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怕是没人再替你挡一枪了。”吴仕林的长枪抵在安若素的脖子上。
“你照顾司马小姐!”
小方交待了黑妞一句,冲到安若素马前跃上马背拨开吴仕林的长枪,挡在她身前,“吴仁林,你要杀她,就先从我身上刺过去。”
吴仁林看着他,眼神有点奇特,“我早就听说东方小王爷元康十分钟情他的师傅,想不到你为了她真的连命都不要了。”
“是的。现在我很幸福,就算是死。”小方说着回头看着安若素。
她也在看着他,“你不应该跟来,更没必要这样做。”
这边吴仕林冷笑,“安若素,你未免太不解风情了。”
他又道:“东方元康,看来你跟我一样,都是爱上了自己不该爱的人。”
“我跟你不一样,我师傅她也喜欢我。”
吴仕林笑了,对安若素道:“真看不出你有什么魅力,男人女人见了你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
安若素脸色苍白,提气也好像很困难,“我并不想这样,因为我不喜欢欠账。”
“可你难道不明白──有些账,是没有人要你还的。”
“没人催的账就不是账了吗?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你欠了谁,人不知天知。我从不欺人,更不自欺。”
吴仕林哼了一声,“好吧,我现只问你一句话,如果司马天仪的父亲有一天犯在你的手里,你会为了她而网开一面吗?”
“若素从不为私情枉法。”
“天仪可是为你而死的。”
安若素沉默。几秒后──她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告诉你,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一套。”
她略一停顿,“不要说她救过我,就是她生我养我,如果她敢作奸犯科,那也只有三个字──杀无赦!要不,天下还有公道吗?”
吴仕林听得苦笑,“好!很好!”
他转过视线对着小方,“看到了吗?你的这位师傅就是这种人,就算你为她死了,该到怎么对付你,她还一样对你。你还要为她牺牲吗?”
小方看着安若素,中国人最难过的就是人情关,只要面子当前,一切是非都可以被混淆。这就是腐败最大的土壤。这土壤来自官方,也来自民间。于是,法律,就不可避免成为外科大夫。法律的尊严,其实就两个字──公平。所谓法不容情。
于是他告诉吴仕林,“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
吴仕林笑了,“你还真是个情种!”
“我愿意。”小方说。
“可你知道吗,世上最苦的人是谁?就是情种。”
“我高兴吃苦。”
“好!”吴仕林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个情种。算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东方元康,我想求你一件事,你师傅我信不过,她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你,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我办到。”
小方没想到吴仕林会有求于他,“好,你说吧,什么事?”
吴仕林却面向安若素,“安大人,我父亲虽然恨你,却常常以你为榜样教训我,是,我处处不如你,文韬武略诗词歌赋没有一样比得过你,连天仪都不爱我爱你。但有一样,你却比不过我,那就是我愿意为我心爱的人去死,你呢?”
说着,吴仕林抽出一把刀在自己颈上一横──血如泉涌……跟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他的一句生死遗言:“东方元康,答应我,把我和天仪葬在一起!”
情况急转直下,如滔滔江水一泻东流,浩浩荡荡中,却遇上巨礁突兀,一个猛弯急转掀起惊天骇浪!
“为什么?你这又是为什么?”小方震惊之余,跳下马背抱住吴仕林的头。
“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吴仕林喘着气苦笑。
小方看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确实不知道他为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很烦。自从天仪离开我以后。”
小方这下明白了,因为天仪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这世上还有这种傻瓜吗?至少20世纪没有。
“我是不是很傻很笨?如果天仪看到我这样子,她可能就更讨厌我了,我知道她想摆脱我,可我不让她摆脱,她死,我就死。她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上天入地刀山火海……”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他看着小方,“你嘲笑我吧,世上所有的人都嘲笑我吧,说我没出息,但,我终于可以跟天仪永远在一起了。在另一个世界,她会看到我的心……”
小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没有人会嘲笑你,只有尊敬你,真的……”
是的,为她而生,为她而死,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也许是没有出息的,但请不要亵渎他的真诚。比起那些虚情假义的人,他在人品上要高尚很多、纯粹很多。
“生当为豪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很多人的梦想,这两样我一样也做不到,我只想做个情圣,因情超凡入圣,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吴仕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不想谋反,我既不愿动这份心思,也没那份本事。可我姓吴,我无法选择……告诉你师傅,这里暂时没有危险了,上边的所有伏兵都中了毒,你们还可以捱一两个时辰。但,还有大队的人马马上就会来,收拾这里的残兵散勇,并等着伏击索真真的粮草辎重和元贞的抗北大营。天仪不是说我不明白吗?其实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最后我再说一句──很遗憾,窈窕淑女不是我洒的,我也没有解药……”
吴仕林头一歪,气绝身亡。
怎么会这样!
