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家玩好吗

第13章


“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说出来不精彩,拍出来才精彩。”
但那样的精彩最终没有出现在银幕上。
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年,我去他家做客,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被这部好看的电影打动,同时也感慨着过往,这次看的是一张制片公司内部刻录的碟片,可惜的是,因为时间长了,碟片有问题,放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放不下去了。
之后又过了两年,刘竞导演离开了人世。
又过了一年多,他的老朋友林鹤踪也走了。
他在世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经常去看他,那时我的儿子已经出生,老人喜欢孩子,一看见就高兴。林鹤踪曾经说过,在他的专业方面,开始时的自己年轻气盛,左奔右突,想法大胆,能做出些好的来,同时也有不少不着调的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东西,但感觉是美好的,那是一根筋的可爱,到后来日趋沉稳,把控得住自我风格的时候,可以享受从容的愉悦,不过惊喜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老了以后惜名谨慎,但也不为此所累,出手少一些,活得也更淡泊了,不过其实心里总还有些不甘。他的钢琴,不允许别人随便碰,但可以纵容外孙在那里玩闹,想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他会在旁边笑着看,他说,孩子真好。
他去世那年,我儿子只有三岁,对他的外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多年后,一家音像出版公司在推出一批老电影的时候,终于也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放入其列,我后来买到的那张就是那次出版发行的。
我对三十岁时在那座岛上度过的时光一直印象深刻,我遍览全岛,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游逛。岛上还有其他一些住户,他们把这里的土地拓为庄稼地,种植各类谷物和果蔬,这个季节正是植物们空前繁茂的时候,站在田边,似乎能看出它们生长时的跃动来。早晨和傍晚,太阳都贴在水上,红光铺开,开阔得动人,白天阳光照在江面,光影反射到岸上,走在水边,晃得人遮眼睛,夜里起风,波涛的声音起伏有致,空气里都是水的清凉;凌晨时分,白雾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下聚散、萦绕……
……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林晓梦离婚,和大学时的同学方燕走到了一起。我很难说清楚个中原委,有一阵子,很长一阵子,我们为各自的事情忙碌,电话联系都变得少之又少,但似乎这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更不能简单地归之为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
也许是从某一刻起,我突然发现林晓梦已经再度成为了一个梦境,而且永远不会再来,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与她不期而遇,不过年华虽然老去,但她还不是完全与从前判若两人,事实上,她对自己的容貌保养得也很好,几乎和年轻时没有多少差别,难道仅是那几条皱纹就导致了这一切吗?
我说不上来。
我的儿子因为这件事情恨我,不想见我。他说:“你是一个混蛋,我不想见你!”
顺便说一句,当年他看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没一会儿就全然失去了兴趣。这也很正常,这个动画片根本不属于他们的时代。
但我会永远喜欢这部电影,我跟方燕这样说,跟不少人我都这样说过。尽管这电影讲的是一件没边的事情,跟你的生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方燕说,你爱上的也许只是一些声色。
我想了想,她说的可能也对,但我真的没理由不喜欢,比如刘竞、林鹤踪,他们都已经过世很多年,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这些声色,如果还能够让别人记住那就更好了。
林鹤踪去世后,安葬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故乡。每年我都会陪着林晓梦去那里祭扫,而那座小岛我们从此再也没去过。
那栋两层小楼已经十几年无人打理,岛上空气潮湿,想必它的四周都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墙上的石灰逐渐剥落,露出里面的砖头,有些地方可能还倒塌下来,屋内木质的家具变得酥软无力,一碰就会散架,到处结满蛛网……总之,这里成了蜘蛛、蜈蚣、四脚蛇等等小动物们的乐园。
漫长午休
作者/那可
