识到什么是卖身葬父了!最令她感兴趣的,不是那个人,是那条威风凛凛毛色油亮的大狗,这一看就知道,主人宠它肯定宠得不得了,一条中华田园犬都能养出黑背的气势!
  她正准备伸手想逗逗那只大狗的,哪知玲珑紧张得不得了,赶紧过来拉住苏汝还喊了一句夫人小心,本来无动于衷的大狗被惊吓到了,冲着玲珑吠了几声。然后玲珑也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吓得退了好几步也尖叫出声。这个本来冷清的地方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定远,安静。”那个跪着的年轻人就说了这四个字,那只黑黝黝的大狗就不叫了,可怜兮兮的呜了几下蹭了蹭他主人的手臂,就继续坐好了。
  哎哟妈呀那狗居然叫定远,苏汝暗笑是不是还有一只叫镇远啊!这么牛的名字果然配得上它啊。苏汝望了一眼那个眉目还算清秀的青年,“我想买你的狗,能不能通融下?”
  那个人只是拿眼角看了下苏汝,嘴里毫不留情的说了个不字。
  “你这人什么德行啊,我家夫人是可怜你才说这样的话,你还在那里装腔作势的干嘛呢!”玲珑顿时活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跟着苏汝呆久了,本来压抑的本性也开始跳脱出来,有点为虎作伥的意思了。
  “……”那个青年不再多说,只是坚定的跪着。苏汝蹲下来望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拜托,我真的就是求这只狗而已,把你买回去我家还多个人吃饭,有点划不来。”
  说话的时候表情真挚,大大的眼睛更是显得无辜。不过那话里的意思总是让人觉得憋屈的要命,好像那个青年人是个大累赘似地。苏汝可是无所谓那话得不得罪人的,她就是看中了这只狗,她就是想要。所以固执起来也是没办法的。
  玲珑觉得人是越来越多,只得扯了扯苏汝,“夫人,我们回去找大人商量商量吧,说不定可以买到更好的。”
  “不,我就要这只,而且还非得是他的这只。”
第四十一章
  邪完了,她想要的东西,居然这个小子还敢不撒手?
  不过她说话也呛人,惹得对方的脸都红透了。说得好似对方没用到极点似地。苏汝看着他的手慢慢握拳然后爆出青筋,面上涨红还是一副“我懒得跟你解释”的表情。只觉得这人颇为有趣,恨不得再多说几句话好用来气死他。
  这样说来,她也是个顶恶劣的人。不过调戏了几句,苏汝想想也罢,找了玲珑来掏了锭银子放在那个人面前,“好了,我收回所有的话,那狗你留着。银子你拿着,当我赔罪的。快点让你爹入土为安吧。”
  他本来紧握的拳头突然又松开了,错愕的看着眼前的人,有点猜不透她的意图。苏汝看着那人瞧着自己半天,“行了,话已至此,你信就信不信拉倒吧,我就当积德了。”说着把银子塞到他手里,站直了身子唤着玲珑,往外走去。
  走了一小段路,依稀听到人后有人叫。苏汝回头看到是那个人,那个人问她,“敢问恩人姓名!”
  苏汝笑了下,“本来做好事我不想留名的,我叫雷锋。”
  玲珑不解,“夫人,何为雷锋?是人名?”
  “是名人,是个做好事不留名但把每件好事都记在本子上的奇葩。所以我要学习一下他。”所以雷锋,她苏汝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来的看你自己了。她微微笑了下,深藏名与利。多好,榜样就应该在古代树立,让他再一次名流千古,肯定能顺不少人的意。说着拍了拍手,哼着歌缓步挪回了谢澹府上。
  结果她这顺手一帮还真成了麻烦。几日后约定的时间到了,谢澹提醒她要去看看那几个小玩意的成果,这刚打算出门,下人来禀报,门口跪着个人呢,怎么都赶不走。他非要见一个叫雷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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