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菱讴

第21章


  时隔30年,恐怕她手中的戒指依然不在,但是他的仍然和他从未分离。
  女人啊,乐幸之心中暗暗遗憾。
  他的前妻叫何秀清,遇上何秀清时候,他大二,何秀清大一,那是在接新生的时候。那时候他英姿勃发,年轻气盛,是个热血青年,当时的人,接新生报道可没有当下青年肚子里的那些花花肠子。那是真正的,心无杂念的助人为乐。当天,他到的很早,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土黄色旧尼褂子的农村女孩扛着包袱在校门口东张西望,在秋天的艳阳里,她像是一个隆起的土包拎那还挂着树叶子的被子卷。
  他赶紧过去接过她手里的被子卷,自我介绍到自己叫乐幸之,快乐的乐,幸福的幸,之乎者也的之。
  在他的记忆里,那个时候的何秀清刚刚从乡下考进城里的学校,虽然是18,9岁花一般的年纪,脸上却是赭红的皲裂的泥土的颜色,脚上蹬着自个缝的布鞋,歪扎着两个长辫子,浑身冒着的土气和城里的姑娘们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但是她时不时的笑着,带点尴尬和羞赧的笑着,露出玉一样洁白的牙齿,弯着湖水一样明亮的眼睛。这让她整个人一下子秀丽了一点。
  乐幸之喜欢这样的眼神,因为这表示她有着别人没有力量和决心。
  他们搬着行李向何秀清的宿舍走去,一路上,何秀清走得像头健壮的小鹿。乐幸之看着她一扭一扭的扛着东西,她的脸红扑扑的,有说不出的兴奋和紧张。
  她的话很少,多数都是局促的笑着。在大学四年里,何秀清从来没回过一次家。即使和年纪大她很多的老三届一同上课,成绩也毫不逊色。乐幸之发现她吃东西的时候很慢,有点小资派的感觉,经过观察才发现原来她一天只吃一个馒头,为了吃的久一点,她把它们掰开,分成一口一口的吃。她的身体瘦的惊人,但是体力却非常好,一直保持着旺盛的精神力。
  乐幸之一直观察着她的变化,随着校园里的生活,她脸上泥土似的颜色渐渐褪成白皙,衣裳仍旧是褪色的土黄,但是带着复古的洋气。乐幸之有时候会被她笨拙的行为逗笑,有时候会惊讶于她的聪慧。他养成了一个特殊的习惯,每次父母给他什么,他都会拐弯抹角的周济何秀清,比如说二两米票,比如说二两面票。
  他周而复始,坚持不懈的给着。起初何秀清并不接受,后来受不了他的坚持,也就收下了。
  这让他兴奋不已,在他的心里,这表示何秀清是他带的人了。
  于是他带着何秀清爬香山,逛景山故宫,去前门。在流光溢彩的晚霞中,他傻气的背着自个的小提琴,爬到山顶上为她演奏。日落余晖下,她的神情像是天边的弯月,让他的内心变得异常柔软。
  交往了1月以后,他就带着认定了的何秀清来到了父母家里。
   那时候他还跟父母住在北池子的宅子里,那是一个挺格局的四合院。乐幸之喜欢四合院,因为这种住宅会带有封闭式的感觉,关上街门院子里就能自成天地。大北房有前廊有后厦,后面还有个罩房,中间以游廊相联,显得整个院子宽绰而疏朗,起居非常方便。
  他拉着何秀清过了外院的月亮门,穿过垂花门和过厅,到了家里。
  何秀清只是乖巧的跟着他,除了抬头看看檐柱上的抱柱楹联之外,只是垂首不语。
  父亲和母亲对何秀清还算满意,这是最让乐幸之开心的了。乐幸之兴奋的和何秀清商量结婚的事,并且讨论去德国的事宜。
  出乎意料的,何秀清并不打算跟着自己去德国。就她的解释是,她家里还有个念书的妹妹和年迈的母亲,姐姐们都在外地结婚生子,她必须要伺候着。
  乐幸之一下子就被当头淋了一盆凉水。但是出国的事已成定局,何秀清更是死活不肯离开。
  乐幸之只能孤身一人前往德国,临走的时候他和何秀清去派出所登记领了结婚证。
  几年的求学生涯,乐幸之认识了一个叫严竺的姑娘。她的家人也都是根正苗红的国家干部。在异国的孤单影响下,严竺总是和高大俊朗的乐幸之相伴,他们一起去餐厅打工,一起去跳舞。严竺是个活泼外向的新式女子,她的感情热烈充沛。临了扯开摊平讲明的时候,严竺的热情仍是动人心魄的,她不在乎乐幸之已婚的身份,扑到乐幸之身上泪流满面的央求他留下陪她。她身上的热情从紧裹着窈窕身体的针织衫里渗出来,烘得乐幸之心里热烘烘的,像蹲进了高温瑜伽房。
  乐幸之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发晕,他也迷醉。几年的游学生涯,远在异乡,难得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而且还是个年轻貌美的新式女性。但乐幸之又是个传统男人,即使是在他搂着这么一个青春年少的身体,即使她温热的泪水浸湿了他的胸膛,他仍然狠着心推开她送她回家。
  乐幸之为此对自己的卓越的自控力很是自傲,每当想到当年,他都对自己说那般的诱惑都能忍耐,更何况现在。
  为此,乐幸之甚至博得了君子的雅名,不论是多么诱人的金钱美色当前,乐幸之都能丝毫不为所动,刚正不阿。
