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遇上穿越

第70章


  
  安殊一顿,然后道,“我爸爸妈妈都在家里,还有一个比我小十几岁的弟弟,爸爸是一个安贫乐道的人,没啥大志向,总觉得赚一点点钱就够了,我妈则是想要过好日子,但是跟了我爸,经常和我爸吵架,弟弟出生后,他们就不怎么吵了,我妈带孩子,平时就喜欢打点小牌,我爸喜欢抽烟,弟弟刚刚上小学,这次回去,给他们带了一千元回去了,”安殊耸耸肩膀,道,“本来书包里还有500元,没有想到回来的时候,只剩下200元了。”
  
  翟宁也笑了,道,“还给你留了钱。”
  
  安殊点点头,点点宝宝的鼻子,道,“我说我国庆中秋补课,他们估计有安排,弟弟说,学校里布置作业,要去外面旅游,有可能会带我弟弟玩一圈。”
  
  宝宝嘿嘿嘿的笑着,这些日子被养得更胖了,肉呼呼的,咧开的小嘴巴里不停的留口水。
  
  翟宁提议问道,“平时要不要送点礼品?”
  
  安殊摇头,道,“他们喜欢钱,直接送钱给他们,这最让他们开心,没必要花心思送礼品,他们身子骨现在还很硬朗。”
  
  翟宁点点头,钱这种东西最简单。
  
  等娃娃泡的差不多了,安殊道,“好了好了,翟宁,娃娃好了。”
  
  翟宁过来把孩子抱起来,裹上毛巾擦干,看孩子不开心的撇嘴,哼哼几声,小眼睛神情和他如出一辙,笑道,“人小脾气不小。”
  
  凯瑟琳养孩子很有一套,绝对严谨的作息时间,也反复和年轻小两口强调,安殊和翟宁哄宝宝睡觉,每天都是夜晚11点准时入睡,于是刚刚洗完澡,小玩了一下,就见孩子打哈欠,然后把孩子抱到婴儿床上,让她睡觉。
  
  哄完孩子,两个人清洗干净,翟宁说了他的打算,这个国庆要去沅山市。
  
  安殊疑惑问道,“沅山市?”
  
  翟宁嗯了一声,问道,“喜欢那个城市吗?”
  
  “喜欢呀,环境蛮好的,而且我喜欢的学校刚好在那个城市里。”
  
  “如果长期定居呢?”
  
  安殊怔住了,过了一会儿,她高兴的咧嘴,很认真的快速点头道,“当然更好了。”
  
  什么叫定居,定下来居住,定下来!
  
  一想到他们可以在一个地方定下来,生活,永远在一起,没有比这更美好的!
  
  翟宁道,“现在就趁这个机会过去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安殊点头,支持道,“去吧去吧。”
  
  翟宁就笑了,问道,“一个人在家里怕不怕?”
  
  “没有你在,怕。”她怕会有坏人,怕自己一个人睡不着,怕孤单一个人。
  
  翟宁安排道,“国庆三天,老严仍旧不放假,你还要上课,我跟老严说一声,这三天你就在他家休息。”什么说一声,肯定都已经说好了,安殊了解他。
  
  她想到他要离开三天,为以后的生活打下基础,舍不得他离开,又同时希望他快点去,这种矛盾的想法让她很纠结。
  
  但是不管她是否纠结,翟宁凌晨出门,天还没有亮就走了。
  
  从卓阳市到沅江市,坐火车要六个小时。
  
  老严这个家伙,过节从来不休假,安殊腹诽他,也不知道他是否会过情人节。
  
  不过她曾经看过老严的美术作品,的确不一般,老严肯定是个大师级的,但是大师级的人物对她道,“我是大师级的和你有什么关联呢?水平强的不一定教得好,水平差的,只要懂得方法,依旧能够教导出优秀的学生,你如今才开始画石膏画,如果不想你的艺术考得很差,就抓紧时间练习。”
  
  一瓢冷水从她的头淋到脚,真实到让她无语。
  
  怪人老严。
  
  因为提前打好招呼,凯瑟琳来邀请的时候,安殊很痛快的就跟去了。
  
  老严的家很大,她和宝宝睡在一楼的客房。
  
  凯瑟琳有自己的隐私,安殊也不会没有眼色的打扰她,她在客房里默默的预习新知识,然后睡觉。
  
  早上是被热情而叽叽喳喳的外星语中吵起来,走出门外,保姆已经在准备早餐,凯瑟琳脚边紧紧跟着两个宝宝,你来我往的,互相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好不热闹。
  
  凯瑟琳歉意道,“不好意思,安,把你给吵醒了。”
  
  安殊摇头,大大咧咧的捏了捏白宝宝的小粗臂,道,“倒是比平时睡得还要好一些,他们这是怎么了?”
  
