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这三个字真是拥有魔一样的魅力。
在他盖上戳之后,貂裘上别着的那根金色的羽毛变了个样子,羽毛化成一滩金水模样,之后渐渐各自为道,蜿蜒出一朵蔷薇的模样。
连同容迟的脖子,挨着耳根处出现了一枚拇指盖大小的蔷薇花的印记,只不过这枚蔷薇花不是纯金色,而是带着一点粉,边缘有着碎金光芒而已。
沈渊觉得在容迟白皙的脖子上长出这么一朵花,甚是好看。
这就是王者的象征,强者的荣耀。
之后就看到了容迟脖子后面的伤痕,眼中立刻带上了怒火。
谁干的!
居然敢欺负我老婆?!
沈渊平生最恨两件事:一,欺负他的人;二,背叛他的人。
对于前者,是杀回去,对于后者,一样是杀回去。
……说实话在这点上他和容迟倒是惊人的一致,都是杀杀杀的。
不过在衡格大陆,这样也无可厚非,是谁说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无所遁形。
一力降十会也。
沈渊在洞口做了个标记,然后飞快离去。
他的衣服还在这里,足以震慑丛林群兽。
快去才能快回。
*
容迟是被自己的直觉给惊醒的——虽然他快要爬不起来了,但那也是快要而已,在危险面前,就是腿断了,也得接起来,然后面对危险。
他看到自己身上的黑色貂裘,有些想要扔出去。
这源于他对于一切带毛生物和物品的本能抵制。
但此刻他头烫的要命,全身也冷的不行,还是忍受着头皮发麻的感觉,把那貂裘披在身上。
这又是源于他的理性。
要说这也真是好东西,很轻很薄,又很细,摸起来触感很好。
当然摸着也有种电击的感觉。
容迟每次看到,都觉得自己的头发都在发电,发出刺刺刺的声音,高伏特高压,下一秒就能让人焦黑的那种。
他捏紧了貂裘的边缘,转身看向山洞外。
一群狼正在百米之外踱步,看着这里,眼神像是看着一块可口的诱饵,却因为忌讳什么一般,没有贸贸然上前。
容迟就那样面无表情,看着三四十头狼在外边来来回回的逡巡。
“龇!”最前面的那头狼朝着他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白牙。
容迟虽然觉得自己是冷峻的,但实际上,他脸色嫣红,眼睛发热,这时他感觉眼眶蓄满了眼药水,又刺又痛,用手狠狠一擦,带的眼角也也是一片红。
这样的他看上去真是可口极了,简直比他喜欢吃的焦糖布丁还甜。
容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狼围着他,但他知道一条不变的定律,那就是只要想杀他吃他的,都要解决掉。
……正在丛林奔跑的沈渊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在草丛中。
他狠狠的打了个喷嚏。
容迟能感觉到那些狼对他的厌恶,但他并没有做出屠杀对方狼崽这种事情,所以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恨意?
或者是自己异化的那匹狼的缘故?
这群狼对自己这样的“混血”不认同?
头狼似乎就是想吃掉自己。
这算是纯血种族对于杂种的不认可?
他有些接近真相的边缘。
异化是人类对于动物的一种压制性行为,也是衡格大陆的自然法则,异化不可逆化,比如动物异化掉人,拥有人的神智。
但动物可以围攻将人类当成储备粮吃掉人类,人类一样可以反过来对动物进行猎杀,由于长时间吃素纤维化或者石化的问题,这两方对于对方都没有什么好感。
(注:纤维化是碳结构,石化是硅结构,本书设定这两种病都是因为吃素造成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病的浅,后者病的深,纤维化可以逆化,但本书里是没有细胞活性激发这种药的,所以两种都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的,在下一篇耽美中依然会有人患这种病,并且会解开谜题)
对猎物有好感,那算是什么?
