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古史

第67章


同年夺取王位,称亨利七世(1485—1509年),建立都铎王朝(1485—1603年)。他即位之初,英国秩序混乱,财政窘迫,尚存的大贵族势力仍对王权构成威胁,内战有可能随时再起。面对这种局面,亨利七世依靠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迅速平稳局势,加强王权,初步建立起专制君主制度。为彻底消除内战隐患,1486年,亨利七世与约克家族爱德华四世的女儿伊丽莎白结婚,从而解决了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的长期对立和纷争,并把结合在一起的红白玫瑰定为自己的族徽,形象地结束了两大家族的世仇。亨利七世无情镇压贵族叛乱,多次战胜王位争夺者的挑战。1487和1504年,先后颁布法令,解散大贵族的家臣私兵,平毁贵族堡垒,特设“星室法庭”,可不受一般法律程序的束缚,专门惩治叛乱贵族。在政府用人政策上,亨利七世进一步抑制大贵族势力,加强国王内廷权力,由国王直接控制,同时重用被称为乡绅的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分子。新贵族是资产阶级化的贵族,主要由被称为乡绅的中小贵族组成,也有一批商人和官吏。地方各郡多派新贵族担任地方治安法官,掌管地方行政和治安工作。亨利七世的上述措施,为都铎王朝百余年的专制统治奠定的了基础。
  亨利八世(1509—1547年)和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年)统治时期,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更加强固,国王的权力和尊严被神化。亨利八世统治初期,在大臣托马斯·沃尔塞的大力扶持下,强化国王个人权力。后又在大臣托马斯·克伦威尔的辅佐下,实行宗教改革和行政改革。1534年,亨利八世促使国会通过“至尊法案”,① 确立国王在英国宗教事务中的“至尊”领袖地位。从此,英国教会成为专制王权的御用工具。同时又进行行政改革。亨利八世首先将原先的国王秘书提高为首席国务大臣,首席国务大臣上承王命,下辖专门官署,实为政府机构的首脑。担任首席国务大臣的人都出身低微,忠于国王,是国王的重要辅佐。其次是正式设立枢密院,成员多为新贵族。枢密院为政府的行政中枢,主持“星室法庭”,掌握最高司法权,负责任命和监督地方治安法官。伊丽莎白即位后,重申国王的“至尊”地位,巩固枢密院作为政府行政中枢的权力,有效实行专制统治。至此,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达到顶峰。
  都铎王朝统治时期,国会继续存在,并且为都铎王朝专制统治的逐步强化起了重要作用。这个时期大贵族在国会中的势力日益减弱,大量的新贵族进入国会,给专制王权以巨大支持。都铎王朝的许多重大法令也仍需通过国会这一传统政治机构的认可,这是英国封建专制制度在形式上的重要特点。实际上,都铎王朝历代国王的真正意图是通过控制国会,更有效地实行专制统治,使国会成为专制王权的工具。
  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出现在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期。那时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有强大的王权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保护和扶持工商业的发展,因此支持专制王权。专制王权也需要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支持,以便经济上获到雄厚财力,政治上借新兴阶级的力量,打击当时对专制王权的主要威胁——封建大贵族势力。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决定了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都铎王朝历代国王大都推行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扶持工商业的发展,从而推动了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封建统治王朝,都铎王朝必然要维护封建剥削阶级的整体利益和贵族阶层的特权地位。因此,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进一步强大,他们对专制王权的态度逐渐由过去的支持变为反对。都铎王朝统治末期,英国资产阶级已开始进行反对专制制度的斗争。
  宗教改革