  凯瑟琳耸肩,道,“谁知道呢,大概是互相吐槽吧。”
  
  老严带着黑宝宝,凯瑟琳带着白宝宝,夫妇两吃早餐,两个孩子则坐在自己的儿童椅上用勺子自己吃糊糊。
  
  里面颜色很鲜艳,似乎是用各种蔬菜煮出来的粥。
  
  老严时不时的挑逗一下黑宝宝。
  
  黑宝宝这时就会看着老严,嘟嘴。
  
  安殊在这样的环境下住了三天,觉得非常开心。
  
  第三天晚上,心情非常好的回到自己的家里,打扫、整理、清洁,听到敲门声响起的那一刻,她的整个心都是飞起来的。
  
  她打开门,看到熟悉的那个他,一把抱着,甜腻的嘟囔,道,“我好想你。”
  
  翟宁风尘仆仆的,开门就迎来这甜蜜的温柔,回搂住她,软软道,“我也想你。”
  
  安殊已经准备好了换洗的衣服,让他洗澡,而后替他收拾包包,包包里面一大堆的纸,脏乱的衣服,生活用品。
  
  衣服丢到洗衣机里,生活用品摆放到原位。
  
  里面还有一个小巧的礼品盒。
  
  翟宁出来的时候,礼品盒和纸放在沙发上,原封没动。他擦着头发,问道,“送给你的,庆祝你生日。”
  
  安殊接过毛巾,为他擦干净水,短发好弄,问道,“什么是送给我的?”
  
  “都是送给你的。”
  
  安殊其实心里无比的期待,之前还能忍住不看,听到这话,嘴角都要咧到后脑勺了,把礼品盒拿在手中,打开。
  
  里面放着一条项链,是一只羊,玉质的,很温润华美,透亮滋润,用黑色的绳子编织在中间。安殊兴奋道,“翟宁,快给我戴上。”
  
  翟宁拿起,为她戴上,系紧。
  
  安殊先是拿着镜子照照,然后又站在翟宁身前,问道,“好看吗?”
  
  “好看。”
  
  黑色的绳子系在白皙柔嫩的皮肤上,越发显得皮肤娇嫩,倒看不明显哪里是玉。
  
  安殊又照了好半天的镜子,摸了摸小羊,看得翟宁暗暗笑着。
  
  倒是那堆纸,她没有看在眼中,翟宁也没有提,只是让她收好,别弄掉了。
  
  十月国庆过完之后,天气渐渐的凉快下来,瞌睡也变多了。
  
  老师讲课的速度越来越快,作业越来越多,听课的学生越来越少,这也是一个有趣的趋势。
  
  安殊上课已经养成了不走神的习惯,听着老师的课,认真的做着笔记。
  
  这天如同往常一样,中午放学之后就要赶往艺术课,她也没有注意自己的东西,更没有发现自己的书包没有拉拉链,等晚上复习功课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笔记本不见了,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还以为丢在班上了,但是第二天在班上也没有找到。
  
  第一堂课结束的时候,就有人在门口喊道,“安殊,有人找你。”
  
  安殊奇怪,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找她。
  
  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清隽的男孩,外表舒朗大方,气质温和,对她笑道,“昨天在操场上捡到了一个笔记本,原本应该下午还给你的,但是笔记做得太细致了,我忍不住看了看,今天才还给你。”
  
  安殊感谢还来不及呢,拿回笔记本,道,“谢谢,太感谢你了。”
  
  男孩对她道,“你的字写得真好看。”人也长得好看。
  
  安殊笑了笑,礼貌道,“多谢夸奖,我做事丢丢落落的,感谢你归还,我叫安殊,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男孩对她道,“我叫唐思远,是理科9班的。”
  
  提到唐思远这个名字,安殊已经是耳熟能详了,这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常年位居七中理科年级第一名,9班的班长,七中校草,家庭环境好。
  
  这样一说下来,用未来的一个词汇来形容:高富帅+学霸。
  
  原来长这个样子。
  
  这时,刚好刘浩宇进来,看到唐思远,哟了一声,道,“唐唐,你怎么过来了?”
  
  唐思远对刘浩宇道,“刚好捡到你们班一位同学的笔记本,就送过来了。”
  
  刘浩宇对他嘿嘿笑道,“以后这种事情就直接给我,我转交嘛,免得麻烦你,今天晚上一起去吃饭怎么样?”
  
  两个人显然关系很好,唐思远点头道,“好呀。”
  
  唐思远看着安殊走进去,朝自己的班级走去。
  
  笔记本上有安殊的班级和名字,他也知道这个人和刘浩宇一个班的,但是当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觉得上面的字写得太好了一些,让人看了就觉得赏心悦目,直觉能写出这样字的人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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