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见识过的不寻常女人

第一章 极品一号 老A (27)


这一周,俺基本上上班就往邹大稳办公室跑,坐下来听他讲课。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正职和副职是不一样,平时看邹大稳不显山不露水的,他要不帮俺,俺真得当几个月没头苍蝇。
    有人请示工作,俺也是在邹大稳办公室接见,一讨论一商量,俺说个意见,行了,邹大稳点个头,不行,他指点一下,俺一点手:俺邹经理说的办。谁说垂帘听政不好?只要帘子后头坐的不是慈禧。
    听课之余,就是张罗部门聚餐的事,说难听点,这是给邹大稳办后事啊,一定要隆重热烈。首先就是钱的问题,接待费是公司同一掌握的,吃顿饭喝场酒,哪怕三百五百,也得先请示综合部。俺找管接待的李秃子,他有点嘬牙花子,俺在心里鄙视了他一通:无非看邹大稳下台了,追张杀跌呗,势利的小人!
    李秃子为难地说:不是我难说话,咱公司没这个先例啊。
    俺抢白他:老李,咱公司是没这个先例,以前他妈的都是升官,现在弄成免职了,都是辞旧迎新,以前能吃,现在怎么就不能吃了?小心哪天你也给咔嚓了,连个送行饭都吃不上。
    李秃子看俺真拉下了脸,也不敢再拉硬弓,苦着脸说:行,行,吃就吃吧,标准你掌握好,三千块以下的单我签了才算数。
    俺在他铮亮的脑门上弹个栗凿,笑嘻嘻说:俺们部门几十号人,又是酒又是菜的,三千块钱,把你劏掉加上都不够。
    李秃子衣服赖皮相:这我就没办法了,我就这么点权限。再说你们几十个人不假,除掉出差的在工地上的,还有多少?别糊弄我啊。
    俺又要弹他,李秃子赶紧往后躲。俺收住弹指神通说:别跟俺扯淡,这种事你要没有十种以上办法处理,你就不配当这个副经理。痛快点,行还是不行,不行俺找谢书记去了啊。
    综合部是老谢直接分管的,李秃子看来不敢触这个霉头,无奈地说:我算是知道什么叫赖皮了,随便你们吃吧,别噎着就好。
    资金问题一解决,下边的事就迎刃而解了。
    周五晚上吃饭那天,俺们包下一个三围台的大包间,里面布置得一片大红,一众兄弟姐妹盛装出席,男的西装领带,女的长裙曳地,当所有人高喊着“老邹老邹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端起酒杯时,俺看到邹大稳的眼圈红了。
    人生能得几回醉?呼尔将出换美酒。俺充分暴露出酒场神经刀的本来面目,满斟高唱,旁若无人,在人群中杀了个几进几出,最后仍是屹立不倒。
    邹大稳脸红了,嘿,他脸红了,他抱住俺肩膀说:老弟,搞业务你不如我,承认不承认?
    俺把自己的空杯子倒满,说:想,想不承认都,都不行啊。
    邹大稳接着说:可是团结人,聚拢人,我不如你。来,喝了这杯。
    俺正要举杯,朦胧中一看,邹大稳端的是啤酒杯!俺的酒唰一下醒了,连忙拉住他:哥哥,你端错杯子了。
    邹大稳呵呵笑起来:老弟,我没端错杯子,我真心想跟你喝杯豪华的,患难见人心呐,我邹大稳跟你共事六七年,没害过你,可也没帮过你,你这份人情我还不了啦,都在这杯酒里了。
    俺想想,无话可说,说不清楚的时候,闭嘴最好。俺从桌上随便抓了个啤酒杯,把里面半杯啤酒往桌布上一泼,咕咚咕咚倒满泸州老窖。
    咣当!两只啤酒杯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俺一仰脖,三两多五十二度的热流汹涌而下,顿时胃里翻江倒海,酒意在喉头奔腾激荡,俺倒吸一口凉气,强压住直欲喷薄而出的呕吐感,跟邹大稳同时一亮杯底。
    一时间,全场鸦雀无声。邹大稳盯着俺,目不转睛,仿佛要说点什么,却无声地软倒在椅子上。
    实际上从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我的一生就此沦陷在了一个小美人崇拜的眼神中。起初我只是带着小谢一起玩,她喊饿的时候就带她去吃肯德鸡、吃煎饼、吃麻辣烫。当我在那天晚上送她回家时,很自然地用自己的电话号码来安慰她依依不舍的眼神。于是,下班后的定期约会、晚上的电话聊天就成了我此后生活的一部分。她美丽、神秘、眼神里总是带着一丝冷酷,但见过她的人都知道这冷酷只是她在热情过后的一种缓冲,是为下一次热情的爆发而作的准备。小谢不仅拥有让人着迷的身段,还拥有让人着迷的性格。她那泛黑的皮肤,丝毫没有降低她的魅力,反而引得更多的男人为她痴狂。试想如果能够征服一个如此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美丽女人,将给男人带来多大的成功和满足!
    而现在,我竟然能够被她用一种崇拜的眼光依偎着,这不能不说是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其实说实话,小谢长的很像她的妈妈,只是眼神里少了那丝冷酷和神秘,这恐怕是她那个父亲老谢在她身上留下的唯一痕迹了。我和小谢聊天的时候很少听她谈到自己的妈妈,可是两个人的对话仍然让我振奋,小谢的一切,不就是我的一切吗?。
    在此之前,我这个30岁的帅气男人的生活简单到不能再简单:虽然一直是父母的心头宝,却还是在大学毕业后跟随第一个女友来到了这座城市,当起了小白领。然后他就陆续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女朋友,像大多数都市男女一样演绎着分分合合的爱情故事。唯一有些特别的,可能就是每次恋爱,都是以我提出分手而告终的。可能是自己长的太帅吧,被女孩子宠惯了,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了。
    不过这回,我却不知怎么如此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小谢的知心大哥哥。如果说一开始还是因为新鲜感,那么到后来,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小谢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了。这个比我小了足足有6岁的女孩,有时竟能聪颖地猜到我的心思。虽然她并不能够和我有太多语言或者思想上的交流,但她太清楚什么时候该撒娇,什么时候该沉默。每天下班后,她就到我的公寓里,我就陪在她身边看书,她就懒洋洋地依偎在我的脚边。她偶尔会和他说些她那边里的趣事,我也会把公司里的事情讲给她听。两个人的关系像情人,更像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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