就算属于同一个种族,同是人类,奴隶主也不会对奴隶产生感情,有什么好感。
你感怀一只鸡的死亡,依然把刀叉放在它们的胸脯上。毫不犹豫利用完它们最后的一丝价值。
很多奴隶主蓄养的坐骑,到最后都会杀掉,去赏赐给那些奴隶,让他们能够继续维持生命,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衡格大陆有些地方,人们的武力值不是那么强,没有办法保证能够猎到足够的动物维持生存,甚至会出现吃人现象。
这种行为,在传承中被称作:圈养。
☆、欠句谢谢
在衡格大陆,人吃人,动物吃动物,人吃动物,动物吃人,都是存在的。
严格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让所有存在,都变得合理。
所以这种存在必然是合理的。
在多数地方,会出现一位强者,统治一座城池,或者统治
而强者的存在,则会维持一种名为“秩序”的东西,因为强者可以看到与这个世界平行的、其他世界的生存方式,他们向往,因为有了力量,制定了一些法律,让一些弱者,得以生存。
也算是为了繁衍,婴果千年难寻,圣果却只能做到复制后来,只有自然繁衍,才能创造无限可能。
然而这种法律所规定的、保护的也有限度,只能保证你不被随意杀死。
但如果你没有本事维持自己肉食的储存,你自己都会被世界淘汰。
农耕社会的存在重要前提,就是吃这种东西可以维持生存,人们只要付出体力,再不会那么不幸运,大概都是可以生存下去的,人有社会性的起源是多数人在一起抵抗野兽入侵家园,否则逃不过覆亡的命运。
而农耕社会衍生出来的权力,是一种博弈的、外力加持的□□,而衡格大陆以一种赤诚的方式表现了出来,那就是谁武力值强,谁就真正强悍,拥有城池,拥有奴隶;武力值越高,拥有的城池越多,奴隶越多,臣服者也越多。
容迟看着这么多双绿莹莹的眼睛,有些头疼。他虽然是个杀手,这不代表他可以以一敌百,热武器时代或许可行,但冷兵器时代怎么做?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前提是得有把刀吧?
在他把刀从上一匹狼的身体里拔/出来的时候,狼群就可以把他撕成碎片了。
他听见了水声。
所以容迟逃了。
一场发热下来,他瘦了很多,肌肉却更有力量,基因的表现和细胞器们的努力耕耘是有效果的,他全身的脂肪本就不多,现在剩下的就更少了,那些元素转化成了肌肉纤维,无论是在拉伸上还是在运动频率上,都远远超过了人类运动的极限。
流畅的人鱼线,弯着的、如满月的光滑背部,闪瞎了他奔跑过的草地里的各种虫子,它们围观一个长着毛茸茸耳朵的人,被一群狼围攻这样的场面,并且八卦的津津乐道。
虫子们知道的比容迟要多一些,比如为什么这群狼会追着容迟跑,因为头狼感觉到了威胁。
这个人如果继续异化下去,很可能化身成为狼的头目,而一旦人类占据了这个位置,那么所有的、属于该种族的动物都要向他臣服。
一个种族倘使被外来种族给统治,那么这个种族是耻辱的。
狼王万里挑一,一旦长成,力量不可小觑。
纯血种族是忌恨异化人不假,但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就上赶着追杀,因为费时费力,只有在生存或者种族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大规模行动,比如现在。这么多狼追着一个人,最后哪怕是把这人撕成碎片,也只能分到点肉塞牙缝,或者来说这个人的潜力让它们有潜力上的提升,但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
造物主赏赐给动物的直觉,让它们本能的知道如何行动能最大程度的得到利益。
容迟嘴巴里全是血的腥味,还有酸酸的苦水,他昏过去前吐了,估计还没漱口。
然后他跑了最少二十公里,这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在口腔里来回荡漾,叫他苦不堪言。
前面就是一处山涧,尽头是个瀑布,磅礴的水声轰轰作响,如千军万马在厮杀。
山涧与另一处山涧相对,景象却截然相反,这边的水声势浩大,那边好似静悄悄,偶有一声鸟鸣山涧,便惊起一片振翅声,呼呼啦啦。
放眼远望,山恋重叠,怪石嵯峨,往山涧下望去,只见湖面烟波浩淼,顺着湖面绵延望去,只见天水相连,不知归处。
容迟没心情观察这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象。
他跑到了瀑布不远处的一处葫芦嘴的地形处,这处的山势比瀑布那边的要高出不少,所以所以水并没有淹没这难得一见的平台,也留出一块甚是奇怪的地形。
这地形不知哪年哪月哪日形成的,从山的主体处延伸出去一处平台,像极了紫砂壶的壶嘴,又像是往山顶挂了一串风铃,中间只有一人宽的过道,就是那风铃的细绳,过了这窄道就是一处丈宽的平台,便是那风铃,经过细绳,便是梯形,是宽敞一点的,所以说易守难攻一些。
容迟现在论及武力值并不能群攻而不败,只能以智取胜了。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当然最大的可能就是只来一个,毕竟来一双的话,在过道处就把彼此给挤掉下去了。
刚才跑的有点急,又有点热,容迟索性把那貂裘卷巴卷巴,缠在腰上当腰带,这时候解下来,垫在地上,坐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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