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爱国者

第77章


伙伴们虽然受苦,却远离耻辱,叫我如何不歌唱?
第二十六章 丹的战斗
每个人都必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路。
———普罗勃提乌斯
得知敌军接近的时候,丹正在吃早饭。邻居家十几岁的女孩突然闯进了厨房,大喊道:“收音机上说了,联邦和联合国军队的坦克已经开到了莫斯克,见人就开枪,还挨家挨户抓人呢!”
丹刚走出厨房门,就听到远处隐约传来的爆炸声,像是大炮,也可能是坦克炮。他吻了妻子一下,抓起HK步枪就跑出了家门,到市政厅去。
自由民议会召开临时会议,只用四十分钟就做出了决定。争论非常激烈,直到大家搞清楚,他们面对的是一支七千人的部队,正在向北挺进,而且见什么烧什么,反对者才闭上了嘴。镇议会决定,博特拉赫全体居民马上撤离。大家都知道,这种时候傻待在原地,只能招惹麻烦,成为联邦军发泄淫威的对象。小镇东边有广阔的荒野,林木茂盛,足以藏身。博特拉赫不过有四百来位居民,他们只要向东行进几英里,就可以隐藏起来,避开联邦军。
那天剩下的时间,丹负责协调镇上居民撤离。他指派自己手下的副警长负责撤离过程中的警戒,并且督促所有居民在第二天中午之前全部撤走。他本人则把几乎所有的粮食和大部分枪支弹药都交给了妻子和儿女们,她们打算骑马跟在丹岳父的平板柴油货车后面撤离。镇上能够开动的汽车总共只剩下三辆,全都是柴油车。因为缺乏可用的汽油,再加上没有可更换的零配件,其他车辆都变成了废铜烂铁。
丹和妻子商量着今后的打算,并向家人告别。趁孩子们不在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告诉妻子,以后几天自己可以幸存的概率大概只有一半。他说,作为警长,他有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博特拉赫居民的生命和合法财产。丹已经下定决心,要留在镇上继续善尽自己的职责。辛迪并没有同自己的丈夫争论,只是亲吻他,深情地说:“我爱你,丹,一定要想办法坚持过去,别再让我第二次变成寡妇。我会托人给你带信儿,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我和孩子们。”说完,她把丹破旧的HK91步枪背上,骑上那匹名叫“宝贝”的母马,又说:“不用为我担心,我身边有海克勒先生和考赫先生保护。”
丹会心地笑了,这是他们两个之间经常开的玩笑。他问:“你忘记柯尔特上校了吧?”辛迪笑着回答:“当然不会,他在,还有希克斯先生、费尔本先生,他们都在。一定要小心啊,丹,我不能没有你。”辛迪·方骑马离去的路上,还不断地回头向丹挥手。
现在,丹在博特拉赫房子里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他的丰田皮卡早在一年前就坏掉了,现在停在邻居家的谷仓后面动弹不得。车上的水泵坏了需要换新的,可是他找了好几个月都没找到能用的。
到了这天晚上,除了丹之外,镇上已经空无一人。根据收音机上的消息,他估计自己还有一到两天的时间备战。
丹选择了距离博特拉赫镇中心一千八百码,东南方向一座小山的军事制高点。从这个位置,可以俯瞰整个山谷。为了把他最宝贵的两支长枪和其他装备搬运到这里,丹跑了三个来回,累得够戗。他花了二十五分钟时间把带来的两把枪拆开、清洗、上油,然后重新组装,装好子弹。最后一步是用镜头纸和骆驼毛刷子擦拭瞄准镜。一个月前,他刚刚校正了枪上的瞄准点。
这两支枪,一支是玻璃钢枪身的麦克米伦.50口径单发步枪,这支枪还有八十五发子弹,另一支是配有绿色合成材料枪托的温彻斯特.308口径斯泰尔SSG狙击步枪。这是一把标准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SSG步枪,配有前后双扳机。危机来临之前两年,丹给它加装了三到九倍“崔基肯”瞄准镜,配有56毫米物镜。这种瞄准镜配的十字瞄准线是用装在毛细管里的放射性超重氢照明的,通过调整开关到不同位置,可以迅速切换绿、红和琥珀色。在白天,也可以设置成标准的黑色,或者洋红色,这种时候利用瞄准镜后端透射进来的自然光源达到变色效果。丹经常说,“崔基肯”瞄准镜是仅次于星光瞄准镜的夜战瞄准仪器。他对SSG步枪的另一项改造,就是加装了DTA牌三芯防火帽。危机爆发很久之前,他把这支枪的枪管送到俄勒同州的霍兰德商店去加工,店里的人给半截枪管画上了二十八条细线,还安装了具有专利技术的枪口减震器。丹并没有那么热衷减少后坐力,他更关心防火帽之类的东西。但在“和平时期”,购买防火帽会引人怀疑,所以他平时只安装减震器,以免别人议论。但他始终把DTA防火帽放在枪盒里“以防万一”。
