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男信女

第33章


。。” 
  季连成看着前方深棕色的幕布,他漏出淡淡的笑容,嘴角微微的弧度让他俊逸的侧脸看起来很好看。
  我也跟随着季连城的视线看着前方,笑着开口说道“其实那天我是真的没有注意那封信是送给我情书,我依稀记得那天好像是体侧刚刚结束,我和连诗还有朋友们来到二号食堂里,米线滚烫,咕嘟咕嘟的冒着泡,而我真的很饿。可是就在这时不知谁递给我一份粉色的纸信,我想都没想,顺手就垫在了石锅地下….如果要是让我知道只是送给我的情书的话,我一定能好好保管,毕竟那是我人生收到的唯一一次情书…”
  季连城听到我的解释后,深深地低下了头,我疑惑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笑出了声,双肩轻轻的抖动,没几秒钟,他就抬起头来,他的笑容依然还在,嘴角上扬到很舒服的弯度,洁白整齐的牙齿,温暖如水的目光。很像,很像五年前的林浩良的笑容。
  “那你这么说,如果那天你看到了那封信,也许会考虑考虑接受那个不解风情,木讷腼腆的男生?”季连城的脸缓缓靠近我,唇瓣浅勾,眼睛明亮而深邃。
  我紧抿双唇,眼睛瞥向右侧的立窗,临近黄昏,透过立窗能看到日落红彤如血染的火烧云,虽然高楼耸立,云楼丛立的建筑物只给这片红色稀缝的空间,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这种妖艳的魅惑。
  目光收回,近在咫尺的俊脸依然在等着我的回答,那深不见底的黑眸里似乎在等待着某种肯定的回答。
  我故作调皮的点点头,一笑“可能会…”
  只有我能听到我心里的声音,我不会,那年,纯真的我,爱情的信仰,执着的追求都只是属于一个人的,那年,林浩良在我心中是光芒一样的存在,为了能够站在这束光芒下,我努力向前跑,带着我的骄傲与信念。
  幕布刷的一下被拉开,眼前的世界豁然一片明亮,只见身穿一字领的蕾丝中袖婚纱的季连诗独自站在圆台上,她的头发披散在肩,头戴着精致而清新的白色花环,如同仙子一般,四周都是圆镜,映出她每一面美好夺目的样子,我和季连成看得痴痴得,要不是季连诗呼唤我们,我们都忘记了开口。
  原来每一个女孩在穿上婚纱的那一刻都高贵神圣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无论她们曾经多么的特令独行或者多么的平淡无奇更或者多么的不谙世事,她们都会有一个穿着婚纱的公主梦,而且穿上婚纱的她们完全就是另外一番模样,都是圆满完成了自己心目中对女神的定义。
  ☆、第三十六章
  夜幕慢慢的暗沉下来了,几个小时不厌其烦的试换也算有了不错的结果,季连诗最后决定挑选了自己最初穿上的那件婚纱,而我和季连城也认为那件婚纱是最合适季连诗的。婚纱还是会经过店里稍加修改些尺寸,使得其更符合季连诗的身形。
  从婚纱店里出来之后,季连诗就拼命的说服我成为她婚礼上的伴娘,她絮絮叨叨着说出国三年,曾经很多朋友已然都断了联系,能有联系的朋友也都结婚生子,只有我,客观和主观原因都适合做她的伴娘。我没有经过什么考虑就应承了下来,一来是本身也是乐于帮助季连诗圆满的完成她的婚礼,二来是自己也总想在这段时间里重击我心底的一件事,曾经那段刻骨的爱情因为一场婚礼消失殆尽,所以很长的一端时间,我连看到路上行驶的婚车心都会拧着疼,我想,既然心这么敏感,那么疼就让它疼够,所有不敢面对的事,我现在都想过一遍了。
  没几日,季连诗又告诉我说,婚礼上有一个环节是我的项目,她希望我能为他们自弹自唱一首歌曲。她说那年我们参加”风采之星--闪亮女生’的比赛时,我自弹自唱的那首歌曲深深的把她给听迷住了,直到现在她依然能清晰的记得我当初在舞台中央弹钢琴的专注的模样。我也记得那场比赛,不是它本身对我意义很大,而是我参加那场比赛是为林浩良,那时林浩良突然决定离开医院,投身商海。压力,负荷,艰辛萦绕在他的周围。我特别希望那一天站在舞台上的我能让林浩良的紧绷的神经松弛片刻。
  那天决赛的时候我自弹自唱了一首”别让情两难’的老歌,是我小时候很喜欢的新加坡电视剧的主题曲,我唱的很深情,也很专注,因为我知道林浩良的会在舞台下面的某一处也在专注的看着我。
  我只会弹奏这一首歌曲,是那次临时抱佛脚学习的,比赛前一个月我天天泡在音乐厅的钢琴室里,手指来来回回的在音阶里捉迷藏。
  “好,可以。。。”就这样,我不仅答应了季连诗成为她婚礼上唯一的伴娘,还应允在她的婚礼上弹唱这首歌曲。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场内心的凌迟。
