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刚离开中学的我还不太适应大学的生活,不知道如何打发多余的时间。于是,我在几位室友的鼓动下参加了摄影协会。第一次去开会,我们早早地就到了,作为骨干的松却姗姗来迟。他拿了一大叠照片,自顾自地坐下,一副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样子。松的头发很黑,但是乱得让人毫不怀疑那里面可以掏出麻雀蛋。一双大眼布满血丝,象是严重睡眠不足。脸上就像一块没收割干净的麦地,顽强地冒出许多短短的胡茬。我微笑着向他要照片看,我把头扭在一边,看也不看我一眼,随手把照片丢过来。那天起,我对松有了很深很糟糕的印象。
第二个星期,协会组织到离校十余公里的一个古镇采风。考虑到创作的需要,会长把会员分成几组,每组由一名较有经验的老会员带队,我不幸分到了松的那一组。那天,松还是老样子,紧锁眉头,不苟言笑。虽然他挺真诚地借摄影器材给我用,还耐心地指导我拍摄,但他和我的讲话通共不到二十句。在古镇的一条幽幽老巷里,松看上去显得落漠而潦倒,与怀旧的背景丝丝入扣。我以他为主角拍了一幅照片。照片里一脸沧桑的松怀抱一把破旧的月琴倒在残朽的木门边,流浪艺人似的。那纯粹是心灵的一种触动,我对松的印象并没有多大改观。返校的车上,松挨着我坐,我们一直没讲话。快到站的时候,他突然告诉我他的宿舍号,说有疑难时可以找他,我点了点头,还是没有说话。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松还没有在我的视野里出现,我几乎已经忘却他了。一天,摄协突然通知开会,我准时去了,但只有很少几人参加,会议室显得很萧条。松也在,他比我上次见到时瘦了,眼窝深陷。因为他的沉默,我对他的存在几乎忽略。会长说,打算组织一些会员出去采风,地点是远离省城的一个偏僻乡村,那里将举行一个盛大的苗族节日。我是个贪玩的人,当然经不起这种诱惑,冒着下半个月饿肚子的危险,第一个报名要去。第二天,他们通知我,一共去八个人,松也在内,这倒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我们在星期六早上出发了。松在火车上一反常态地活跃,又是猜拳又是跳舞的。我和松的座位挨着,他的话特别地多。我们从罗大佑、张学友一直谈到金庸、王朔。我惊奇地发现,松并不是我以前想象的那么酷。
由于找不到车,当天晚上我们无法赶到目的地,只有住宿在离那里60公里的一个小镇。刚刚放下行李,松就和另一位师兄毅邀请我喝啤酒,毅和我是老熟人,我便没有推辞。我们一起猜各种各样的酒拳,什么“美女熊”、“小蜜蜂”,层出不穷,直到半夜两点才收场。松不胜酒力,早已醉眼朦胧。
在那个苗族村,浓郁的民族风情让我们大开眼界,一个劲地端起相机猛拍。我流连于一片卖民族工艺品的地摊,半天的讨价还价才买下一枚戒指。付了钱后,我才发现,我已经和大家失散了。四面望去,尽是观光客的汹涌人流,找不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我瞎转了一圈,也没见着同伴们的影子,只好回到下车的渡口等候。眼看天就要黑了,仍不见他们归来,我着急地走来走去。这时,我看见对岸有人在对我招手,但他喊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见。渡船摆过来了,原来是松。他跳上岸就给我一记爆票,说:“小丫头,害得我好找!”他大口地喘着气,脸上焦虑的神色都还没有散去。我一阵感动,忙掏出饼干和水致歉。
回学校后,松几次邀请我出去玩,我都推掉了。校园歌手大赛那天,他要我去为他捧场,我无法拒绝,便和室友一道去了。他唱的是老狼那首《恋恋风尘》,投入而动情。我用劲地鼓掌,他在台上俏皮地对我眨了眨眼,开心地笑。
又过了两天,松约我去暗室看他冲洗照片。我出于好奇就去了。暗室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一边有条不紊地工作,一边告诉我许多关于他的事。有一会,我和他都沉默在黑暗中,突然,我的手被一双又烫又汗的手握住,暗室里静得只听见他的心扑通直跳。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冲击得手足无措,挣脱他的手就往外跑。
我心乱如麻,在学校的小道上逛了很久才回到寝室。一推开门,桌上一大把火红的玫瑰就灼痛了我的眼睛。室友们只是窃笑,谁也不说话。我红着脸抽出夹在花里的卡片。卡片上画着一个围兽皮、挽长弓的野人,眼睛大大,头发凌乱。旁边有两行小字:“我是一名潦倒的斗士,只能用玫瑰作弓,歌声作天,攻克爱情的堡垒。——S”。我的心霎时震颤了,久久无法平静。
我曾看到松的床头贴了一则征婚启示:松,男,22岁,五官端正,个子一般,脾气暴躁。无存款,有债务。现有资产海鸥DF-300X相机一台,适马变镜头一只,住房1/8间寝室。有意者请与2栋306本人联系。当时我笑了半天,没想到,后来我竟做了这张启示的俘虏。原来一生中苦苦盼望的缘份,出现时是不可预知的。
第十章 我是谁的过去式
第一节 我是谁的过去式
窗帘自顾自的化着这一季最流行的淡妆,不时的用眼睛瞟我两眼。画好眼线后,窗帘满意的对着镜子嘟了嘟她那圆润的樱桃小嘴。
“怎么样?你说我化这种妆子磊会喜欢吗?”
