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四裔考》里有一段乾隆年间关于英国的纪载:“英吉利一名英圭黎,国居西北方,海中,南近荷兰,红毛番种也。距广东界计程五万余里。国中有一山名间允,产黑铅,输税入官。国左有那村,右有加利皮申村,皆设立炮台。二村中皆有海港,通大船;海边多产火石。王所居名兰仑,有城距村各百余里。王世系近者为弗氏京亚治,传子昔斤京亚治,传孙非立京亚治,即今王也。”
这里产铅的地方名间允,应该是指北方湖区的Keswick。当时英国产铅量为欧洲第一,Keswick附近的Borrowdale的铅尤为著名。间允依广东音为kenwen,同keswick的读音差不多。这个到过英国的中国人也许是个广东水手。如果他登陆是在利物浦,所谓那村也许指Lancashire,而加利皮申也许指Hampshire。兰仑当然就是伦敦;所纪二村距伦敦远近,都是误以一英里为一华里。纪载中三个国王名称应该是First King George,Second king George和Third King George的音译。英王乔治三世在位期间是公元1760到1820,这也是乾隆后期到嘉庆在位年间。这段纪载就是在这时期内写的。
除了《皇清四裔考》里这段纪载,还有一卷谢清高所写的《海录》,此书有冯承钧先生的注释本。根据冯承钧先生的考证,谢清高也是广东人,十八岁随英国或葡萄牙船出洋,在外十四年;他公元1765年生,1821年死。他出外时期大概在乾隆四十七年到乾隆六十年间(1782—1795)。他所记关于英国当时情况如下:
“咭利国即红毛番,在佛朗机西南对海,由散爹哩向北少西行,经西洋吕宋、佛朗机各境,约二月方到。海中独峙,周围数千里,人民稀少,而多豪富,房屋皆重楼叠阁。急功尚利,以海舶商贾为生涯,海中有利之区咸欲争之。贸易者遍海内,以明呀喇、曼哒喇萨、孟买为外府。民十五以上则供役于王,六十以上始止。又养外国人以为卒伍,故国虽小而强兵十余万,海外诸国多惧之。海口埔头名懒伦。由口入,舟行百余里,地名论伦,国中一大市镇也。楼阁连绵,林木葱郁,居人富庶,匹于国都,有大吏镇之。水极清甘,河有三桥,谓之三花桥。桥各为法轮,激水上行,以大锡管接注通流,藏于街巷道路之旁;人家用水,俱无烦挑运,各以小铜管接于道旁锡管,藏于墙内,别用小法轮激之,使注于器,王则计户口而收其水税。三桥分主三方,每日转运一方,令人遍巡其方居民,命各取水人家,则各转其铜管小法轮,水至自注于器,足三日用则塞其管;一方偏则止其轮,水立涸,次日别转一方,三日而遍,周而复始。其禁令甚严,无敢盗取者。亦海外奇观也。国多娼妓,虽奸生子必长育之,无敢残害。男女俱穿白衣,凶服则用黑,武官俱穿红。女人所穿衣,其长曳地,上窄下宽,腰间以带紧束之,欲其纤也。带头以金为扣,名博咕鲁士,两肩以丝带络成花样,缝于衣上。有吉庆延客饮燕,则令女人年轻而美丽者,盛服跳舞,歌舞以和之,宛转轻捷,谓之跳戏,富贵家女人无不幼而习之,以俗之所喜也。军法亦以五人为伍,伍各有长,二十人则为一队,号令严肃,无敢退缩,然唯以连环枪为主,无他技能也。其海艘出海贸易,遇覆舟必放三板拯救,得人则供其饮食,资以盘费,俾得各返其国,否则有罚。此其善政也。其余风俗大略与西洋同。土产金、银、铜、锡、铅、铁、白铁、藤哆罗绒、哗叽、羽纱、钟表、玻璃、呀米酒,而无豹、虎、麋鹿。”
这里所提到的佛朗机指法国,大西洋国指葡萄牙。《海录》中提到舶路循妙哩士岛(Maurice)、峡山(Cape of Good Hope)、散爹哩(St.Helena)而抵葡萄牙和英国。当时妙哩士岛还属于法国统辖,到一八一○年才归英国管理。西洋吕宋指西班牙,因为西班牙人当时还占据菲律宾。明呀喇就是孟加拉,曼哒喇萨是马德拉斯,孟买今译仍作孟买。书中说有总理一人谓之辣,这大概就是英文Lord的译音,也就是指一七八六到一七九三年在任的印度总督Lord Cornwallis。海口埔头名懒伦,可能是Southampton的译音。论伦当然就是伦敦。城里的河流当然是泰晤士河,河上三桥指London Bridge,Tower Bridge和Westminster Bridge,也都是指的旧桥。现在的伦敦新桥建成于一八三一年,其余二桥也分别在一八九四年和一八六二年重建。伦敦用自来水是在十三世纪就开始了,当时别的地方还没有,所以谢清高认为是海外奇观。带头扣名为博咕鲁士,这是英文Buckles的译音。呀酒则可能是英文Ale的译音。冯承钧先生的注释本在以上这些地方都未作说明,故略加补充说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