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绝笑天下

第15章


秋来像条蛇窜了起来,刚要扑向张蜜儿,便被夏日敲晕,将她拖了下去。
“站住!”张蜜儿冷冷道。
一把大刀此刻正架在夏日的脖颈之上,寒光森森。
张蜜儿握着它,一派威凛。
“你没有中迷幻散?”
夏日侧过头,笑了笑。
张蜜儿吸了口气,收回手上的刀,扔在地上,亦笑。
“我说今天的月亮怎的这么圆,原来是要与故人重逢啊……久违了,唐夏。”
唐夏?夏日想,最后一次听到应该是六年前吧,呵,都快让他遗忘了呢。
一颗黑色丸子扔到了张蜜儿的手中,她笑笑便放进了嘴里。
夏日挑了挑眉,往空中撒了一把粉末。
足够地上的人美美睡上一夜。
“你还真是浪费。”张蜜儿心疼地看着空气中那些淡紫的药粉。紫苓散可是好东西,让人昏睡,醒来还不会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更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章弥,这还是你吗?”唐夏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妖艳得像只狐狸的女人,要不是她先开口,他还真是无法将她与从前那个冷血美人相提并论。
章弥拢了拢发,笑叹:“不说我,你可也变了许多,瞧瞧,连脸都换了,我猜,一定是九翁老怪给你做的吧?”
唐夏摸着下巴痞痞地笑:“你怎么不猜是花容给我做的?”
章弥嗤笑一声:“你想得美。”
唐夏竖了竖大拇指,说:“我以前还不知道你眼睛这么毒,居然能认出我来,总不会是因为我没中迷幻散猜的吧?”
章弥拍着他的肩道:“二少,这么多年我可不是白混的,就算不睁眼,只要有人从我面前过,我就知他是男还是女,更何况,我们十二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近五年,难道你不知道,只要你一奸笑,就跟在额头上刻了唐夏两个字没区别吗?”
唐夏笑道:“有这么夸张?”
章弥一手抱胸,一根手指摩挲着下唇:“让我猜猜看,你明知道酒里被下了迷幻散,还让他们喝……”
“不用猜了。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我不想节外生枝。”唐夏靠在树干上,搓着残留在手指上的药粉。“而且,我也很好奇,是谁敢在我们酒里下药,哼,没想到一来就碰到熟人。”
“哟,我听你这口气,好像特不乐意见到咱们这种熟人啊?”章弥故意在熟人两字上加重语气。
唐夏抬起手,展开五指,神色黯然道:“谁愿意想起自己的双手曾经沾满了朋友的鲜血呢。”
章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森森笑道:“你只要想着,当你往后退时,她们却是向你逼进,你就不会有那种愚蠢的想法了。”
章弥一直不太明白,唐门的人明明以狠毒闻世,可偏偏出了唐夏这么一个怪胎,说他狠吧,有时心软得要命,为了朋友连命也打算不要,可要说他善良,一旦杀起人来,却是拦也拦不住的。
唐夏缩回手,看着远处,不知在想些什么。
章弥突然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一脸暧昧的笑,似关心地问:“唐夏,你可是十二美中排名第三的人物,又是唐门二少,怎会屈尊到如此?”
章弥看他一身朴素的打扮,只当他是跑到什么人家冒充丫鬟去了。她哪里知道,王爷身边的四侍小日子过得比一般富人都要好,这身行头,不过是因为要出门,做做样子而已。
“比起身在唐门,我倒宁可过这样的生活。”
“也是,你娘毕竟是釜国人,可你大哥却成了吴东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就连和你一母同胞的弟弟唐秀也帮着吴东打釜国,这种家的确没法呆下去了。”
唐夏苦笑着低头。
从前的唐门不管名声如何,也只是简简单单的江湖,自从归顺于吴东国后,便掺杂了太多的名利与野心,终究,一切都抵不过权力二字。唐夏愿意成为先帝手下的十二美之一,与其说是拥护先帝,不如说是对唐门的失望,为了不给唐门的人有机会找到自己,他连自己的脸也舍弃了,这个代价对他来说,倒真的不轻。
章弥见他沉浸在思绪中不可自拔,只能给他一拳,唐夏反应够快,以拳挡拳。
“还玩偷袭?”
“习惯习惯,嘿嘿。”章弥将手放在背后猛搓,奶奶的,还以为他的拳头退步了呢。
“对了,我屋里那个人是什么来头?”
“劝你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唐夏凑到她耳边低声道:“伏羲。”
章弥差点抽搐到死。
注①:唐门位于吴东国的宛山,以毒药、暗器为长。唐门弟子多好赌,忌酒,忌女色。唐门专出美少年,越漂亮的人使毒或暗器越是厉害,而唐门当家唐尹及三少唐秀,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颠鸾倒凤
晨曦透过卷帘的缝隙,暖暖地洒在室内的地板上。
秦昱翻了个身,只觉得腰酸背痛。
昨夜折腾半宿,好不容易才从那人的嘴里抽回自己的手指,情急之下便拿宁相无带来的鱼干塞住她的嘴巴,于是那条鱼干就这样进了她的肚子,看得秦昱心惊胆跳,本想弃床而去,不料她却又念起了猪头肉,一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脸闻来闻去,口里念念有词:今天吃饱了,留着明天吃……怒!他才不是猪头!
