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

第9章


贺晨也说不去,于是他们三个人就溜了。留下贺晨和暮暮在烧烤。
    那边小爽大喊着,“暮暮,你们快过来啊,我们一起去玩碰碰车啊……”
    “好的,来拉,贺晨,你去不去?”
    “不去,那么幼稚,亏阿信肯去玩,小夕魅力可真不小啊”说完径自躺在草地上看蓝天。
    四个人去玩了碰碰车又玩了卡丁车,激情满满的跟当年的高中生一样。回来时候已经是一身的汗,看着贺晨在草地上好像睡着般,很安详。
    小爽看着贺晨,这男人,真是有魅力。暮暮拔了根草在贺晨的脸上来来回回地扫着,贺晨睁开眼睛就看着近在几尺的大脸,忽然有一种亲一口的*,暮暮看着贺晨醒来就马上逃离,大笑着。
    贺晨瞪着暮暮,就这样,隔着几个人的距离,大眼瞪小眼的。
    太阳落山了,晚霞很美,几个人漫步在公园里,暮暮、小夕和小爽偶尔闹闹,在公园里追逐着,后面贺晨和阿信慢慢跟着走,“阿晨,你对暮暮不会是真的动心了吧?看你最近不怎么正常啊?”
    “不知道,我不敢相信爱情,当初苏菲那样最后都离我而去,还是不声不响,暮暮这样的马大哈,我更加不敢投进去我的爱情,她就是那样,随意地闯进别人的生活,然后可以毫不犹豫的走开,不过,这样的女子,留在身边一定不会寂寞”
    “阿晨,暮暮是个好女孩,你要是认真的就鼓起勇气去爱,没有谁会一直停留在过去,要是不爱,就算了吧,不要把她拖进你的生活里。”
    “我知道,你呢?怎么忽然就跟小夕在一起了,你还是忘不了刘莎的吧?你为了她屈居在X艺里,最后她对你还是没正眼瞧着,这会你却跟小夕在一起?”
    “呵呵,看来我们两都是半斤八两,谁也好不到哪里去呢,他们都是那么单纯地生活着,我不知道我跟她在一起会不会有结果,我只是觉得在一起很开心,我们有着许多共同的话题和共同的爱好,算了,这些想太多也没用,走着看吧,有些事情我们是无法预知的,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阿信,贺晨,你们走快点啊,我们还要去吃大餐呢”
    暮暮在前面喊着,贺晨抬起头看,这样的晚霞下,暮暮回眸的那一笑,很甜美,就像一副天然的画作,不做修饰都那么吸引人,想要去触摸一下那是不是真的。
    玩了一天,晚饭也吃得饱饱的,贺晨和阿信把她们送回来就走了,三个女孩子,泡了壶菊花茶,在楼顶的葡萄藤下看着高高挂起的月亮,有说不出来的感慨,一下子都长大了。
    二十几岁了,人生有几个二十,而二十岁那一年,我们都在干什么?那一年的分界线,那么模糊,那么遥远。
    “快说,快说,你们怎么认识他们两个的?”
    愤猫好奇着,暮暮和小夕把这段时间以来的事都说了,愤猫听着一惊一乍的,感叹着缘分啊,早知道当初就直接回来一起混不回C省就好了,暮暮她们笑她花痴。
    “嘿嘿,可惜了,阿信成了小夕的裙下臣。”
    “真的真的?”
    “当然真的。”
    小夕也不放过暮暮,“暮暮也很厉害啊,你敢说你和贺晨什么都没有?”
    “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啊。”
    “哎,真是感叹啊,原来我还想着要不要吊一个呢,原来都被你们抢占完了?”
    小爽反应过来又觉得不对,“暮暮,你的蔡思琪呢?”
    “分了。”
    “不是吧,闹闹别扭而已吧。”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这么闹的?”
    小爽看着暮暮眼神里的伤感,便没再深究这个问题。说说闹闹着,三个人回房窝在一起继续聊着,窗外传来他们阵阵愉悦的笑声……
    深夜里,有谁睡不着?在那万灯火暗下之时,有多少个未眠的灵魂依然孤独着。
    第二天,小爽走的时候暮暮和小夕还在美梦中,迷迷糊糊地送走了她,她们又接着回到各自的被窝里大睡起来。
    