天黑的时候,丹刚好完成了枪支的清理,他展开睡袋,马上就沉沉睡去。第二天,他花半天时间给自己挖掘了一个狭小的射击位,并用军品“钻石”牌伪装网把这个位置隐蔽起来。然后他又跑到后山半山腰,挖了一个五英尺长,十英寸宽,二十英寸深的小沟。他把澳洲制造的SSG步枪装进麦克米伦步枪的盒子里,放在小沟旁边,只上了一道锁,然后,他在下一座山头四分之三高度的地方选了一个备用射击位,挖好了第二个“狐狸洞”。丹完全累瘫了,好在这几个洞都没有碰到巨大的石头,最多也就拳头那么大。他正好赶在天黑之前完成了第二个射击位的伪装工作,用掉了剩下的半张钻石伪装网。他把背包留在这个洞底,在黑暗中静静走回首选射击地点。到了之后,他裹上外套,盖上些厚衣服,很快就睡着了。
天刚亮,丹就醒了,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用望远镜仔细观察附近的动静。小镇和周边地区都很平静,但可以听到榴弹炮和迫击炮的轰鸣声从西南方向的远处传来。丹双膝跪地,静静地祈祷。他默默念诵着祷词,然后又一次远望博特拉赫和周围的乡村公路。又祈祷了一会儿,他站起来,点头握拳为自己鼓劲。他对麦克米伦步枪的瞄准点很有信心,上次校正之后,这把枪始终装在坚硬的塘鹅牌步枪盒里。他对SSG步枪的担心要更多一些,枪是用肩带背上山的,尽管他已经刻意留心,尽可能避免碰到瞄准镜,不过还是觉得,如果能试射一下更有信心。但现在敌人近在咫尺,他不愿因为枪声暴露了形迹。
丹拔出自己最喜欢的特立尼特渔夫刀,那是汤姆死后留下的。他默默凝望着刀柄上的鱼形图案。这把刀对他来说,意义远远超过其他财产。后来他削了一根萝卜,作为自己的早餐,同时继续观察动静。然后,他吃掉了一个小圆面包,用望远镜观察一会儿之后,又吃掉了两块鹿肉干。他再次拿起望远镜。这次,他在西边发现了漆成土色的摩托车,正在向小镇接近。他仔细观察敌人的动向,并抽时间喝了几口水壶里的水。几分钟后,他开始看到步行的步兵,正沿着马路两侧向博特拉赫开进。他把渔夫刀在裤腿上蹭干净,放回棕色刀鞘里,刀鞘上印着“马太福音4:19”。
敌人越走越近,丹用“唾液法”检查风力,他用唾液把手指弄湿,但是感觉不到明显的风。他满意地笑着点头,看了看远处山谷中的树木和车辆扬起的尘烟,也看不出有刮风的迹象。“今天是非常适合射击的好天气。”他自言自语地嘟囔道,然后戴上了耳塞。当敌人的士兵和车辆马上就要进入最远射程的时候,丹在枪口下方洒了两壶水,以免有尘土扬起,暴露自己的位置。他趴在巨大的步枪后面,打开了瞄准镜,开始寻找最有吸引力的射击目标。敌人的车辆有各种古怪的车型:美国产焊马,有的还涂着伊拉克战场的沙漠迷彩;老旧的两吨半载重量卡车,也是美国产的;还有像是俄罗斯BTR-70的轮式装甲运兵车。
距离最近的步兵还在一千三百米之外,最近的车辆还在两千米外的时候,丹打响了第一枪。他瞄准最近的步兵,接着又射击更远处的车辆。子弹飞行的时间,到最近的目标大约一秒钟,到最远的目标要长得多,足以让他调转枪口,在子弹击中目标之前攻击下一个目标。他这样断断续续射击了二十分钟,有时停下来休息一会儿,重装一下弹匣。打了三十多发都没什么效果,然后才有第一次斩获。那是一名信号兵,在一千二百码多一点儿的距离外。丹宣布:“这次肯定把对手干掉了。我不会给自己清点‘疑似’战果,也不会费神去猜测在卡车和运兵车里面干掉了几个。”他说话的语气,就像有人在听着似的。
第二个确定无疑的战果是一名突前巡逻兵,骑着摩托车。驾驶者被打得倒飞出去,摔在地上,摔得尘土飞扬,不过还是没有明显的风。“两个了。”丹一边数,一边拉好麦克米伦步枪巨大的枪栓。
停下来换好弹匣之后,他又开始射击走路的步兵,现在有些人已经在九百码之内,这个距离对丹来说,接近程度已经算很理想了。对瞄准效果有了信心,他开始一枪一个地扩大战果。
“三个,四个,五个。”
他给步枪换好弹匣,然后注意到自己的弹匣已经是空的比满的要多。他停下来几分钟,重装弹匣。“狐狸洞”底部的.50口径子弹壳发出轻微的撞击声,丹满意地微笑着。做了几轮深呼吸,活动了几圈肩膀之后,他再次调整好瞄准镜,继续射击。
瞄准镜对准了一名士兵的胸口,那个人带的武器好像是火焰喷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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