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债

第50章


  
  除了和同学们一起玩儿,林西子和同事们也经常一起出去,尤其是她的老板Ashley,姐妹俩很谈得来,所以林西子经常带她去参加同学们的活动,然后再跟着Ashley去她的活动。
  林西子刚开始工作的这三个月正是夏天,纽约时时处处都在举办着各种各样的免费活动,光是各个主题的露天电影周就让人赶不过来。林西子的男朋友是不在身边,Ashley的未婚夫倒是也在纽约,只是他工作比较忙,俩人未必能天天见得上面,或者要见面也要到深夜,所以Ashley也有大把大把的girls’ time。
  
  因为很快就熟稔起来,林西子不久就了解到了,Ashley的未婚夫Alex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四十多岁的年纪,结过一次婚,但身边没有带孩子。他的专攻领域在国际法,最大的兴趣就是跨国企业的道德准则及社会责任,因此等于和Ashley是同行,俩人就是某一次一起做项目的时候认识的。
  事实上,Ashley在这年的九月份就会和Alex结婚,然后搬到新泽西境内的Montclair居住。Alex在那里有一栋很大的房子,他自己是每天开车来上班,而Ashley此后就会转成从家里远程工作,除非必要才会来办公室。
  正因如此,他们NGO才需要给Ashley招一个能够很快上手独当一面的研究助理。
  
  听见是这样的时候,林西子忍不住对Ashley说:“这么说来,等我见到Alex的时候可要把你们俩一并好好谢谢了,算是你们给了我这份工作的呢!”
  Ashley笑道:“没问题,很快就能见到了。如果不能更早的话,至少九月份我们婚礼的时候,你一定能见到他,不然就说明他竟然缺席,那可就糟啦!”
  说完这话,Ashley便爽朗地,和林西子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中国人在纽约更深的一项体会,还有生活实在太方便这一点。纽约有两个中国城,一个在曼哈顿downtown,一个在皇后区的法拉盛,都很大,而且东西非常齐全,很少有中国人找不到的本土方物,价格也便宜。
  林西子过去生活的地方固然因为华人太少而仅有小小的几个中国超市,而她在号称“加州人民共和国”的地方也呆过不少时候,都没有觉得如纽约这样便利,简直就好像两个国内的小县市被搬到了美国来。
  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从林西子住的地方到这两者中的任何一处都不算顶方便,总要在地铁一号线里坐上很多站,再转另外一条线,又坐很多站才能到,一来一回光在路上就得近两个小时。
  好在林西子大多数时间里是一个人,吃得不多,买一次菜回来能撑两个星期,所以只要隔一个星期去一次就好。陶睿知如果周末过来的话,会很勤快地多去一次,替她买了管够的东西,把冰箱塞满,让她在可望的未来里都衣食无忧。
  
  两个中国城对比起来,林西子更喜欢法拉盛,也许大陆人都会更喜欢法拉盛吧。因为法拉盛这边的中国城比较新,更符合大陆人的生活习惯,而这边的移民也多是新移民,就算是广东人也都会说普通话。
  而曼哈顿的中国城应该是最早移民的华人聚居的地方,那里大多数人都只会说粤语和英语,如果去那里买菜的话,林西子常常只好还是说英语,否则就无法交流。
  林西子把这件事情告诉Ashley的时候,Ashley觉得特别有趣,同一个国家的人却还要用外语来交流,不能不说是一件奇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Ashley还兴冲冲地跟林西子到曼哈顿的中国城去感受了一次,也顺便替林西子提回了几袋食物,两个人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取笑老板变成了拎包的。
  
  纽约的各个地方跑多了,林西子就对这座外国人几乎多于美国人、有色人种或许多于白人的城市里的人口分布有了一些大概的了解。
  从曼哈顿到法拉盛的七号地铁线是被中国人戏称为“东方快车”的,上面有许多黄种人,因为中国人多居住在法拉盛附近。
  但林西子发现也不尽然,在皇后区聚居的还会有许多拉美裔移民,说着带浓重西班牙口音的英语,或者干脆就是西班牙语,反正因为西班牙语人口在美国实在太多,美国境内、尤其是纽约这样的大城市里,文字上都常常会有西班牙语对照,美国人学西班牙语作为外语的也最多,所以光凭着西班牙语也差不多能在这里顺利生存了。
  
