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武德、仁义英明教主宝训第三条:“对敌须狠,斩草除根,男女老幼,不留一人。”此条最大的违反者就是东方不败本人,他不仅没能杀掉任盈盈,做到“斩草除根,男女老幼,不留一人”,连任我行都留了一条生路,用东方不败自己的话来讲,“我让你在杭州西湖颐养天年。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西湖风景,那是天下有名的了,孤山梅庄,更是西湖景色绝佳之处。”(《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而更可笑的是,东方不败不杀任我行竟然是因为下不了手。当两人最终对决时,东方不败还蛮幽怨地念叨着任我行的恩情,“任教主,这部《葵花宝典》是你传给我的。我一直念着你的好处。”“任教主,你待我的种种好处,我永远记得……此恩此德,东方不败永不敢忘。”这固然是东方不败的攻心战术,但说的也是实情。(《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
这说明要做一个合格的领导,不仅要懂业务,还要懂理论。东方不败显然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他平生所识的有限汉字都用来读《葵花宝典》了,如果他看过另一个太监前辈写的名著,他就不会对任我行心慈手软了。
《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个叫蒯通的谋士劝韩信趁着刘、项相持不下,抛开刘邦自己做老板,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正所谓“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偏偏韩信这人心肠柔,中了刘邦小恩小惠的糖衣炮弹,说什么:“汉王对我有义气,把他的车让给我,把他的衣服让给我,把他的饭菜让给我,他老婆太丑太泼辣,否则也可能让给我。兄弟对我讲义气,我不能当他流鼻涕,不作见利忘义的小人。”若干年后,韩信被刘邦夫妇玩弄于股掌之中,这才看穿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死到临头捶胸顿足,说:“我悔呀,悔当初不用蒯通之计!”可是,晚啦。
东方不败与韩信何其相似,他们其实只能当一方诸侯,没有做帝王的手段。利益有冲突,你们却与政客讲交情,岂不可笑?你们还不如去与妓女讲感情,与商人谈理想,与教授探讨学术,与记者讲职业操守,你们这不是嫌命长么?
这也不是说对任我行肯定不能放生。中国历史漫漫数千年,每逢政权更替,新贵大多都打着“替天行道”“为民诛独夫”的幌子上台,而失败者作为民贼独夫,仓皇辞庙日,垂泪对宫娥之后,大多都会等来一杯金屑酒,个别运气特别不好的,还会被押到通衢大道,在万众喝彩声中身道异处,然后弃尸荒效,被野狗叨走。
这个糟糕的结局很大程度并不是因为新贵没有怜悯之心,而是出于实际的政治需要,新贵的地位并不巩固,他需要杜绝一切复辟的可能。因此,只要新贵具备足够实力掌控局面,他有了宽宏大量的资本,样子就会变得和蔼可亲。这也是有历史先例的,比如魏文帝篡夺了刘汉的天下,但是并没有杀死汉献帝刘协,晋武帝篡夺了曹魏的天下,魏元帝曹奂也得以善终,当时曹丕与司马炎的底气就很足,“天下尽在我手,不怕你丫反了天!”
如果东方不败能有曹丕、司马炎那样的底气,那么让任我行苟活着也无不可,并且还能因此得到一个“仁恕”的美誉。(晋武帝就被后人称为“仁恕”的好皇帝,那是因为所有阴险毒辣的手段都被他父祖使尽了,已经不需要他还扮黑脸,只需唱红脸就能坐稳这江山)但实际上东方不败根本不具备这种底气。
因为东方不败是靠阴谋诡计暗地里做掉任我行的,在公开场合,他仍然是“任我行的接班人”。在教主谱系上,他是任我行的嗣君,他是太子,则任我行是教主,他是教主,则任我行是太上教主,总而言之要高东方不败一级。倘若任我行不死,有朝一日死灰复燃,东方不败在法理上是落于下风,那就是乱臣贼子,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无论是哪个心志成熟的政治人物,处在东方不败的位置,任我行那都是非杀不可的。
东方不败偏偏没有杀。
退一步讲,不杀也有不杀的处置方式。你篡了任我行的位,又要报答任我的恩情,这是难度很高的任务,不过也并非没有办法。历史上就有那样的先例,比如晋武帝灭了蜀汉、孙吴,砸了刘禅、孙皓的饭碗,孙、刘两位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晋武帝于是将两人接到洛阳,给他们造了好大一座宅子,里面堆满金银珠宝、美女佳肴,摆明了要用金钱美色赎买你的政治野心。这两人从此夜夜笙歌,小日子过得比以前做皇帝还开心,对于晋武帝也就恨不起来了。
东方不败完全可以有样学样,先废掉任我行的武功,然后派一干心腹带着他或北走胡或南走越或东赴瀛台或西入大漠,总而言之找个远离武林逍遥快活的好地方,好吃好喝地供着,每天十吨糖衣炮弹侍候,说“你看,古往今来,哪个新君对废帝如此仁慈?你知足吧。人生如白驹过隙尔,何不及时行乐?”
