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起家

第140章


此后的日子,被风轻云淡和信步闲庭所代替,狗子带着筱妖几乎拜访了所有村民,不管是有交情的没交情的,结过仇的没结过仇的一视同仁,空手进门空手出门,村民们大多数笑脸相迎敬为上客,偶有两三户心胸窄点的硬茬,也都很君子的抽身避退,长大了成熟了,也就不在是一言不合拳脚相见的孩子了,况且小时候的狗子一直认为,跟自己村里的人挑架打没啥意思,早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屁大点的事儿没必要反目成仇,所以他不仅自己发扬风格,还提倡身边的人循规蹈矩,努力做个五好村民,为祖先的脸面上挣点光,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早在张半仙带着一家老小寄居邙山岭时,也遭受过不公待遇,因为村民们都是很排斥外姓人的,觉得这种人出身不明来路不明,很容易克乱地气风水,可张半仙是什么人,论资辈比陆天朝还要多几天,前半生混迹于昆仑山,越南战场,嵩山少林,留下不少传奇踪影,整个中国江湖至今都有言传,命运不济落到这穷山僻壤,用迷信点的说法就算紫微星下凡了,凡夫俗子不认得也于情合理,他一不动手二不示弱,捡了位置最差的一处山坳搭起茅草房,凭着两只手一架脊梁骨掀出十几亩好田,不仅解决了日后的口粮问题,还救济了不少村里的老弱病残,这些人此前或为人父或为人母,可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不孝子孙也托生出了不少,当得知十里八乡都没有私立中学时,他坐车到县城买回一块黑板几箱子粉笔,每天站在村口以字引人,村民大多受过封建迷信毒害,对此嗤之以鼻,不仅自己不学,还强迫自己的孩子们不能学,就那样一个人坚持了三个月,又托付村长做了说服工作,形势这才有所好转,并一发而不可收拾,不仅是本村人,就连外村人也跑路到这里学识字,而这一个人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就是此后如神圣殿堂般坐落在山坳里的学校锥形,才使的学子王进明愿意放弃锦绣前程回乡办校,几年后,庙王村通了电,蜡烛绝灭,孩子们有了新课本,又几年后,学校里第一次出现新课桌跟双层教学楼,而曾经那个风雨不惊的清瘦汉子,却已经佝偻腰身,淡出人民英雄的光环外,仙隐于繁华。
狗子知道,老一辈的村民都念着爷爷的好,他们虽然穷,但都是很善良很好的人,会拿出家里边最好吃的东西招待自己,或者两个煮鸡蛋,要么一碗老鸡汤,岁月茫茫,光阴荏苒,改革的春风吹了许久,吹不开的,或许只是人心罢了。
大年初三。
原本打算过完年就回洛阳,可考虑到进喜在新兵期是没有探亲假的,狗子就琢磨着仨人直接坐飞机上北京算了,一来给这小子个惊喜省的分心,二来陆家在北京有不少待开发产业,却因为资金短缺面临着被政府强制收回的尴尬局面,陆苍兰连年都没得时间过在那边单枪匹马硬扛着,他现在要是不去的话,事后恐怕被某些小人落以话柄,第三,张登乾虽然在大一申请到了清华的助学基金,可今年的学费还未到位,这种福利也没啥可持续性,狗子必须亲自过去一趟,靠着陆家大千金的人脉优势解决这事儿,最好能直接搭上校方高层,玩点见不得天日的灰色手段,毕竟那是他亲哥,肯定得往最好上安排,在有就是他根本不信张登乾的校园生活有说的那样好,眼见了才好心净。第四,就是正好看望百合花仙子钱淑璇,这件事筱妖催促过不知多少次。第五,就是狗子确实也想先到北京试试水,有黎援朝这个前车之鉴跳梁小丑,他还是比较有自信站稳的,至于那位京城里的神秘女侠甄姬绒,狗子不指望攀为朋友或者发展成黑金伙伴,因为这女人给狗子的印象实在太过神秘太具危险性,像是颗包装精美的定时炸弹,稍不留神就能把人玩到粉身碎骨,这点欧阳逸也持相同观点,省会那场飙车对决这女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一骑绝尘,将一支入选过中国外卡赛的王牌车队永久除名,会是买俩气球吹吹就能出来的?
这么多的此行目的,狗子全记在脑海里,他是个做事情习惯有规划的人,觉得逐点击破虽说没有快刀斩乱麻潇洒,可好在不容易出岔子,没那个想要成功的人,会喜欢自己的生活紊乱到没有任何条例,就跟女人都喜欢自己的周期能够平稳到达的性质一样,人活着本来就不易,在因为客观原因徒增一些不必要的琐碎与痛苦,太不划算。
第一次坐飞机,狗子没像喜剧电影中演的那样,管空姐美眉叫服务员,坐到半道要求让飞机停一下我要下车,也就是带着筱妖怕她身子吃不消,要不然这兄弟俩早扛着铺盖卷挤火车去了。而且还就不坐高铁,还就不买软卧,尽管生活圈里要接触不少千金纨绔贵公子,可狗子的生活品质似乎一直在原地踏步,抽五块钱的钱,开二手的奥迪,很难想象,他现在是拥有无数不动产,四五辆超级豪车,七八处顶尖别墅的幸运儿,等会儿下了飞机就能打车直奔二环,住进二百多平米的复式大高层里,很难想象,如果某些心智不太成熟的一线金领知道,这只名不见经传的癞蛤蟆,在大约两年前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骨灰级农民,会不会气的当场吐血三升?