小方欲哭无泪,他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演变成这样。莫非“情”之一字,真的可以叫人生死相随吗?连吴仕林这样的人也不例外?或者,吴仕林本就是个用情极深的人。
这个结局,也令在场的所有人惊愕,谁也想不到胜券在握的吴仕林居然会这样选择。两千将士都折在他的手里,最后的关头,他却自刎而亡。元宝抬起头,果然,两面山头上持弓搭箭的士兵都倒下了。
吴仕林在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次选择,这一点,恐怕吴大将军也没想。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他愤怒地冲到1208室外,正欲拉门,门开了,出来一位女人,她穿一款黑色的晚礼服,肤光容色如千年冰川上泛出的湛湛蓝光,冷艳不可方物……
他当初的那种感觉用黑妞话来说是: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
这两者是相似的。
在他见到安若素的画像时,她蛾眉星目,神态清逸,森森然如千丈松,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肃穆之气……这也恍然是20世纪的龙琪,她身上那种气韵,如秋天掠过田野的风,因富有而从容因成熟而镇定,却又不无肃杀之感。
这两个人,何等的相似!
小方抬头看着安若素,对方的眉宇间恍然似曾相识。难道,他对安若素的喜欢,竟夹杂着对龙琪那种隐隐的渴望?
不!
小方竟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弹跳起来!不可能的,不会的。他歇力否认。唉,他忘了,越是拚命狡辩抵赖的嫌疑犯,越有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人有时最怕听到的,不是噩耗,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话。
“你怎么啦?”安若素诧异地看着小方,轻轻地问道。
小方盯着她,她除去了头盔,露出一头长长的秀发,乌黑发亮──龙琪可是一头短发。而她的身后,是一株开得正盛的桃树,花瓣葳蕤,烈如火焰,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这是春天,是战场,是远古的大唐,与20世纪那个龙琪没有关系。
“没什么。”小方慢慢地坐在岩石上。
“我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小方不明白她问的为什么是这个,只好摇头,他确实是不记得了,“对不起,我忘了。”
安若素笑了,“那年你才12岁,我当时正在天柱峰下的一个小酒店中吃饭,你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对着我就喊:姐姐,你快跑,有人要杀我!我觉得很纳闷,有人要杀你,干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跑?”
小方听到这里也觉得纳闷。
“只听见你说:有人做了坏事怕人看见,若有人看见,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的!噢,原来是这样,他怕杀他的人看见我,连我也一起灭口。一个小孩子,在危难之时竟有如此胸襟……”
“于是你决定救我?”小方接过话头。
“对,谁要杀你,我就杀谁!”
谁要杀你,我就杀谁!这话好让小方感动──原来,她曾给过他这样一个承诺。几乎同时,他蓦然想起几天前龙琪为了救他撞死过一个人。
“我杀掉那些追杀你的人,把你带到我的住处,你受了伤。那时我住在湖边的一个小屋中,四周芳草萋萋,湖中烟波浩渺,风光绝好,只可惜我们谁也不会做饭,顿顿清水煮鱼虾……”
“可是我们很快乐是吗?”小方猜都能猜得到。
“对,很快乐,你还发誓说你日后一定要学会作饭炒菜,每天做给我吃。”
“但我们不久就分手了,是不是?”
