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天使

第18章


  看来凶手故意选择这家电话超市。
  警方带走的电话机上面至少有二十余个不同指纹,无法查出有价值的线索。而案发现场石礅上提取的红色物质验出两种不同成分,一种是油漆,另一种则是血液。因为当时炸弹威力太大,尸体炸得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警方便从甄佑宏的家中进行搜索,在浴室梳子上提取到甄佑宏的头发和皮屑组织,经化验其DNA与案发现场血液的DNA完全吻合,即证实死者就是甄佑宏。
  “为什么会有油漆?”我困惑地问。
  “因为死者身上涂满一层厚厚的红色油漆。”
  “啊,不是被剥了皮?”
  “死者全身**涂满红色油漆,在那种惊恐的情况下乍一看确实以为被剥了皮。”
  “凶手为什么这么做?给死者涂满红色油漆是什么意思?而且还要绑上炸弹,凶手的目的究竟是炸尸体,还是炸银河国际大厦?”我对凶手的作案手法捉摸不透,这里面有着太多疑问,倘若凶手想炸尸体,随便扔哪儿都能炸,为什么如此麻烦地将尸体穿进石剑?如果想炸银河国际大厦,又为什么不把炸弹绑在将军石像?凶手能设计这么一个局,必定也猜到警方锯开尸体并将尸体运往他处引爆,难道凶手早已算好警方因为时间不够而将尸体扔进江里?那么,让尸体在江里爆炸所为何意?如果想炸掉尸体而隐瞒死者的身份,凶手又为何给甄珍打电话?还有,连警察都需要用锯子锯开才能把尸体搬下来,凶手是怎样将尸体穿进七星剑呢?
  “我感觉都不是。”罗天说。
  “又是感觉?”我耸耸肩有些无奈地问道,“那么依罗神探来看,凶手搞得如此复杂目的何在?”
  “有时候感觉不靠谱。”出乎意料地,罗天竟冒出这句话。换作平时,他肯定道出那句口头禅“我的感觉从不会出错”,然后凭着所谓的感觉长篇大论进行“完美推理”,可此时此刻他的脸上一片茫然,就连那双无论何时何地均犀利无比的眸子似乎也变得黯淡无光。
  “你怕输?”
  “不,没有赢不了的对手,我有信心。”说完,罗天接着道,“你有没有看见甄佑宏去过你们公司?”
  “没有,我从未见过他,不过就算去过也不奇怪,莫冬海不是他妹夫吗?对了,凶手是晚上作案的,监控……哦,我差点忘了,银河国际大厦的监控设备前几天发生故障,看来凶手早有预谋……咦,甄佑宏为什么死在一楼会议厅?他也在银河国际大厦工作?”
  “不。”罗天说道。甄佑宏跟朋友合伙经营一家酒楼,表面上做正当生意,而实际上甄佑宏开地下赌场、放高利贷、走私汽车,干尽违法的事,跟黑道人物也有来往。
  “这么说,甄佑宏可能死于仇杀?他干了那么多坏事,肯定得罪不少人。”
  “不排除这个可能性,但凶手的作案手法不像仇杀,仇杀的话没必要把案子搞得错综复杂,而且还把凶案现场选择在银河国际大厦一楼会议厅。警方怀疑,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凶杀案,把尸体穿进将军石像的剑里一定有原因……”
  “罗天,你有没有觉得那尊将军石像很古怪?”我打断他的话,“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结果没几天甄佑宏遇害了。”
  “怎么,你以为一块石头把炸弹绑在死者身上?”
  “废话,当然不是。”
  还未说完,罗天的电话响了。
  接通后,他“嗯嗯”几声,随后说了句:“我马上来。”
  不用猜我也知道电话是局里打来的,他们查到了什么?联想到甄佑宏浑身涂满红色油漆穿在石剑里,我忍不住浑身打战。
  凶手如何将他穿进去的?
  第六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1
  更新时间:2012-5-24 14:15:29 本章字数:7283
  案发当日,我奋不顾身救小女孩的英勇事迹刊登在《新野日报》头版,且附带一张我和罗天紧紧相拥的照片。记者将当日情况添油加醋地海吹起来,几欲把我塑造成二十一世纪的“侠女秋瑾”,连我自己都对报纸上的“古小烟”肃然起敬。
  鬼使神差之下,我摇身一变成为“楷模”,余总特地召开会议,在全体员工面前极力表扬我,鼓励大家向我学习。
  这让我有些飘飘然,深刻体会到做一个英雄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
  那帮爷们儿今天破例不对我呼来唤去,全都笑眯眯的。就连阿薇也一反常态地跑过来拉着我的手,感谢我那天救了她,还指着报纸说我的男朋友很帅。上班这么多天,直至今日我终于感觉到自己像个“企划主管”,有了领导的范儿,于是腰杆子挺直了,说话的嗓门也大了。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只维持到次日上午我就被打回原形,重新变成一个跑腿的,他们只是口头上还记得我是英雄人物,以前说“古小烟,帮我倒杯水好吗”,现在改口为“古英雄,麻烦你帮我冲杯咖啡,谢谢”。
  看来,英雄不过如此。
  上午10点,苏盈说余总找我。我不禁愣了愣,除了昨天开会,余总平日从未跟我说过话,甚至没正眼瞧过我。
  “你是不是进过我的办公室?”余总沉着老脸问道。
  “没有,我从未进来过。”我赶紧摇头。
  “来,你来看看。”余总拉开办公桌抽屉,皱着眉头向我招手。
  我不明其因,但也不敢怠慢,忐忑不安地向他走去。
  抽屉里装着一些文件,还有一个白色封面的硬皮笔记本。
  我有些不解,他让我看什么?
