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错三生

第6章


你可别为他人作嫁衣裳。”
  
  说真的,我没想嫁给他。我们毕竟是不同时代的人,何况他又小我好几岁。有时候他显露出对我的亲密,凌志便会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心虚。我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首饰上,缠着画工师傅问这问那。那些饰品样子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便要来纸笔,画上我喜欢的模样,问那银匠师傅能不能打制。我勉强会一点毛笔,但并未学过国画,画出来的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凌云得空过来瞄了一眼我的花样,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簪子。”
  “上面这一勾是?”
  “是一只朱雀。”
  “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便给他讲解,这朱雀如何成回首状,哪里是嘴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翎羽哪里是羽毛。“你们既然叫朱雀堂,怎么能没有朱雀的饰品呢?我这个就是帮你设计的主打品。”他的眉毛拧成一团,“这么奇怪的设计,摆在柜上会毁了大哥的生意吧?”我哼了一声,不与他一般见识。说不准挖掘出我珠宝设计师的天赋,从此改行也未可知。
  
  过得几日,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只锦盒给我,我看他那兴冲冲的样子,便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开启的一刹那,艳光四射!里面竟赫然躺着我设计的那只朱雀金簪!一只纯金打造的朱雀在簪头回望,简洁的线条,写实的细节。蓝宝石做的凤眼在飞眉下半睁半闭,翎羽倒背,细长的颈子弯成好看的弧度,细腻的刻画了每一片羽毛。似白鹭袅袅,如飞鹤回眸。
  
  说不感动绝对是假的,实际上我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半晌。我为难的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却装作兴师问罪的样子,“师傅照你的样子打了出来,结果卖不掉,你得负责!”说着执意插在了我素得不能更素得发髻上。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年轻的闪闪发光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兴奋、得意、以及,我一直试图忽视却越来越令人无法忽视的情感。它叫爱情。
  
  然而我承受不起这样的爱,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从心底涌上来的不安快要把我淹没,我能用什么来回应这样的爱情呢?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多么顺理成章啊!正因为如此,李凌志才允许我在李家混吃等死,出面帮我摆平外面的暴风骤雨吧!孙家的事着实折腾了一阵,幸亏凌志早早将尸体埋了,还立了一块署名是我的墓碑,才没有引起更多的怀疑。
  
  此恩此情无以为报,又怎么忍心再徒增伤害。真的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一直以来是我自私,倦鸟一般贪恋屋檐下的温暖,恨不得烧掉自己的羽毛。然而我注定要独身在这异世上飘泊,不能有牵绊,不能有眷恋,才能在那个期盼已久的瞬间到来时奋不顾身的回到未来,一睁眼,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这一夜,我赶走了凌云,一个人把玩着这只金钗整夜未眠。当晨光再次照亮我的脸时,我逼退心中的懦弱,主动去找了凌志。
  
  凌志早已起身。自从他的腿康复之后他便急切的开始练功,似乎要把这几年荒废的时间一口气补回来。得知我要离开的决定后,他头一次将惊讶一览无遗的展露在脸上,“凌云惹你生气了?”
  “不是。”我别过脸,“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是个大夫。我需要工作。”他凌厉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搜寻,我装作不在乎而又坚定的样子。
  
  “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断他,我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们帮我这么大忙,接下来的路还得我自己走。我愿意把黄金留下,当作谢礼。”这句话说的无情无义,我面上有如火烧。然而这样才好,表明我以后与李家两不相干的决心。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沉默中令人紧迫的责备,只好再加上一句,“我一个人带那么多金子,路上也不方便。”
  
  这显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李凌志立刻双臂环起,严肃的问我,“那凌云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试图装傻,结果被投射过来的怒意正中心脏。“我跟他不可能。”我只好纵肩老实答到。“我已经27岁了,又有案子在身。我不信你会愿意我跟他在一起。”
  
  “我不愿意是因为——”他突然把话又吞了回去,“这件事已经摆平了,你不用担心。只要不换回原来的装束,没人知道会是你。”
  
  我低头拽了拽繁琐的长裙,低声吐出几个字,“这也不是我。”
  
  凌志长叹一口气。我想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纠结。几个月的治疗让我们朝夕相处,暗生出来的默契是连凌云也没有的。
  
