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脚

第102章


闹了个人心惶惶。”崔莺莺也跟着轻松起来了。
  崔莺莺在超市里买了卫生巾,撕开口后取出一片,又返回到超市的厕所,给苏锦秋送卫生巾。
  “我好开心呀,我要再喝一瓶。”苏锦秋拉着崔莺莺的手,此时再看熙熙攘攘的人流,竟觉得每个人都如此亲切,她想和每个人都打声招呼,说声“你好吗”,然后邀他们每个人都来喝一杯。
  “你来假期了就不能再喝了,不然会落下病根的。”崔莺莺坐下后,夺下苏锦秋手中的啤酒瓶。
  “哟,大姨妈终于来了!咱们庆祝一下,庆幸你来了亲人了!”高鹏飞嘻笑着说。
  “甩开喝吧,今天姐请客!”苏锦秋从地下拿来两瓶啤酒放在桌子上,然后对着烧烤摊老板喊:“老板,再来20串羊肉串!”
  “阿苏,你打算怎么和北京那小子交待呢?”回去的路上,崔莺莺挽着苏锦秋的胳臂,问。
  “和他交待个屁!他让我这几天度日如年,我也要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做‘自食恶果’。奶奶的臭脚丫,他享受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出戏呢?他明明白白地对我说,怀了就生下来。现在呢,我不过是假期推迟了,他就是这副嘴脸,我真的是心寒了!就算他现在求着要和我结婚,我也要考虑一下了。”苏锦秋说起王小利,就恨得牙痒痒的,他果然让自己失望了,他果然和白远山没什么两样。要说不一样,白远山还会哄女朋友开心,还会哄骗女朋友;王小利呢,除了问她要“客观事实”,这几天哪见他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他非但不哄她,还让她心寒如冰。
  如果是秋兰,他会怎么做?苏锦秋走在天桥上,望着天桥下面的车水马龙,就想到了秋兰。一想到秋兰,心中唯有酸楚而已。对于秋兰,他们早已是路人了吧?
  “如果换成是你小舅舅让你怀上了,他肯定高兴得要死,然后马不停蹄地娶你吧?”崔莺莺看着一脸漠然的苏锦秋,忽然说。
  苏锦秋听了,凄然一笑,说:“我不会和他上床的。他是很好,可我不爱他。看来我果然不是个有福气的人呐!”
  “你的好福气让给别人了,傻瓜!”一想到苏锦秋竟然给秋兰和原如玉拉红线,崔莺莺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就是命吧!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怪不得旁人。”苏锦秋默默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她已经看到了,她和王小利注定是对冤家,注定要互相折磨,就算他们最终在一起,也是如此。
  “还是没来吗?”王小利的短信又来了,在清晨的七点半,就像闹钟一样及时。
  扫了一眼短信,苏锦秋再也躺不着了,于是起来洗漱。
  虽然内心里已经恢复了平静,但总掩藏不了几分落寞和哀伤。在爱情面前,苏锦秋显然已经输了。她输给了爱情,她爱上了一个并没有那么爱她的男人。认识到这一点,完全把苏锦秋的高傲清冷给击败了;她觉得自己在爱情面前,卑微得像一根不会开花的野草。
  这一天里,苏锦秋尽量找事情做,等到没事可做的时候,她就去车间,和高鹏飞聊几句,和崔莺莺聊几句,和李小春聊几句,这一天总算是过去了。
  晚上,王小利又打来了电话,但是苏锦秋拒接后就关了手机。
  他从来没有如此频繁地给她打电话,总是她打过去;虽然王小利也主动给她打过电话,但是一看到那是他实验室里的座机号,她的心就往下沉。她不想她深爱的男人这么做,就还是以各种理由主动打过去了。
  “你还不打算告诉他吗?”崔莺莺看着苏锦秋的举动,就问。
  “过几天再说吧。”苏锦秋翻看着周润生寄来的杂志,散漫地回答。
  “呐,这是我写的文章。”苏锦秋找到有自己文章的那一页,把杂志递给了崔莺莺。
  “哟,可以嘛!阿苏,你真应该把你的才气放在正事上,除了工作,想想别的路子,你总不能做一辈子的秘书吧?有机会了,换换工作吧?”崔莺莺看到了苏锦秋的名字后,如是说。
  “嗯,我是得好好想想以后的路了。”苏锦秋叹息一声过后,脑袋就开始转动起来了——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必自挂一棵歪脖树。
  一连几天,苏锦秋还是对“怀孕”一事沉默着,不给王小利做任何说明,既不回短信,也不接电话。而王小利也不想通过妹妹王小美来探问究竟,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对峙着,冷战着。
  “我这几天请假,去深圳看你吧。”王小利的电话又被拒接后,叹口气,只得改发短信。
  “随便。”苏锦秋马上回复了短信,她不相信王小利会千里迢迢地跑来看她,他只是在试探她而已。?