  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是黑人聚居的区域,另外一片黑人集中的地方则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差不多就是林西子的住处这一片。这样的地方据说很不安全,因而陶睿知常常担心,每次打电话都不免要叮嘱林西子不要在太晚的时候独自回家。
  刚开始的时候,林西子也有些过度紧张,连早上和下午这样光天化日的时候从家和地铁站之间这么短短的一段路走过,都会隐隐害怕,一路上尽量目不斜视。据说黑人和国内的那些小混混是一样的,只要你和他们没有目光接触,他们也就不会来祸害你。
  
  而这一路上的确真的有许多黑人,而且令林西子不解的是,他们好像完全不用工作,不管什么时候,林西子都能看见他们坐在各个公寓楼的门口,三个一群五个一堆地聊天,有时也会一边抽烟喝酒什么的。在周末的晚上,应该也是他们吧,会聚在不远处的什么地方放音乐,半夜无论几点钟醒来都能隐约听见他们还在高声说笑。
  如果你成天就用说话来过日子的话,应该是会很容易觉得无话可说、需要寻求一些新的刺激的吧?所以尽管林西子不去看他们,还是经常有人在林西子经过的时候不停地同她说话,并不计较她会不会回答。Ashley也住在这附近,林西子和她说过这件事,她让林西子不必担心,他们总是这样的,并没有恶意,不理他们也就是了。
  
  见Ashley这么说,林西子也就放下心,甚至渐渐开始觉得,有人在路上同你无油无盐地说上几句话,或许还可算作这座庞大城市里的小小温暖之处。本来刚到纽约的时候,林西子很敏感于这里人群的冷漠,因为习惯了在中西部的小城市,陌生人彼此在路上遇到也会友好地互相问好,而这在大城市里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不久之后,林西子就发现了在纽约也并非绝对没有这样的人,譬如她每天早晨快要走到地铁站时都会遇到的一位老清洁工,就会对她道“早上好”。唯一不太妥贴的地方在于,他在说这么一句热心的话时,脸上却冷冰冰的并没有笑容。林西子体谅他,心想在这座因为太过庞大而显得冷漠的城市里,你就算主动向人问好都可能会好意落空,他这么吝啬,一定是为了好好保护自己的笑容,免得使它受伤吧。
  于是,林西子每次向他回这句“早上好”的时候,都会热心地主动带上一朵甜美的微笑,日子久了,老清洁工再同她打招呼时,便也会在皱纹纵横的脸上绽开一缕略显僵硬的笑容。
  
  事实上,在一座太复杂的城市里,人和人之间互相保持冷漠或许才是一种更为得体的尊重和礼貌,这是林西子在这里住了两周之后的一点小小感想。和黑人聚居的地方也会突然□像林西子这样的黄种人道理一样,这边也会有这么一些拉美人。就在林西子所居住的那栋公寓楼里,她遇到了一位。
 作者有话要说:
你的手曾紧拥着我的肩
呢喃着爱我直到永远
雪花像绽放的礼花
天地间肆意地飘洒
纵情在一刹那
——第三卷题记
机缘
  原本因为大多数人上班都是朝九晚五、而林西子是朝十晚六,她出门及回家的时候都不大容易能遇到其他上班族,但这天是个例外。因为他们NGO也有同事在欧洲、非洲和亚洲,有时候需要把时间调一调以便碰头。
  这天就是因为要开电话会议,纽约总部的上班时间改到了早上九点钟,所以林西子是提前一个小时出的门。
  
  刚下了一层楼,她就遇见了楼下的一位邻居,也正行色匆匆要去上班的样子。他是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略略泛灰的头发,一双灰蓝混浊的大眼睛。一看见林西子从楼梯上走下来,这双眼睛就刷的一亮,然后这个男人对林西子说:“早上好!”
  
  林西子也礼貌地回答道:“早上好!”
  男人问:“你是新搬来的吗?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你。”他的口音里一股西班牙语味儿,但因为说得缓慢清楚,还是很容易能听懂。
  
  林西子点头道:“是的,我刚刚到纽约来工作。”
  男人便伸出手来,自我介绍道:“我叫Oscar,很高兴认识你。”
  林西子便也伸手同他握了握:“我叫Sissi,很高兴认识你。”说着话,手已经握了,她便自然而然地准备把手掌从对方的掌握里抽回来。
  
  谁知道Oscar不但没有放手,反而托着林西子的手背,把嘴唇凑上去吻了一下,然后抬头问她:“我就住在这一层,你住在哪一间?”
  林西子便起了些戒备心理,审慎地笼统答了一句:“就是楼上。”
  
  Oscar便又低头去吻了一下她的手背,说:“我们是邻居了,这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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