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炯在入住开封府后很快得到了一个让他心情顿时好起来的消息——为了护送之前千里上京投状告陈世美抛妻弃子欺君罔上的秦香莲(至于这位的存在有多么不符合历史,包炯已经学会无视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展护卫并不在府中。
这对包炯来说简直是一等一的好消息,他不爽那个抢他祖宗和偶像戏份的家伙很久了,要是一进开封府便得和此人见面,包炯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相比起小说中那些名侦探所在地,开封府所在的地界其实还是相当和平的——不然包拯的位置绝对坐不牢,这年头的官看好坏不是看他的破案率而是看他的发案率,一旦自己管的地盘上案子多了就不是好官。确定这一点后包炯顿时修改了自己的一个行动方针,以后抓着小偷小摸不要送监狱,自己教训教训就好——事实上,这点对开封府内爱好偷鸡摸狗的人士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此刻正是清晨,开封府早市已经开场,无数担着瓜果蔬菜的小商小贩正大声叫卖着自己带来的作物,企盼着能够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此外,还有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忙着把自己的手艺展现出来——开封汴梁城内人家大多富裕,颇有些人家根本不开灶,从早到晚都是下馆子,甚至连洗脸水都要到早市上来买——包炯在确认那热气腾腾的确实是洗脸水之后不禁露出苦笑,这点大概无比发达的现代社会都赶不上……
“包大哥,你真的没问题吗?”站在包炯身边的少年看了眼包炯身上无比巨大的竹筐,担忧道。
“只要你家先生编的这个筐子没问题,我就没问题。”包炯神态自若,丝毫不觉得自己背上这个无比巨大的竹筐有多么吸引来往路人的注目。
“呃……好吧。”少年点了点头,迈步走了出去,“包大哥你跟紧了我,早市人多。”
眼前带路的少年名唤墨竹,是公孙策身边的小厮——说是小厮,实际上墨竹是被包拯捡回来不知身份的孤儿,后来便跟了公孙策学他的学问,两人亦师徒亦父子,关系极好。据说公孙管家已经决定等着墨竹成年便送他去参加科举,墨竹天资聪颖人又刻苦,年纪小小便已通习四书五经,活脱脱一个小小公孙。
当然,在一些现在的公孙管家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出面,自然也是弟子的责任……
例如,到菜市场买菜——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和菜市场这种繁华地带永远相伴而生的,便是“砍价”。
“这儿蔬果都比东华门那儿便宜,东华门那边稀罕东西多,可是太贵——一个新鲜果子要几两银子,也只有皇家才吃得起。”墨竹一边走一边不忘和包炯说话,同时还能眼观六路的准确挑选合适的摊位,最吸引人的吆喝,一双漆黑大眼不住滚动,让人有种在圆圆脸蛋上捏一把的冲动。
“哦,是么。”包炯对宋朝物价暂时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是那种非常好养活,只要吃饱的典型——不过这不代表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左右看了看,包炯不由遗憾道,“在这儿不能吃牛肉啊……”
“你说什么?”墨竹回头看他一眼。
“不,没什么。”包公案里面有过包拯斩了擅宰耕牛之人的记录,包炯可不想犯了自家祖宗这个忌讳——不能吃就不吃吧,反正又不是没肉吃……
一路走走停停,包炯背上的筐子满了大半,墨竹也从专心注意眼前变成了时时回头看:“包大哥,你力气真大啊……”
“是么?还好吧。”包炯倒是不觉得背上那论十斤算的蔬菜水果有多沉,不知是不是千钧果的缘故,他现在对重量颇为迟钝,拿在手上还好些,背在背上实在没什么感觉。
“厉害厉害。”墨竹崇拜道,“我从小力气弱,总想有一天能像楚霸王那样力举千斤,没想到现在居然能看到活生生的……”
墨竹一句话还没说完,包炯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向着旁边一个方向望去。墨竹不明所以,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边只有人群,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开开荤,开门红!”咧嘴一笑,包炯抄手入怀,伸出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套了一黑一银两只手套,接着,他悠哉踱步过去,从人群中拎出一个男子。
“手艺不错,可惜还不够。”微笑着把男子手上的钱包夺下,递给那边另一个男人,包炯冲着瘫在地上的人笑眯眯道。
学自千年之后的本领终于在千年之前派上用场,包炯心情极好。
包炯抓贼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在他年纪还很小的时候,他家爷爷——一位老警察——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平时抓贼抓惯了的老头子极为寂寞,于是便自告奋勇的当了编外反扒成员,天天上公交车和人流密集的场所溜达,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一个自个儿舒坦——用包炯的说法,这是一种病,警察职业病,一天不干点什么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过不滋润。
不过老爷子反扒有个天生的缺点,军队退伍专业的老爷子有一身铁血中练出来的独特正气,气场强大到一个眼神能震慑住持刀狂徒的地步,那叫一个不怒自威。有他在公交车上,除了那些刚刚出师的嫩仔,敢下手掏包的还少。
不得已,老爷子领着自个儿孙子当道具。包炯本来就是一张娃娃脸,小时候更招人疼,大眼娃娃气场恰到好处的中和了老爷子的强势——想想看,谁能想到这么一个抱着孙子的老人家居然是一个反扒的狂热者?而且带着孩子的老人出去玩儿的老人往往也带了钱包,下手价值都有不少……
那段日子包老爷子抓贼抓的极为畅快,常常摁住一个就给自己那些前任下属们打个电话:“喂?这个月的指标怎么样了,来XX路公交车站吧,我这儿又逮了一个……”
这段日子造成的影响是,包炯度过童年的那座城市里面所有的贼都多了一条共识——千万别对带着小孩的老人下手!再和蔼可亲的老人,再能闹腾的小孩都不行!
而包炯则是自小接受熏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一开始包炯还只是乔装道具,但是等包炯五六岁的时候,就变成了包炯找贼包老爷子抓贼,再大上几岁,等包炯十三四岁了,手上也颇有力了之后,老爷子便悠哉游哉退居了二线,放包炯一个人去维护治安了——城里的贼的共识又多了一条,千万别对学生下手!哪怕是把钱包塞在屁股兜里的学生!
来到宋朝以后,包炯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心爱的抓贼工作,反正不管是哪个朝代,小偷的动作永远是那么些——现代还创新了不少,毕竟大宋朝可没有随处能买到的细刀片——包炯重回他熟悉的战场,只觉得自己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大宋朝的梁上君子们,你们的噩梦,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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