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错三生

第10章


掌柜的苦着脸迎上来,“您再不回来那位小爷都快把我们小店的招牌拆了!”
  
  我不想理他。他却跟着我絮絮叨叨,“您说客人要出门,我们能拦吗?那位小爷非管我们要人,您说我们上哪说理去呀?我们小本生意的不容易,您就别折腾我们了!下回您有事跟那位爷说一声,洛阳这么大,我们上哪找您去呀——”
  
  “他人呢?”我扭过头问。
  
  “这不派人去叫去了!到处找您急得够呛!”
  
  不一会凌云被人找回来了。他听说我回来了立刻把火消了,一推门就说,“你这又是去哪儿疯去了?再找不着你我就要回去叫李家的人手了!”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也吓了一跳,忙过来问我怎么回事。
  
  可我不想解释。我拉着他的手定定的望向他的眼睛,看得他发毛,“姐,你没事吧?”
  
  “李凌云。你说过想要娶我,现在还算数吗?”他呆呆的点了点头。
  
  “好。我同意嫁给你。明天咱们就结婚。”
  
  他花了起码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乐了一下又立马紧张起来,拉着我上上下下的看了一圈,“姐,谁欺负你了?我去砍了他!”他大概是误会我被谁侮辱了。
  
  我摇摇头,尽量平静。“我很好。只是累了。想找个人嫁。你——愿意做那个人吗?”
  
  这一回他紧紧的拥抱了我,而我也终于能够真心实意的拥抱他。虽然他小我五岁,还拖着尚未散去的鼻音,他却是我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依靠。这也许对他不公平,但命运又何尝对我公平?
  
  “我没钱了。我的钱被人偷去了。还好簪子没丢。”我将下巴垫在他的肩上,轻轻的说。“没关系!我养你!”他难以掩饰言语中的兴奋,“你忘了你丈夫是什么人了!簪子丢了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想打多少打多少!”还没开始管事就先吹牛皮,罢了,今天就让他得意得意。
  
  将近二十九岁,我终于成了待嫁娘。小时候曾发誓一定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出去,如今看来,也算愿望成真。我又见到了凌志。他已经完全恢复了身手,稳重有为,令人仰慕。我以为他会极力反对我们的婚事,结果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坐着,比我印象里还要沉默寡言,或许是对我失望吧。
  
  最高兴的当然是凌云,拉着我四处采办婚服彩礼。一场婚礼当然不能是说办就办的。我本无意铺张,双方父母都不在了,又不门当户对,何必如此张扬。凌云却不肯依,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的。看他那期待的样子,我也就随了他,即使不一定是一生一次,起码也是人生第一次,值得好生庆祝一下。
  
  他想要给我置办全套首饰,被我否了。我最怕繁琐沉重的发髻。那只朱雀金簪于我,已是最隆重的装饰。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心也似少女一般忐忑了起来。从今往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他是否会专情于我?还是总有一天会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转而钟情于其他青春貌美的女子?我会有孩子吗?或许应该找个机会请人帮忙取下身体里的那只环?我依然住在客栈里,不过换了一家更大更气派的店。婚礼当天便会由李家派人接我过去,没人知道我的底细,只说是长安一户中等人家的女儿。
  
  我换回女装,虽然还是诸多不习惯,但新娘总要有个新娘的样子。洛阳最大的绸缎庄派人送来了做好的礼服,碧青色的云纹钗鈿礼衣,金丝暗花披锦,露着朱红的里袖。那样隆重的搭在椸架上,像是一张华贵的皮,等着附上我的身。
  
  我不禁为自己荒唐的想法失笑。既然已经下了决心,何必庸人自扰。我唤过肉肉。这里的老板坚持不让我带着狗入住,着实费了一番口舌。它一如既往温柔专注的看着我,我在心里默默感谢它忠实的陪伴。
  
  明天就是我要出嫁的日子了。爸、妈。你们虽不能到场观礼,也替我高兴高兴吧。这虽然是种遗憾,但他们若知道我嫁的男人比我还小着五岁,估计会不依不饶吧!我幻想着他们吵吵闹闹的样子,忍不住扶额。
  
  突然脚下晃了一下,接着是剧烈的摇动。莫非地震了?我伸手去扶桌子,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手在闪烁!肉肉反射性的跳开了,对着我惊恐的狂吠。不会吧?我看向镜子,镜中的自己开始扭曲变形!不是吧!在这个节骨眼上!
  
  天旋地转,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只感觉自己被一种巨大的力量抽离!我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我的祈祷终于灵验。我就要回家了。然而我为什么高兴不起来?凌云发现我的消失会怎么想?我简直无法想象他的表情。而我,可以当作一切从未发生过吗?当作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人那样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在顺着时间长河奔涌直下时,我的胸口像撕碎了那般痛。我情愿忘记这一切啊!总好过无休无尽的怀念与歉疚!
  
