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帅帅的仆人

34 第三十三章


    很久没长评了!文章我从头读到尾的,真的是没的说!女主从自己的遭遇和身为女人的浑然天成的母性,一开始便鬼使神差的在无意间久了男主!
    男主封闭的心,不会轻易的对女主敞开,开始只是以得到一个能对主人比较好的奴隶的眼光去看待女主,而后又身怀忐忑,怕女主随时因为外界的原因而转卖他人!
    男主又被毒药控制,而身不由己,通过女主的男主的解毒中,男主体会到从不曾体会的关怀与信任!
    解毒以后让男主真心相对,女主从而让男主打开心扉,进一步发展着暗暗的情愫!
    女主从小寄人篱下,受够被人白眼,自知时间冷暖!对于男主自是同情开始,同时女主又不小心穿越到未知世界,面对一切的陌生,心中的凄苦当然是不能严明!
    正当此时,有着相似遭遇的男主出现,可能是出于同情和无依无靠,命运的锁链开始将两个人连在一起,而且越来越紧,两个人从开始的一无所有到用双手共同创造的未来,也许这样的感情早已超过了爱情,更有相濡以沫的友情和亲情,对于两个从来没有亲情的人这份无血缘的亲情更是牵绊两人一生的红线吧!
    大人写的真的很好,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还希望不要让两个人相互虐的太狠就好!
    我会继续天天追问,希望大人快点更新吧!(483字)
    其实我是被文案吸引的接了这文的,但点进去以后我就无言了。作者大人,我自认还是不挑剔的,但是你的错字让我实在是避无可避。它们是多么的有喜感啊。我简直无言以对。
    受人闲气受得多了——闲气是什么,吃饱了撑着放出的体气么?被熏了那么多,女猪脚的呼吸道确定不会出问题?
    哪有整天就倒在一处断臂残垣靠要饭过一辈子的道理——同志,你这是小白穿越文,不是惊悚文,断臂都出来了。
    禀着这个信念——我没话说了。
    无比恢心又气馁——好吧,我看到你,我也很灰心了
    脑中已经浮现出惨糟毒手的画面----悲惨的被毒手拿去酒糟了吧。
    无比恢心又气馁——好吧,我看到你,我也很灰心了。
    这也太恨点儿了吧?——我说姑娘,你能认真点儿不?
    于是,这是第二章的半截里我揪出来的错,到后面我已经不想纠正了,疲乏。我想说,姑娘,其实我不挑标点符号,就算您用半角,我也不介意。错字,输入法抽了的时候,难免一篇有那么两三个,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章章都是这样,我会觉得你太漫不经心了。
    再来,是文章的一些逻辑问题。
    可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虽然我已经很注意的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很丑的男人,可我这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大字不识一个的弱小丑男子,根本连个瓜毛都摸不到,所以找工作对我来说基本就成了一句空话。
    我没记错的话,女猪脚是一个高中毕业生,何来的大字不识一个之说。就算她只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也不会到大字不认识一个的地步吧。好吧,虽然古代人的字跟现代有很多不同,但是基本的阅读能力还是有的吧?主角不是玛丽苏,她穿过去,肯定不会写毛笔字,下笔肯定全都跟鸡抓的似的。但是绝对不会如此ORZ不识字,莫非姑娘你是穿到了青铜器时代?那你怎么听的懂人家说话的?
