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顶红之杜十娘

第十五章


31
    她摇他,爸爸!
    他回过头来看她,她噘着嘴,大眼里竟隐然的有了雾了,隔了恍恍惚惚的时光,十年,二十年……雾后人生,别样年华,那隐隐卓卓的人面桃花,他伸手还能折得?
    他握紧了她的手,喉结蠕动,眼睛更亮了。
    呀,爸爸回来了。她在他心里是最重要的。年少的心刹那成了一粒话梅糖,甜中带酸,酸中带甜,酸甜交加。娇憨的依他怀里,挂他脖颈,整个人都离了地,犹如他身上结的一粒果子--她便是他的果子。
    爸爸!
    一直是这样的游戏,从小到大。可现在果实已大,他的枝叶无法承担她的分量。他吃了疼,一下醒了,眼神徒然暗淡,满盘落索,一切空茫。
    西风一夜凋碧树。
    他,凋的是什么?
    宝儿,你们好好玩吧.
    语音黯淡,英雄气短。一切,是只是一粒痣吧?
    那素素受了惊吓,一匹仓惶小鹿,四肢失措,慌乱站起,乌发泻下掩了那洁白的耳朵,宝……宝儿,我想回家。
    手脚都没了藏处。偏偏把痣藏了。
    怕!她是怕他的!
    一缕悲凉突然掠过他的脸色。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初他也是这样怕的吧?不怕如何,人要苟活。风水轮回,现在却是别人怕他了,很多人怕的。
    他又恢复了猎人本色,果敢,阴鹫,莫测,无法丈量的退出书房,边退边柔声对她,宝儿,你好好陪你的朋友看书,爸爸先洗个澡啊。说完轻轻的把门关上。
    他走了,空气一下大轻松,原来有人生来便让人紧张。
    她陪她看书,她不肯,要走。她怕他,不肯多留一秒。她也不留她,爸爸居然那么看她,不过一只长痣的耳朵罢,有什么好看,又不能泡银耳汤喝?
    走就走吧。
    临送到门口,却跑回来把书塞她怀里,素素,拿回家去看,什么时候看完,什么时候还我!
    这个她倒大方。书本可以分享。
    而爱,不可以。心太小,爸爸那儿只可以寄居她一个人的。
    她只有爸爸可爱,这个世界上。而素素有妈妈,有爸爸,比她富有的多。
    目送着素素单薄的身影走远了,她年少的心,又充满了快乐。歪了头,把小鼻子靠在西装的衣领上,小狗般嗅着。细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的摸过那西装的布料,摸着似摸爸爸的脸上的皮肤,也抚摸了自己的,她,是爸爸的孩子。他们的皮肤是一样的。
    纤纤的指摸到了胸前的口袋,一搁,硬硬的,是什么?
    轻轻取出,一个钱包,说不出颜色,生活般淹脏,皮色脱落,苍老款式。
    哦,她从未见过。
    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桢发黄的照片,黑白色,年少的女子,侧影,麻花辫,美的有些不食人间烟火。耳边有一粒痣,与素素相同的位置,如一滴被流放的眼泪,一滴书写时遗弃的墨!
    那么熟悉!
    她长的太像她了。
    她的心"蓬蓬"的跳。怪不得爸爸那么打量素素,原来她的痣与这照片上的女子如出一撤。这就是她的妈妈吗?她得问问爸爸了!