  “就是这个笔记本,有印象不?”余总的声音不大,但听得出他很生气。
  “余总……”我木讷地看着那个笔记本——它没什么特别的,似乎满大街可以买到。
  “没印象?那我告诉你,之前它是竖着放在这里,可现在换了姿势,你别告诉我是它自己横过来的。就连苏盈也不敢随便进我的办公室,莫冬海难道没教过你什么叫做规矩吗?”
  “余总,不是我……我从未进过您的办公室……”
  “我最讨厌的就是撒谎!”余总“砰”的一声关上抽屉,吓得我连连后退。他继续道,“苏盈亲眼看见你进来的,你还不承认?你奋不顾身救人的精神我很欣赏,为公司有你这样的员工感到骄傲,可你不能得意忘形啊!没错,我的确很少当众表扬哪个员工,但你不能仗着我的表扬为所欲为,现在连我的办公室都敢随便进出,以后岂不是翻了天?”
  余总足足训了我半个小时,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只因苏盈一口咬定的所谓“真相”。
  事后,我质问苏盈为什么睁眼说瞎话。
  面对我的质问,苏盈不仅不觉得理亏,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是说你进去过,怎么着?别以为救了人很了不起,你不就是想出名吗?阿薇没说错,你这种女人太可怕了,留你在公司是个祸害!我跟阿薇原本是好姐妹,如果不是你说我为了逃命丢下她不管,她会气得不理我吗?哼,你就是眼红我们,所以挑拨离间,想方设法挤开我们,从而坐上秘书的位子。古小烟,你真是太恶毒了!”
  被苏盈骂了个狗血淋头,同样毫无反驳的余地。
  天地良心,我不曾在阿薇面前说过苏盈半句坏话,更别提眼红她们了。我有自知之明,就算把她们挤走,我又有何德何能担任秘书?她们难道不会动动脑子吗?
  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可我万万想不到,还有一件更加倒霉的事在后面等着我。
  §§§2
  从公司到快餐店距离不远,每次我小跑过去。
  快餐店生意不错,包括我在内,一共三个送餐的伙计,可还是忙不过来。
  送餐途中,我的自行车链条突然松掉了。折腾老半天,弄得满头大汗,手上全是油渍,链条仍然装不上去。情急之下我只好将自行车寄存在附近一个公厕门口,委托看门大爷帮忙照看下,而后跑步送餐。
  有些顾客很挑剔,稍微送迟了就会大发雷霆。
  没想到,等我返回公共厕所时,自行车连同那位大爷不翼而飞了,管理处的阿姨说压根儿没见过什么大爷和自行车。
  天啊!我彻底呆愣在原地。
  沮丧地返回快餐店,向老板娘道出原委。老板娘顿时火冒三丈,不仅炒我鱿鱼,还索赔200元。忘记带钱出门的我于是向她求情,说回头把钱送过来,但她不依不饶,非让我现在打电话叫人送钱过来,否则报警。
  平时慈眉善目的老板娘,此刻翻脸不认人。
  这事情绝不能让同事知道,太丢人了:“要是您不放心的话,可以派人跟我回去,我一定把钱给您,或者您亲自……”
  老板娘打断我的话,语气尖酸刻薄地说:“谁知道你是不是在骗我,现在的小姑娘狡猾得很,万一让你跑了我找谁去啊?再说了,银河国际大厦的白领会出来送餐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说不定你的目的就是骗自行车。来,赶紧打电话叫人送钱来,不然我报警了,让警察收拾你这样丫头片子!”
  就在我硬着头皮准备致电罗天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挤了进来,用力地将200元拍在柜台上,拉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快餐店。
  “你怎么在这儿?”我惊讶地看着江山。
  “我帮同事过来买点东西。”他抬头看着快餐店,嘿嘿一笑道,“每天中午跑得无影无踪,原来你在这儿做兼职?”
  “是啊,反正中午时间充分,不如做兼职赚钱,不过你别说出去啊,很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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