正文 第十三章 前兆
    
    已是下午,暮暮穿着白色背心加件小西装,外加一条宽式牛仔短裤,拿起包包,卷发披散在肩上,准备出门去,贺晨约她去看个乐队。
    似乎每次周末大家都会有活动,感谢老板没有把周末也压榨了。
    “小夕,今天你跟阿信还要去哪里么?”
    “恩,今天去逛逛”
    房间里传来小夕迷迷糊糊的声音,“那我走啦,你们玩得愉快哈”说着踏着那双红色帆布鞋出门了。
    他们决定先吃饭再去酒吧。“走吧,大小姐,吃得可真挑,我听说这里有新产品,加料披萨,进去尝尝”暮暮被贺晨推着进去。
    “怎么?不喜欢吃披萨啊?”贺晨看着暮暮盘中的剩食。
    “恩,一般吧,说不上喜欢也说不好不喜欢”
    “你平时不是很能吃么?今天怎么吃那么少啊?”
    “都讲了我想吃地道中国小炒”暮暮瞪着贺晨。
    “你怎么也喜欢摇滚?”
    “我觉得很帅啊,我以前看一部小说,里面的天才们太帅了,让我一度对吉他蠢蠢欲动,当时很久没去上吉他课了,第二天马上跑去重新上课,不过后来天气太冷还是放弃了”
    “三分钟热度?”
    “我做事一般都是这样,你没看我现在一事无成呢么?”
    “要不我们再去找点吃的?待会去酒吧,五点开业”
    “OK。”
    暮暮想了想,又说,“算啦,不吃了,要不五点你再找我?我去逛沃尔玛”
    “我也去”
    “那走吧”
    沃尔玛里面人山人海的,很是拥挤,暮暮和贺晨一直在零食区兜转着,贺晨推着车在暮暮后面跟着转,心想,其实这样的生活也不错,看着暮暮在前面兴奋地挑来挑去,平淡的生活就是这样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吧,贺晨心惊,难道自己真的喜欢她?不是吧,也许这样的生活比较新鲜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 。
    暮暮看着车里面满满的东西,纳闷了,这等下还要去酒吧呢,拿那么多东西干嘛啊?于是又一样一样地白回去,贺晨更加纳闷了,这是要干什么啊,一样一样地挑,现在又一样一样的拿回去放着?
    “喂,暮暮,你这是要干什么啊?”
    “啊?我忽然想到啊,我们等下不是要去酒吧么?拿这么多东西很累的啊”
    “拜托,你可以放在车上的啊”
    “啊!贺晨,你干嘛不早说,害我这么麻烦放来放去的”
    说着还不忘瞪着贺晨,贺晨一脸的无奈,彻底无语,“大小姐,你没问我好吧,看你这样忙来忙去的,谁知道你要干什么啊?”
    “切……不跟你计较,快点,跟着我,我要把那些东西再拿回来,我家没干粮了,我要储藏”贺晨心想,怎么都觉得跟个小孩子一起一样。
    终于拎着大袋小袋的东西走出超市,那叫一大丰收啊,贺晨本来抢着付钱的,暮暮硬是拦住了,自己吃的东西自己自己买,。
    大少爷脸一垮,径直走了,暮暮拎着沉重的东西走出收银台,贺晨又看不过去才又帮她提着,“你先在这等着,我去开车过来”
    “哦,好,快点哈,今天太阳真是毒”
    来到“女妖”门口,里面已经是沸沸扬扬的,走进去,台上一支女子乐队在演奏,她忽然很好奇这个乐队的水平,暮暮对摇滚不是很熟悉,倒是想起以前学画的时候认识的一帅哥,对摇滚很感兴趣,他住在她们对门,每天放着那狼吼一般的音乐,起初听着很郁闷,后来慢慢的,觉得这样的摇滚很有动力,他们在音乐里发泄着,对抗着,不似忧伤的音乐,摇滚是一种宣泄,对现实的不满,对生活的憧憬,就像一出话剧,一首歌表达着歌者深深的情感给听着一种内心的震撼。
    “他们是C省的一个地下摇滚乐队,这酒吧就是那个主唱,右边那个穿白色衣服的女孩子开的,他们的音乐很不错,出过几张专辑 ,有一张是在*完成的,很有震撼力”
    找到一张桌子坐下来,贺晨絮絮地说着。
    “你很懂摇滚?”暮暮惊喜地看着贺晨。
    “以前玩过一段时间”
    “哇塞,贺晨,你也是全才啊”
    贺晨没说话,他想起了以前玩摇滚的时候,那个天天陪他的苏菲,那段日子是那么美好,最后却也毫不犹豫地选择跟别人结婚了。
    暮暮看着贺晨那样的表情也没再说什么,专注地看着台上的表演,这支乐队确实实力很强。
    “喝几杯?”
    暮暮在这样的情景下很想试试喝醉了的感觉,大学时候就想尝试一次了,又怕酒后发疯丢人,一直没敢,倒是上回在桂林喝了一次。
    现在这样的音乐里着实想宣泄一番,把这阵子失恋的不愉快统统发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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