    她跑了起来,拿着那钱包,飞快的,急促的,似过了这一刻便沧海桑田,永无着落。
    气喘徐徐的进了门,依在洗手间门口,里面是哗哗的水声,时间一样川流不息。
    爸爸。
    没有回应。水声将她的呼唤淹没。
    她着了魔。
    她进了自己的卧室。散发,梳洗,黑瀑布水般摇曳,分流,扭曲,成了两根纠缠不清,爱恨情仇的麻花辫子。
    对镜自得。还觉不完美。她只是个孩子,十六岁了,只想找了游戏与爸爸做做。找来墨水,黑如夜色,蘸上一点,美化耳朵,她便是那照片里的旧日女子,活生生的,走了出来,借着她的青春,还了魂了。
    爸爸会喜欢的。
    门开了。他走出,擦头发的手停在半空,毛巾僵尸一般从手里脱落,他踉跄一退,白底黑印,踩了一脚,万劫不复。
    脸上的表情却如同进入炼炉,百感交集,惊,喜,悲,怒,愤,七情上演,生,旦,净,末,丑,五角同台,怪异之极。
    而她没有叫爸爸,含笑的看他,学照片里的女子。
    突的一个巴掌拍至她的脸上,谁,谁让你打扮成这个样子?他怒不可赦。
    火辣辣。脸蛋失了火了。
    她捂着。片刻间不知疼,只大睁着眼,不相信似的,他,打了她了!!!
    长这么大,他从不舍得打她的。
    可,他,打,了。
    ……
    钱包自她藏在西装袖里的另一个手里下落,即时的呈堂供证,人赃俱获。
    原来……她看到了这个!
    怪她不得。
    她眼里星子辗转,堪堪夺眶欲出,万般委屈。
    他心痛欲裂,他认错人了。时光更迭,她不是他记忆里的那个人的。
    她,不,是,的!
    也不愿她是,她该是幸福的。
    她只是他从孤儿院里领来,从小养大,相依为命的孩子。他要她幸福,他能给的。他胳膊一伸,把她搂入怀中,眼圈红了,宝儿,对不起,爸爸错了,你打爸爸一巴掌好么?
    说着,把她的纤手举起,向自己的脸上狠狠掴去,真材实料,一点也不做作。她私料不及,呆看着自己的手在他的脸上施刑,五条红印,在他脸上蚯蚓般蠢蠢欲动,破土而出。
    爸爸!她喊了一声,放了声哭。她边哭边他怀里拧着身子,把自己抽噎的如一条蠕动的蛇。他可以打她,可以的,她不舍得他也疼的。她己长大的身子,胸前小荷尖尖,在他的怀里一惊一乍,一跌一宕。那西装大了,在她扭动时花萼一样从她肩上滑落,露出她青瓷一样的肩膀,红色的内衣,更衬的娇艳夺目。两条油黑的麻花辫不合时宜的扫过玉肩红衣,红,白,黑,三色交映,端地诱惑……
    他推开她,眼前一黑。
    血,是血,是涌止不息的血,是红色的罪恶,是污脏的带有腥气的液体,回来找他来了。那个人脸上身上,都是血污,那个人的辫子浸着红色,那个人的发丝一根根泡在那红色里,红柳似的,她伸着手,她哀伤的看,她气若游丝,她说,富哥哥……
    爸爸!
    是宝儿。不可吓着她,他强撑着蹲下,装做捡那个钱包的样子,摸索了半日,却未找着!
    她递给他,止了哭。爸爸的脸色苍白,爸爸从末这样过,但还因了年少,好奇心胜,犹疑地问,爸爸,这,这是谁?我妈妈么……?
    他颓然的摇头,不要问,宝儿,爸爸很累的。说完站起,转身,走了。似乎人一下老去,心神交瘁,不堪负荷。
    她呆呆的看着,只觉她和爸爸开始有一层隔阂,那照片筑了隔阂的墙了。不要,她知不知道无所谓,那女子是不是妈妈无所谓,她,不要爸爸老的!
    跑过去,拦腰抱住,只怕迟了,墙倒垣塌,大势所失。
    爸爸……
    宝儿,醒醒,醒醒。
    有人唤我。这只鬼突然惊醒,坐了个直。
    一晌贪欢,梦里不知身是客___这美人皮的客。与那孙宝儿一同沦落旧日,同喜同悲,庄周蝴蝶,蝴蝶庄周,我,还是那只叫杜十娘的鬼么?
    柳遇春坐在我身侧,安好无恙,显是那蟾蜍起了作用了,伤皆好了。只见他抱着我,摇我,宝儿,醒了么?
