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不朽成沙漏

第5章


他数落我,看起来真的像一个大男生了。我忍不住笑起来,搂住康斯的胳膊说:“康斯,你马上就要长大了噢!”
  “神经病。”他从头到尾就只会说这么一句。
  很快到了TAKE酒吧,那是一间不大的店面,招牌是木纹的底,镶着黑体的“TAKE”字样,旁边还有一颗鲜红的五角星。但要到晚上八点才开始营业,我看了看表,才6点半,只好跟康斯去附近吃了饭再来。这时候的五角星亮了,十分醒目。我跟康斯都是第一次去酒吧,怯生生地推开木门,里面的喧闹声顿时扑面而来。酒吧里灯光十分昏暗,最左边是一个长长的吧台,最右边则是摆着架子鼓的舞台,中间桌椅数张。一个同我们差不多大的女生正坐在吧台上吃东西,她穿着粉红色的毛衣裙,棕色的靴子,看起来很是时髦。
  吧台内一个男生看到我们便问:“你们还是学生吗?真不好意思,这里不许学生出入的。”
  那名男生长着一张白净的脸,态度十分温和。康斯一听就拉着我朝外走:“对不起,我们毕业了再来!”
  “等一下!”我指着角落里的那名女生说:“她也未成年吧?”
  “可是她是老板的女儿啊。”吧台里的男生解释道。
  那女生听到我们在谈论她便转过头来,她长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圆眼睛,鼻翼两侧还有一些雀斑,挺可爱。她好奇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康斯,对那名男生说:“让他们进来好了。”
  我便拉着康斯兴奋地跑过去,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女孩伸出手说:“我叫陶金枝,你呢?”
  “乔宝路,这位是康斯。”我同她握了握手,又介绍了康斯。康斯只是冲她点了点头,他这个人,竟然开始腼腆了。
  金枝跟我们一样年纪,在附近的另一所中学念书。她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是个老牌摇滚青年,摸打滚爬了好多年才有了这间酒吧。Take,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之意。没多久我们就见到了金枝的父亲,是一个健壮的中年人,身材匀称,一双同金枝很像的丹凤眼,穿随意的T恤和仔裤,看起来酷极了。金枝同他介绍说:“这是我的好朋友小宝和康斯。”
  陶老板立刻豪爽地同我们握手:“金枝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要喝什么随便喝,记我帐上就成!松树,给他们拿两支啤酒!”
  金枝白了他一眼:“哪有你这样招待同学的啊?动不动就上酒!”
  吧台里那名被称为松树的男生笑了起来,陶老板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道:“那……换可乐吧。”
  我觉得金枝的爸爸实在是可爱极了,跟金枝讲,金枝一脸不屑:“他呀,根本就没有长脑子。给我开家长会的时候竟然走错了班级,老师以为他没去,害我被骂死了。”
  陶老板立即辩解起来:“是你告诉我在三楼最里面那间的嘛,谁知道三楼最里面有两个教室,我哪知道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那个。”
  “你不会看啊!右边那间是高三教室你不认识字吗?你这个白痴!”金枝毫不客气地冲他爸爸头上敲了一下,我跟康斯看得目瞪口呆,这世道,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呐!
  没多久程嘉南就出现了,他照例穿着那身黑不溜秋的衣服,背着一把大吉他,一上台就随意地唱起歌来。旁边有一个扎马尾辫的男人在打鼓,那个男人真的是瘦极了,像火柴一样,似乎一掰就会断开。我立刻聚齐了所有的注意力听程嘉南唱歌,真是奇怪,他现在唱歌不像狼嚎了,但是,实在也好听不到哪去。康斯在一旁皱着眉,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金枝在旁边大声问:“你也觉得那个人唱歌难听吗?”
  “这根本不是在唱歌,而是瞎吼!”康斯也大声喊着,像吵架似地说:“她就是专门来看这个人的!”说着,指指我。
  “啊?”金枝失望地瞪了我一眼问:“他有什么好看的啊?”
  “鬼知道!”
  我任由他们鄙视,一双眼睛却望着程嘉南出神。其实说真的,他的确没有那么好,但他身上有一股很野性的东西令我着迷,就像荒原上的狮子,或者豹子那一类充满力量和速度的动物。每一次看到他,那种狂野不羁便会扑面而来,令我觉得有一种畅快的自由感,仿佛从笼中解放了一般。
  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大家大声地喝酒聊天,程嘉南的歌声渐渐沦为背景,他看了看台下,朝旁边打鼓的瘦子使了个眼色,两人总算是停了下来。他们直径朝吧台走来,程嘉南一看到我就眉开眼笑:“哎呀呀,你真的来了呀!”