结局是可以猜出来的,因为上天给人的快乐是有限的,幸福总是难以到手却转眼即逝。小方盯着岩石边的一簇野花,花木无忧,开得缤纷绚丽。而这一刻的粉黛浓艳,也不太会长久吧?
“我不能把你带在身边,我还有事要做,我问你家在哪里?你说你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不欲为外人道的故事,可你才12岁啊!我倒是很想知道,但你若不说,我就不问。后来我按你的吩咐把你送到江南金家,一晃就是4年,我已在刑部任职员外郎,那天一上朝,皇帝陛下就颁了一道圣旨,命我收一个叫东方元康的少年为徒。我……”
“你很不愿意是吗?我当初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是吗?”小方问。
安若素点头,“我是不愿意,因为我跟贞娘不一样,她有兼容并包含污纳垢的雅量,我不行,我是一池清水,一向好洁独行。但王命难违,待收徒之日见到你,尽管你长了一截,双眼也已经失明,我还是认出了你,于是奉旨收徒成了心甘情愿。”
“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小方激动地问。
“是的,一者我了解你的人品,二者,你身上负着一个命案,于公于私这付担子我都不可推卸。”
“后来我就成了你的徒弟?一直跟着你?”
“是的,有时我到出外巡查各地冤狱,你也跟着。你还真的学会了炒菜做饭,你说你被圈禁的那段日子,尽管双眼失明,却苦练厨艺。你的手艺真的很好,有些菜谱连御膳房的师傅都琢磨不出来。”
“那你,很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小方总算拐到“正题”上来,他很想知道安若素对他是一种什么态度。
安若素微微一笑,“你很听话,因为我是你的师傅,你总是对我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从未有过一点违拗。”
小方看着她的脸,想,这恐怕不只是因为师道尊严吧,更多的,是元康对你的爱慕之心。他说:“我以后也一样对你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小方悄悄将“一点违拗”改成了“半点”。
“真的?”安若素正色地问,转头盯着小方,“真的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我发誓!”
“好,那我现在命令你,马上原路返回,拦住索真真的军需队伍,告诉她安若素的先锋部队已经全军覆没,让她迅速传信给元贞,先除内患,再抗外敌。情势危急,一定要果断。”
小方这才明白他安若素此时此刻为什么话说当年,原来为的就是让他离开这里。她的御人之术确实是历练得出神入化,草蛇灰线暗暗铺陈有意无意之间就请君入瓮将他逼到了牛角尖上──
“那你呢?”隔了很久,他才问出这么一句。
“我是钦封的先锋官,还未出国境就已全军覆没,我还能回得去吗?再说,叛军马上就到,我能拖一时就时,挡住这些亡命徒,为大军赢得一分生机。”
“他们有好多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安若素说着站起来,雄风凛凛。她就是那个“夫”!
“你不是中了毒吗?”此刻小方已顾不得瞻仰她的英雄气慨,他所考虑的全是求生的细节问题。
“窈窕淑女并没有吴仕林想像得厉害,首先它这个名字就没有杀气。你想,淑女哪能斗得过泼妇?况且孔雀庄园制毒是为了自保而不是害人。”
“你是说你的毒已经解了?”小方不信。
安若素点头,“我和真真她们都吃过神农谷淬炼的灵药,百毒不侵。”
有这么神吗?小方犹有疑惑。
安若素却顾不了他的态度,她招了招手,元宝月芽走过来,捧上纸砚笔墨,这些东西她们居然随身带着。黑妞也跟了过来,但她却没有站在小方身边,而是立在安若素身后。
安若素铺开纸笔,文不加点一挥而就,写好给了元宝,元宝将其卷成一团放入竹简再用火漆封好,加盖上安若素的先锋玺印,又递到安若素手中。
“元康!”安若素叫道。
小方知道,分别的时刻来到了。不论他是多么不愿意走。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能!”
也许是安若素回答得过于肯定,小方疑惑起来,“不会是下辈子吧?”