☆、第十一章
  我走在长安最繁华的街道上,盛唐的画卷就在我眼前徐徐铺开了。我欣赏着沿街的楼宇店厦,享受着一个个贵妇款款的从我身旁走过,或是翩翩公子拂袖而来,偶尔还能闻到他们身上熏香的味道。我尤爱逛这里的店铺,沽酒的,卖布的,打家具的,我都乐意进去转上一转,与老板聊上一两句。
  
  “雨寒!快点!”慢慢在前头招呼我。这丫头干什么都慢,唯独说起下馆子来不用人催,积极的很。
  
  “好了好了!你先去!我还不饿,让我再转转。”我知道她急着去有名的百味斋点她最喜欢的糟鸭子和糯米酒,便挥手让她先去。
  
  “有什么好看的,看上了也不能买,买了也带不回去。还不如吃进肚子里实在!”她露出十分不能理解的神情,我心里知道她是一个人不好意思点一桌子菜。不同于我,慢慢打扮得跟这里的其他女孩儿一样,齐胸襦裙,扎着简单的双环髻。她说有机会就要尝试,体验完了才不遗憾。而我虽然赞同,却还是觉得男装更加简洁些,省得跟那些个绳子较劲。
  
  “快去快去!小心一会儿排队!”我不耐烦的把她哄走,又转身踏进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排场不小,装潢也讲究,进来才发现是一家专营金银玉饰的首饰店,几个伙计正招呼着店里的客人。唐朝的头饰真是繁琐。钗、簪、钿、梳,等等讲究颇多。名贵的材质,考究的工艺,常常见盛装出行的贵夫人们头上插满各式发簪,还要再添一两朵时令鲜花,明艳不可方物。
  
  柜台前挤满了人,我便在店里人少处随意看看。墙上最醒目的地方挂着一副架子,里面用黑色锦缎衬着一只金簪,做雀鸟回首状。宝石镶嵌的眼睛,颈上的羽毛栩栩如生,然而在众多凤钗雀屏里,显得也太过简洁,与时下风潮格格不入。
  
  “哎!请问,”我趁一个伙计空闲的时候问道,“墙上那只簪子可是舶来之物?”
  
  “不是。是我们朱雀堂出品。外头断然没有一样的。”那小哥儿心不在焉的回道,大概是看我一身男装,不像做得成生意的主顾吧。
  
  “能拿下来给我看看吗?”
  
  他搔搔头,“这我可做不了主。只有我家掌柜能动。”他这样一说,我便不想强人所难了,反正我也不可能买。欣赏了一圈我便准备离开。可是踏出店门前我心里一动,不禁又回头看了看那只簪子,真是喜欢啊!
  
  “麻烦您把掌柜叫来,我真心想看看这只簪子。”仔细看一看,等回去找个首饰师傅帮我打一个高仿,我默默打定主意。
  
  “那——好吧!您稍等。”那伙计便去了后堂。不一会儿老掌柜掀帘子出来,目光在店里转了一圈后停在了我身上。“是这位公子要看朱雀金簪吗?”
  
  “不错,麻烦您了。”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一看就是个老油条,千万别让他看出我原本就没打算买的意思。
  
  “这位公子眼光不错。这簪子是我朱雀堂的镇堂之作,只展不卖!敢问公子怎么称呼?”哦?还有不卖的东西?我接过这只簪子,细细把玩,“鄙人姓蓝,您叫我宇涵即可。”那掌柜的明显一震,仔仔细细打量我一番,“公子这个姓——很少见啊!敢问公子可是大夫?”
  
  “不好意思,不是。”我礼貌的笑笑,目光又被这只簪子吸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喜欢得紧。那流畅的线条,仿佛是从我心里流淌出来,再假借他人之手铸就,每一个细节都甚合我意。“老板,这簪子当真不卖吗?”多么可惜!掌柜摇了摇头,双眼却一直盯着我,“这簪子是我家二东家的珍藏。公子若真心喜欢,不如三日后再来小店,到时我们东家也在,您可以跟我们东家聊聊?”
  
  “太麻烦了,还是算了。”我依依不舍的将簪子还了回去。组织交代我们原地休整,说是这两天可能有个新任务下达。三天之后我还在不在这个时代都不好说呢。“不不!您一定要来!”那掌柜有些急了,“我们二东家品味独特,好交知己,若是投缘,以簪相赠也说不定呢!”
  
  哦?这是什么奇特的人?倒是勾起了我的兴趣。打造出超越年代的艺术品,我倒有心见见。“那好吧。我若是还在长安,就来会会你们东家。”那掌柜赶紧问道,“公子莫非不是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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