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来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化功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环撑的裙子的时代(指十八、九世纪。)。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对警察就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白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作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而把你的故事放在那个地点,那么你就不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犯错误。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的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歇洛克·福尔摩斯基本上毕竟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叫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称为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远。按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直到1930年左右。实际上这个时代至今仍旧存在。所有已出版的侦探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仍信奉这一时代的巨人所创造、所改进、所完善的,并且作为逻辑推理的问题兜售给世人的公式。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但不要吃惊。这只是说说而已。我们不妨采肴一看这门文学的一部得意之作,一部掌握了噱弄读者而没有欺骗读者的艺术的公认杰作。这部作品叫《红房子疑案》,是A·A·米尔内写的,亚力山大·伍尔科特(真是个爱夸大其词的人)誉为“三部空前绝后的最佳疑案小说之一”。这样的赞词不是轻易说的。这本书出版于1922年,不过确是没有什么时间性,完全可以拿来在1939年7月出版,或者稍加修改,拿来在上星期出版。它一共再版了十三次,用原来的纸型印行了大约十六年。不论什么书都很少有这样的情况。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文笔风趣有点象《笨拙》杂志,行文流畅,造成一种错觉,其实并不象表面看来那样自如。
它讲的是马克·阿勃莱特在他的朋友面前冒充他的弟弟罗伯特的故事。马克是红房子的主人,这是一座典型的英国乡间宅邸,花草遍地,大门口还有一所看门人的小屋。他的秘书鼓励、怂恿他冒充自己的弟弟,因为如果他冒充成功,他的秘书就要下手杀害他。红房子一带的人谁也没有见过罗伯特,他去澳大利亚已有十五年,他们只知他有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的名声。有一封罗伯特寄来的信曾经谈起过,但从来没有拿出来过。这封信说他要来了,马克已作了暗示,这不会是件愉快的事。有一天下午,传说中的那个罗伯特来了,向两个佣人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同,给带到了书房里,马克(根据后来传讯时的证词)跟着进去。接着就发现罗伯特躺在地板上死了,脸都有个枪弹洞,马克当然就此消声匿迹。警察闻讯赶来,怀疑凶手一定是马克,把尸体搬走,进行调查,接着进行传讯。
米尔内是意识到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既然马克一扮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因此就把马克的胡子剃去,把他的手弄得粗糙(根据证词——“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用了粗哑的嗓子和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的。因此这一切东西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因此米尔内想方设法拚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演这个角色非常彻底,连袜子和内衣都换了装(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象一个江湖演员为了要演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如果在读者那里能得售(销路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内估计他就站得住了。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别的什么都算不上。如果情节牵强,你就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小说,因为它没有故事。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如果冒充身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内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与这故事。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弱点,他连其中一项也没有考虑过。不经心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一、验尸官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却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阿勃莱特。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只要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否则就是玩忽职守。
二、既然马克·阿勃莱特已告失踪,而且有杀人嫌疑,不能为自己辩护,那就有必要找到他在谋杀害发生前后的动向的证据(还有他身边是否有钱可以逃跑);然而这种证据都是最接近谋杀案的人提供的,没有旁证。在没有证实之前,这就必然是不可信的。
三、警方经过直接调查,发现罗伯特·阿勒莱特在他家乡的村子里名声不佳。那里一定有人认识他。他没有把这样的人带来传讯(故事在这一点上站不住脚)。
四、警方知道,罗伯特此来有威胁的成分在内。这与谋杀案有关,这一点他们势必知道。但是他们没有设法调查罗伯特在澳大利亚的情况,也没有去弄清楚他在那里名声如何,有什么来往,甚至是不是真的到英国来了,是同谁一起来的(要是他们调查一下,就早会发现他死了已有三年了)。
五、警方医生检查了尸体,胡子是刚刚刮掉的(露出的皮肤未经日晒),粗糙的手是不自然的,而且身体是一个久居寒带、生活优越的有钱人的身体。而罗伯特却是一个粗人,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十五年。医生所得知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可能没有发现尸体情况与此相矛盾。