我懒懒的点了点头,放下了架在桌子上的双腿,“他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化的妆。他要是敢不喜欢你我就帮你揍他!”
“叶子,有时候该温柔点的。”
我照着镜子捋了下头发,“别磨蹭了,你家子磊还在楼下等着呢!”
“好了,走吧!”窗帘最后照了下镜子,上前挽住了我的手,“跟我们吃完饭你要去哪啊?”
“很难说!有可能就继续做你们的电灯泡!”
“喂,不会是真的吧?”
“怎么不会是真的?你不是说过吗?我只是个瓦数不高的灯泡,应该不会……”
我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像小孩子一样喜欢肯德基,子磊还没问我们要去哪,窗帘就嗲嗲的撒着娇说,“我想爷爷了!”
子磊转身征求我的意见,“叶子,你想吃什么呢?”
“我啊?随便什么都行!”
子磊笑了笑,“要是每个女孩子都能和你一样,那么我们就会轻松一点了。”
我看着子磊,示意他能少说点,窗帘却已经开口了,“要是大家都像叶子一样,你们男的岂只是轻松了一点点?简直是轻松到了及至的。因为你们都可以直接出家了!”
子磊搓了搓鼻子,“好了好了,我错了。以后不乱说了!去看爷爷吧!”
肯德基的东西,我只吃鸡米花,第一次吃汉堡的时候我就吐了,从此我就再也不肯尝试。吃完鸡米花我舔了舔手指,然后就看着他们边喝可乐。
“叶子,要看电影吗?”子磊抿了口咖啡问道。
“没兴趣!”
窗帘急急的撕着鸡腿,含糊不清的说,“她其实是怕黑!”
我不说话,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了520,抽出一支点燃吸了起来。
“女孩子不应该抽烟的!”
“没有应不应该,我最讨厌你们这样说,什么女孩子不应该?”我猛的吸了口520,然后掐掉烟头,“好了,我该走了!”我起身走到窗帘身边弯腰吻了吻她的脸,“宝贝,玩的开心!”
窗帘点着头,“呆会儿见!”
出了肯德基我就去了北桥,除了过往的车辆,看不到行人。我想是入冬的原故吧!
我喜欢站在桥头上仰望夜空,然后点上一支烟,一口一口的吸着,看着烟雾慢慢飘散,我有一种很释然的感觉,仿佛那随风飘散的就是我自己!我时常会这样幻想,哪天我也会化成一道烟,然后就能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去看自己想念的任何一个人……
我一直都仰头看着夜空,看到脖子都酸了,520也抽完了,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该回去了,因为窗帘还没有打电话给我。
我依然站在桥头上,低着头盯着河里的水,河里是一片黑暗,什么看不到。
我在想着,这样的环境应该会勾起我的一些灵感吧!或许回去的时候就能在电脑上敲点东西出来了。
窗帘让我去那家我们长去的餐厅等她,她说子磊已经到了。
我犹犹豫豫的说今天不想当电灯泡了,当了这么久的灯泡我也累了,今天我给自己放假!
窗帘并不依我,软磨硬泡的把我塞到了那家餐厅。
我跟子磊算是熟识了,但我们却没有独处过,我和他面对面的坐着,我不知道该跟子磊说些什么,所以我只能不停的抽烟,子磊看着我,眼神似乎是忧郁的。
“叶子,为什么喜欢抽烟啊?”
“你不知道我他妈的是半个文人吗?文人不吸烟怎么会有灵感呢?”
“可是,也有很多文人是不吸烟的。”
“我不是文人,我他妈的只是半个文人!文人和半个文人是不一样的。”
子磊看着我,一脸认真的样子,“我们是不是认识很久了?”
“不知道!”
“我总觉得我们认识很久了,比我认识窗帘还要久!”
“不知道!”
“叶子,你觉得我有可能会喜欢上你吗?”
“不知道!有烟吗?我的520又抽完了。”
“我不抽烟,但我可以去帮你买。”子磊说着就跑出去了,我拦都拦不住他,其实我是很想拦住他的,三年前我就想拦住他了,可我到现在仍然没能拦住他!三年前,也是在这家餐厅,这个靠窗的位置,我的子磊也是这样不顾我的阻拦,不顾一切的跑出去了,他是为了帮我买520的,我就坐在这里看着他的背影,等着他回来,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是回来了,但他却已经不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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