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禅经》里也有讲述:「见一野狐,又见野干,故知二别,野狐大于野干也」。辽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九也补充道:「野干,梵语悉伽罗,此云野干。青黄色形如狗,群行夜鸣,声如狼」,可见淮南「麻狐」形似野狼。
「考虑到淮河的改道,淮南、山东大致相近,可能今天的「麻胡」、狼,同指原来所谓的「野干」。当然,据我了解,「麻胡」最终讹化为狼,应该真正发生在唐代。」
我伸了个懒腰,「再说说其它类似的故事吧,根据西方的研究,认为格林的《小红帽》来自十七世纪法国人佩罗,过了几十年后又发现,这故事有可能流传于十四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
「我现在倒有些怀疑他们研究的真实性了,我觉得小红帽的故事也许来自于东方。既然「麻胡」妖怪的形象,完全可能在唐代产生,而且讹化为狼外婆的雏形,我猜测这个早期「狼外婆」的传说,正是在唐朝五代时候开始,经北方胡地向西方世界传播过去的。
「关于这个凭空妄想,倘若猜测得大体不错的话,那么当时产生的那个「麻胡」妖怪的传说,情节肯定是非常简陋,或许只有妖怪骗吃小孩子的粗糙架子。
后来西传的那个狼外婆在林子里遇到了小红帽,又生吞了真外婆。
「而留在本土的那一只「麻胡」,便逐渐成了敲门的熊精虎怪,而且啃啮起陪伴的弟弟来了。流变的证据,或许还要从西域类似传说的音声上求考。」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个「麻胡」最后都变成了祖母、外婆之类的亲人呢?」林芷颜迷惑的问:「小时候我一哭,老妈就给我讲这个故事,说熊家婆一到晚上就会挨着不听话的小孩子睡觉,然后吃小朋友的手指和脚趾。
「小孩还很天真地问:外婆,妳在吃什么?熊家婆说:乖外孙,我在吃胡豆。 到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我就郁闷了,难道这小孩手指脚趾都被吃了,还不觉得痛吗?有点搞笑!」
「不要问我,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毕竟熊家婆这怪物,我是在妳来找我时才开始研究的。」我苦笑一声:「不过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熊家婆这怪物,说不定真的存在,而且就在这个城市。
「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有一个组织想要利用这怪物做某些事情。至于为什么他们要收集四十九个年龄不超过九岁的童男童女,估计是想要达成利用那怪物的某种条件。」
「切,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不过,那为什么孩子的一家人都会遇害呢?如果只是拐走孩子不是更容易点吗?这样到处杀人,只会把警方全部调动起来搜查,甚至不惜一切的破案,让他们诱拐儿童的勾当难上加难。」林芷颜依然不解。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许久才摇头,苦涩的道:「妳想想,如果一个孩子亲眼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在眼前消失,在眼前自相残杀,他们会怎样?」
「会很害怕吧。」
「不错,会极度的恐惧,会怕的要死,说不定还会陷入自闭状态。」我缓缓道:「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一个人的意志力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嗯,老话了,思想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人生决定命运。」林芷颜插嘴道。
「不管是不是老话,但它确实很有道理。」我又叹了口气:「恐怕为了达成某个条件,那个组织需要的就是这种又恐惧又害怕又自闭的孩子。」
林芷颜托着下巴,学着我也叹了口气:「这些孩子真可怜。」
「好,就这样子,不多说了,我去联系张三,我们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向凌山的那个坐标出发。」
我将车发动,向住的地方驶去。
「为什么要叫上那个混蛋?」她恼怒的瞪了我一眼。
「他身手不错。」我答。
「我信不过他!」林芷颜反对。
「为什么,因为女人的第六感?」我问。
「错,是第七感,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有问题。」她咬牙切齿的说。
「我看妳这纯粹是偏见,都不知道为什么妳老是看他不顺眼。」我耸了耸肩膀,「总之他要去,我信的过他。这件事不讨论了!
