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爱独宠:兰陵王妃

第111章


仿佛听懂了我的话,狼王绿眸中有暴戾而天真的光芒,轻声呜咽着,舔去我颊边的泪。
    泪水肆流,仿佛不会枯竭,只有眼前这无言的生灵,只有它知道,这一路,我走得有多么辛苦。
    狼王尾巴下垂,绕在我膝旁打转,呜咽有声。在泪眼朦胧之中,它转身离我而去,长尾高扬,特立独行桀骜野性的身姿,最终,消失在北方深沉的暮色里。
    我含泪起身,远处,就是雁门,过了雁门,我便能回到齐地,回到中原,回到长恭的身边。
    转身将走,却又再次回首遥望北方,那广漠的草原和沙漠,带给我的,有在敕勒川时与长恭的美好回忆,有在沙漠逃亡时经历的生死之痛,还有在燕都的银帐里,那个可怕的夜。拭去颊边的泪水,我告诉自己,郑翎,你要坚强,一切,都会被草原埋葬,一切,终将过去。
    转身,我不停步的向着中原,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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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狼王的故事还并未结束,在后面的文中,它还将出现。明月因迷恋狼这种神秘的生灵,故码了这四节,白额狼王是一匹真正的野狼,并不是什么神灵,但是,谁又能说兽类无情呢?有时,动物之间的真诚,远胜于人类。
狼烟再起 1
一个月后。
    齐武成帝河清三年八月上旬。晋阳至邺城的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正缓缓而行。我一身农家女子打扮,坐在摇晃的车尾上。秋后的阳光温柔轻拂,仰首睐眼之际,前方,酒旗招展,汾酒飘香,一家小小的酒肆出现在绿树葱笼的路旁。
    钟大叔长吁一声,老马缓缓止步,大叔回头笑道,“娃娃们,下车打尖。”十四岁的长姊秀秀最先蹦下马车,她伸手接住胖胖的墩子,哈哈大笑道,“墩子,你又胖了。”
    我亦笑着跳下马车,一手一个,分别抱着最小的五丫、六丫。二丫、三丫、四丫自个乖巧的跳下马来。没错,一共六丫头片子、一男孩,再加上钟大叔钟大婶这一对中年夫妇。
    这对好心的夫妇是蓟人,一家人走南闯北,靠卖艺为生,一辆马车驼了全部家当,正准备去往邺城。正是他们,在半月前,将饿晕道旁的我捡上马车,细心照顾且不说,还让我随他们一家一路同行。
    一进入酒肆,钟大叔肚子里的酒虫全都醒了,嘀咕哀求半天,大婶虽然嗔怪,到底还是为丈夫点了一壶清冽的汾酒。几碟小菜,孩子们吃得欢声不断。旁桌,两个书生模样的男子正把酒浅斟低饮,低低的交谈声隐隐传来。
    年纪稍长的男子道,“听说,十天前,北周大将杨忠已经率兵出五原了?”
    “正是,年初晋阳被围,如今看来,秋后又是大仗在即了。”另一儒衫少年眸光奕奕,清雅中透着几分少年英气。
    “今上仁德,送走北周晋公宇文护之母,晋公感激涕零,分明承诺不再与齐交战。然而阎氏一送走,北周竟然立即发兵。唉,周人如此失信,着实没了礼义廉耻。”
    “兄长,这就是你书生迂腐了,想打这场仗的不是北周,而是突厥。据传,突厥燕都王手持信符,集结塞外各部首领,如今三十万铁骑出兵神速,都已经到达五原了。燕都王性情暴戾,北周与突厥结盟在先,晋公若不出兵相助,只怕燕都王当即翻脸,矛头反倒指向北周。”
    “唉,今上若不送走阎氏,至少能让周军有所顾忌,这一送走,白白失了手中一枚绝佳好棋。”年长男子牢骚满腹,继续道,“要怪,只怪这朝廷忒不争气,你就说黄河吧,文宣皇帝时,一到冬天下雪,北周就要派出兵士在黄河河面上破冰,只怕齐兵踩着冰面攻过去,如今呢,反过来了,变成齐兵下雪椎冰于河面,以备周人攻袭。单是这一项形势转换,劣优顿显啊。”又长叹,“可惜啊,可惜,百无一用是书生。胡马嘶鸣,锋烟又起。这兵荒马乱的日子,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头。”
    年轻的那位并不以为然,“兄长,你这话又错了,书生怎么就无用?大丈夫投笔从戎,求报效国家,怎能久事笔砚偏安一隅?”