    醒了。我点头应他。这个世界,何为睡,何为醒?他自己醒着爱一个,梦里爱一个,可是醒的?
    那好,他指着床头的百宝箱说,宝儿,钱财身外物,你和我一块去把这些东西上交了,说不住你爸爸会罪减一等,你看好么?
    上交?这糊涂柳遇春,这些珠宝,一颗颗,一粒粒,比爱情长久,此男人可靠,陪了杜十娘六百年了,怎么会是孙富那厮的赃物?
    况六百年了,物也是有情物了,它们不会令杜十娘失恋,不会令杜十娘伤心,它们是三宫粉黛,后宫佳丽,杜十娘个个爱的。
    他深情看我,用眼光做了说客。白骨一颤,想他迷乱时唤杜媺那苦痛的样子。呀,他爱我六百年,杜十娘当投之以李,报之以桃,他值那样的价格。况我一只鬼,要这些财物何用?不过是嫖客的纪念物,早该扔了,于是银牙碎咬,软软的腻他怀里,好的,遇春,一切皆听你的。
    他一听大喜,抱着我乱吻一气,拿着那百宝箱,就要去警察局。
    刚刚下了楼梯,迎面却看见三个人,齐齐的走来了。是齐天乐,他一惯的夺目,另一个是白原,另另一个却不识得,干瘦枯槁,鼻梁上架了副眼镜,把我深深浅浅的打量,如看文物,正在鉴定。
    齐天乐看见我,眉角眼梢皆是春风,眼光扫也不扫柳遇春,显是昨日一役,他赢了个尽,不再把遇春放在眼中。宝儿,这位是陈编剧,在业界非常有名。他编的剧本一向是票房保证,我请他来,咱们四人共谈,三堂会审,看看《画皮》如何编出新意才好!
    我却娇慵无力地依在遇春的怀中,笑着问,遇春,你说我去不去哦?你说去,我便去,你说不去,我自不去,宝儿现今开始只听你一个人的话。说着拿眼扫了齐天乐一眼,他打错了算盘,以为自己魅力无穷。我是一只鬼,上了岸,遇见懂爱的人,己是三生有幸,还演什么电影,弄什么虚名?
    遇春正要说话,那身上的手提电话却响个不停。他吱吱唔唔的听,我是一只鬼,自听的分明,是那王队,他在命令,令他速速去某街某号,说那儿昨晚发觉了一个与孙富案件有牵连的人,全队在那守侯了一夜,上面又通知他开会,所以让柳遇春快点来,替他独当一面了。
    遇春忙把百宝箱还我,宝儿,我有要事,你先把东西放好,等我回来好不好?
    我点头应他,他火急火燎的走了,顾不得与齐天乐言语较劲,忙了他的差事去。
    齐天乐双手插兜,唇角翘起,讽言讽语,孙小姐,你那经纪人就这样撒手不管,要不要叫了回来,咱们再请教一番,确定孙小姐究竟是去还是不去?
    经纪人?孙小姐?
    他倒转的快,嫌我没给他面子,立马就换了亲昵称谓,把自己的自尊护了个涓滴不留,重重围围。
    呵,这世界究竟谁爱过谁?多数人爱的恰恰是自己,斤斤计较,私下算计,只怕在爱里赔个血本无归。
    这齐天乐就是一个最自恋的男子,你一不爱,他就先开了欢送会,只怕你走的迟,影响了他的下一轮爱情宴会。
    我把百宝箱抱在怀里,眼光轻轻一扫,三人尽收眼底。遇春一走,没有了事,我自当与他们畅谈一番,说说《画皮》。杜十娘做了六百年鬼,水下寂寞,回来一趟,自当熙熙攘攘,找个热闹,凑个有趣。
    齐先生,我去。我轻笑扫他,嫣然责备,眼风贿赂了另俩个男人,请他们为我美言几句。刚刚一个玩笑而已,齐先生这样雅趣的人想来不会介意?白导和陈编剧都知道这是玩笑,对不对呢?