林芷颜见我驳回了她的上诉,黑着脸色,一声不哼的生着闷气。我没理她,只是在脑子里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熊家婆啊,或许,它真的就在凌山中的某一处潜伏着,悄悄的待在哪里,默默的等待着什么。那个组织,现在完全可以将
他们定义为邪教,他们利用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不知道在策划着什么。 根据数据记载,明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关于「胡麻」的目击报告了,就彷佛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似的。
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那个邪教真正的用意是……我不禁浑身一颤。
A
那个想法实在太可怕了。如果真的像我猜测的那样,事情,就真的麻烦了。
不管怎样,还是先到老男人杨俊飞给我们的那个坐标去。或许,真的会有惊人的发现。
内心在膨胀,好奇心炽热的燃烧起来。不知为何,突然,很期待这次的旅程了。
第十章 进入凌山
凌山,位于凌山市郊区三、四公里处,绵绵不绝,将整个城市都包围了起来。
它与避暑胜地青城山遥遥相望,相隔也不过两百公里左右。
凌山旧名为胡麻山,因其「每有云气覆顶必雨,验之信然」,改称灵山,后来又觉得灵山这个称呼迷信,在二十多年前再次更名为凌山。
凌山山体面积一百一十平方公里,主峰狼崖海拔二千三百三十九米,为西蜀十大高峰之一。这座山体山势奇伟,古刹掩藏,松竹繁茂,花草竞芳,山泉潺潺,鸟鸣婉转,云雾缭绕之外,更添了几分朦胧,几分神秘,几分新奇。
据说凌山的景观很美,层层远山雾罩真容、陡峭巨石上,劲松傲立岩缝生根。
怪石形象生动有趣,像玉兔、肥猪、山羊、猛虎、顽猴。当地人们常说:「凌山的岩石藏着十二个属相。」
我用卫星地图看过地形,属相确实是有,而且也是天然形成的,只是怎么看怎么都透着一种怪异。
或许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吧。
老男人给我们的坐标,就在离凌山市约有直线距离五十多公里的狼崖中段,位于海拔一千九百五十三米的地方。不过如果实际要去的话,直线的路段有限,而且进山不久后便没有了公路,只能靠双腿走。
不过还好,这条路还算绕过了那段狼群集中的地方,不算太危险。
张三一大早就来了,林芷颜和他大眼瞪小眼,不知为何她老是看他不顺眼,不过只要他们不打起来就不干我屁事。
昨天我就将器材准备好了,用计算机上的卫星地图稍微勾画了一下路线,我很郁闷,这五十公里的直线距离我们至少要走一天半,还不考虑其它不可测的因素。
总之算得上远征了。
由于大部分地方要用腿一步一步的走进去,所以一切器材都以轻、简便为主。
便携帐篷带了两顶,每顶二十多公斤。
毫无疑问,这东西肯定是张三那壮汉背了;食物以及饮水也是必不可少的,张三背;照明设备、电子设备、电池、还有攀岩用的装备也不轻,张三背。
张三苦着脸看着一大堆大概有百来公斤的东西,欲哭无泪。他结巴着,小心翼翼的打着商量:「这些玩意儿几乎都比我的体重还重了,我哪里能背的起。要不,你们分一点出去?」
林芷颜狠狠瞪了他一眼,「你还是不是男人,这点东西都背不了,实在是太没用了,你怎么不找一个脸盆,装上水,自己把自己给溺死。」
这个老女人,嘴巴果然比她的身手还毒。
「算了,照明以及电子设备和电池我背。」我划拉出去了大约三十多公斤的设备,然后说道:「攀岩用的装备,老女人你背。」
林芷颜嘟着嘴巴,做出一副十分不情愿的样子,接过我递过去的装备。
由于一路上有可能危险重重,我还让张三在黑市上弄一些枪枝弹药回来。
没想到他超额的完成了任务。这家伙足足拿回了三枝五六式冲锋枪,以及六百多发子弹。
这可是好东西,中国五六式冲锋枪,正式名称为一九五六年式冲锋枪,近年来也开始改称为突击步枪,是仿制自苏联AK四七型,七点六二MM突击步枪,在一九五六年生产定型,威力强大。
枪长:八百七十四毫米。空枪重:三点八公斤。枪管长:四十四毫米。弹匣容弹量:三十发。射速:六百发一分钟。这种枪直到现在,还有许多军队和民兵在使用。
「干得好。」我拿起一把冲锋枪一边端详着,一边赞不绝口。最近几年越来越喜欢枪这种东西了,对枪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一有空都会到专业的训练场地练习射击,毕竟现在从事的工作,常常都会遇到危险,还是防患于未然好。
「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分配好行李后,张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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