六、衣服是手机的,口袋空空如也,商标都拆掉了。但是穿这衣服的人总有个身份。完全可以断定,他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但对这可疑之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且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这是可疑的。
七、有一个人失了踪,他是本地的一个著名人士,在太平间里的尸体很象他。警方不可能在一开始时就先排除失踪的人就是死人这个可能性。没有比证明这一点更容易的事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令人不能置信。这是为了使警察显得是傻瓜笨蛋,好让一个鲁莽冒失的业余侦探拿出一个假的答案来一鸣惊人。
这个案件中的侦探是个满不在乎的业余侦探,名叫安东尼·吉林汉的小伙子,目光炯炯,满腔热情,在伦敦有一所舒服的小公寓,气度有点自命不凡。他担任这项工作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碰到本地警察忘了笔记本,他总是在场为你放劳。英国警察似乎颇能容忍他,他们一贯有这种好脾气。但是我一想到要是他落到我们家自己城里的警察的手里,我就不寒而栗。
这门艺术有的是比这还要说不通的例子。在《特伦特的最后一个案件》(常常被称为“完美无缺的侦探小说”)中,你得接受这样的前提:一个稍一皱眉就会使华尔街索索发抖的国际金融巨头,为了要把自己的秘书送上纹刑架而策划自己的死亡,而且那个秘书给逼得走投无路时竟能保持高贵的缄默,也许那是他身上的伊顿使风(伊顿公学是英国一所最著名的贵族子弟中学)。我认识的国际金融巨头很少,但是我想这本小说的作者如果可能认识的话,他所认识的就一定更少了。
另外有一个例子,是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在他不太想入非非的时候是他们中间最稳健的一个)写的,其中的凶手依靠化妆之助,在时间上作千钧一发的安排,采取非常巧妙的躲闪行动,冒充了刚被他杀死的人,因此能在远离作案的地方复活出现。桃洛赛·塞伊尔斯也有一个例子,其中有一个人深夜在自己的屋子里被谋杀了,谋杀的方法是用一种机械发动的重物把他压死的。其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总是在这个时候打开收音机,总是站在收音机前的同一地位,总是俯身弯腰到这个距离。要是稍许朝前或错后一些,那么观众就要退票了。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老天爷帮了忙。一个谋杀犯如果需要老天爷帮这么大忙,他就一定选错了行业。
阿加莎·克里斯蒂有一个故事(指《东方快车谋杀案》),主角是那个谈话用直译过来的小学生法语的聪明过人的比利时人赫尔克里·波洛先生。
小说推荐
- 邪恶催眠师3:梦醒大结局
- 事实上,催眠术早被用于各行各业,心理医生用来治病救人,广告商用来贩卖商品,江湖术士用来坑蒙拐骗…意志薄弱的人、欲望强烈的人、过度防范的人,都极易被催眠术操控。在街头实施的“瞬间催眠术,可以让路人迷迷糊糊地把身上的钱悉数奉上;稍微深一些的催眠,更可以让人乖乖地去银行取出自己的全部存款;而如果碰到一个邪
- 侦探推理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51章
- 夜太长,爱无眠
- 轻轻松松月入万元的兼职,阮一唯砸了进去,第一次见面,沈先生意欲未尽的说“我喜欢泪水多的女人”第二次见面,沈先生说“你不愿意给我穿裤子,我倒很乐意给你穿”沈先生就是这么随便!随便起来不是人-阮一唯觉得自己啥都不好,失婚失足的妇女一枚,可偏偏被沈先生看中,床弟之间,情到浓时,她问的最多的是“沈先生,你爱
- 都市言情桐陌完本
- 最新章:新书《晚安,教授大人》欢迎大家入坑。
- 余生长眠
- 我和陛下又吵架了,当着众臣的面“怀柔”十年了,极少有人唤我这个名字。我站在这高处,看着他一点点走到我面前,我以为,我会看清他年岁间,愈发俊秀的容颜 可叹,朝阳起身,他站在我面前,愈发模糊,距离咫尺,却看不清 作者:慕九漓所写的《余生长眠》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
- 都市言情慕九漓连载中
- 最新章:第四十一章:繁华三千皆顾君
- 施主快醒醒
- 此文出版名《施主快醒醒 芳菲四月,希音抱着我在院中同赏桃花 我问“出家人不近女色,你为何还能喜欢我 希音轻啄我的额头,淡笑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我不解“这话什么意思“原本是佛,遇上你,我便成了魔 这是一个妖孽的(假)和尚拐带女施主的故事 PS:架空YY,考据党、咬文嚼字党请绕道《施主快醒醒》由北京魅
- 都市言情碧晴完本
- 最新章:65 小番外
- 快穿:男神,你醒醒!
-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1v1】某穷系统只花了一分钱,成功钓住同样穷的菜鸟特工丁小珂【宿主,组队去男神梦里挖矿吧 一人一统兴风作浪,终于引起某男神的注意 丁小珂(后退“之所以在梦里抱你亲你吻你…都是为了满足某小污统的不良癖好!我发誓,我对你没有半点觊觎 男神微笑“牵个手,一百万 丁
- 都市言情好大一只坑连载中
- 最新章:第173章 师兄如此多娇(32)
- 快穿白日梦:男神,醒醒!
- 泠枝被一个白日梦系统赋予了造梦师身份和一言难尽的超能力,进入光怪陆离的梦境中完成主角梦走上人生巅峰。怎么当上主角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爽怎么来。事实证明,做白日梦一时爽,一直做白日梦一直爽 直到泠枝遇到了这个让她不爽的万恶之源 某热衷于扮猪吃老虎的玩意儿“你想一夜暴富吗 泠枝“想“你想功成名就吗“想“
- 恐怖灵异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242章 我的世界(完)
- 双世冤家:皇上醒醒你是我的
- 这里是灵力主宰的世界。身为废柴的洛云汐曾经的愿望,是嫁给她的太子哥哥,一辈子相夫教子;奈何天不遂人愿:亲姐妹联合外人想将她逼到绝境,她偏要杀出一番天地,不让人小看 而心怡她的君千澈,最近也觉得内忧外患:外有“歹人惦记心上人,内有心上人撒娇耍赖不认帐。君千澈有时很想抓住洛云汐关上房门好好教育一顿,但是
- 都市言情机灵小兔连载中
- 最新章:第七百零七章 婴儿爹爹
- 全球觉醒:从觉醒虚空恐惧开始
- 公元前485年,老子骑牛西出函谷关,一路紫气纵横三万里,老子的先天魂灵道尊超凡入圣,成为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圣人 公元前474年,孔子周游列国,收徒七十二,助弟子觉醒先天魂灵—儒,后孔子被尊为儒圣 公元前221年,嬴政觉醒先天魂灵—祖龙,历时十年,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号称千古一帝,自称“始皇帝 懵逼的宁
- 网游小说对抗路虫子连载中
- 最新章:发新书了
- 超能觉醒:无法觉醒我只能去修仙
- 穿越到一座“超能觉醒”的平行世界,却发现无法觉醒,无法练武怎么办 不要慌,咱们还可以修仙 你是火系超能,控火之术炉火纯青,无惧火焰 试试我的三昧真火如何 你是雷系超能,攻伐无双,五雷正法听说过没 啥 金系身体能金属化,土系防御力无双 我九转玄功第一层都比你强“等等,怎么还有控剑系觉醒者“那我只能祭飞
- 玄幻小说哎哟啊连载中
- 最新章: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