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亚里斯

第54章


其实,我的要求一点都不高,我只希望可以有一个安定的生活,每天清晨一睁开眼就可以听到儿女的欢笑声,看见阳光洒满自己的小层,闻到厨房里传来妻子煮早餐的芳香而已。可是,就连这么一点微小的心愿也得不到!我以为逃到云顶会是新生活的开始,那知道这却是另一个恶梦的开始!”
    “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了一年。正当我们欣喜的以为找到梦中的桃源时,卡图的铁蹄踩下来了。他们带走了我最后的儿子,让我们两个老人从此生不如死,麻木的生活着。艾伦是七年前被带走的,到现在为止,他是生是死我都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一心一意想打听到他的下落,我只怕也和我饱受摧残的妻子一样,早早撒手而去,逃离这无尽的痛苦。”
    凯普斯停下话语,从怀里掏出一个形状古朴的圈状银器放在眼前看着。
    天恒默默的看着凯普斯,因为心里随着他而难受,他已经不知不觉的将一杯红酒喝了个干净。凯普斯伸出手,一手拿过天恒的空杯子,一手将那个银器塞进天恒手里。
    天恒不解的道:“凯普斯爷爷,这是什么?为什么给我?”
    凯普斯沉默的给天恒倒满酒,轻轻的道:“这是艾伦满五岁时我妻子买的。是我大儿子的护身手镯。艾伦也有一个。两人长大了以后,都戴不下了,艾伦那个他一直随身装着,这个、、、、、、却是没人用得着了。送给你吧,反正我头一眼见到你就很喜欢。就当是一种祝福,保你以后快乐、平安,不要像我的两个儿子、、、、、、”凯普斯的声音突地好像被噎住了一般停了下去。
    天恒拿过手镯放在手里轻轻的抚摸着,心里升起一种难言的情绪。保平安、幸福?如果它真有这种作用,凯普斯的两个儿子现在就会长伴父亲左右,而不会让凯普斯饱尝丧子之痛。平安和幸福靠这种东西是得不到的。但是,想虽然是这样想,天恒还是珍惜的将这个手镯放怀里最贴身之处和丁多放到一起。天恒珍藏的并不是仅一枚手镯,他真正珍藏的是凯普斯希望他平安幸福的美好心意。就算是这枚手镯并不能真正保证什么,天恒也不愿意违背凯普斯的心意。
    天恒收好手镯,指着门外,道:“那她呢?”
    凯普斯微笑起来,道:“野山菊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没有她的陪伴,我一个人也无法挺得下去。”
    天恒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凯普斯接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大概也看出来了,野山菊智力有问题。换个说法,她是个低能。但对别人来说她是这样,对我来说,她却是个天使。我把对儿女的爱都投到她身上了,现在她就是我的所有。你难道不觉得她很可爱吗?”
    可爱?天恒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过分,可是他一点都不觉得一个傻姑娘有哪里可爱。但是既然凯普斯说她可爱,那就算可爱吧。是以,天恒点点头。
    凯普斯道:“我是在天使之晶的市集里捡到她的,那时她饿得皮包骨头,正在啃一把青草。我就不明白,这样好的姑娘为什么会没有人要?唉,我一生也算差不多了。我别无所求,我只希望这个姑娘能陪着我走完人生最后的路,更在我闭眼的那一刹那有她在我身边,我就满足了。”
    天恒笑起来,举起杯子和凯普斯碰了一下,不满的道:“胡说什么哪?亚里斯大陆的老妖怪特别多,没准儿你也能活个五、六百岁的,然后再晚上出来吓人。别老什么死啊,闭眼的,真难听!来!干杯!别说那么多丧气话,我也祝你幸福平安!”