    那两个点头同意,是啊,是啊,一个玩笑而已。
    齐天乐剜我一眼,桃花解了春风意,知我拿好话哄他,却也不得不借坡下驴。那好,那么现在咱们一起找个地方谈谈去。
    说罢,四人同车,他自己戴了墨镜,开着,一路向西。
    这又是到那儿去?
    不一会却到了一个地,只见曲水如带,四处风景秀美,我这只鬼一看,知是到了本城知名的瘦西湖。哦,这齐天乐,倒是真的懂山水之美,找这样的水声树影来谈《画皮》。
    于是一行四人弃了车子,上了小舟,一路经绿杨城郭,卷石洞天,长堤春柳,四桥烟雨,白塔晴云,玲珑花界……风景如卷,卷卷在眼前尽现,好不幽雅清丽。白原、陈编剧和齐天乐达成共识一般只说风景,却对剧本只字不提。杜十娘也抱箱含笑指点,与大家把茶论景,一团融融喜气。
    这当儿谁先提,就显的谁心急,我是一只鬼,名与利早是虚。
    直至到了二十四桥,吟月楼边,齐天乐才让船娘停了舟子,带一行四人上去。那吟月楼粉墙黑瓦,临水而立。只待坐定,茶水上来。陈编剧才开了口,慢条斯理,是个学养之人,懂得量体裁衣。我看孙小姐天然好气质,有妖媚味,扮女鬼应该不成问题。只是蒲老头那本子太过单薄,有道德教育意味,不合时宜。况且也太大众化,流行的人人皆知。行内人知道,这东西一流行,做起来吃力不讨好,还得罪观众。咱们得在故事情节上出新,出异,出奇,那样才好讨好衣食父母,稳赚不陪,三位说呢?
    齐天乐含笑点头,不言语的表示赞许。白原却无缄默美德,忙的问,陈编,那你想怎么样的出新,出奇,出异?
    我觉得有必要给那女鬼与王生的前世做些文章,要不她一只鬼,不好好投胎去,却弄了张人皮,于千万人中,为何单单挑了那王生,和他同宿共眠,双双对对?难道仅仅,仅仅因为那天早上,他是她披了人皮后遇到的第一个男人,便芳心暗许?
    好一句难道,好一个仅仅因为,问的一如缄语,似专们用来问杜十娘的!
    这一句话听的杜十娘脑中开洞,头轰五雷!我与那柳遇春,可是仅仅,仅仅因为他,他,他是我这只水鬼上岸弄来人皮时,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不,不,不,冥冥中自有安排,我这只鬼也无法逃离看不见的操纵,处在事端的核心,如茧敷丝,无法自己。
    齐天乐突然笑出声来,且边笑边从墨镜后把我打量,那般自得神秘,洒然高贵,他笑的美,美的可倾瘦西湖的水。令杜十娘不由一惊,怎么可以?男人可以长成这样的呢?人说溺水三千,只取一瓢独饮,而那三千的美,如果只敛在一个人的眼角眉梢,那怎么取,如何去取那一瓢呢?
    只听他讥讽道,什么芳心暗许?陈编你真够浪漫主义,说不住鬼也有性压抑,千年等一回,见了男人就想上床呢!
    性压抑?我不懂,但观他眉眼,便知话好不到那儿去。这话端地无味,欺辱一只臆想中的鬼,我拿眼看他,恨不得拔他舌头,剁成碎泥,喂了狗去。这没心肝的!
    而另两个人却陪他大笑,连那陈编也说,天乐好幽默,怪不得人人乐意和你在一起。
    他看到了我的目光,笑容在脸上一下冻结,显然受了寒流侵袭。这俏皮话不但没领来预计的酬劳,反而惹孙宝儿生气,这,大出他意。
    他,怎么知他面对的就是一只鬼,而且是活生生的现世画皮!
