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

第42章


①李鸿章创办轮 
船招商局,原期“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②;开采漠河金矿,目 的在于“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立百年富庶之基,其有益于国计民生, 
殊非浅鲜。”③他对纺织等轻工业也很重视,明确指出自从中外通商以来,进 口洋货日增,出口土货年减一年,贸易逆差越来越大,推原其故,由于外国 
制造均用机器,比中国用手工劳动生产的土货物美价廉,中国只有引进外国 机器,“逐渐设法仿造”,才能“分其利权”。“盖土货多销一分,即洋货 
少销一分,庶漏危可期渐塞。”为此,他既派人购器设局,自行制造,以敌 洋产;又主张“必须华商资本方准领照购机,择地开办”,“如果洋商贩运 
轧花、纺纱、织布及棉子榨油机器进口自行制造”,必须“查明禁止”,“自 保利权,断不容外人稍生觊觎”④。事实上,李鸿章为“求富”而“争利”、
“保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国经济侵略势力的扩张。1878 年奕等在 评论轮船招商局的作用时说:“从前洋商专擅之利权,中国商人得以分取而 
尚未能收回也。”⑤轮船招商局的这种结果,对李鸿章创办的民用企业来说, 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因为不摆脱外国资本主义的殖民统治,争得政治经济 
的独立自主,民用企业纵然有清政府做后盾,也无法“收回”而只能“分取” 被“洋商专擅之利权”。
李鸿章兴办民用企业,既企图“稍分洋商之利”,又坚持“但用洋器洋 法而不准洋人代办”,不准洋商入股,这表现了他对外国侵
略势力的抗争性。不过,李鸿章对外国侵略势力,不仅有抗争性, 而且 还有妥协性。他所控制的一些民用企业,或是与外国侵略势力“息争均利”, 
或是靠举借外债度日,就是这种软骨症的重要反映。
轮船招商局开张后,立即遭到外国侵略势力的疾视和倾轧。美国旗昌、 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在运费上削价相争,妄图一举挤垮中国第一家航运 
公司,继续垄断中国的航运业。轮船招商局奋起应战,跌价抗衡,于 1877 年归并旗昌轮船公司,获得了第一个回合的胜利,使之大致超过了英国太古、 
恰和两轮船公司所有船只及吨位的总数。“尽管同太古、怡和经营的轮船航
①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第 20 页。
②  李鸿章:《试办招商轮船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0,第 33 页。
③  李鸿章:《漠河金矿请奖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75,第 20 页。
④  李鸿章:《推广织布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78,第 11、12 页。
⑤  《光绪四年六月初三日总理衙门奕等奏折》,《洋务运动》(一),第 169 页。
线的竞争升级,招商局由于增加了船只和码头设备以及由于清朝官方的支 持,能够获得沿海贸易的较大的份额”①。在这种有利的情况下,李鸿章竟然 
指使轮船招商局逐步走上了与洋轮勾结的“息争均利”的道路,于 1878、
1883、1893 年三次同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签定了统一运价、联合垄断的
“齐价合同”。这个“齐价合同”是以“专为抵制洋轮”而自诩的轮船招商 局与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暂时妥协的产物,虽然对于轮船招商局增加水 
脚收入和企业资本积累不无裨益,但却促进了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在华 侵略势力的扩张,箝制了我国民族资本航运业的发展。时人评论说:这个“三 
家合同,但能压抑华商,不能遏制外人,西人决无此措施, 自锄同类,背道 而驰。”②
轮船招商局不仅与洋轮签订“齐价合同”,而且在乞求外债上也抢先走 在最前列。李鸿章兴办民用企业,在 70 年代完全依靠垫借官款和招商集股, 及至 80 
年代便把借用外债问题提上了议程。1880 年末,淮系将领刘铭传提 出暂借洋债修筑铁路的建议,李鸿章立即上疏表示支持,说造路所需经费“自 