长久以来我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我每天八点上班,夜里四点才睡觉,一天睁眼二十个小时,比睡八个小时的人多支配四个小时,多了四分之一的时间去学习、工作和玩耍,有时也发呆或者思考。
我从2001年开始坚持这个习惯,到今年已经12年了。考虑到每天生活的有效时间,所以当30岁以下的人,尤其是他们当中嗜睡的人嘲笑我阅历不丰的时候,我便对他们嗤之以鼻,说,其实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多。后来仔细一想,我也并没有因为少睡四个小时加餐吃饭,这一点倒是错的。
除了变相延长生命之外,较少的睡眠可以帮助人游离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看花不是花,看草不是草。有个朋友在阿姆斯特丹吃迷幻蘑菇,回来跟我描述她服用后的景象,我越听越觉得熟悉,好像在白描我的日常生活。我可以经常看到迷幻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发生,甚至更用心一点,都可以幻觉出女人的温存。
睡眠不足给人一把闯入潜意识的钥匙,你可以打开那扇门,获得灵感,拿出一些充满创见的文艺作品,比如音乐、小说、诗歌、戏剧等,回现实生活中整理并发表。 你也可以用意识召唤出想象中的动物,陪伴你孤独的生活。烦它们的时候就用意念把它们关回那个世界。
有时候我早上起来,上班要晚了,看到一只想去拉屎的狗卧在床边,我就想动用意念把它变没,以逃脱必须花时间遛狗的责任和迟到的厄运。可惜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它仍在那里泪眼汪汪。于是我意识到这货是真的,是两年多以前我们去新泽西冰风狗舍抱回来的鲜活的柴犬。
养柴犬是我女朋友的主意,说这样像是生了个孩子,能改善我们勉强维持的感情。她在帕森斯大学读了两年室内设计,毕业了还没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再熬一年混不出个名堂就要弃我而去回台北投靠父母。她说我这种人平时看起来跟游魂一样,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正常的姑娘都不会把未来跟我拴在一起,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她为了省房租而已。
她特别讨厌我不怎么睡觉这个事情,并把性生活的不和谐归咎于我的生活规律。夜里十一点,我们温存一番后,我还要雷打不动地起身直到凌晨4点,她只能非常愤怒地抱着枕头入眠。而早上起床,我就已经没了,消失在清晨赶地铁的人海里。我到家以后,因为睡眠不足,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她觉得无法与我沟通平日的喜乐,因为我一副反应迟钝并超然世外的傻样,仿佛我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活。
我非常遗憾她无法感受到我满腔炙烈的爱情。我努力工作,跟她游览美景,自己省吃俭用,却带她去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我也从来不跟她拌嘴,她获得了几乎每一次争执的胜利。我崇拜她,崇拜她略有稚气的身体,红酒杯大小的乳房,崇拜她出浴以后发梢上的水滴。我崇拜她的激情与沉默,我崇拜她的市井与超脱。我在新闻里看到飞机失事、火车出轨、马拉松爆炸、地震和山洪,整个世界在灾难中旋转,但我看到她在床边阅读的一刻就立刻释然了。
这个世界飞速变化,枯萎繁荣,但是对于我,仿佛都只是这一刻:她在床边清晨的阳光下阅读,十七层向下的中央公园西路上,有冰淇淋车经过,响着那个叮叮当当的调子,她平稳的身姿,好像在宁静地应和着那细微的声响。这一切斑驳如梦,却有幸福的真实感。我想立刻知晓她左手无名指的指围,把这飘渺的幸福感拉进不易轻易摆脱的世俗。
然而她拒绝了我的求婚,她说:“我不能跟没有灵魂的人在一起。”
我很伤心,我反驳:“你可能无法设想我的生命有多么丰富。”
我建议她从此以后也尝试每天不怎么睡觉,这样她就可以进入我的世界,那个好像长期吸毒的充满幻象的世界,在幸福的彼岸白头偕老。
可她拒绝了我“双修”的提议,然后莫名哭了起来,一不留神我没把她抓住,甩门跑了。
……
夜里朋友R约我去东九街在地下室的分贝酒吧聊天,我萎靡不振地开始简述求婚失败的经历,可我没有得到丝毫的同情。
R说:“你还真他妈脑子有问题了吧,你什么时候交过女朋友,你不是单身三年了,一个人住在上西区的公寓里吗?”
我觉得这不可能,这是那种傻逼电影情节,若是真事儿,那只能是《搏击俱乐部》、《灵异第六感》、《美丽心灵》等一众好莱坞影片对我生活的拙劣恶搞。她是我活生生的爱情,她是像R你一样真实的人,而她比你青春比你真诚,比你有胸有屁股!
R一脸贱样,“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想象出来的呢?” 我觉得R在玩我,我特想抽他。
后来我们都喝大了。
这天我还是四点睡,八点醒来。我去中央公园跑了十公里,回来做了两份蛋包饭,可她还是没回来。我没事干就放些迷幻的歌,召唤幻觉来娱乐自己。后来我又听到了楼下冰淇凌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它破坏了所有的意境,一瞬间我觉得非常厌倦。
十二年来我第一次觉得困了,那种欠了一万七千五百二十个小时睡眠的困,我瘫在床上,仿佛失足跌落进了无法呼喊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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