  季连成的咖啡馆里有一架钢琴,季连诗就安排我在他那里练习弹奏,为了不打扰他的生意,我一般都会在清晨过去,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就离开。
  “有人为情伤难免失去主张’
  “渐渐觉得有点沧桑’
  “谁才是今生盼望无从去想像’
  “有人为情忙世事终究无常’
  “还有多少苦要我去尝’
  “若不是还想著再回到你身旁’
  “早就对命运投降’
  “别让情两难 别把梦锁上’
  “我愿为你逐风浪不管多忙或多伤’
  “莫非天不许人痴狂幸福由身边流转’
  相隔几年,每一个音阶,每一个符号我依然记得很清楚。我也想起了那天只是得到比赛的季军,但是我依然很高兴,妆都没有来得及卸,就开始四处寻找林浩良的身影。我记得那天是在篮球场里找到了他,他一个人独自在打篮球,姿势帅气,投篮稳健。我对他的背影笑,他依旧在打篮球,我想那时的他也露出了笑容。
  “闫涵,我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要在婚礼上要硬加上这个环节了,这样的一首歌,这样的弹奏,就是在诉说一个故事。。。”
  我掀起眼眸,看到正前方不远处靠墙而站的季连城,他双手抱胸,目光深沉的看着我。
  “见笑了,我就只会这一首歌曲,还是当初死记硬背着琴键学下来的,好多年都没有弹琴了,断断续续都快连不成曲了”
  我转过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欧式时钟,已经快十一点了。差不多可以练习到这里了。我慢慢合上琴盖。走到座位上拿起自己的皮包,和季连诗道别。
  “闫涵,为了我妹妹的婚礼,忙得你都没有时间回家,不知道应该说感谢还是说对不起。。。”季连城站在我的身后,默默的开口讲道。
  我淡淡的一笑“你这样说可就见外了,我和连诗那么好的姐妹,给她能当伴娘,是我们两个的缘分,再者说,时间有的是,参加完连诗的婚礼再回家也无妨啊,只不过又要难为你独自开车去S市了”
  季连城先是一愣,面露微微尴尬之色,随即偏头一笑“来日方长,闫涵,拿好这份蛋糕。。。”
  我看着精心包装好的蛋糕礼盒,笑着说“天天吃你蛋糕,我都胖了四斤了,我在想是不是伴娘礼服都要改尺寸了,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很贪口”
  和季连城告别之后,我就一个人慢悠悠的行走在大街上,一天的时日其实也很漫长,不想浑浑噩噩的慌度,但也无事可做。
  天气已经回暖了,阳光也很好,但还是乍暖还寒的时分,空气中参和着些许微凉的清透之气,能清晰的感觉到通彻的舒畅。
  我站在十字路口的人行道旁,静静看着对面的人行信号灯变绿。十几秒的时间,我却等得有些出了神。直到身旁的人行行碌碌穿梭而过,我才拾步前走。
  侧眸间,我惊觉有些异常,我偏过头,看见停在人行道旁边的奔驰车熟悉得让我慌张。我深深吸了一口冷气,瞥见了驾驶室里的林浩良。
  虽然隔着挡风玻璃,距离也并不近,我却能清晰的看到林浩良的眉宇之间。但他的目光没有落在我的身上,而是淡然侧看窗外的景象。
  骇人的回忆铺天盖地的袭来,那天他的婚礼上,他的冰冷,他的冷酷,他的绝情,全部转变成彻骨的凉风钻进我的肌肤里,渗入我的骨髓里。
  刺耳的车笛响起,我惊跳得回神,见到行车信号灯转绿,整个马路上的车流都在我的身边疾驰而过,却独独挡住了我正前方,林浩良的车。
  后面的车依旧不断的按着车笛,车里的林浩良回过头来,眸光落在我的身上,淡然的目光慢慢变得阴鹭。凉薄的双唇紧抿,然后缓缓带上墨镜。
  我惊慌失措的想要躲闪,前后疾驰的汽车却阻挡着我的脚步,我焦急的四处张望,手中的蛋糕礼盒掉落在地上,我根本不暇顾及,钻了一个空挡,跌跌撞撞的退回到人行道口。
  我想要逃离得更远,但双脚却站在路口怎么也迈不开步,我只能背对着身后的车流。逃避着车上让我颤抖的那个人的气息。
  车笛上依旧着刺耳的响着,我却不敢回头看,是不是林浩良的车还停在原地,是不是他依旧还在看这个如挑梁小丑般的我。想到这里,我后背开始慢慢的渗出冷意,悚然的发抖。
  紧接着,我听到了飞驰的汽车碾压过纸盒的声音,然后这相同的声音重复的一遍遍响起。我知道了林浩良已经开车离开了,我却木然的站在原地好久好久,我想A市应该真的不大,我以为我在城南生活,就可以见不到城北的林浩良,其实这是多么可笑的想法,政麒现在如日中天,又有了李氏集团作为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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