☆、初识周郎
?  周末,苏锦秋如约来到《X风》杂志社。早上九点半,《X风》杂志社的大门大开着,然而空无一人,苏锦秋站在门口,礼貌性地敲了下门板。
  “你好,请问你是哪位?有什么事吗?”一个三十来岁、戴眼镜的斯文男子,微笑着走出来问。
  “我姓苏,我和周主编有约的。”苏锦秋回答。
  “哦,苏锦秋苏小姐,是吧?我就是周润生。”周润生说着,已经伸出了右手。
  “你好,周老师。上次实在是脱不开身,很是遗憾呢。”苏锦秋伸出了右手,说。
  “没事没事,这样的机会以后也不会少。”周润生说着,引苏锦秋落座。
  苏锦秋坐下后,就开始审视着这里,果然宽敞明亮又清静,是个好所在。
  接下来,苏锦秋就和周润生聊了起来,不外乎是些“出处”之类的闲话,和一些对深圳、对人生、对写作的态度和交流。
  正聊着呢,一个三四十岁的大姐进来了,看着苏锦秋,问周润生:“这小姑娘是谁?没见过。”
  “她是作者,也是第一次来咱们这里。”周润生站了起来,解释着。
  “哦——你们聊,我来拿点东西。”大姐点了点头,就进了里面,一闪不见了人影。
  “今天我值班,所以约你来这里。我们这里环境还不错,比较安静。”周润生笑着,用一次性杯子给苏锦秋倒了杯茶,“尝尝看吧,这是我老家的茶叶,铁观音。”
  苏锦秋端起杯子,小啜了一口,笑着说:“我不会品茶,不懂这些。南方人好喝茶,好像离不开喝茶。我们公司是外企,大家一般还是喝开水和咖啡的多一些。”
  “咖啡不是好东西,还是少喝一点好。茶是咱们中国人的咖啡,喝这个好。”周润生说着,端起茶杯,慢慢地品味着。
  不知不觉中,时间在溜走。周润生扫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说:“时间过得真快,到饭点了。附近有家店不错哦,环境也好,带你去感受一下吧。”
  客随主便,苏锦秋自然没什么好说的。
  “对了,这是你的稿费。”周润生说着,转身从身旁的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苏锦秋。
  “那中午我请客,只是不知道这稿费够不够呢。”苏锦秋笑着说,并用手指捏了下信封,感受一下它的“厚度”。
  “来到这里,自然是我作东;以后有机会你再请我吧。这是来深圳的第一笔稿费吧?一定要珍惜,保存起来也未尝不可。”周润生倒真是个很体贴的人呢,微笑着说。
  苏锦秋于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有点暴发户的小膨胀了。80后在70后面前,果然不是会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人。
  苏锦秋跟着周润生,左拐右拐地进了一家饭店,这家饭店是在二楼,在一楼的楼梯入口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家网吧入口呢。一进了二楼,这里如入桃源。宽松的长条竹藤椅子两端用长长的绳子系住,坐上去荡悠悠地像是荡秋千,两条藤椅中间摆放着一张古香古色的木桌。天花板上面到处用塑胶花藤装饰着。乍一看,真的很有味道,尤其是在深圳这样高楼大厦林立的现代都市中;刚好苏锦秋有点微近视,看不出来塑料花的怪异之处。
  “这里环境不错,我们经常光顾。”周润生说着,把菜单送到苏锦秋面前,“看看喜欢吃什么,这家饭店的菜也不错哦,只是味道淡些;味道淡些好,对身体好。”
  “没关系的,我一向胃口好,也不挑食。”苏锦秋笑着回答;她忘记了,她只在王小利面前没有胃口。
  周润生温和的神色和平易近人的言行,让初次相见的苏锦秋感觉很轻松。他就像是个略长几岁的兄长一般,完全没有年长者的优越感和主大欺客的恶习。
  “工作之余,多写写文章总是好的,能够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特别是在深圳这个浮躁的城市里,更应该注意内心的修炼,不然,久而久之,就被驯化成一台机器了,一台只会挣钱的机器。而作为一台机器,早就背离了当初我们来深圳的心意,我们来这里不单单是为了讨生活,更希望过得幸福;显然,一台没有心灵的机器是没有幸福可言的。你的文笔不错,多加练习,再得到一些提点,坚持下去,总会出成绩的。”周润生很是热情,能够在初次见面时,就如此坦诚和直率,这让苏锦秋实在意想不到,这些话,在深圳,还从没有人对她说起过,几乎所有的人都向钱看起,向着世俗而直接的利益看齐。
  听着这样的话,苏锦秋的心里,感觉暖暖的,这种久违的,能够听得到自己的感觉,实在太久远了。而自己,就像是一副灵魂被剥离身体的空壳一样虚无,只有在对王小利爱恨交织的痛苦中,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而其他的时候,其他更多的时候,苏锦秋早就感觉不到了自我的存在感,这种难以用语言诉说的感觉,大概是称之为“空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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