  在封建制度解体时期的西欧,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和专制王权的强化往往伴随着另一种发展趋势,即各国逐渐摆脱罗马天主教会这一中世纪西欧封建神权统治的巨大国际中心的控制,建立附属于王权和政府的民族教会。宗教改革前,英国教会仍属罗马教廷控制。15世纪末、16世纪初,教会掌握英国1/3左右的地产,教会封建主向耕种其土地的农民征收贡赋,并且还设立了各种名目的税项,巧取豪夺,聚敛财富。据估算,至1500年,教会和修道院的财富约占当时英国总财富的1/5左右。而且,罗马教廷每年还以岁贡的形式从英国攫取大量钱财。不仅如此,罗马教皇在英国还享有政治特权,可遣派常驻英国使节,代表教皇的意志干预英国教俗事务。都铎王朝统治以来,随着人文主义和宗教改革思想的传播,英国社会各阶层的反教会情绪日益高涨。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教会享有广泛的经济特权强烈不满,要求夺取教会的土地和其他财产;逐渐强大起来的专制王权也难以容忍罗马教廷对英国政治的干预和教会的政治特权,力图把教会作为专制王权的统治工具;日益增长的民族意识也要求国家在本国宗教事务中有自主权,反对外来势力的干涉。这些愿望在亨利八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得以实现。
  亨利八世为正统的基督教徒。他曾热心维护罗马教廷和教皇的尊严,坚持天主教会正统教义,残酷镇压新教异端。并且亲自出马,攻击路德的宗教改革思想,竭力遏制新教在英国的传播。1521年,亨利八世撰写《述七圣礼斥马丁·路德》一文,驳斥路德的宗教改革主张,认为教皇是基督教徒的最高领袖,一切教会和教徒都应服从教皇的统治,并且表示愿以自己的身心,坚决捍卫教皇的领袖地位。为此,亨利八世还获得教皇利奥十世授予的“信仰卫士”的称号。但是,这个时期,实行宗教改革,已成为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欧诸国社会各阶层的普遍要求。作为专制君主,亨利八世的真正意图是把宗教作为一种政治谋略和手段,使宗教服务于政治。当教权妨碍专制王权时,亨利八世就不能容忍了。正是出于加强专制王权的需要,当时机成熟时,亨利八世决定利用自己的婚姻问题,进行一场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
  亨利七世统治时期,执行婚姻外交政策。1497年曾与西班牙订立条约,规定英王子亚瑟(亨利八世兄长)与西班牙公主凯瑟琳订婚,英西联姻,和德国一起共同对付法国。亨利八世即位后,曾继续执行这种政策,娶此时已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姨母、自己的寡嫂、西班牙公主凯瑟琳为妻。随着英国国势的增长及其国际形势的变化,英国与西班牙的关系逐渐恶化,亨利八世转而要与法国结盟。而且此时凯瑟琳已年逾40,没有男嗣。因此,亨利八世决定离婚再娶。按照当时教会规定,此事要经罗马教皇批准,方为合法。亨利八世便向罗马教皇克力门七世提出离婚请求。当时的罗马教皇完全受制于德皇查理五世,故教皇使用各种手段,一再拖延,拒不批准。亨利八世决定利用这一事件,与教皇断绝关系,使英国摆脱罗马教廷和教皇的控制,进一步强化专制王权,于是向国内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寻求支持。1529年11月召开国会,开始实行宗教改革。从1529年至1536年,亨利八世在托马斯·克伦威尔等改革派人士策划下,接连召开了8次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改革教会的法令。1529年11月,国会通过减少教会财富及其权力的法令。1531年1月,亨利八世又指控凡接受教皇驻英使节命令的人均属背叛国王,宣称只有认罪悔过并缴纳巨额赎罪金才可免受处罚。为此王室从教会手中获得巨额罚金。1532年,国会又通过一项法案,规定教会立法必须经国王批准方可生效。次年,亨利八世利用国会向教会施加压力,迫使教会通过决议,承认这项法案,并且规定:教会向罗马教廷缴纳的年贡改交国库,禁止英国教、俗人员向罗马教廷上诉,取消教皇法庭的最高司法权和教皇任命英国主教及其他神职人员的权利。1533年,亨利八世任命改革派低级教士、忠于他的克雷默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具体领导英国教会。为此,教皇克力门七世宣布革除亨利八世的教籍。1534年,国会通过著名的“至尊法案”,规定国王为英国教会最高首脑,拥有处理教会事务的一切权力,教皇无权干涉英教会事务;教会召开宗教会议,事先必须经过国王的同意。现行教规须经国王指定成立的“32人委员会”审查,凡与国家法令相抵触者一概废除。教会法庭的职权移交国王法庭,政府掌管惩治异端的权力。同时还宣布保留天主教主教制、基本教义和仪式。此项法案标志着教会与罗马教廷最终断绝关系,英国民族教会正式成立。1534年和1536年,国会又先后通过,“继承法”和“叛逆法”,其中规定:凡反对国王对英国教会有至高权力、拒绝对“至尊法案”宣誓恪守者,均为叛逆,应以叛国罪处死。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就因拒绝宣誓承认“至尊法案”,被关进伦敦塔,后以叛国罪处死。亨利八世为进一步打击教会势力,1536年下令封闭修道院,没收修道院的房屋、土地、贵重物品及其他一切财产,转归王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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