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冠天下

71 柳暗花明又一村


一片绿意悠悠的田地中,零零落落分散着正忙着农活的人们。
    “杜鹃姐姐!”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田里的一个人直起了身,只见她戴了一个大斗笠,遮住了大半脸庞,看不清面容。
    先前叫人的小女孩站在田边使劲挥手,田中的女子嫣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快步走到她身侧,在衣襟上随意擦了擦手,抚上小女孩的头:“又是被你娘派来的?”
    小女孩用力点点头:“娘说姐姐身子不好,不能累着。叫我来叫姐姐回去歇着。”
    女子无所谓地一耸肩:“哪有那么金贵!”
    “金贵不金贵,可不是你说了算。”一个男音响起,女子和小女孩同时侧首,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粗眉大眼的男子挽着裤脚走了过来,显是才从地里上来。
    “哥!”小女孩欢叫一声,把头凑过去在男人衣襟下摆蹭了蹭。
    男子拍了拍小女孩的头:“小兔乖。”又对那被唤为“杜鹃”的女子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受凉劳累,不然咳嗽又要重了,怎么还是这么不听劝。”虽是责备,语气却甚为温柔。
    女子仍是一脸的不在意,小女孩却已在一旁脆声道:“娘说不听话就没糖吃,杜鹃姐姐,咱们还是回家吧,你要是闷的话小兔陪你玩藏猫猫。”
    女子哭笑不得,只得在男人含笑的目光中牵起小女孩向不远处的农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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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为什么来了这里,又为什么会受那么重的伤。我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起来。
    我只知道我是被富林--小兔的哥哥,在河边摸鱼时捞到的,当时几乎已经没气了,村里略懂医术的白老头看了也连连摇头,说没救了。
    富林的娘是个心善的人,没忍心马上把我埋了,反倒把我洗干净,包好伤口,用被子捂上在家躺了两天。没想到这一躺,竟然让我缓了过来,连白老头都惊诧万分,直称我命硬。我却觉得,似乎冥冥中有什么放不下的,让我不甘心就这样离去。至于到底放不下什么,却是记不得的了。
    然而什么都可以没有,名字却是需得的。富林的娘便做主叫我“杜鹃”,只因捡回我的那天,满山的杜鹃花开得正艳。
    就这样,我在富林家住下,养了半年有余,伤好了大半,却落下了咳嗽的毛病。有时咳得急了,往往还见血。白老头说是因为我背上的伤口太深,伤了肺所致。富林很着急,跑了好几趟市集为我抓药,却丝毫不见起色。其实我倒不甚在意,伤得那么重,能捡回这条命已是万幸,至于这后遗症,慢慢调养便是。过去的事却是一直想不起来,大抵是因头部曾受到了猛烈的撞击。有时伸手摸到脑后那道隐在发内的长疤,便不免感叹自己的确命硬。
    富林家这个村很小,小到只有不到十户人家,几乎不能算村。主要是因为此处位于怒江支流末,地势偏远,百十里内除了山林流水几乎再无人家,离得最近的市集便是靳墨两国交界处的亭屏,要走上近一天的路。家里的年青人几乎都跑到大乡镇去了,不愿再回来,因此村里的人口越来越少,说确切些,这是一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地方。
    村里的人靠种地解决自家温饱,剩余的粮食蔬菜便拿到市集去卖,换了钱再买些衣服药品等必需品,日子甚为清贫。
    我在富林家一住半年,吃人家用人家的不说,还拖着个病痨身子什么也干不了。好在富林一家毫不计较,反倒把我当成自己女儿一般。好不容易伤好得差不多了,我便要下地帮忙,却还总是被拦着,无奈只得在家里帮富林娘打打下手。
    和小兔回到家里,富林娘正在纳鞋底。我看着她已有了橘皮皱纹的手灵活地牵引着棉线,脑中不由冒出一个词:“巧妇”。
    我被他们从河中救起时,全身的衣衫已被河中石砺刮得破碎不堪,身上也没剩下什么,却有一个放在衣襟内兜的荷囊保存了下来。虽然染了血渍,仍能看出上面一个连心环图案套了个“玉”字,另一半却是空的,似乎未绣完。
    我看着富林娘忙乎活计,想到那个未完工的荷囊,不由叹息:我把它贴身放着,想来是很重要的东西。然而,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绣这个荷囊,上面未完的图案又是什么。看来老天爷确实想让我重生,啥都忘得彻彻底底的。