“不,就在这辈子。可是──”安若素叹息一声,“如果废太子真的登基,那反贪司的每一个人都脱不过杀头大罪,就算躲过杀身之祸,也将流落草莽,过一份三餐不继颠沛流离的苦日子。而你是世袭王爷,爵位不会有变,那时的我们身份参商,天上人间,流水落花,见又如何,不见又能如何?”
原来,她顾虑的是这个。
“我不管自己是什么王爷,也不管你日后会如何,总之一句话,你若死了,我也会死,你若活着,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如影随形。”
“我不想连累你。”
“我愿意让你连累。”
安若素摇头,“死有时倒很容易,活着,就太难了。”
是啊,富贵尊荣一去,活着还会容易吗?纯粹没有过也就罢了,但若得到又失去,仅那份失落,也是折磨人的。
小方明白,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答应你,不管以后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不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我也不稀罕作什么小王爷,苦日子也是人过的,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高兴。我能养活你的,我是男人,日后有我的,就有你的。我什么也不想,只想守着你,看着你,每天听你的呼吸……”
安若素听着这番直抒胸臆的真情告白,笑了,“真的吗?那我要是受了伤,变成丑八怪,变成瞎子、瘸子、聋子呢?”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永远不会改变。”
“可是,”安若素轻轻地说,“你明白吗?这一仗若废太子赢了,我们会成为朝廷的叛逆,史书上将称我们为侫臣,千古骂名,纷至沓来,遗臭万年,祸及子孙,你受得了吗?”
侫臣逆贼,对于讲忠孝节义的中国人来说,是最可怕的恶名。
如此恶名加身,你受得了吗?
小方沉默,自古英雄好作,一条命零落成泥碾作尘,犹有香如故,流芳百世,光耀门楣,福被子孙;可有些人,尽管有英雄之举,却被世人误作枭雄,真相永无人知,遗臭万年,千夫所指。正所谓生命易舍,恶名难当,如此付出,到底值还是不值?
“既然这样,”小方说,“你可以不要管什么朝廷,你是你自己的,我们走。”
朝廷对不起你,你又何必要对得起它。
安若素看着小方,“元康,你记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我可以不管朝廷之事,但我不可以不管天下事。天下安,百姓也许得不到多少益处,但天下乱了,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国有危难,有权有钱者都可以跑掉避祸,可老百姓他走不了,他们的双脚已经被贫穷捆在这块土地上,他们手无寸铁,我何以忍心?再说,我若一走,我也就成了百姓,身为百姓,我也一样希望有个好官为天下人作主。那现在轮到我了,我岂能一走了之?”
小方被她说的脸上一红。
安若素叹息一声,“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但由谁来做?你自己都放弃了,你还能指望谁?”
小方被她说的心里充满感动,怪不得那位东方元康会痴心于她。
安若素轻声道:“这次过后,怕又是一个乱世,墨吏横行,饿殍满地。真的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那,就让我坚持到死亡的前一刻……”
“还有我。”小方说。
“你没有必要掺和这事。”
“不!”小方一字一句地说:“不管世人如何看我,我只求问心无愧!”