江湖能够给人以梦想支柱,也能给人以冰雪末途,每年的春天,都会有成群结队的山鹰,从穷山恶水中飞出,挥舞着土壤与钢铁铸成的翅膀,于刀光剑影中以命相搏,于黑金时代中攀爬上位,狂刀所指。万灵破灭,各路鼠蛇纷纷殒命落马,说什么弹指蔽日,道什么权柄滔天,苦也罢,甜也罢,脚下的扶摇人生路,我自能一哭一笑一醉一爱一尘缘,走出个风流百年。
(PS:感谢刚刚读完此章的你们,祝愿大家都能幸福安稳。)
    正文 第144章 有出息的进喜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3-21 1:54:03 本章字数:5136
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对于狗子来说,鲲鹏也好,山鹰也罢,都是能够拥抱天空的生物,他对北京这座城市的见解,仅局限于书上的文献资料和小时候传唱的那首《我爱北京tam》,出了规模宏大的首都国际机场,三人随便找了家附近的酒店落脚,两个标准间,然后打听好军区新兵连的具体地址,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这才搭乘北四环外的旅游专线,过颐和园,走定慧桥,然后很快进入京郊,比起洛阳城里郊区的荒无人烟,这里简直就像一座占地面积巨大的多景公园,着实不能相提并论,由于是首都军区的关系,全国各地能被分往这里服役的新兵,绝不是用花多少多少黑钱来衡量的,而是纯粹拼关系走人脉,因为从这里走出去的兵,要么进军区司令部韬光养晦,要么进特种大队继续深造,在没脑子没灵性的蠢货,也是必转士官,分转单位待遇还都好的不像话,那时候的狗子还不懂得深浅,只是一味的认为那里牛.逼就应该把进喜送到那里磨砺,甄姬绒也是装聋作哑不点破,等到狗子闹明白的时候才知道,感情这当次兵,还欠了人家这么大一个人情。
当进喜得知狗子哥他们专程前来看望自己时,激动的在电话里大跳大叫,惹的周围战友们面面相觑,还以为这牲口那根神经又搭错线了,在这的一年多时间里,吃苦受累不说,掉皮掉肉也不扯,最让张进喜的痛苦的,恐怕还是那种兄弟间的思念之情,因为他完全是跟在狗子屁股后面长大的,十几年来形影不离,他什么都听狗子的,让掀女同学的裙子就跑过去掀,然后单枪匹马硬抗护花使者战团,被放倒还能呲着大白牙傻笑,每每到那时候,狗子都会挑个最佳观看位蹲地上小憩片刻,等进喜被揍的差不多了,才拎着板砖突然切入战场,像农民割麦子一样成片撂倒,造就一个又一个团灭记录,张登乾的行事风格则是救死不救急,只要这俩弟弟没受啥实质性的重伤,他都不会轻易出手,后来张半仙要教太极给他们三人时,张登乾坚持了半年后黯然退出,张进喜就坚挺了几天就被驱逐出局,因为他连站桩的限定时间都撑不下来,只有狗子咬着牙硬扛下来,刚开始那会儿,他几乎每天只要一倒下就很难在站起来,因为张半仙说过,想要在这方面学有所成,就得先耗费上三年时间练习站桩,下盘不稳,打什么套路都无异于螳臂挡车,动作做的出来,效果却达不到预期,管个屁用。
三十分钟后。
狗子跳下车,看着军区大门口左顾右盼的那位绿装大侠,信步闲庭,可前者明显激动的要死,迈着两条腿一路狂飙,就势便想跟狗子来个熊抱,狗子那会让这小子得逞,超有预见性的侧身一闪,可他没想到的是,张进喜的反应竟然比他还迅猛,果断一个原地刹车,伸开双臂将狗子搂进怀中。
某人立即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蛋疼感。
“操,你孩子啥时候变的这么利索,我数三下,放开老子,否则后果自负。”
面对狗子的威胁,张进喜那里能听的进去,变本加厉的将狗子抱的双脚离地,还悠着转了俩圈,兴奋的接连喊了好几声哥,忍无可忍的狗子只能以暴制暴,连推带顶的逃离其魔掌,冲着这小子屁股上爽了两脚,然后用力朝着他胸口捣了几拳,灿烂笑道:“不赖啊小子,一年多没见,长的比我还结实,部队里伙食肯定特好吧。”
张进喜笑道还好还好,比在家里边强多了。
两人勾肩搭背往宿舍方向走,筱妖跟张登乾只能默默随行,一路上走马观花,看到不少军事战车跟主战坦克,毋庸置疑,这里正在进行重型机械观摩活动,军区有规定,春节期间新兵除了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探亲,也不能在军区接待亲戚朋友,所以说啥都不让狗子他们进去,张进喜就把袖子一撸脸一横,当场准备揍人,那卫兵估计也是新到的菜鸟,只是往进喜所在的连支部打了个象征性的电话,就挥手放人,狗子看到眼里却不表现在脸上,张进喜是被自己逼到这块风水宝地上来的,加上有甄姬绒的引荐,理所应当被高层青眼相加,要是混到连一个执勤的卫兵都能随意刁难,还不如卸下这身皮回家种地呢,狗子就是这样,他从不喜欢金口玉言的夸别人,而是把很多事放进心里慢慢咂摸滋味,特别是对身边的人,他觉得这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最起码这样做不会让张进喜变的心高气傲,他是大风浪中闯出来的幸运儿,奔波于江湖时屡次险些丧命,要是连这点心性都没,在那些挑战者看来就太匪夷所思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