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婚

第2章


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庄母不得不吐口同意。可庄父仍是觉得丢人,败坏了门风,坚决不参加婚礼。
  “听说你花样挺多的啊,兄弟。”林斐邑搂着庄苇的脖子,打趣道。
  “糊弄老太太,可不就得以假乱真嘛。”
  来参加婚礼的,多半都是相识,未免都要客套上几句。林斐邑又是常年在部队,很少回来,如今偶然遇到,未免都想多聊一会。我本是懒于应酬之人,却也只得笑脸陪着。
  手被林斐邑仅仅的牵着,十指相扣。在外人看来,我们也是这世界上值得艳羡的了。
  只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新娘子穿的是白色的花苞婚纱,裙摆迤逦,拖在铺满红色玫瑰花瓣的红地毯上,洋溢着的是西方复古的美。伴娘团里,都是漂亮的女孩子,只不过妆容太过浓厚,故看不出有何差别,唯独有一个女孩,瘦瘦的,白白的,像只天鹅,傲慢的立着,让人想起《诗经卫风》中的“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极是超凡脱俗。
  林斐邑和陆裕站在走廊的尽头,低声交谈,不知在说些什么事情,似是刻意在避开我。
  穿过茫茫人海,我看到斐邑,他的视线紧紧锁在那女孩的身上,我的心骤然疼痛。恰逢那女孩回首,巧笑嫣然。
  有些事情,我只是听说,却从未见过。就像江小渔,这个名字。在许多年之前,我尙未嫁给林斐邑时。就有人在我耳边说,“你跟斐邑的前女友小渔真的是好像啊,我从不知道,世间竟有如此相像的人。”
  而此刻,我似乎更加明白,为何七年前,我能那么幸运的嫁入林家。
  多么可悲的事情,可是又能怎样,我还不是在这可悲里活了七年,甚至还会继续可悲下去。
  我转身去端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一杯一杯的,苦涩的味道,像是黄莲的汁液迸溅,浸入骨髓,难以抑制。
  所有的人都在起哄,看新郎新娘亲吻。
  “云溪,怎么那么有兴致,独自喝酒?”
  我回头看,原是秦晋,手里摇晃着酒杯,嘴角噙着微笑,冲我示意。他是我在陶瓷班的老师。平日里,我待他是相当客气的,尽管他总是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但今日未免火气盛了些,便回道:“我怎样,不关秦先生的事吧?”说着又将杯里的酒饮尽。
  “别喝了,这不是洋人的红酒,这酒后劲大着呢,小心你的小命。”他夺过我手里的酒杯。
  我转过头,强忍住眼里汹涌而出的泪水。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无人知晓,我是千杯不醉。而在这个世界上,谁又会在意,我到底会不会喝醉呢,除了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拿手绢给我,我尚未来得及接。
  “溪儿,怎么躲到这里了?”林斐邑很少如此亲昵的叫我,或许是因为,演戏也要演的逼真一些,所以他这样,或许是相应的在宣示他对我的主权。
  “林先生吧?在陶瓷班常听云溪提起你,我是秦晋,幸会,幸会。”秦晋礼貌的伸出手。
  “林斐邑,久闻秦先生的大名。幸会。”
  他们竟然是像多年未见的老友,聊的颇为投机。我站在一旁,倒有些不知所措。我想,这两人可算得上是善于周旋的人了。
  回去的路上,依旧是寂静。尽管入夜,车窗外依旧是是如梭的车辆。月光清冷,萤火虫般车的灯,都在这夜色里,酝酿着。他开了音乐,是陈奕迅的那首《浮夸》,只听了几句,被他关掉。或许是听不惯吧。
  我多希望他问一句,即使一句,“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可是始终没有。他的眉始终深深的皱着。又或者说,他把车飙到飞快,我不得不紧紧的拽住安全带。他的心早已在千里之外。
  到家之后,他甩身进了书房。
  我褪掉满心的疲惫,坐在落地窗前的木地板上,看着窗外清冷月光衬托下的夜色。
  我想,我曾一直害怕,害怕这一切只是一个凄冷的梦,梦醒来后,我仍是孑然一身,什么也不曾拥有。
  佛说,人生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取蕴苦。
  求不得,爱别离,我出生前,母亲在山上的寺庙里求到的竟是此签。
  将近半夜,他出门。
  书房的门是敞着的。我赤脚踩在那晕红的印花地毯上。
  书桌上摊开的是斯嘉丽的The gone of wind.书页的一角,被落下的烟灰,烫伤了一圈。只随意的翻开,多年前的老照片映入眼帘。些许的泛黄,却依旧掩盖不住那女孩的出挑的美,笑意像是白纸上的墨迹,晕开,就是一朵水中挺立着的睡莲。
  相片的右下角,却是小的不能再小的正楷字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么感人的誓言啊,可再美好的憧憬,仍旧抵不过岁月的捉弄。我只是不愿信,旧的故事,结局已定,还怎么样去改变呢?