秦昱好想逃跑,但他做不到,因为心爱的头发正被人攥在手里,整个脑袋动弹不得,不被当成猪头肉啃,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秦昱欲哭无泪,哪有人中了迷幻散是这德性的。
似乎连老天爷都在帮莫晓风。
秦昱的体质非同常人,从子时到天亮前的一段时间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即使是一只蚂蚁都能将他绊倒,何况莫晓风还吃掉了一整条大补内力与气血的眠鱼干。
直到后半夜,秦昱方才认命地停止挣扎,然后便开始思索,光从身体来看,是无法确定一个人是男还是女的,因为这世上有一种药,名叫阴合散,男人吃下后外形和女人并无二致。如果宁相无在,只要让他把一回脉,真相便会大白。
想了许久,终于敌不过困意,陷入沉睡时,那人的手似乎也渐渐松了开来……
秦昱睁开眼,看看自己,又看看床上那个睡得很凌乱的人,有好一会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睡得这么沉,连被踹下床都未感觉到。
“少爷,新衣做好了。”当翎儿手里托着一件折叠整齐的锦袍,推开少爷的房门时,一张嘴巴差不多可以塞进一只鸵鸟蛋。谁能告诉他,为什么昨日背回来的人占着少爷的床,而本该睡在床上的少爷此刻却在地上?秦翎脑子一片混乱,待定下神来,才慌慌张张地向地上的秦昱奔了过去。
“不是吧,他欺负您?”翎儿寒死,总觉得这回是引狼入室了。
“没有的事。”那种事,秦昱怎肯承认。
蓦地,床上的莫晓风一脚将被子踢下了床,只是,仍没有要醒的意思。
翎儿想去叫醒她,被秦昱拦住,摇摇头:“算了,让她再睡会。”
他将被子抱起放回床上,心想,昨晚自个就是这么下的床吧?
“翎儿,替我更衣吧。”秦昱道。
“哦。”翎儿将新衣展开,仔细地替秦昱穿上,一边追问:“可是那人怎么会睡在您床上?他身上的迷幻散已经解了?”
秦昱抬起双臂,理了理袖口,无奈地叹道:“就是没有解,她才会当这里是她的房间。”
翎儿皱眉:“那您就由了他?”
秦昱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歪着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明艳的华丽,似乎一直都很合适自己。
“这袍子怎么才三天就做好了?”
“云绣坊的当家亲手做的,您说能不快吗?她今个一早就叫人将袍子送来了。”翎儿半捂着嘴,笑得贼:“少爷,上官云裳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就是看到你爱脸红,还真是好笑。”
秦昱敲他脑袋:“胡说什么!”
替少爷穿戴完毕,翎儿赶忙去升起卷帘,推开窗户,一室阳光将秦昱的身姿笼入金色光辉中。明艳朱紫,云霞艳锦。一如人间神祗。
翎儿的眼里只剩下一片明媚,他笑嘻嘻地道:“这世上肯定找不出第二个人能把这件衣服穿得比少爷好看。”
总觉得,少爷若不生在那样的皇家,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还不知花落谁家呢。
秦昱坐在窗前,懒洋洋地哼了一声。翎儿执起木梳,小心翼翼地替他梳发,可越梳眉头皱得越紧。
“头发怎么打结了?”
秦昱晃了晃身子,撑着额头说:“头发晚上在打架。”
翎儿一脸黑线:“看起来蛮惨烈的。”
莫晓风醒来时,秦昱正一杯香茶,一卷书,靠坐在椅上看得入神。她将打了一半的呵欠咽了回去,然后怔怔地与他对望。
秦昱放下书,起身,动作轻而雅致,晨光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如同最别出新裁的点缀,脸上的暗紫纹络一如野紫藤栩生,华丽的妖冶,令人不可逼视,。
秦昱是个异类,不同于任何人的异类。
白昼与夜晚,不管是身体还是思维,皆被分割成两类。宁相无说,夜晚的秦昱是十六岁的样子与脑子,不过体力还不足三岁。而白昼的秦昱无论做出什么事,他都不会感到吃惊。
他会安安静静呆上一整个下午,琴棋书画舞,这些都只是他玩剩下的东西,他通常会一边下棋一边作画,一边抚琴一边看书。
当然,这些还说明不了什么,能说明问题的一般是下面一些情况。比如,他如果决定走直线,就绝对不会绕一点路,若是轻功能对付过去,便用轻功,如果不行,他干脆叫人拆了前面的东西。如果他看哪个湖不顺眼,转眼他就会让人填了它,而下人对此事基本上都是阳奉阴违,毕竟他只用一个转身的时间,就会将它忘个一干二净。
这么看来,莫晓风作为一个“有趣的人”被他带回府上也实在算不上是多么希奇的事,偏偏莫晓风又不单单是一个“有趣的人”,更是秦昱多日来耿耿于怀的釜国信王爷风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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