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叶艾正规划要去哪里时,手机便响了,第一瞬她甚至没反应过来声音来源处,只因平时这手机大多是摆设,静悄悄的,偶尔响一次,总是惊奇的。
看见屏幕上显示的名字,叶艾竟有一瞬的畏缩。
昨日交换的手机号,今日大概就是为了拿外套吧,叶艾有欣喜有失落。
“你好。”
“起床了吗?”
“嗯。”
“下来吧,我在楼下。”
对话简单明了,像是熟稔的多年友人,却也粘着一丝不清楚的情愫。叶艾将衣服包好,在镜子前审视了好一会自己,感觉已足够得体,才匆匆下楼。
今日,沈漓穿的更休闲,格子衬衫搭配黑色毛衫,闲适的白色裤子,一举一动里都透着儒雅气。
“这是衣服。”
“嗯。”沈漓随手接过,便扔到后座上了,“还没吃饭吧?”
“...没。”
“上车。”
“可是...”叶艾低着头,脚尖轻轻点着地,没动。
“昨天欠了情,今天就想不认了啊。”沈漓揶揄着。
“才不是呢,我不过是想说上楼拿包。”不等沈漓回应便扭头跑回去了。
沈漓失笑,原来这姑娘不吃激将法啊,挺好的。
不一会,叶艾已收拾妥当,因一路小跑,站在沈漓面前时已气喘吁吁,殊不知自己精心打理的头发算是白费劲了。
“又没催你,何必跑成这样。”沈漓自然地在她身后轻拍,帮她顺气,口气里像是教育不懂事的孩子。
听罢,叶艾略有埋怨略有娇嗔地横了他一眼,对于这种亲昵,沈漓是欣然接受的,甚至可以说是正中他意了。
早饭,沈漓带她去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店铺,藏匿于弯弯转转的街巷里,门前挂着大大的红灯笼,乌黑的木门,推开时会发出“吱吱”声,却不惹人心烦,反倒平添了几分安宁。已过了饭点,屋内没什么人了。一台老式收音机,吱吱呀呀地,正放着《游园惊梦》,唱腔有着不带烟火味的婉转。
叶艾是喜欢这里的,也很高兴沈漓未带她去那些富丽堂皇的地方,这里总会让人少些拘束,多些随意的。
在窗边的一桌落座,棕红的木桌木椅,带着股质朴劲。窗外水波荡漾,偶有乌篷船划过,划船人戴着斗笠,有兴致好的还唱几句,声音嘹亮,对面的房屋邻水而建,门前只有窄窄的过道,青瓦白墙。再往远处望一望,有两桥半圆形的桥孔倒映水面,虚虚实实,似圆非圆,只一秒,叶艾便无法自拔地被这美景迷了心神。
看着叶艾,沈漓庆幸自己选对了地方。
两人落在别人眼里,俨然一幅情意浓浓的场景。女子绝非传统美人,却很耐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男子很斯文的模样,清冷儒雅,微微笑着望着女子。明明就是诗中说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你说我以后要是找不到工作,能不能来这给别人划船啊?”叶艾突然转过头来,问着。
“那你得先学会游泳啊。”
“也对,不然客人不仅掏钱还得倒贴救人,太亏。”
“胡说八道,快趁热吃吧。”不知何时,沈漓已点了餐,端过来了。可巧,全是叶艾爱吃的。
叶艾默默地吃饭,还在琢磨着划船挣钱的事。沈漓吃饭时又极少说话,两人都静默了,却不尴尬。
吃过饭,两人稍一商量便决定了去处,叶艾就这样一直处于状态外的,顺着沈漓走了。
其实S市景致虽是绝好的,但娱乐方面就稍显枯燥了。秉着入乡随俗之说,两人便去了颇受大众喜爱的景点逛逛。就这样,三天时间也给混过去了。
值得说的大概是第二日的晚上,两人吹着凉风在街上逛,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恰巧前面有个人正弹着琴在街边唱歌。
叶艾未见过这种电视上才有的场面,便兴致勃勃地拉了沈漓过去。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很少有人会为此驻足,那人唱的歌是叶艾没听过的,但调子和缓,她也听得入迷。
这时,沈漓松开了拉着她的手,低头对她狡黠地挤挤眼,就走到弹唱人的旁边低声说了什么,那人往这边看了看,笑着点了头。
那人起身到了旁边,沈漓在那边坐下,调了调琴。叶艾不知他什么意思,站在那没有动作。
温柔低缓的琴声和歌声响起。
“或许是我太着急,
在一生一世的故事里
惊喜误了一盘棋
反反复复下来又下去
以为一切都那么顺利
满足了自己的掌控力
直到最后才慢慢看清晰
我的对手一直是自己
我在这里等你
以为幸福从这次开始
我在这里等你
或许这一次就是结局
或许是我太用力
在这真真假假的世界里
以为一切很容易
到最后才发现身边没有你
我在这里等你
因为幸福从这次开始
我在这里等你
或许这一次就是结局”
那一刻,叶艾的眼里只有沈漓一人,她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她就是知道,他唱的每字每句都是给她的。
她看着他手持不知在哪采的野花向她走来,她想她此生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沈漓轻轻把花别在在她的头发上,“献给你,我的姑娘。”
叶艾的泪落得突然,在她察觉的第一秒,她就抬手捂住了眼睛,声音哽咽:“你可真讨厌。”
然后她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听见男人笑着说了句:“傻。”
这晚叶艾回了宾馆,恍恍惚惚,觉得自己变成了爱丽丝,她不爱做梦,从不幻想,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她离开了那个地方,遇见了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全心全意地对她好。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可思议地,第一次,她有了托付终身的想法,而她的这个想法终得成就。
最后一日,在某个寺庙前,两人被一个类似道士的人叫住,“两位,算一算吧,应该是新婚吧。”
叶艾一听,脸就热了,拉了沈漓就要走。
沈漓却很感兴趣,“嗯,然后呢?”