  秋日的天,愈发冷了起来。天尙未亮时,尤其是。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薄薄的微霜。
  送西缙到学校,东方鱼肚白已渐渐消弥,红日浮出地面,让人的心也渐渐暖了起来。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部队?”下车前,儿子看着我,再次问道。
  我心里如乱麻般,随口答道:“快了。”
  “妈妈,你跟爸爸说说,陪我过完生日了再走,好不好?”
  我看着儿子祈求的眼光,心里一颤,我到底是怎么了,周末就是儿子七岁生日了,我竟全然没有想起。
  我把儿子搂在怀里,亲了亲他的小额头,我又怎敢轻易许诺,毕竟那个人的心里,是没有我们的。
  回到家,我去卧室换衣服。看到他坐在沙发上,脸色阴沉沉的。眼神里满是阴鸷。我大抵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事情。果不其然。
  “你去过书房了?”他一说话,我便闻到了浓浓的酒味。
  “我端了咖啡送给你喝,你不在,我就又端回来,然后倒掉了。”
  “顾云溪,谁给你的胆子,让你随意动我的东西的?”他的嗓音低沉,满是隐忍。好似一个不经意,就会岩浆迸发。我又没想到他会如此的沉不住气,也没想到他会如此的问,单刀直入,丝毫不拐弯。
  “我只是帮你,扔掉了一些不值得回忆的回忆而已。”
  “顾云溪,你……”他起身一脚把墙角木几踹倒,上面的古董花瓶碎地的声音,刺得我心疼。我敢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想或许里面的怒意,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吧。
  “周末是木子的生日,他让我问你,有没有时间陪他。”
  许久,就那样沉默着。我想,我这样问,大概也是多此一举。又或者说是自取其辱而已。人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可有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残忍至极。
  我转身去衣帽间,被他扯着发丝,扯到他的怀里。
  “别以为给我生了儿子,就会母凭子贵,飞上枝头变凤凰。顾云溪,知道当初为何会选中你吗,我看上的是你那副老实劲,即使是装的,也无所谓。怎么,现在不甘寂寞了,想得到更多……”
  “恐怕不止这些吧,是不是还因为我跟她长得很像呢?”我打断他,说道。
  那是我第一次挨他的打,很久很久,我都感觉自己的耳朵在嗡嗡作响,想必脸上也是火辣辣的手指印。我没有流泪,就是感觉自己有些犯贱,我拿打火机烧了他的初恋情人的照片,又能怎样,他心底的牵恋,恐怕像是草原上的蔓草,是烧不掉的。
  西珵怕是在门缝里,看到了我们的吵闹。他仍然是偏着我的。像是小老鼠似的,黏在林斐邑的身上,朝他的手腕,狠狠的咬去。
  林斐邑离开之后,他又趴进我的怀里,“妈妈,西珵长大了,就不让爸爸欺负你了,我和哥哥都可以保护你。”
  我的眼睛是干涩的,始终流不出泪,“豌豆,不要怪爸爸,是妈妈先做错事情的……爸爸妈妈始终是爱你和哥哥的。”我只是不想儿子小小的心里,住满仇恨。
  秋意浓浓的季节,天是水洗的蓝。我穿上一件玫瑰红的连衣裙,外面套黑色风衣,脚踩八寸的高跟鞋,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开车带着儿子去逛街。
  再有碎心的伤,再有难掩的痛,这份劫难未逃过,生活还得继续,与其满面尘灰,自怨自艾,倒不如忘掉烦忧,肆意挥霍。
  ?
☆、遇见
?  城南的街道,寂静如初。枯黄的叶,仍是这个季节最美丽的颜色。路边的咖啡厅,绿的格子门窗,极具情调。名曰“尘埃落定”的书店,紧挨着。而后是酒吧。隔着大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那灯光绚丽下朦胧的,各色酒瓶。
  街角处,有卖烤瓜的。豌豆隔着车窗远远看到,“妈妈,我要吃……”
  我看着儿子那馋的小野猫似的可怜眼神,心里竟然莫名疼痛起来。
  他肯定是不屑的,他虽说是从戎多年,却依旧不改富家贵公子的那些挑剔个性,哪里会看得上这个,而林家的规矩,也不会允许豌豆吃这个。
  可我就是感觉自己脸颊还在隐隐作痛。
  我终于如儿子所愿,看着他把一块地瓜吃的一干二净,末了还不忘舔舔自己的肥嘟嘟嘴唇,和胖乎乎的手指,就感觉世界又圆满了起来。
  其实,并不知去往何处。漫无边际,在这城市里走走停停。路边一闪而逝的风景,不是熟悉的。
  尽管在这城市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未有过归宿的感觉。她太宽阔,没有哪个地方,是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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