  “那当然,我做人可是很讲信用的!”
  “唔,非常好!”他故作严肃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问松树要了两支啤酒递给我一支。小瓶的嘉士伯,我人生的第一支啤酒,比想象中更苦。但看着程嘉南认真同我碰瓶颈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它不苦了。
  程嘉南旁边的那个瘦子看着我乐,问他:“你从哪弄来的这么个小姑娘?”
  “我妹妹!”程嘉南亲昵地搂着我的肩膀道:“这一位是瘦人,快叫哥哥!”
  “凭什么呀!”我翻了翻白眼:“我可不乱认哥哥。”
  认识了金枝之后,一个全新的世界便在我的面前展开。这是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那么喧哗,又那么寂寥。一间小小的酒吧,如同一个小小的宇宙。每天晚上8点开始,一扇门隔绝了昼的光明与夜的暗蓝、尘世的艰辛与梦幻的欢乐、苍白的挣扎与无穷无尽的纵情。如同一个马戏团,幕布拉开,音乐响起,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陆续登场。唱着歌,饮着酒,谈情说爱或者百无聊赖。每个角落里都充诉着放肆的笑声,置身其中唯有被感染,于是快乐加倍,仿佛能炸开似的。
  我在这里见到了潦倒的艺术家、哭泣的失恋少女、摩拳擦掌的大学生、酒鬼、单身新贵……他们看似与众不同,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另一张面孔,在白日里取出,戴上,然后文雅规矩地去工作、生活。我隐藏在角落里打量他们,想象他们背后的故事,即使从不参与也会觉得快乐。
  最重要的是,这其中有程嘉南。这个我懵懂地恋慕着的人,同别人干杯、聊天、开着我不懂的玩笑,有时候走到我面前来摸一摸我的头,像逗一只小猫一样满是关爱。便是在那里我点了人生的第一支烟,喝了人生的第一瓶酒。程嘉南无奈地摇摇头道:“小孩,跟着我混你会变坏的。”
  “那又怎样?”我眨着眼睛问。
  “这样不好。”
  “那你为什么还要是这个样子?”
  他愣了愣,踟躇了一会儿才说:“我已经来不及改变了,也不想改,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无所欲无所求,不用去想那些沉重的事情。”
  “沉重的事情?”我问。
  他笑了笑,说:“将来你会懂的。”
  名叫瘦人的大个子是程嘉南在三城最好的朋友,据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离开的家。“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他故作神秘地说:“我跟阿南策划了很久,半夜从家里溜了出来,扒上一辆火车就走了。当时我们俩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随身只带了几件衣服,结果北方正在下大雪,差点没冻死。”
  “后来呢?”我问。
  但是他一转头又跟别人讲话去了。
  关于程嘉南的过往我一点一点地搜集着,像玩拼图似的在一块一块拼凑起来。想要闯世界,家人不允许,于是离家。闯荡了几年,毫无成绩可言,但依然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出头。平时并不跟父母联系,想家吗?不,家里没什么可想的。
  我掰着指头算了半天,然后确定程嘉南只比我大六岁。六岁,还好。
  瘦人揉揉我的脑袋说:“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阿南不会对你这么小的女孩下手的。”
  “哼,我迟早会长大的。”
  “到时候他可就老啦!”
  “老了我也喜欢他。”我说。瘦人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像赞许似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挺好,加油!”
  我越来越喜欢这里,后来干脆在这里做起了功课。我跟金枝两个人坐在吧台前,借着昏暗的灯光研究数学题目,松树在一旁指点:“这里加一条辅助线。”
  松树在外面一定是非常受欢迎的男孩子,讲礼貌、文静、又聪明,但在这里却显得特别了,像某种温顺的小动物一样,可爱极了。
  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但父母均无察觉。他们的争吵已经达到了最高峰,只要一见面就恨不得撕裂对方。据说我妈妈最近跟一个老外走得很近,那老外刚来中国,拜我妈妈为师请她教他英文。为着钱的缘故,妈妈当然同意了,但爸爸却很是不满,认为妈妈对他太好了点儿。
  周末的时候我们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吃顿饭,妈妈特意煮了饺子,吃完后她要去见汤姆斯,顺便拿饭盒装了一些剩下的饺子。爸爸正在厨房里喝啤酒,一看到这场面就大叫起来:“你装饺子干什么?”
  “送一点给汤姆斯,他一直很想吃饺子。”妈妈没察觉到他的火气。
  “他想吃管你什么事?自己不会去买吗?”
  妈妈皱眉看了看他,又低下头去装饺子。爸爸彻底发火,伸手打翻了饭盒吼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让你辞了那份工作,我就是见不到那个洋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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