  如果真要说乐幸之最在乎什么,和他亲近的人都知道乐幸之平生最爱两个,下棋和乐慕一。
  有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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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乐慕一今年正好大学毕业。
  他从来没有自己旅行过,甚至连北京城门都没出去过。像他这样年纪的孩子,恐怕已经大江南北跑遍,但是他爸爸偏偏是个老古板,非要让他潜心写大字,下棋,过一些老头子兴趣。乐家琛心中有怨,但是反抗无效。
  乐慕一是个白净阳光的帅小伙,斯斯文文的脸上,挂着细金属边的近视眼镜,许是太重了缘故,眼镜每每容易从他挺直的鼻梁上滑下来。乐家琛总是习惯性的推推,没想到却在女性同学眼中形成了另一种复古式的书生的魅力。
  乐慕一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从家里独立出去,上初中的时候,他哥们告诉他,如果不谈个女朋友,人生多不完整啊,结果他不完整了;上高中的时候,他的兄弟劝导他,如果没亲过抱过小姑娘,就错过最美好时光了,结果他错过了;上大学的时候,上铺的兄弟警告他,如果大学毕业还是处男的话,那绝对是悲剧,然后他悲剧了。乐慕一感到异常挫败,他突然发现身边除了环伺着遛鸟的大爷之外,一无所有。也许在别人眼中,乐慕一显得十分仙风道骨,但是就乐慕一自身而言,这实在是个灾难。
  他是有梦想的有为少年。
  乐慕一从来没怀疑过这一点。
  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大学毕业以后,就是因为老爸乐幸之的一句话,乐慕一挤进了这个肥得流油的部门。
  这本来是十分好的事情,可是不成想天公不做美,上头一句话就把乐慕一发配到了这个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伊拉克。
  这让乐慕一悔不当初没来得及及时行乐,他时不时的被悲观主义渲染,感觉自己风华正茂却已经要走到油尽灯枯,行将就木的境界。自打上班路上,目睹了左前方汽车被炸的惨况,乐慕一开始常常幻想自己升天的一幕。不过算算,现如今上学有杀人狂,呆家里有地震,出外面有洪水,天灾人祸无法预测,外加正好赶上2012大卖连带着BBC都开始拍了一系列有的没的的神棍纪录片。乐慕一不禁在心中构造了世界人民排队上天堂的场景。
  乐慕一瞪眼看着窗外漫漫黄土,瞟一眼自己住的营地,仰天长叹三声。
  其实凭良心说,伊拉克的环境比他想的要好。虽然他的位置在巴士拉,但是并不在市里,而是在营地。因此他的安全目前还不算问题。
  公司每天派保安车护送他上班,在几个保全的护送下,乐慕一被防弹衣包裹得像粽子一样,被人塞到车里,拖出车外。工作环境也还不错,而且极为轻松,根据这里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仅有45分钟。如果不是因为战祸,乐慕一真的认为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工作的同事都是带着多多少少阿拉伯口音的伊拉克人,他们每天穿着和任何城市里上班族一样的衣服,开着toyota,皮卡之类的好车上班,时不时嘴巴里嘟噜出来成串的英语和阿拉伯语。跟他们一起干活,也不知道是因为程序沟通的问题,还是炮火轰掉了他们的工作热忱,工作效率达到了史无前例的低。朝九晚五的工薪生活转眼间也能成为混吃等死的全职太太日子,这感觉真的是妙不可言。
  至于吃的东西,这是最让乐慕一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了,主要食物有小麦,椰枣和羊肉,鱼青菜也都样式齐全,可以说除了猪肉,其余的一应俱全。换句话说,其实这里的伙食比北京公司里的饭菜还要好。一餐也就十几块钱,却相当于国内五六十的质量。
  乐慕一仰天躺在床上,在伊拉克的日子最可怕的不是恐惧,也不是贫困,而是置人死地的空虚。在这里,他一天会洗5次澡打发时间,虽然是沐浴。在这里,他会裹着被子开空调,外加抱着一盒纸巾边感慨边看韩剧。在这里,他24小时的挂在网上,甚至没事到处给不认识的人留言。
  一切都因为该死的寂寞。
  乐慕一抱着一个劈开的西瓜,用勺子舀着西瓜红艳艳的果肉,清亮的西瓜汁迅速的在瓜皮中心汇集,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洼。乐慕一低头看着怀里的吃了三分之一的半个西瓜,顺手从桌子上揪下来4个青翠欲滴的葡萄,抛到瓜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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