就算是身败名裂,就算是遗臭万年,只要作了应该做的,就是问心无愧的。
安若素看着他,眼中流转出温柔的波光,小方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他的心,在这一刹那,很平静、很安详、很满足,眼泪,也随之流趟出来……他们是心心相印的,他是这种人,她也是。就算要分别,这种分别也是幸福的,因为彼此找到爱的归宿,找到了心灵的家园,即使日后分隔千山万水,也将不会有所缺憾。
远处,急促的马蹄声和兵刃的撞击声已经轧轧刺耳,叛军渐渐逼近。再也不能逗留了。
安若素把封好卷宗郑重地放到小方手中,把二者一起握紧,一字一顿地说:“上路吧,无论如何你也要记住,这,是用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换来的,你一定要将它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听她如此说,激动的小方突然迷糊起来,什么是“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生命可以理解,自然是安若素的生命,但清白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什么叫“它该去的地方”?直接说送到元贞手里不就行了吗?他满心疑惑,觉得安若素好像话里有话,他不由看着他的丫头黑妞,只见她站在安若素身边猛点着头,说:“是的,是的!你一定要记住安大人的话。”
这更让小方疑惑,她不是他的丫头一直在维护他的利益吗?怎么现在跑到安若素那边去了?小方想不通,但现在不是细想的时候,他握紧那个卷宗,郑重发誓:“人在信在,人不在,信也在。我一定会把它送到它该去地方。”
安若素看着他,“如果……你后悔了,你可以把它扔掉……我不勉强你……”
“你不相信我?”小方受到极大的伤害。
安若素摇头,“你知道这是一封什么信吗?我是要告诉元贞,要她不要再犹豫,不要顾及皇帝的态度,若他还是决断不下,就把他先控制起来,悄悄除掉废太子,釜底抽薪。然后让太子登基,皇后协理朝政。十万御林军全在贞娘手里,当断则断。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什么?控制皇帝,杀废太子,这不是形同谋反吗?小方吃了一惊。这可不是儿戏。当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所以戏台上的他永远糊着一张大白脸。
“是!”安若素并不否认,“从表面上看,的确是在谋反。所以,这封信绝不可以落在第三者手里。”
“可是……”小方想起昨晚元贞和东方王爷的那一番议论,更清楚封建王朝严酷的专制。
“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担着多么大的干系?就算成功,皇帝陛下也会怪罪于你,万一输了,你们可就全完了。废太子他更有理由杀掉你们。”小方不无担忧。
“现在只能这么做,否则,天下将要大乱,死的人会更多。”
小方默默地看着她。在心里,他是赞同她的。
安若素说:“所以我问你,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不希望再有人作无谓的牺牲。”
“可是,你呢?”
“我?”安若素笑一笑,“我说过了──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但由谁来做?如果谁都不做,那这个世界,还有得救吗?”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既然有些事一定得做,那轮到你,你就上吧。生而为人,总是要担一点责任的。躺在床上不也是死吗?
小方说:“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做这件事吧。”
“可是你明白吗?你这一走,就没有回头路了。”安若素看着他,瞳仁又黑又亮,深幽幽的。
“我不需要回头路,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小方回答。
“其实,我更想让你得到幸福,一种平安平淡平静无波无澜的幸福。可──”
“可对我来说,没有比跟你在一起更幸福的。”
“真的吗?”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真的。”
“可是你这一去,真的就不再是王爷了,前面等待你的,是剥夺爵位,甚至圈禁,甚至杀头,你所有的荣华富贵锦绣前程,也便如一场春梦,了无痕迹……这不算,死后还要身败名裂,还要带累你们东方家一百多年忠心不贰的清誉。”
“你不要说了,不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那好,”安若素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也握住那个卷宗,“请你记住,爱护它,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除了你自己,不可让任何人打开,也不可让任何人知道。它,事关生死。”
她的神情是那么的急切,而她的双眼则是那么的幽深,深不见底──她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小方心中的疑惑更浓了,好像这不只是一个告急的文书,而是一封生死攸关的契约!
“是啊是啊,安大人的话你一定要记在心里。”黑妞也赶快帮着强调,这一刻,她好像不是元康的婢女,而成了安若素的随从。
“你们是不相信我吗?”小方再一次地问。
“我信你。”安若素握了握他的手,“多谢,元康,不少人的生死,就押在你手里了。”
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
“生死存亡,我们就看你的了!”这是黑妞的最后一句话。
“不谢,你们保重!”这是小方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们就分手了。
小方走上一道山坡,回过头,看到叛军已经进了山谷,披尖执锐,战马长嘶,两面的山顶上也黑鸦鸦地爬满了手持弓箭的兵卒,刚才压满他心怀的疑惑突然一扫而空,他的心里涌上一种痛。椎心刺骨的痛!──如果说同生共死是快乐的,那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去死则是人间最惨痛的!