  “凌云知道了吗?”我摇摇头,努力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在我走之前都不要让他知道。他会伤心,会痛苦吧。但那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失恋总好过进退不能的纠缠。何况他还年轻。
  
  “我可以不告诉他,但你必须得去长安,或者哪一个有我们分铺的地方。我会派人接应你。分铺也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大夫。你的金子我收了。我会叫分铺按月给你诊金。”我笑了,不仅是我很高兴被他称作“靠得住的大夫”,而是这男人总能把事情办的出乎你意料的漂亮。我不介意有这样一个老板。我忍不住想起自己团队里的老大,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但却同样的利索、可靠,如果他没把我弄丢的话。F*CK U!老大,我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Miss U!老大。
  
  “你想什么时候离开?”“越快越好。”于是三天后我已经在去长安的渡船上了。凌云知道我背着他离开时是什么表情,我无力想象。抚摸着手中的金簪,我本想把簪子也留下。凌志却说拿着吧,怎么也是一片心。
  
  长安比洛阳更加恢弘,不愧为多朝古都,大明宫之所在,人口比东都洛阳还要多的多。有了李家的照应,在巷间坊内开个四方小铺,治些个头痛脑热的小病,自给自足,也不是什么难事。我恢复了半男不女的装束,在这风气开放的大唐国都,也不算什么惊世骇俗之事。我又养了条狗,因为想念肉肉在夜里相伴的感觉。狗与狼不同。狗可以一辈子待在你身边,而狼,注定是要离家闯荡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和朱雀堂的掌柜扯扯闲篇儿,和伙计们磨磨牙。啊,忘了告诉你们,我已经改了名字,叫做宇涵了。
☆、第七章
  古代的日子过得真是慢长。偶尔有一两个急诊,待我赶过去人已经咽气没救了。看多了生死,到觉得早登极乐也算不错,像我这样活的毫无意义,才是一种折磨。这天我被一个慌里慌张的中年男子拉去家里。他老婆正难产,产婆已经束手无策了。哎呀我的神,产科我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我还没生过孩子呢!
  
  这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男人哆里哆嗦的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翻了出来,哭着求我说,“大夫,快救救我内子!”这倒是少见。大多数的男人都会说,“大夫,快救救我儿子!”说实话我没有一点把握。剖腹产根本是不可能的。孩子倒着出来,看得出是个男孩。典型臀位先露,胎头娩出困难。孩子浑身已经泛青,就算生出来恐怕也已受到影响。我看了看产妇的情况,一边吩咐产婆给我热水刷手,一边对那男人说,“孩子怕是保不住了。保大人还有希望。”那男人眼神暗了一下,随即坚定的说道,“大夫,无论如何救救我内人!”
  
  我将他们全部轰了出去。这等残酷之事,还是少几个人围观的为好。我一手抓住孩子的双足,一手探入产道,牵引,旋转,调整孩子的体态。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每一个动作都可能给这个弱小的生命造成致命的伤害。可是孩子,你是个乖乖的小天使。你的妈妈已经无力将你生下,只有委屈你来保全她。
  
  一抬眼撇见产妇的眼泪,我喝到,“哭什么哭!有劲留着往下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狭小的房间里,浑身湿透的产妇和满头大汗的我,还有那还未来得及出世就要夭折的孩子。
  
  经过一轮奋战,终于将孩子拉了出来。小小的身体已然青紫,我顾不上他,连忙处理产妇。就在刚刚,一个小小的生命经过我的手,飞升去极乐世界了。妈妈的情况还算不太糟,然而还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这个年代杀死产妇的往往是感染。我向家属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护理知识,生死有命,我能做的也有限。
  
  从感恩戴德的丈夫手中接过诊金,我顺便去街上打了半壶酒。晚来夜风萧萧,边走边饮,醉生梦死。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临走时难道忘记锁门?怎么还掌了灯?
  
  看清屋里的人影时,我想我大概是真的醉了,醉到幻想凌云出现在我眼前。我倚着门框笑着问:“你怎么来了?”他皱着眉看着我,“怎么又养了一条狗?又喝酒!”
  
  什么叫“又”?我心中不悦,酒倒是醒了大半。我才发现肉肉趴在他的脚边,努力的卖着萌,显然已经被收买了。没错,我本来想给它起个其它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肉肉顺口。
  
  我甩甩头,好像这样就能清醒一些似的,认真地观察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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