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天起,林越把我留在了身边,但由于府里的侍卫丫鬟众多,我们也很少有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个人独处的时候,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在现代的生活,我们的父母家人朋友。
不敢想新婚蜜月的我们突然失踪,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打击。我想到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弟弟杜诚,不禁潸然泪下,当他们生活在我周围的时候,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他们的亲情,不会特别的珍惜,而此刻想起来,那些点点滴滴的琐碎小事是多么让人怀念。
在我家,父母信奉的教条是“娇养女,贱养儿”,这让比我小四岁的弟弟杜诚醋意十足,总说“姐姐是爸妈亲生的,我是你们捡来的。”
孩子气十足的话,他讲了十几年,我笑了十几年,我知道父母对我是捧在手心里,生怕我受到丝毫的委屈,而对杜诚是寄予厚望的,作为杜家唯一的男孩子,爸爸妈妈对他的管教很严,他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等我们都不在了,你要好好照顾你姐姐。”
现在,身处异世,我很庆幸父母多年来对杜诚的严格教育,使他成为一个能干又有责任心的男孩子。杜诚马上就大学毕业了,相信他可以照顾好爸爸妈妈。这多多少少让我有些安慰,幸亏我不是父母唯一的孩子。
而林越不同,他是独生子。公公婆婆婚后十年才有了林越,宝贝得不得了。婆婆为了照顾他,将工作都辞了,专心做起了全职妈妈。虽然我有时也会觉得公公婆婆对林越太过溺爱,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家的心情,我是能够理解的。
林越不停地问我,“你说,咱们突然失踪了,我爸妈不会想不开吧!我爸身体不好,我就担心他们会经受不住这个打击。”
我只能安慰他:“咱们只是失踪,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咱们两个已经葬身海底,肯定是找不到了。这其实是好事儿,他们见不到我们的尸体,就会心存希望,不会想不开。再说了,也许时空不是平行运行的呢?如果说他们那边的时间凝滞在了我们穿越这一刻呢?等咱们回去了,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他听了只是点点头,将我揽到怀里长叹了一声,“幸好还有你。”
我抱着他的脖颈闭上了眼睛,用心体会着那种熟悉的依赖。我也知道我的安慰有多苍白无力。我们根本不知道回家的路在哪里。如果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呢?
我哆嗦了一下,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在林越的怀里轻声对他也是对自己说:“我们会回去的,时空的门不会是单向的,既然能来,就能回去,一定可以!”
又过了半个多月,林越腰上的伤口终于愈合,也能偶尔下地走走,到院子里晒晒太阳。而我彻底沦为了药罐子,用林越的话说,成了个病美人,动不动就会生病,三天一感冒,五天一发烧。好在我没有痛感,除了感到头晕,还不觉得有多难受,而且病啊病啊的,也就成习惯了。
我们已经渐渐熟悉了古代的生活,既然一时半会儿回不去现代了,那就只能随遇而安,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
穿过来也有两个多月了,我们倒也慢慢适应了下来。这个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酒吧的古代,还是带给我们许多惊喜的。空气是那样的清新,带着草木花香,天别样的蓝,朵朵白云映衬在蓝天上,像动画片中的棉花糖。而夜晚的星星更是璀璨,我可以轻易地识别出以前只有在教科书里才能看到的星座。还有银河,那条光亮夺目的玉带,当它静静的横列在墨蓝的夜空中,让人无法不感叹造物的神奇。
但是有些琐事确是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一时还是无法适应的。比如说,层层叠叠的衣饰,系着带子的长裙。林越最苦恼的是他那头过腰的长发,每次梳洗都让他郁闷到抓狂,作为现代男人,一头清爽的短发早已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猛然间头上多了那么多累赘,真是让他苦不堪言。
卧床不起时,披头散发的也就罢了,现在可以出来溜达,总要把头发梳起来,每日小丫鬟给他梳上发髻,他都会呲牙咧嘴,说头皮扯得很疼。