    “唉,为兄不比老弟你年轻气盛,正值热血之年,为兄可是有家累之人啊。”
    儒衫少年嗤嗤一笑,低声道,“我看你是家有贤妻娇儿,又买了几亩薄田,温柔乡里醉沉迷,失了平生之志气啊。”
    “颓废,颓废,白衣之人,勿谈国事,免得惹祸上身。来来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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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处的白衣之人,指无官职的平民百姓。
狼烟再起 2
我静坐一旁,默默听着这两名白衣书生之言,忆及当初段大人与斛律将军曾极力反对送走宇文护之母,看来,高湛到底还是一意孤行了。草野之民尚且知道分析其中利弊,高湛高居庙堂之上,反而行此糊涂之事,如此昏庸君主,北齐还能有什么希望?
    钟大叔几杯小酒下肚后,打着酒嗝唤回四散玩耍的孩子们,于是继续上车赶路。车轱辘吱咯作响,钟大婶坐在我身畔笑问我,“翎儿姑娘,你亲戚在邺城是做甚行当的?”
    “他,是从军的。”
    “从军的?翎姐姐,他是不是你的相好?”秀秀眼睛眨巴着,好奇的问。
    “秀秀,没规没矩!”钟大婶柔声叱责道。
    秀秀嘴一扁,又笑了,悄声道,“翎姐姐,我也想去邺城,听说兰陵王在那儿,我好想去见他。”
    “秀秀,你认识兰陵王?”
    “并不认识,可兰陵王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钟大叔一边赶车一边回头乐道,“她呀,听多了兰陵王的故事,整日里吵着要去邺城找兰陵王。姑娘家家的,也不害臊。”
    秀秀急得颊畔酒窝都粉红了,嗔怒道,“兰陵王本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相貌又长得顶好看,爹爹,你说,你说,这中原大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不仅是我秀秀喜欢,百姓们都喜欢他。”
    “是,是,你说的很是。”钟大叔笑呵呵的转过头去。秀秀这才笑了,对我说,“翎姐姐,我给你唱莲花乐。”
    “好,我们听秀秀唱。”不仅我说好,其他孩子亦纷纷拍手,为长姊叫起好来。秀秀于是轻身直立于摇晃的马车上,架势一摆,娇颦浅笑,亮出清亮的嗓子,唱道,“
    天苍苍,野茫茫,北齐出了个兰陵王。
    兰陵王,美名扬,有如天神从天降,
    面具掩去风华貌,画戟一挥退豺狼。
    叱咤风云丹青写。倜傥风流无法挡,
    将军生有倾城色,世间少女尽徬徨,
    风姿迷倒可汗女,芳心暗许心荡漾,
    求亲使者结裙带,北周天子暗神伤。
    兰陵王,美名扬,众将士,士气昂。
    凯旋歌,高声唱,我今为汝歌一曲,
    长歌一段段,
    短歌一行行,
    长歌短歌齐吟诵,唯有北齐兰陵王。
    这首歌,是我在晋阳围城时临时撰写,用于与杨整阵前对骂,想不到,却在民间传唱开来。马车行在颠簸的官道上,车轱辘吱儿吱儿的响着,我的唇角轻扬,跟随秀秀一起清唱:“兰陵王,美名扬,有如天神从天降,面具掩去风华貌,画戟一挥退豺狼。”
    眼角微润,长恭,你知道吗?翎儿,离你越来越近了。
狼烟再起 3
一名男子骑马奔过,似乎被秀秀的歌声吸引,他转头望了过来,清峻眸光落在了秀秀身上,正唱着莲花乐的秀秀脸一红,歌声停了。那少年男子笑容飞扬,眸中光华如流星刹那划过,短短数秒之后,他扬鞭策马,俊逸身影,很快消逝在扬尘的前方。
    五岁的墩子摇晃着秀秀的手臂,“秀秀,秀秀,你怎么不唱了?”
    “不唱了不唱了。”秀秀坐下身子,“这歌你们听了那么多次,还不腻味吗?”
    “不腻,不腻。”奈何无论弟妹们如何哀求,秀秀却再也不肯开口唱了。
    晚上,我与秀秀睡一头,见她在榻上一直辗转反侧,我轻笑道,“秀秀,那人,好似我们在酒肆里遇见过。”月光如薄纱,透过窗棂照在秀秀脸上,她的声音里含了几分娇羞,轻声道,“翎姐姐。你说,我们还会再遇见他吗?”果然不出我所料,小丫头春心动也。
    我浅笑道,“如果有缘,一定会遇见的。”
    “有缘?”秀秀轻语着,抬眸,望向窗外那轮明月。月光皎洁,夜,清凉如水,客栈院中种了几株月桂,米粒般的花朵含芳吐蕊,幽幽清香,丝丝缕缕,让月下的离人分外惆怅。很快就要到中秋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长恭,此時,你也在月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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