必不貲。现值帑项支绌之时,此宗巨费,欲筹之官则挪凑无从,欲筹之商则 散涣难集,刘铭传所拟暂借洋债,亦系不得已之办法。”他认为“借债以兴 
大利,与借债以济军饷不同。盖铁路既开,则本息有所取偿,而国家所获之 利又在久远也。”李鸿章既主张“借洋债以兴大利”,企图借助外国贷款兴 
办民用企业,以便谋取“久远”之利;又担心外国势力凭借贷款侵害中国的 财政和民用企业的主权,因而提出了三项防范性的规定:为防止洋人把持铁 
路,“一切招工、购料和经理铁路事宜,由我自主,借债人不得过问”;为 防止洋人诡谋占据铁路,“不准洋人附股”,“不得将铁路抵交洋人”:为 
防止外国势力借铁路债款侵害中国财政,要事先议明借款“由国家指定日后 所收铁路之利陆续分还。”他明确表示,“界线既明,弊端自绝,不如是则 
勿借也。”①李鸿章对举借外债的态度,不能说是错误的,问题在于他在借款 的实践中往往屈服于洋人的压力而被迫改变初衷。1883 年上海金融市场由于 
外国金融势力的干扰,酿成了一场严重的货币危机。是时轮船招商局运营资 本周转失灵,加之“商股难招”,李鸿章便批准该局从英国资本抬和、天祥 两洋行借贷 
747 千余两,以码头、仓库作为抵押。这次抵押借款为洋务派民 用企业举借外债度日开了一个先例。1884 年轮船招商局为躲避中法战争的破 
坏,将全部财产以 525 万两代价售与旗昌洋行,约定在战争状态结束后照原 价赎回。到了 1885 年,轮船招商局既要偿还怡和、天祥两洋行欠款,又须赎 
回抵押旗昌的财产,但因“无款可筹”,便又以全局轮船、码头作为抵押品, 向汇丰银行告贷 30 万镑(合银 1217140 两),年息 7 
厘,以金镑计算,由于 银价猛跌,汇率剧变,使以白银折算金镑还债的轮船招商局遭到了数十万两 
的损失。这次贷款不仅是外国资本的高利盘剥,而且是外国资本蓄意侵蚀企 业主权的行动。因为汇丰贷款的主要条件是:“合同订立乏后,汇丰派一监 
理之洋人。该洋人可以随时查看局中帐簿,并验看各船产业。其人薪水由招 商局给发”,“每年有妥当者二人,估局中各产物轮船(产业价值),俟三 
十万镑金并利还清为止,此二人由汇丰派往,其薪费等项均由招商局付出”;
①  费维恺:《中国的早期工业化》,第 128 页。
②  经元善:《居易初集》,卷 2,第 42 页。
①  《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 145—146 页。
“招商局和汇丰往来银款”,“均由汇丰经手”;“如招商局不能照上列各 款依时办理,汇丰可以有权全行收取,或摘取局中船只各物业,可出卖、可 
出赁、可出典,听凭汇丰主意。”①30 万镑借款,原定分 10 年还清,但直到
1895 年议定续借 20 万镑贷款时,尚未付清,致使轮船招商局产权长期旁落, 汇丰驻局代表马士直接操纵局务。马士多次与轮船招商局帮办沈能虎发生争 
执,并于 1887 年擅自任命壁德生为“保大”号船主,以致造成“保大”号失 事的重大事故。马士一面被迫向李鸿章作辞职的表示,一面向汇丰银行经理 
卡默伦求援,企图赖着不走。卡默伦指使该行天津分行的莱斯就近向李鸿章 施加压力,声称如果李鸿章批准马士离局,汇丰就坚持要履行借款合同的有 
关条款,特别是委派一个监督,代表银行驻局。
李鸿章控制的民用企业,还有电报局同丹麦大北公司、英国大东公司签 订过“齐价合同”。铁路公司、开平矿务局向怡和洋行、华泰银行、德华银 
行、汇丰银行举借过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 1894 年为止,洋务派举借的外 债计有 13 笔,其中李鸿章控制的民用企业举借的就多达 8 笔。
官督商办企业虽然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却不是早 期民族资本发展的前史和必经之路。
李鸿章创设的官督商办企业,没有从官僚资本转化为民族资本的。它的 发展趋势大致育四种类型:被外国资本吞噬的,如开平矿务局于 1900 年被英 
法比财团“东方辛迪加”攫为己有;改归官办的,如电报局于 1902 年“但改 官办,而不还商本”,1908 年由邮传部将电报局商股“备价赎收”:遵循官 
督商办成例的,如轮船招商局,直到 1909 年改归邮传部时,仍“诸承旧贯, 毫无变更”;招商顶替的,如华盛纺织总厂,盛宣怀以“连年亏折”为名, 于 
1901 年全盘售与集成公司,改名集成纱厂,其实这种所谓“招商顶替”, 完全是盛宣怀“把官厂变为私厂的一套诡计,股票始终还是握在盛家手里”, 
因而这个纱厂并没有变成民族资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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