这日春光正好,空气中弥漫着清新醉人的花香。午后,我让人将一张藤编的软榻搬到院子里的大树下,扶着林越到室外,让他躺在软榻上。他伤重初愈,我怕他受凉,又在他腰间搭了一条杏色的薄被。躺在软榻上的林越,面色还有些苍白。
我自己则搬了板凳坐在他身边。林越遣走了周围的人,只剩下我们两个。春日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如斑驳的碎金,熏风暖暖,让人昏昏欲睡。
我托着腮,眯着眼睛对林越说:“要不是惦记家人,咱们呆在这里当米虫也不错。”
林越闭着眼睛叹了口气,“这里再好,也不属于我们,我们只是过客。我现在心里除了惦记我爸妈,还惦记我的实验,马上就能论证成功了,就差一点点。”
“老学究!把你的实验看得比命还重要。”我拍了他一下,“不过顶着别人的身体还真是挺别扭的。”
我四下看看无人,凑近他神秘兮兮地问道:“你说,你是喜欢我以前的样子,还是现在的样子”
林越睁开眼睛近距离地打量我,须臾带着他一贯的严谨和认真说道:“这张脸是比以前的你年轻漂亮,可是我还是喜欢你以前的样子,虽然不那么惊艳绝伦,但是温柔可亲。”
我听了展颜一笑,林越果真不是一个容易被美色打动的人。
“那你的,你能接受我现在这个样子吗?”林越自然而然地问我。
我看着他那张英俊迫人的脸,找不出丝毫林越以前的痕迹,仔细想了想,我郑重地对他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你,虽然你改变了容貌身份,但这就像是一个假面舞会,等到舞会结束,我们就能卸掉伪装一起回家。我不介意你装扮成王子,还是乞丐,那只是个外壳,我在意的是困在这个身躯里的那个灵魂。如果现在的你只能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慢慢适应,慢慢接受。”
一抹动人的微笑展现在他的脸上,笑意先到达他的眼底又渐渐漫上他的唇角,那笑容如此温暖而熟悉,照亮了我的心灵。那是林越的笑容,就像他以前无数次对我微笑一样。
“嗵”地一声闷响,一样东西带着劲风砸在我的后背上,虽然我觉不出疼痛,却让我眼前一黑,差点儿趴在躺着的林越身上,显然,打到我身上的东西被人灌注了很大的力道。
林越揽着我的肩膀,扶住我。我们定睛一看,才发现地上赫然是一只超大号的绣鞋,竟然是粉紫色的,绣着蝶恋花的图案。
林越见有人冲我扔鞋,怒而起身,厉声问:“谁?”
我偷偷冲林越摆摆手,指了指地上那只鞋,还用说吗,一定又是艳姬的,除了他,没人有那么大的脚穿这么大码的绣花鞋。
林越压下怒气,沉声道:“出来吧!”
古树后面转出一个丽人,霞紫色的纱衣,以嫣红色的丝线绣着大朵的海棠花。发式虽然梳着男子的发髻,却没有着发冠,而是在发髻间插了一只鎏金的海棠发簪。整个人似一道艳丽的霞光,光彩照人,把一身棉布衣裙的我比得抬不起头来,深为自己身为女性却还不如一个人男人夺目而感到自惭形秽。
艳姬大步走来,若无其事地穿上地上的鞋,挑衅地看了我一眼后,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林越的身边。林越不动声色地向外挪了挪。
艳姬这次不再走撒泼的路线,反而做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翘着小手指头,用丝帕沾着脸上没有的泪痕,哽咽道:“太子爷,是不是艳姬做错了什么,爷这些日子都不召见艳姬,让艳姬很是惶恐莫名啊!”说着俯身用手里淡紫色的丝帕轻抚林越的额角。
林越下意识地一偏头,躲了过去,神情中已见尴尬。他生平最怕看到男人翘兰花指,以前在电视里看到都要立刻换台,说看了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见林越此刻皱着眉头,一脸无法掩饰的厌恶,生怕他控制不住自己,赶忙上前挡住艳姬依旧翘成兰花样的大手,陪笑道:“太子殿下伤重初愈,还需多加休养,因而怠慢了……”我踌躇了一下,在姐姐和公子两个词汇之间权衡了片刻,方继续道:“怠慢了艳姬公子,还请公子勿怪。”
艳姬斜睨了我一眼,目光如电,顷刻眼中又是一番春水盈盈,语带不屑道:“什么时候太子爷让你这个扫地丫头回话了,这般不守规矩,你别以为你救了殿下,就能够在奴家面前指手画脚,那是因为当时奴家不在现场,倘若是奴家在,拼死也要替爷挡下那一刀,哪能让爷这样的金贵的人遭这份儿罪。”说着,自己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拿着帕子嘤嘤哭了起来。一边抹眼泪,一边又向林越欺身过去,手也伸向林越的衣领。骨节分明的大手攥着林越的领子,大有一把扯开的意思。
连一步开外的我都能闻到浓郁的香风,更别提近在咫尺的林越,一脸欲呕的表情,扭脸拼命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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