只要是男人,酒色二字都是有杀伤力的,即使贤如晋文公重耳,当年流亡齐国的时候也难免坠入温柔乡,何况草莽枭雄任我行?如此洗脑洗个十二年,任我行的意志再钢硬如铁也已磨成了绣花针,又因为被废了武功长期养尊处优,别说是髀肉复生,连下巴都已经三层了,再加上骨质疏松、肾虚、哮喘一系列毛病,任我行早就人畜无害,对和谐社会没有丝毫威胁。说不定某天东方不败突然想起老领导,托人问话:“任老想不想念黑木崖?”任我行哈哈一笑,说:“此间乐,不思黑木崖。”岂不皆大欢喜?
可是东方不败偏偏又没有如此,他将任我行关在西湖底下的地牢里,打算将他烂死在里面。别说是任我行这样的枭雄了,即使是个普通庸人,你让他十二年不见天日,他能不恨你入骨嘛?这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报恩方式真是别具一格,东方教主,你果然不是普通人呐!
莫非说东方不败的报恩心理有假,实际上他对任我行刻骨仇恨?从他对待任盈盈十二年如一日的举动来看,又不像。再说这仇恨来得实在没理由,如果真有恨,不妨将任我行杀了一了百了,又何必冒极大风险让任我行不死,活活受罪,这得多大的怨念呀?任我行又没有扒你东方家的祖坟。
要准确揣测传主心理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只能猜个大概吧。要解释东方不败对待任我行的古怪方式,必须结合东方不败的家境背景来综合考虑。
前文说过,东方不败出身贫苦,在他十一岁之前,一直在社会的最底层摸打滚爬,吃苦吃多了,这才随着童百熊毅然决然地加入了黑社会。虽然从此蛟龙得水,人生焕然一新,但是作为一个早慧儿童,童年的烙印是不可能磨灭的。性格决定人生,性格一部分是先天写在基因琏里的,另一部分则是后天养成的,中国又有一句古话叫“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言下之意就是说童年是性格的重要养成期,这时候形成的一些世界观原则是会影响终生的。
那么穷人家孩子的世界观与富人家的公子哥有什么区别呢?
这区别可大啦。他绝对没可能长出一颗像李煜、纳兰容若那样的七窍玲珑心,对尘世万物的观感上升到美学的高度,他也很少有可能长出像陈蕃那样“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的豪情胸怀。人穷志短,他的父母以及身边的所有人人全都战战兢兢卑微地生活着,家庭预算只能预计半年或者三个月,全家常年忍饥挨饿,只有可能在每年社日、元日的时候,有乡绅富翁发善心,才吃到一丁半点的荦味。他们住的房子四面漏风,夏暖冬凉,他们背负着极重的税赋,他们经常受挨地主的鞭子、官府的板子,他们……总而言之,困苦的生活让他们对人生不敢有任何奢望。
到了最后,他们对生活产生了一种看法:所谓活着的目的,就是活着。好死不如赖活,哪怕是以猪狗不如的方式存在这个世界上。尊严?这两个字怎么写?大爷,我不识字啊。
所以有可能在东方不败心中,生与死才是一个界线,至于“生”的质量高不高,那是次要的问题。东方不败也许认为,他让任我行活着,哪怕是苟延残喘,也是一种恩惠。
……其实这种心理在中国古代并不罕见。古中医认为人参有延命的功效,于是古人如果有至亲病入膏肓,只要家中条件允许,必备人参,在弥留之际喂着,尽最大努力延迟患者断气时间。按如今的观点,这种作法徒增患者的痛苦,毫无意义,不过古人显然不这么想,在他们眼里,有这口气和没这口气,是本质上的差别。
在《笑傲江湖》中也另有一个例子显证这种心理,令狐冲接受岳灵珊遗终托付,答应不杀林平之,照顾他终生。令狐冲最后将林平之关在任我行呆过的西湖地牢,任盈盈对此的评论竟然是:“你将林平之关在梅庄地底的黑牢之中,确是安排得十分聪明。你答应过你小师妹,要照顾林平之的一生,他在黑牢之中,有饭吃,有衣穿,谁也不会去害他,确实是照顾了他一生。”(《笑傲江湖》第四十章)
显然,任大小姐对令狐冲此举是感到满意的。但按如今的观点来看,这是多么残忍的惩罚!尽管林平之是瞎子,但是他闻得到霉味,感受得到地底的潮气,量得出地牢空间的逼仄,精神上也会怕寂寞怕孤单。地底夏天闷得要窒息,冬天又冻断骨头,老了以后他极容易患上风湿病,每次发病时都会痛得满地打滚。
让人像鼬鼠一样生活在地底,直到最终烂掉,你真不如给他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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