    陈编,你请说,你这个想法不错,我非常赞同。那白原此刻倒犯了艺术家真脾气,追问陈编,缓和了空气。
    说起来,这得谢孙小姐。陈编忙笑着拿好话哄我,孙小姐虽仪态万方,但眉宇间却有股不锁不住的幽怨,我不知这幽怨来自那来,但必是和情有关系。我一看到孙小姐的脸,便有了故事,可以说孙小姐的五管,本身便是一出温婉雅艳缠绵不绝的戏。
    哦,这男人,笔下生花,编造命运,操纵人生,对戏里人物有杀生大权,却从孙宝儿的脸上,读出杜十娘在水底积了六百年的怨气,不是简单人物,定可编出好戏。
    果然,他说,如果写王生负她,她来寻仇,不但俗气,反而落了巢臼,非我陈某所为。我觉得应该这样开始,女鬼的前生,梦里失心……
    梦里失心?我们三人皆为这创想惊异,不由竖耳细细听了下去。
    ……
    如此这般,听的我们三人皆叹好故事,连杜十娘也爱上了那女鬼,连连催他,陈编,快快写了,我想马上演呢。
    他点头应允,干瘦的脸因自信笑的宇宙般坎坷不平,也宇宙般有了年岁。齐天乐乘我们听故事的当儿,早点了淮扬菜肴,香扑扑的铺了一席.服务小姐蝴蝶穿花般的端了上来,最后一道却是一个黑幽幽的东西,圆而丰满,一如哑雷,侧面伸出个短短小颈,上开小口--哦,这个东西杜十娘倒识得,它怎么上了宴席?难道六百年后的人们有喝尿的习俗?那不是夜壶么?客人留夜,妓院姐妹们那个床塌之下没有这东西,只是有的华贵,有的朴素,有的还描金绣像,显示主人品味不俗。
    齐天乐看我打量那玩意,浅浅一笑,冰释前嫌,宝儿,这是你们扬洲三头宴里的一道当家名菜,来,你定知它来历,给陈编介绍介绍这道菜,好不好呢?
    天,这齐天乐,真让我难为,明明是一只夜壶,让杜十娘如何花言巧语?
    32下
    但也不能露出半点不解,娇嗔的睨他一眼,还他颜面,且踢个花绣球给那陈编,让他接了,天乐,人家陈编见广识博,什么掌故不晓得?我可不敢鲁板门前弄大斧,关羽面前耍大刀,授人笑柄的。
    那陈编听了一笑,显是把这吹奉全数接了,只听他嘴上连说不敢,客气完却问,天乐,这可是那瘦西湖法海寺的红烧猪头肉?
    齐天乐抚掌大笑,陈编果然见识广博。这猪头肉现在可不是这样红烧的,我这是昨晚专门打电话瞩厨子按旧法做的。
    说罢,他自先拿了筷子,伸进壶口,举出一块烂熟的肉来,夹给陈编,尝尝,味道如何?
    那陈编咬了一口,好好,名不虚传,赛过东坡肉了。
    齐天乐也夹一块给我,放我盘里,一寸见方的肉块,早失了清白本色,颜色酱紫,五味深入,一如人类从孩童起被俗世腌渍的命运,逃不得,在经受火与热的煎熬后,再也还原不了原来纯洁的样子。
    却香味四溢,人间烟火。
    噫,真是奇了,夜壶居然可以做出这样的美食?