“你们两人应该是认识没多久便结婚了,命里属性相吸,早前都各自经历了不少磨难,现在算是苦尽甘来啊,今生你们能相守至离世。前世你是一棵梧桐树,而这位小姐是你树下所庇护的一棵仙草,只是后来修炼成仙,你们自此诀别。今生也算是对前世遗憾的弥补了。”
沈漓自知这人多半是胡诌的,可却听的高兴,便掏了钱。
叶艾本以为沈漓图好玩,可看他真掏钱,就急了:“他说的都算不得准,明摆着是胡说八道,你干嘛还给他钱啊。”说着便要上前把钱讨回来,只迈出一步,就被沈漓半拉半抱地弄走了。
叶艾一路上还在絮叨着心疼那几张毛爷爷。沈漓也不解释,他甘心掏钱无非是那人说了句,他俩能相守到离世。
“你这种行为简直太资本主义了,还不如给我了,也算是扶贫了,好事一件啊。”
“你若是愿意冠了沈氏,我就听你的。”在相识的第八十六个小时,沈漓说了这句话。
叶艾甚至都没探索其中有几分真,只从他笃定的眼神里便确定了十分的真。在人潮涌动的闹市,叶艾的耳边一遍遍只回荡这一句话。
叶艾根本无需思考,她听到内心的声音是:答应他。而她很愿意遵从内心的意愿,况且,席慕容也说过这样的话: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她怯懦惯了,这次却想勇敢。不过女生该有的矜持让她沉默了片刻。
“那我只问你一件事。”
“你说。”
“你会游泳吗?”沈漓本以为她会问什么严肃认真地问题,结果却蹦出这样一句话,原来这姑娘还惦记着来划船挣钱的事。
“会,而且还可以教你。”只是不会用到她想的那件事上罢了。
其实叶艾想的很简单,在21世纪的大浪潮下,经济变幻莫测,若将来失业了,还可以找这样的挣钱方式,且有这么美的景。虽沈漓气质不凡,但多聪明的人也不能担保阴沟里不翻船啊,不过她得庆幸这话没让沈漓知道。
“哦,那你什么时候回A市?”几日的交往都已了解,两人都是从A市过来的,这就没有什么距离问题了。
“全随你。”沈漓在S市要处理的事情早就安排好了,何时回也全凭叶艾了。
“那明天一早吧,我已经定了火车票,可是没你的票啊。”这会儿,叶姑娘的脑子又轴住了。
这瞬间,沈漓都要怀疑自己的决定或许有些草率了。
“你跟我一起搭飞机回。”
“那不行,我想坐火车,飞机多无聊啊......虽然我没坐过。”在沈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目光下,叶艾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了。不过又一转念,他俩马上就有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了,何惧于此!
“大不了,我出钱给你买张票,你就陪我一次吧,以后都听你的。”
基于此,沈漓最后妥协,搭乘高铁回去,然后叶姑娘欢腾了一路。
叶艾在外人面前,总是警惕的,绷着神经丝毫不肯放松,虽没有多余的脑子算计或是考量别人,但不动声色总是对的。唯有在沈漓面前,全然的信任,全然的释放天性,而且也没有其他的心力来思考,多是以本能反应了。
其实,这份信任是很突兀的,也是说不通的。可是,这世间的事情,凡是跟“情”字扯在一起的,都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更别提用什么条条框框来分析前因后果了。
其实,每个人在爱人面前总会是另一番模样的。
若以唯心论来说,大概是月老牵的红线造就了两人的命定,终究是要在一起的,还是早早把握时间的好。
回了A市,两人直接各自取了证件便去了民政局,叶艾是怕自己稍一冷静,就再没有这样的勇气支撑自己去做这件事。“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说的大概就是叶艾这种人吧。
而沈漓是恐怕叶艾脑子一不转弯又反悔了,快点把事办了也是免得夜长梦多。
风驰电掣地,还来不及反应,一切都办妥了。两人已站在了民政局的大门外了,这一年,叶艾二十一岁,沈漓二十七岁。
“那个..我对我们的未来还是充满信心的,革命尚未胜利,同志们还要加油啊。”叶艾总觉得这种时刻应该说点什么,憋了半天,就挤出这么一句话。
“嗯,叶艾同志总结的很到位。”
其实沈漓是心知肚明的,叶艾对他是喜欢的,更何况有精神上的共鸣,但绝对未到爱,但他乐意等。
幸好,两人内心都渴望一份安宁,他与她一样,都没有找到,这样的一份安宁,两人的结合更像是瞎子遇见了跛子般相依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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