    虽然升为了平民,又有了仆人,可人还是人,一天没吃东西的我一回到破屋里就倒在了土炕上,一点儿劲都提不起来了。原来与我同住的那些贱民在我回来之前就都离开了,这就是阶级,贱民不能和与他们不同阶级的人同住,除了为奴。
    看到此处,我顿时肃然起敬,这古代的信息产业真是发达啊,在城里刚刚发生的事马上就传回了与女猪脚同住的人的耳朵里,连他们的面都没见着他们就自动闪人了。
    这点也就罢了,我们忽略,但是,作者姑娘,在古代,平民害怕高等贵族,对于身份低微的贵族,他们更多的是不屑。因为这类人他们生活在社会阶层的夹缝里,既没有很高的地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又无法跟平民融入到一起。其结果是他们什么也不是。空有一个头衔。而你所谓的平民跟贱民的定义其实就跟这个差不多。穷疯了的人你就不要去抢他最后一口饭,因为他会为了这口饭跟你拼命。如果贱民不能与平民同住,他们会做的正常选择是一起把你的女猪脚赶出去。毕竟,他们离开了这四面都透风的破屋子,就无家可归,真的只能风餐露宿了。尤其这天气还冷,怎么考虑,也是他们联合起来抵制你的女猪脚。你不要又说这是阶级问题,历史上起义造反的,大半都是被压迫久了的农民。生活整日饥寒交迫的人,是不会有那么多信条可言的。
    很必然的、我无可避免的、又有那么些小小好奇的,我看到了阿木那……怎么说呢,小巧又可爱的下/体。可怎么……好像又不是那么小了呢?难道第一眼是我眼花了?
    对不起,我看到这句时我真的扛不住了,我雷的风中凌乱。一个心理正常的女性,还是个小处女,看到男人的那个东西,居然说是小巧又可爱的……女猪脚,你神智清醒吗?我相信任何一个大脑正常的女人即使让她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解开男人的裤子,她都会三思而后行,何况看到那个东西居然还说可爱,囧啊,以常识来判断,无论如何,那个东西也不能以可爱形容吧。
    目前的最后一章……我想说,作者姑娘,请不要动不动就宰牛啊,这不是水浒传,你想造反就来半斤牛肉。古代重农轻商,即使你是架空,牛也是耕田的唯一苦力,谁敢宰牛肉吃?不要告诉我你有拖拉机这种东西。女猪脚有胆子叫牛肉,还得让老板跟厨子有胆提着脑袋帮她宰头牛,其实你来盘白切肉不就行了么。至于醋,这更让我绝望了。中国是世界上谷物酿醋最早的国家,我没记错的话,汉代的时候醋就开始普遍生产了……架空是可以,但是请不要贬低老祖宗的智商啊。
    女扮男装,这是一个很古老的话题。女扮男装不被认出来的,那都是电视里的狗血剧,就算是李宇春童鞋,你也看的出她是个女人。女主长的再不济,也不会面容粗犷外带个喉结吧。阿木,你居然认不出她是个女的,你让我很绝望啊,何况两人都抱在一起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就算她瘦的前胸后背都让人分不清楚,那前面总该有两个小丸子的。不过,基于作者的文章基础建立在“女猪脚必须女扮男装”的基础上,我们将这个问题忽略比较明智。
    砖头扔完,接着是花了。
    这个文案吸引了我进来,因为作者姑娘很有勇气。但凡穿越,百分之50以上是玛丽苏,剩下的,大半都是穿了个妃子皇后,皇亲国戚,稍微次等的,也得是个尚书之女。再不济,直接穿到青楼了,那就是绝色倾城,然后被一个富可敌国的美男买走之类的,极少数穿成了个普通人,小家碧玉,那也是衣食无忧,至少能温饱。穿成乞丐的,是在有创意,有勇气,而且是敢于掉价的拿第一人称写,对于这点我真的很佩服。
    男猪脚也很有个性,最近看多了神仙哥哥妖孽男,出来个木头男猪脚,也真是不容易。还要如此弱势,被半文铜钱卖掉,一片遮羞布,楚楚可怜娇弱状。而且将弱势发扬光大,来个戒毒剧情,其实有点狗血,但让我顿觉女猪脚有了亮点,她虽然不是玛丽苏,一样也可以拯救美男子。1V1的写法在这个世风日下的社会力也不容易啊,现在都流行NP了。作者姑娘踩着一些冷门反其道而行之,文章没有惊心动魄的大起大落,却捎着丝丝缕缕的温情,穿越文里难得一见。
    其实还有很多想说的,无奈我自己要去更文了,欠着债啊。这个文的构思其实让咱很想给两分的,但是作者姑娘你的错字实在太多,让我囧了又囧。所以我给了一分。
    此评来自观光团实习7号吐槽娘
    总体评价:情节很温馨,男猪脚很可爱,逻辑的严密性上有待考量,总体来说不失为一篇可圈可点的穿越文。
    (24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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