    白原早急不可待的自挟一筷,吃的满嘴流油,赞口不绝。我拿了筷子,装模做样的吃了一点,却偷偷吐在地上,我是一只鬼,吃不得。
    他们三个人举箸大嚼,边吃边谈,说个畅快淋漓,听的杜十娘也长了见识。原来这道菜奇就奇在最早是由法海寺的一个和尚做出来的,那人贪吃猪头肉,却不敢明目张胆的吃。为了偷食,他把猪头肉切成块,装进不曾用过的新夜壶,里面放了葱、姜、盐、糖、酱油,五香八角,如七情六欲,把肉腌了,然后把口塞住,用寺里上香剩余的烛火烧了,且一烛熄了,要等一会,才用另一烛再烧,香味全闷在壶里,密不透风,无人知晓,味道全渗进了肉里,端的会吃。
    杜十娘正为这花和尚的偷食掌故失笑,齐天乐却不知何时又夹了一块肉,靠近了身子,递我嘴边,柔声说,吃一点,只一点,很好吃的。
    他来讨好我,眼底眉角皆是情苗,要播了,种了,生了,长了……
    漫天漫地的桃花,兜头兜脑的落,措手不及,杜十娘没看天气,没带雨伞,没处藏身--因他的眼光拂了还生,整整一个春天。剪不断,理还乱。
    戏份做了个十足。
    杜十娘是一只鬼,而这个男人是一只妖,他时时出其不意的蛊惑。
    安眠曲,我迷了,张了嘴,金食银箸,任他一口一口的喂了。
    可是李郎回来还债了?
    六百年前,杜十娘这样喂过李甲的。在矮几上,在床塌间,水红肚兜,裹了雪肌冰肤,樱唇含了食物,口对口的喂他,莺莺低语,求他,李郎,李郎,吃一点哦,只一点哦,很好吃的……
    实是把整个人都喂给他,成了他的食物,喂爱情长大。
    可最终不但长不大,反而斩草除根,尽数拔了。
    难道这齐天乐是真的爱孙宝儿吗?只有在爱的时候,人才把自认为好的吃食喂入所爱的腹。不管被爱者觉得这是鹤顶红还是珍馐佳肴,皆要借了爱的借口喂了他的!
    正自恍惚,突然有人大咳,那咳的人脸色红涨,显是故意的,看不过齐天乐和宝儿太过亲密,于是买了胭脂画红妆,借了咳嗽弄风凉,告诉我们二人,此地还有别人的。
    是白原,他咳完,鼓腮弄帮,咬牙切齿,深仇大恨的嚼着嘴里的肉--其实不必,那肉很烂,很嫩。不需要这样死而不安,供他牙齿施展酷刑。
    齐天乐却是不理,靠的更近,鼻息吹我脖颈,**痒,软绵绵,醉熏熏,不管不顾的,宝儿,宝儿,好吃么?
    我怎么晓得?他摄了我魂魄,那食物早不知漂泊至皮囊的那一个九曲十八弯,不在胸腔里了。
    讽刺,讽刺啊!
    什么讽刺?我突然吓了一跳,是那白原提高了嗓子,大呼小叫,一下把三个人都震了,齐齐的看向他,看他可有什么话说。
    他却举着一块肉,直递我眼前,孙小姐,你说讲究清规戒律的和尚弄出这样刁钻古怪的菜肴,是不是很讽刺啊?
    原来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嫌齐天乐唱了独角戏,没他的份额。
    我含笑看他,不可冷落他的,男人不吃专一的那一套,他们喜欢猎逐。是啊,真真的春秋笔法,看看这贪嘴和尚,想那法海老儿也好不到那儿去,他把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也不过是看不得人家风流快活,打着正义的幌子,嫉妒罢了。
    这个故事六百年前街头巷尾人人晓得,杜十娘也曾听过。
    齐天乐伸手过来,把我的手紧紧握住,宝儿,宝儿,你说的好!说不住那寺里的和尚还有偷女人密法,只是外人不晓得罢了。
    那是,那是,白原不甘落后,只怕少说一句,孙宝儿就把他给忘了,肯定属于和尚密技一类,我们应该研究研究的……
    陈编鼓掌笑了,好想法,写进剧本里得了,把这份创意,分派给里面道士这个角色,剥掉他们假仁假意的画皮,也暗合了电影名了。
    此话一出,几个人尽皆笑,觉得真是再适合不过。
    身后却传来人声,苍老凄凉,不高却如醒堂木,刺耳有力:阿弥托佛,着上袈裟事更多,各位施主不要羞辱出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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