他停住脚步,他想弯回去,他不想看着她死。
可是,她说了──“请你无论如何也要记住,这,是用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换来的,你一定要将它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噢,原来,她就是怕他不肯走,怕他再弯回去,所以才那么再三吩咐的吧?──小方以为自己明白了。而等他真正明白以后,他心中的那份滋味,简直比十三香,还多出几味。
他迈开大步,走的更高一点,再回过头,只见从两边的山头上飞下无数枝箭,像饥荒年间的饿疯了的蝗虫,遮天蔽日,连珠炮发,齐齐向谷底的安若素她们射去。元宝月芽黑妞以及活着的将士都站在安若素的周围,用手中的枪挑开箭矢,有的箭被折成两断又返射回去,山头不断有叛军兵卒掉落下来,原来的血流还未干涸,新的血迹又铺张开来,两面山坡被血染红,与盛开的桃花互相映衬,如丹蔻流朱,肜云弥漫……
僵持了一阵后,元宝月芽黑妞她们身中数箭,被扎得如同刺猬,遍体开花,血珠四溅……终于,整个战场上只剩下了安若素,谷底的叛军还有山顶的兵卒嗷嗷叫着让她束手就擒。
她怎么办?
小方走上更高的山坡,他看到安若素双手一举,身上的铠甲竟然像爆竹般炸裂四下扬洒,露出她洁白如鹭的素装,风将裙裾吹得翩然流转,如琼林瑶树,尘落漫飞──
她真的飞了起来,御剑凌空,如驾着蓝色的闪电,灼然玉举,那纷纷射向她的箭矢被卷入她的袍袖,又折成同段甩了出去,连同她的剑光所指处,大批的兵卒从山岩上滚落,如蛋碎瓜裂,粘稠的血浆像倾盆大雨喷涌而泻──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小方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安若素一个人,就像一根定海神针,镇住了大队的叛军。
撕杀结束了,安若素一人站在桃林中,她的身前身后,尸横遍野,断箭残枪,她赢了,但漫天的杀伐之声惊了天地之祥和,只见桃花纷纷坠落,野花四下流散,整座山谷,落红成阵,铺天盖地,随风漫延……
端的是一幅壮美的图画!小方血液澎湃,我要不要回去找她?
正想着,又听得远处一阵的兵戈撞击之声,隐隐还有战马嘶鸣──叛军又来了!小方知道自己没法再回去了,天色已近黄昏,天边的彩霞血一样红,索真真她们明日一早上路,信息一定得先预先传到。
小方留恋地最后一次回头──安若素如一座静默的山峰,俨然清峙,无数朵桃花在她身前身后翩然纷飞,而那呐喊撕杀声,愈来愈近,真是──金戈铁马,落英缤纷!
她用她的生命为这个世界拼出一幅最壮怀激烈的画面!
小方将那一幕深深地刻进脑海,永生不忘。
他把那个卷宗放在自己最贴近心脏的地方,连滚带爬地下了山,此时,月挂中天,星斗摇落,远远地,听到了鸡鸣犬吠。他一定要赶在索真真出发前将这份至关重要的信函交到她手里,让她们早想良策。
他沿着官道一直走,走了很久,突然发现,他迷路了!他好像走过这里,而居然,又弯了回来。他急得快哭了,我怎么这么笨呢?
他索性一屁股坐在路边歇息起来,他需要彻底的清醒,这几天,他接受的信息太多了,就像填鸭一样,反贪司、元贞、安若素、北上御敌、东方元康、太子、废太子……这些东西全搅成了一锅粥,糊里糊涂。他需要清醒条理归划。
坐了一小会儿,他站起来,只见月华如水,飞光千里,把路两边的农田、远处的茅舍、隐隐的小桥、潺潺的小河都照得如同画一般,他吸了口清寒的空气,憋足劲,迈开大步又上路了。又走了不知多久,天光大亮,他突然发现眼前有一堵墙,这堵墙很长,很高,像是城墙,啊,我到了京城了,小方一阵激动,但他找不到城门,他只好沿着墙着走,又是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扇,一扇巨大的门,他欣喜若狂,飞跑过去,边跑边喊:“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他到了门前,使劲地一推,门开了,一支冰冷的手枪指住了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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