    凯普斯怅然失笑,看着匆匆从门外奔进来,兴奋得笑开了花,但却搞得一脸污泥的野山菊,他终于举起杯和天恒碰了一下,和天恒齐声道:“干杯!祝愿人人幸福平安。”
    ※※※※
    夜里,天恒对着皎洁的月亮,手里翻覆的看着那枚银手镯。凯普斯自酿的红酒甜甜酸酸的,并不醉人,尽管天恒喝了足足喝了三杯,也只略微有些酒意而已。
    先前野山菊还一直缠着他说话,后来才让凯普斯捉走了。对于她这种缠人的功夫,天恒觉得她和扎克倒是异曲同工,都属于那种超级粘人精一类型的。
    看着枚手镯,天恒在深思凯普斯的话。此时在他眼里看来,现在亚里斯大陆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美好,在它那没有人触及的折皱里原来还深藏着黑暗的罪恶。哥哥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才会产生出心里的理想,想要重振亚里斯。而自己呢,总是对亚里斯感觉不深,无法提起对重振亚里斯的热情和原动力。大概是自己总是碰见像嘟嘟儿这类的人,跟他们在一起,无论什么时候都欢乐多于悲伤,所以他才会对亚里斯的污垢视而不见。如果不是凯普斯一生的经历活生生的摆在眼前,自己也许现在都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唉,就这样状态,让自己怎么去完成修老头子的嘱咐?自己总是一副乐天派的性子就不能改改么?天恒心里不由得升起一股浓浓的愧疚。
    看着那皎洁的月光,天恒真切的希望亚里斯就和这月光一样清澈洁净。但为何事实总事与愿违?天恒再次转回眼光看着手里那枚悲伤的手镯,大半夜无眠。
    ※※※※
    因为暂是不方便使用体内的力量,天恒就一直在凯普斯家里住了下来。反正无论凯普斯也好,野山菊也好,都希望天恒一直在他们家里住下去,最好永远也不走,所以天恒是大受欢迎的。
    这些日子以来,天恒免去了早上的早课,只起身打上一套长拳,或是五禽拳之类仅当健身之用。他练拳时,野山菊总是托着下巴有趣的瞧着他。有时她瞧得开心时,也会跳下场来,胡乱比划两下,然后咯咯的笑得像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天恒对野山菊这个傻姑娘虽然谈不上讨厌,但却总也无法喜欢她。她在那里胡乱比划时,天恒也就自己练自己的,两人互不干涉。不过,野山菊却是极喜欢天恒,她已经俨然成了天恒的忠实随从,就像一年前的扎克一般,无论天恒走到哪里,身后总吊着她这个‘影子’。
    总体的来说,这十来天的时间里,天恒的日子过得很清闲,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如果强要说变化,变化最大的就要数依附在天恒身的两条龙了。它们吸引知识的速度快得让天恒吃惊。这短短的日子里,它们已经通过天恒的思想、行为、谈话吸收了许多的知识。它们的智力发展程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低能的野山菊。有些时候,连天恒本身都不得不为它们惊人的记忆力而佩服。
    自从拥有它们以后,人与龙的战争就一直在继续,其战争相关的焦点其实也就是争论倒底该如何称呼的问题。经过天恒不懈的努力,两只幼龙终于改了口,天恒正式升级为‘爸爸和爸’。称呼为什么会这么古怪呢?这便是因为这两只龙里,一只管他叫爸爸,另一只则很省略的直接叫他做爸。
    在接受了它们的存在以后,天恒为如何区分它们而大费脑筋。到底该给它们取什么名字?两个之中又是哪只大哪只小?问它们,它们也是一片茫然。最后天恒一怒之下,依照前、后、左、右的原则,左的那只就算大,右边的就算小,其它一切反对意见统统无效!然后轮到取名问题。既然这两只幼龙像寄生虫一样贴在自己身上,那么左边的那只便就叫做大寄,右边的那只就叫做小寄。反正自己也姓季,季与寄读着差不多,勉强把这两个当作自己的儿子好了。天恒却没想到自己把季和寄放在一起来比较,相当于自己也沦为寄生虫一级了。
    大约在十五天以后,天恒在沉睡中被胸膛上的异常感觉所惊醒。他睁眼一看,赫然发现两只幼龙已经顶开了他的衣服,离开了他的身体,只用尾巴和他相连着把他的胸膛当舞台而大跳恰恰。这太过份了!天恒大怒,猛的坐直身体大声喝道:“都在搞什么?回去!你们俩就不能安静会儿让你老子我好好的睡一觉?等你们不再吸我的内息时,我就会天天起来做早课,到时候你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但是你们现在得给我好好的呆着,免得一不小心就让别人抓去做研究!”
    两只幼龙大惊,哧的一声缩回到天恒胸前盘着,只传来一阵阵委曲的感觉。
    “有没有忘了什么?”天恒问道。
    听到他的问话,左边的大寄才委曲的移动着身体,一直沿着天恒的身体往上延伸,将天恒额头上的待魂之玉仔细的包裹了起来。现在天恒的额头由大寄包裹起来以后就只能看见一个可笑的大脑门,再也找不到的待魂之玉的痕迹。
    天恒感受到心底深处传来的委曲感觉,叹道:“不是我想对你们凶,是你们闹得太过份。昨天如果不是我阻止得早,只怕连我的内裤里你们俩都会去玩上一圈。我可告诉你们,那里禁区,只要你们俩敢去、、、、、、我要你们好看!不给你们三分颜色,你们就无法无天!有了你们这两个龟儿子后,我就从来没有安静过片刻。你们怎么就那么能动?啊?委曲?我更委曲!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由早课变成了教训你们两个,你们当我真的很喜欢啊?你们两个为什么就不能像我和天翔?当然,我爸虽然也操了不少的心、、、、、、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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