    见我们回来,富林娘放下手中的活计,招呼我和小兔喝她新煮的白叶茶。这是这里特有的一种茶,可以解暑去火。
    陪着富林娘聊聊天,又和小兔玩了一会,太阳西斜,富林从地里回来了,一家人便围坐桌边共进晚餐。
    “娘,我打算明天去一趟亭屏,家里盐不多了,须得买点。顺便再去鲍大夫那给杜鹃抓点药。”富林忽然开口道。
    富林娘点点头,我心中一动,赶忙道:“富林,你带我一起去吧。”来了这么久,我从未出去过。虽然田园生活的确让人心境平和,但每每午夜梦回,总有一双蔚蓝的双眸凝视着我,深邃得仿佛盛进了五湖四海的忧伤,似乎呼唤着我去寻找。每次梦到那双蓝眸,我的心都会隐隐作痛。对于那遗忘的过去,我不能说不好奇,但也未曾想过刻意去追回,毕竟,我现在还活着,这比什么都重要。生命应该向前看,而不是不断徘徊于过去,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也许有点不负责任,但的确轻松很多。
    然而对于外面的世界,正常的人类反应是一定有的--好奇和期待。不要说是我,就连小兔都闹了好几次要富林带她出去呢。
    “现在靳墨正在打仗,外面兵荒马乱的,你身子不好,又是个姑娘家,还是不要去了。”富林一副大家长的样子,一口拒绝。
    然而我可没有小兔那么好安抚,对他道:“看病讲究望闻问切,才能对症下药。你每次只是跟大夫说我胸闷呀,咳嗽呀,搞不好大夫还以为我是染了风寒,药不对症,吃再多也是浪费。你带我一起去,当面问诊,肯定有效果多了。”
    听我如此说,富林果然犹豫了,却还是没马上答应。我赶紧抓着他的袖口学小兔撒娇的样儿摇了摇:“我打扮成男孩子,保证不乱跑,这样总可以了吧?”
    富林拗不过我,终是点了点头。富林娘虽有些担心,但想到我咳嗽总是好不了,去找大夫当面看看也许会有起色,也同意了。小兔则是羡慕不已,缠着富林也要同去,直到我答应带糖给她吃,才恋恋不舍地回屋睡了。
    我走出屋子,夜色正浓,树上的蝉和地里的蛙对着不成调的歌儿。我走到屋前不远处的大槐树前,压低一根枝桠,就力爬了上去,仰躺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我早已发现,虽然这个身体处处留着疤痕,还时不时咳嗽个不停,但身手还是很灵光的。难道我以前是个玩杂耍的?
    透过树叶望向天空,今夜无云,满天繁星,似乎伸手就能够到。我闭上眼睛,伸出了手,没有够到星星却抓到了一件衣服。
    想也不用想都知道是谁。果然,富林略带叹息的声音从树下传来:“你呀,什么时候能像个女孩子!”
    我翻身从树上跳下来,躺在了草地上,继续闭目养神:“放心吧,小兔在的时候我也没爬呀,不会教坏小孩子的。”
    “不是说这个。”衣服盖在了我身上,身边索索声响,富林在我身侧坐了下来。
    我等着他的下文,却没等到。半晌,只听得他忽道:“小鹃你...是不是很想找回过去?”
    我愣了一下,这么久了他从来没问过我这个问题,大概是我和他们相处得犹如一家人一般,没有人想过以后如果有一天我的记忆恢复了会怎样,其实连我自己都没想过。然而今天我要求同去亭屏,却引出了他的疑问。
    我笑了笑:“一个人若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总不是什么太愉悦的事,你说是不是?万一我以前是个公主,又或者是个家财万贯的大财主,就这么没了记忆那也忒可惜了点。”
    富林沉默了一会,忽道:“如果你以前的生活...嗯...,不是那么...顺利,你也想找回来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摔成那个惨样从河里飘下来,想也知道恐怕我失忆前的经历不会太美好。拉了拉身上盖的衣服,我轻声道:“过去的记忆是我生存过的痕迹,无论美满还是残酷,我都会欣然接受。但如果真的就这样忘了,寻不回了,我也会就此放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毕竟不是谁都有活两次的机会,是不是?”我扬起嘴角,笑道:“其实现在这样也很好呀,天天饭来张口还不用干活,还有小兔陪我玩,真想赖一辈子算了。”
    “你真这样觉得?”富林的语调有些不稳。如果我此时睁开眼,就会看到他灼热的眼神中有着惊喜。
    “是啊,不过用不了半年,你会看到一只肥头大耳的大米虫。”我想象自己的脑袋配上一个圆滚滚肉呼呼的身子,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
    “真能吃胖了才好,你太单薄了。”富林似乎叹了一口气,随即道“天不早了,回去吧,明儿个还要早起赶路呢。”
    我“嗯”了一声,随他回到屋中,一夜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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